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网络民意对公共政策制定的影响

2009-01-04 09:59
关键词:公共政策民意公民

刘 扬

摘要:21世纪,随着电脑的不断普及,一种新的民意类型—网络民意悄然兴起。网络民意是指以因特网为载体,通过网民的多元化、多通道的电子文本表达,体现出的对社会公共事物的意见和愿望。这不仅使普通民众获得了一条更为迅捷和广阔的信息渠道,也使他们有了真正意义上的自由表达意见和愿望的话语权。但同时网络舆论又是一把“双刃剑”,它在促进公民参与的同时,又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负面的影响。

关键词:网络民意公共政策公众参与

1网络民意对公共政策制定的积极影响

1.1加速社会问题的传播促使政策问题的确认互联网作为一种政策表达的新手段与新途径,可以跨越地域和时间的限制,将社会中某一地区某一时间内的社会问题迅速传播、扩散、形成政治舆论,汇成一种集体效应,从而影响公共政策制定。

从公共政策制定的过程来看,只有当某一局部的社会问题转化为关系整个社会公众利益的社会问题时,才能将这一社会问题确认为公共社会问题。政策议程的建立是社会问题转化为政策问题的关键一步。网络媒介因其开放性、匿名性等特点,成为政策问题得以确认的最有力的传播媒介。

1.2拓宽政策方案的选择空间促进政策及时调整与改变公共政策制定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公共政策最优化,最大程度地满足公众根本利益的需求。从各种政策方案中选择出一个最优方案是我们政府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网络上的信息量与知识量是任何媒体都无法代替的,政府部门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得所需的大量详尽、真实的第一手材料,集公众的智慧,使自己的“有限理性”上升到一个更高的层次,亦即向“完全理性”跨近了一步,这必然会促进决策的科学性。

政府出台的每一项公共政策都要经过理论的评估和实践的检验,有些公共政策在运行过程中,由于政策环境的变化,已经不再适合当前的社会需要,必须进行及时的调整、补充和完善。不断契合社会发展的需要是每项公共政策的必由之路。当某一社会问题出现时,利用网络的快速传播功能,使这一问题快速反馈给公共政策的制定者,引起他们的关注,这样新的公共政策就要代替旧的政策,新一轮的公共政策制定过程随之展开。

1.3确保政策有效执行强化政策监督管理政策的贯彻实施并非一个简单的照章办事过程,它是由一系列不同层次、不同方面的决策活动构成的极为复杂的系统工程,受各种主客观因素变量的影响,极易出现各种形式的“政策变形”。“政策变形”严重损害了公共政策的权威性,甚至可能导致政策执行失败。而公众通过网络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表达自己的意愿,这不仅有利于加深民众对政策意义的理解,而且会增加他们配合政策运行的积极性,从而提高政策执行的效率。

公共政策的监督管理贯穿于公共政策的整个运行过程,是确保政策健康运行的基本手段。在前信息网络时代,我国公共政策过程的“暗箱操作”过多,神秘化色彩太浓,必然造成政策执行监督的缺位。而在网络化时代,由于公众参与决策的普遍化,政策运行的整个过程都会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政策执行的任意性,非规范性就会受到挑战,执行中的自由裁量权的边界就会受到约束。

2网络民意对公共政策制定的消极影响

2.1公民参与的不均衡性信息时代的一个不容低估的难题就是数宇鸿沟问题,即由于性别、阶层、收入、年龄、学历和区域等差异,人们在接近和使用信息等机会上产生的差异,导致信息富有者和信息贫乏者的社会分化。获取和支配信息的不平等必然导致政治参与能力的巨大反差,从而导致网络参与的不公平性。机会的不均等使政策的制定产生偏差,无法完全代表真实的公众意愿,造成政策制定的非代表性。

2.2网络民意的非理性化网络增强了人类收集和利用信息的能力,同时也使编辑、传播和操纵虚假信息有了更加先进的工具。原因有以下三点:一是网络的匿名性,让言论发表者无所顾忌,不必考虑现实社会的责任,其合理性、公正性无法保证,虚假信息充斥在网络。二是由于考虑到自身利益,公众在网络上的信息输入不可避免地带有个人倾向,一些利益集团和社会团体会极力影响相关决策部门制定出符合自己利益的公共政策,从而使信息出现偏差。三是对于公民来说,过量信息往往会影响公民的理性参与和选择。当大量信息汇聚到决策层时,信息中的夸张成分可能使决策者疲于分辨真伪,贸然决策。

2.3网络道德问题道德是以善恶评价为中心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早已扎根于人们心中。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和社会成员的行为准则之一,电子信息网络伦理问题对社会生活提出了新的挑战。网络是无中心、无界限的离散结构,在网络中任何终端都可能变为中心,任何人都是自主的信息源。网络空间匿名性、虚拟性给每一位发言者都穿上了同样的“网络制服”,个人的一切活动和行为都不被标识,淡化了个体的自我评价和道德约束,使个体进入无责任化状态。个体只强调权利而淡化责任,会出现恶意的破坏活动、侵犯他人隐私、炮制谣言、人身攻击等诸多不道德的网络行为。

3网络环境下我国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对策

3.1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网络知识普及率公共政策应该确保为最广大群众服务,只有利用信息技术,想方设法填补数字鸿沟,才能把所有美好的前景才能真正变为现实。由于信息化的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着“先硬件,后软件”的现象,在发展初期硬件设备投入的比重必然要大一些,以后将会逐渐减少,这是一个规律。政府应该加大对网络建设的资金投资力度,为国家今后更有力的进行网上决策奠定基础。

但是高额的硬件投资并不一定能受到高额的回报,公民在参与的过程中也必须具备良好的参与素质。因此,有关部门还应该加强对网络知识的再教育工程,例如可以为社会“弱势群体”举办一些免费的网络技能培训机构:或是组织专门培训人员深入社区,开展网络知识的普及教育等等,以确保最基层人民群众的呼声能够进入政府的视线。

3.2提高网络道德建设营造健康舆论环境信息化是一场意识形态的革命,网络舆论信息的不理性、不负责任,容易造成网络失范行为的发生。因此必须加强网络道德规范的建设,提高公民自身的修养,使网民应该真正做到自警、慎独,把网络道德规范内化成一种个人习惯,使网络行为服从于网络社会的整体利益。

同时还要加强网络民意引导。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成为继报纸、广播、电视之后的“第四媒体”。要特别注意公共事件的网上舆论引导工作。要像胡锦涛总书记讲的那样,力求在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同时要切实掌握网上舆论引导的话语权,还要遵循网络传播的规律,不断增强宣传引导效果,营造网络文明舆论。

3.3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网络信息安全政府网络化的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我国已经颁布了《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国际联网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但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现有的这些法律法规已远远不能满足信息时代的发展要求。在此情况下,必须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真正做到依法治网。

网络化法律的建设在保证公民平等、自由地参与政策制定的权利的同时,也会对信息霸权和技术官僚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使他们不敢利用自己的技术优势干扰和阻碍正常的公民参与行为。政府应该做到把网络技术与网络法律法规努力安排结合在一起,以规范、明确的法律促进政府和公众在网上的双向互动,为政策制定提供有力保障。

参考文献:

[1]刘祖华,周湘智.网络民意在公共决策中的双面解读[J].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7.5.

[2]刘文富.网络政治—网络社会与国家治理[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

[3]刘剑.试论网络民意在公民利益表达中的作用[J].法制与社会20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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