关于“真实病情”的讨论

1991-12-29 03:53卢雅芬等
祝您健康 1991年5期
关键词:谎言权利病情

卢雅芬等

编者按:自本刊今天第3期(5~6月号)开展“你希望医生告诉你真实病情吗?”的讨论以来,不少读者纷纷来信发表自己的观点。现将部分有代表性的来信摘登如下。

卢雅芬(教师):我不欢迎“伟大的谎言”

我认为,在治疗活动中,医生与患者的关系是一种合作的关系。病人应该尊重医生的意见,听从医生的指导;医生也应该尊重病人的选择。医生不是神,也会犯错误。病人要求了解真实病情并参与治疗,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失误。

我希望医生告诉我真实病情,是基于这样一种认识:人应当直面人生,包括疾病乃至死亡。如果我患了不治之症,在了解真实病情后可以把有限的生命安排好,以免带着遗憾告别人世。因此,我珍惜自己作为病人的权利,我不欢迎“伟大的谎言”。

陈文(干部):两者并不矛盾

医生既要尊重病人的权利,将真实病情告诉他们,又要对病人采取保护性医疗措施,这两者其实并不矛盾。

为了尊重病人的权利,医生应当告诉病人真实病情,并耐心地说明所选择的治疗方案的利弊。但在这同时也要贯彻医疗保护原则,不要使病人受到过大的刺激,更不能在知情同意的过程中给病人造成心理上的负担。总之,要掌握好“度”以使病人勇敢地面对现实,明智地作出选择。

给病人以生的希望,是医务人员的神圣职责。应在这一前提下采取最有利于病人的做法,使尊重病人权利与采取保护性医疗措施有机地结合起来。

王纳伟(大学生):不应该指贵医生

除了所谓“大彻大悟”的人,谁能在听到自己患有晚期癌症时,面不改色心不跳呢?许多病人常常因此而心理崩溃,并加速了自己的死亡。因此,医生采取暂时隐瞒病情的手段,是有利于病情转归的。医生并没有侵犯病人的权利,而是对病人饱含着爱心。

如果我患了病,医生没有告诉我真实的病情,我想我是会理解医生的。反之,如果医生在我毫无思想准备的情况下,突然向我通报一个极其严重的病情,我在心理上一定难以承受,说不定还会对医生产生一种怨恨甚至敌对的情绪。因此,对好心的医生不应指责。

付志英(技术人员):从我的亲身经历说起

我自幼体弱多病,数十年来不断和医生打交道。每当我走进医院大门时,心中只有一个想法,希望医生查清病情后及时告诉我,以便我配合医生战胜疾病。实际生活中,多数医生是能满足我的要求的。

1987年初,我因腹痛、胃肠痉挛、腹胀如鼓,从太原转诊到北京。看到医生们个个面有难色,我断定碰到麻烦了。于是,便鼓励医生把真实病情告知于我。医生告诉我惠了白塞氏综合征,腹内肠外壁可能有溃疡。该病的显著特点是伤口不易愈合,如果肠壁破溃将没有手术的机会。我得知这一情况,心情极其难受。但我想,我还年轻,两个孩子尚未成年,要做的事情还很,一定要坚强地活下去。我认为这无异于生死关头的考验,一个人如果能够经受住了这般严峻的考验,、那么此刻爆发出的拼搏力是惊人的。我以如临战场的精神状态对待疾病,积极配合医生治病。在专家们的精心医治下,我的身体逐渐好转。目前虽未痊愈,但不知内情的人已看不出我是病人了。

我认为,医生应当把真实病情如实地告诉病人。如果病人对自己的病情一知半解,而周围的人又不断送来怜悯、同情的目光,一旦真相大白,病人所受的打击将是极其沉重的。况且,现在医药知识十分普及,病人往往会“对号入座”,医生们的“伟大的谎言”常常难。以达到预期的目的。

江长金(营业员):说一则古代小故事

我听说过这样一则古代小故事:有一个人患了黄肿病(相当于现代医学的肝硬化腹水)。前去就诊时,医生直接了当地告诉他:“你患的是黄肿病。”病人听后大为吃惊,随后就整日闷闷不乐,病情也急剧恶化。后来,又找了另一位医生来诊治。这位医生则婉转地说:“你有点黄、有点肿、有点病。”病人听后情绪好转,病情也得到了一定的缓解。两位医生诊断一致,但讲述病情时表达方式不一样,产生的效果也就截然两样。

医生自然应该告诉病人真实病情,但一定要充分考虑到病人的年龄、性格、文化状况、经济水准等诸多因素,从而采取最适当的方式。否则就会好心办坏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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