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现代主义与“时尚”

1994-07-15 05:30吴甲丰
读书 1994年5期
关键词:印象主义波普现代主义

吴甲丰

西方(尤其是美国)五、六十年代崛起的后现代主义艺术(Post-modernism)中,最为风行,传播最广的是波普艺术(Popart)。波普艺术在五、六十年代以来流行于美国,但是这个名目的创始人却是一个名叫劳伦斯·阿洛韦(Lawrence All-oway)的英国评论家,一九五九年他说:“大量生产的技术,能够准确无误地复制文字、图画和音乐,已引出大量可供消费的符号(signs)和象征品(symbo1s)。再想以文艺复兴为基础的‘艺术是独一无二的这个思想来对待这个正在爆炸的领域是瘸拐行路的。大众传播工具(mass media)被群众所接受,我们必需转变文化这个概念。文化这个词语不再是高级人工制品和历史名人的思想专用品了,人们需要更广泛地用它来描述社会在干什么。“社会在干什么”不正是社会风气吗?而“风气”不正是“时尚”的同义词吗?

早在一九五六年,英国艺术家里查德·汉密尔顿(RichardHamilton)制作过一小幅拼贴画(collage),题为《是什么使今天的家庭如此别致,如此动人?》。画的是一间极其时髦的现代家庭居室,其中现代化的时尚陈设一应俱全:电视机音响收录机、崭新的吸尘器、柔软舒适的席梦思床、皮沙发等等(当然,在现在看来这些都是“老祖母”时代的了)。壁上挂着一幅另一波普画家利希滕斯坦画的《青春罗曼斯》(用连环漫画放大,他的作品都是如此),窗子外边远远地可以望得见电影院的门脸,说明这间住室正是处在热闹的大都市中。房中站着一个浑身肌肉强壮、只穿一条短裤衩的裸体青年男子,手执一个网球拍模样的大型棒棒糖,红色的套子上用黄色大写“Pop”字样。女主人是一个除了胸罩之外几乎全裸的少妇,搔手弄姿地坐在皮沙发上。这幅画几乎是“时尚”的象征品。

汉密尔顿说,波普艺术应该是:“通俗的(为广大群众设计的)/短暂的(短时间解答的)/可消费的(容易忘记的)/便宜的/大批生产的/年轻的(面向青年的)/机智诙谐的/性感的/诡秘狡诈的/有刺激性的和冒险性的/大生意………”这些波普艺术的特征也大多与“时尚”有关。

波普艺术的分支照相写实主义(Photo-realism),完全依据放大的彩色照片描绘,画中事物描绘得十分逼真。绝大部分照相写实主义绘画是歌颂西方现代大都市这个豪华世界的。此派画家描绘超级商场,一层层的大玻璃窗屏晶光透亮,层次丝毫不乱,其中五光杂色的时新服装和珠光宝气的珍贵饰物,使你看得眼花缭乱。他们作画,往往受大企业委托,价格很高,由于画得认真,费时很久,一幅画的代价往往可以过一年较高水平的生活。这其实是给大企业的产品做广告,这样的艺术能脱离得了时尚吗?

另一个红得发紫的波普画家沃霍尔(AmdyWarho1),把两百多个名牌肉汤罐头整整齐齐又十分单调地并列画于画面,用的是油彩丝漏画法(一种特殊的复制技巧)。他又把当时的电影红女星玛丽莲·梦露带笑的肖象(一个模样的)五十幅用以上手法绘制。这类作品趋奉时尚的倾向是十分明显的。他的画不仅被美国的大画商看中,也深受广大城市群众的欢迎,每次画展观众人山人海,并且每幅画都卖掉。这位画家不仅与商业场中的时尚打交道,并且连本人也成为一种时尚。

各种后现代主义艺术之中,当然以波普艺术的势力为最大,最喧赫一时。其他各种后现代主义艺术,倒不定象波普艺术那样趋奉商场中的时尚,但标新立异、愈出愈奇,有时怪异到令人不可思议。后现代主义艺术的中心思想之一是打破艺术与生活的界线,即尽量介入大量普通人(common people)的生活中去。因此,他们总是要想些新鲜花样在群众中炫耀自己的新奇行动,借以引起轰动效应。这样的行动虽然与商场中的时尚无关,但好象也在制造一种引人注目的时尚。

最近读到叶秀山先生写的《没有时尚的时代?——论“后现代”思潮》,他认为“后现代”的中心思想是“没有时尚”,并且说后现代“可以理解为没有时尚的世界(the World withoutm o dern fashion)”。他的看法与我一向的理解不同。

世界上的事物总是“二律背反”的,后现代主义更是一个充满着“二律背反”的事物。第一,它的一个重要思想是“非艺术”(non-art)甚至“反艺术”(anti-art),但是他们又明明都在从事艺术的活动,也自认为是艺术家,世人也把他们当成艺术家而不是当成工人、农民。以“非艺术”、“反艺术”为口号而大搞艺术,这不显然是一种自我的“二律背反”吗?第二,他们又反对崇拜权威,因此他们把现代主义的祖师爷塞尚(P.Cezanne,一八三九——一九○六)不放在眼里。但是他们也有他们的权威人物即祖师爷,那就是马塞尔·杜香(MarcelDuchamp,一八八七——一九六八)。一九一六年在欧洲苏黎世出现了“达达主义”(Dada或Dadaism),那时杜香不在现场,可是他的活动使他成为此派中最有声誉的人物。此人的行动可说极尽“标新立异、惊世骇俗”之能事,例如他把芬奇名作《蒙娜丽莎》(复制品)那个少妇的嘴上添画两撇胡髭,又把厕所中一个磁制的小便器皿作为艺术品送到展览会上去展出。也就是这两件玩世出奇的事使他声名大振。他的活动期是在一九一六年前后以及以后的十多年,种种怪异的行动其实早已和正牌的现代主义(野兽派、表现派、立体派等)分庭抗礼,并不要等待五、六十年代后现代主义的崛起。后现代主义人物对杜香崇拜得五体投地,例如观念艺术的枢纽人物柯索思(J.Kosuth)说:“艺术的功能作为一个问题,是杜香第一个提出来的……杜香的第一件独立的现成品使人们相信讲另一种语言而仍然具有艺术的意义是可能做到的。”其他许多重要的后现代主义艺术家如劳森柏(R.Rauschenberg)、斯密森(R.Smithson)等都一致推崇杜香为后现代主义的先驱者。言论上反对权威人物而不得不推崇权威人物,这不又是一种自我的“二律背反”吗?第三,Post这个词,中文译为“后”,是比较勉强的。诚如秀山所说,“后”之一词“不仅有时间上的前后,而且有意义的正反”。Post确实含有“反”的意义,这个意义在词典上是找不到的,却存在于近现代评论家的应用中。这个“反”字却也不能绝对化,而是也含有“二律背反”的意义。它的真正意义是“一种新生事物产生于某种比较旧的事物,一反旧事物的精神,却仍然残留着旧事物的某些面貌”。例如后印象主义(Post-impressionism)三家(塞尚、高庚、凡高)早期都追随印象主义的画风,后来一反印象主义的客观态度,各自创造出依据主观的观照作主观色彩很浓重的表现,评论家们就称他们为“后印象主义”,不过这三家都有独特风格的作品却都残留着印象主义的某些痕迹,有时甚至是很浓重的。对于正牌的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也在“后”它乃至“非”它、“反”它,据我所知,所非所反的主要是正牌现代主义未免太“艺术至上”,过于“唯美”,过于脱离群众,与一般大城市中的菩苔众生距离太远,即离生活太远。但在他们的作品中往往也保留着正牌现代主义一些艺术手法的痕迹,尤其是立体主义和抽象主义。他们是否“反时尚”或“非时尚”,这个我还没有找到根据,不敢作肯定的判断。但是我想,后现代主义与东方的佛教禅宗似颇相通,有一种“无可无不可”的人生态度,总之一切随遇而安,随兴所至,逢场作戏,游戏人间,永不执着。象波普艺术那样趋奉商业上的时尚,而内心深处也许并不把时尚当成一种神圣的事物,正在轻蔑它,“非”它,因为他们早已看透了时尚是短暂的、“可消费的(容易忘记的)”,都不过是过眼烟云而已。既趋奉之又轻视,这也是一种“二律背反”的现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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