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我国政党制度的演进与毛泽东邓小平民主政治思想的发展

2009-03-13 09:20陈文胜
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09年6期
关键词:邓小平毛泽东

陈文胜

摘要:要加强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必须发展完善我国的政党制度。以毛泽东、邓小平为首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代和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创立的中国特色的多党合作制度,是中国近现代政治发展的历史结果,开拓了新时期中国民主政治发展道路的新途径。

关键词:毛泽东;邓小平;民主政治建设;政党制度

中图分类号:D6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63(2009)06-0009-04

从世界来看,政党制度对一个国家的民主政治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因为现代民主政治是建立在政党政治的基础上的。现代民主政治的重要标志和实现形式离不开现代政党制度的确立及其健康运转,因此探求和建立与本国国情相适应的政党制度,是中国政治发展过程中实现现代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和主要途径。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确立构成中国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载体,二者有着内在的契合性。以现有政党制度的坚持与完善作为发展现代民主政治的切入点,是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的必然选择。

一、毛泽东为多党合作制度奠基。体现了对民主政治建设的探索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及建设时期,毛泽东将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和统一战线学说与我国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和列宁的思想,为我国政党制度阐明了诸多重要的原则,奠定了中国特色的多党合作制度和民主政治的理论基础。

1、“三三制”政权的建立体现了毛泽东民主建政的理念

1940年,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抗日根据地的政权问题》的党内指示中,明确提出了“三三制”的原则作为实现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具体措施。“三三制”政权的建立和发展,以及毛泽东等中共中共领导人对“三三制”政权原则的阐述,是中国共产党人所进行的新民主主义政治建设的重要探索和实践,体现了毛泽东等中共领导人民主建政的理念。

首先,“三三制”政权的实质是民主建政问题。“三三制”政权是各个革命阶级的联合专政,民主不仅要体现在政权的组织上,而且要体现在政权的实质上。毛泽东认为,“三三制”政权的性质是民族统一战线的,这种政权“是一切赞成民主的人们的政权,是几个革命阶级联合起来对于汉奸和反动派的民主专政。它是和地主资产阶级的反革命专政区别的,也和土地革命时期的工农民主专政有区别。对于这种政权性质的明确了解和认真执行,将大有助于全国民主化的推动。”在边区第二届参议会上,毛泽东进一步说,我们同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的原则,“是固定不移的,是永远不变的”。毛泽东对“三三制”政权的认识涉及到了政权建设的核心问题——民主建政问题,政党合作、民主合作和民主选举标志着探索中国式的民主建政的开始。

其次,“三三制”政权体现了政党之间的尊重。政党之间互相尊重是政治文明表现的一个重要方面。在“三三制”政权中,首先体现了共产党的领导,但是,共产党领导并不意味着共产党去垄断政权,而是团结一切要求民主的进步政党参加政权,共同去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在政权合作中,各政党的政治地位得到了充分尊重,各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权利在政府中也得到了充分的尊重,他们有职有权,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政党之间的尊重还表现在政权中非中共人士都能反映他们所代表的阶级和阶层的意见和利益,中共领导人对于他们的意见认真听取。《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中有一条,规定共产党同非中共人士应当实行民主合作,不得一意孤行,把持包办。毛泽东也指出:“共产党员必须倾听党外人士的意见,给别人以说话的机会。……决不可把自己关在小屋子里,自吹自擂,称王称霸。”给与非中共人士以充分的信任,是共产党在其领导的抗日根据地实行民主政治建设的一种体现。

再次,“三三制”政权反映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原则。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要体现的是人民当家作主,最大限度地反映人民的利益诉求,是当代中国政党制度的价值追求。在“三三制”政权中,由于多党派的合作,比较能反映各方面群众的利益诉求。我们知道,除了民主选举能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原则,有效的民主监督也是体现人民的意志。首先,人民有监督权。人民不但踊跃参加选举,而且能充分行使民主监督。其次,参议会对政府有弹劾监督权。参议会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参议会对政府有监督的权利,参议会的议员必须按照“三三制”原则进行选举。另外,“三三制”政府把维护人民利益的有关条例公布于众,以便人民知情有利于监督。关于对政权监督的思想。毛泽东与黄炎培谈兴衰周期率问题时曾有一段非常著名的话:“斩钉截铁地说我们已经找到了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对政权监督的思想,是发扬民主,维护政权纯洁性的重要途径,这对于共产党保证自己政治路线的正确和优良作风的弘扬,都具有重要意义。

2、多党合作制度的基本确立是毛泽东民主政治建设思想的最初成果

抗日战争胜利前夕,毛泽东在中共“七大”政治报告《论联合政府》中,明确地提出了由中共和各民主、进步的政党共同组织联合政府,建立新型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治制度的设想,并再次重申,“只要共产党以外的其他任何政党,任何社会集团或个人,对于共产党是采取合作的而不是敌对的态度,我们是没用理由不和他们合作的。”这是毛泽东把无产阶级政党与民主党派的合作关系,由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策略层次提高到国家基本政治制度性质的层次的最初思考。

首先,建国初期,多党合作格局的基本形成。1949年9月的新政协会议召开,标志着多党合作的格局基本形成。这个多党合作制的前提和政治基础是共产党的领导和共同纲领。共同纲领明确规定:“中国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及其它爱国民主分子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政权。而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以工人阶级为领导。”1949年底起,各民主党派相继召开了各自的全国代表大会或中央会议,明确宣布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共同纲领为自己的政治纲领。这个多党合作制的体现和表现形式是吸取各民主党派代表人物担任各级政府的相当职务,共同管理国家。这个多党合作的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是人民政协。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之前,它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能。这些说明,各民主党派一开始就不是在野党。而是作为参政党和共产党合作,共同管理和建设国家。

其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进一步体现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体制,人民政协仍然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继续发挥着重要作用。1954年9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会议召开。会议充分体现了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团结合作。在会议筹备初,毛泽东就十分重视继续发挥民主人士的作用。他指出:“共产党的政策”不是人多称王,我们的重点是照顾少数,凡是对人民国家的事业是忠诚的,做了工作的、有相当成绩的、对人民态度比较好的,各党派各阶级的代表人物都有份,凡是

爱国者都会一道进入社会主义。首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标志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已经结束。但是,它作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仍然存在,并继续发挥着重要作用。“人大”和人民政协两个性质和职能不同的组织并存,构成了我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特征。

再次,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纳入“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新轨道。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是我国民主党派发展的一个新的起点。由于各民主党派原先赖以存在的阶级基础发生了变化,各民主党派的本身性质有所改变。毛泽东对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等问题开始进行更深入的理论思考。在1956年5月2日的最高国务会议上,在谈到同民主党派的关系上,毛泽东提出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八字方针。这个方针提出后,各民主党派空前活跃,积极向共产党提出大量建议和批评意见。这一方针的确立,是毛泽东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道路的重要成果,为我国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继续坚持多党合作制度指明了方向。当然,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这一方针没有得到全面贯彻。

二、邓小平巩固和发展了多党合作制度。体现了对毛泽东民主政治建设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新的历史时期。作为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核心的邓小平,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设计师的恢弘气概和战略眼光,创造性地继承和发展了毛泽东关于多党合作的思想,纠正了毛泽东晚年的失误,赋予多党合作新的时代内容,使多党合作成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

1、多党合作从“八字方针到“十六字方针”。体现了民主政治建设实践与理论的创新

多党合作从“八字方针”到“十六字方针”,是邓小平继承毛泽东多党合作理论和民主政治建设思想,按照时代发展的要求审视当代中国政党制度,通过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不断扩展新视野,作出新概括,坚定不移地把建立新型的民主政治制度作为革命的奋斗目标。

首先,“十六字方针”体现了统一战线性质的根本变化。统一战线性质的变化,是由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阶级关系和各民主党派的性质的根本变化所决定的。我国各民主党派先后建立于民主革命时期,当时他们共同的社会基础是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共同宗旨是“反帝、爱国、要求民主”。由于中国当时的国情和历史背景,它们又不可能组成单一阶级的强大的政党,必须寻求中国共产党的支持和合作;同时,中国共产党也十分需要有组织的政治同盟力量支持共同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可见,这是一种历史客观形成的合作。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特别是进入新时期以来,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发生了根本变化,已由原来阶级联盟的性质逐步转变为政治联盟的性质而且都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民主党派这种社会基础政治面貌的根本变化,客观上要求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其他一切党外朋友不仅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而且要深化为“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十六字方针”的提出,正是以这种根本变化为依据的。

其次,“十六字方针”方针体现了多党合作制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深化和发展,也是不断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需要。方针体现了在新时期、新任务面前执政党和参政党之间一种新型的真诚合作团结共进的诤友关系。这就决定了我们的事业不但需要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而且决定了需要同党外人士长期合作共事,而共产党人必须善于团结党外人士和广大非党群众。可以说“十六字方针”是对“八字方针”的完善和提升,也是对“八字方针”的继承和发展。这一方针是不断推进多党合作事业向前发展,共同致力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长期准则。“十六字方针”对于解决我国新时期统一战线许多新问题,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具有越来越明显的政治作用和理论指导意义。

再次,“十六字方针”体现了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建设高度社会主义民主的思想。邓小平十分重视民主党派具有的监督职能,他指出:“在国家政治生活和各项事业中,由于中国共产党居于领导地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与否,工作做得好坏,关系着国家的前途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败,同时由于我们党的执政党的地位,我们的一些同志很容易沾染上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和宗派的习气。因此,对于我们党来说更需要听取来自各方面、包括各民主党派的不同意见,需要接受各个方面的批评和监督,以利于集思广益,取长补短,克服缺点,减少错误。”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全国各族人民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需要接受来自人民群众包括各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的监督。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监督,体现在政治上对民主党派的领导,是通过正确的政策方针和民主协商的方法来实现的。民主党派对共产党的监督,就是对共产党提意见、作批评,使党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开展各项工作能够集思广益,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

2、多党合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体现了民主政治建设内容和主题的深化

政党制度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程度既是政党制度建设的方向和必然要求,也是衡量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尺。邓小平丰富和发展了毛泽东多党合作思想,把推进多党合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作为完善我国多党合作制度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

首先,科学阐明了新时期民主党派的性质。邓小平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识到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时期阶级状况发生根本变化,民主党派的性质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它们都已经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邓小平的这些论断,继承和发展了党的八大中的正确认识,纠正了“左”的思想影响,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民主党派已经从过去阶级联盟性质的政党转变成以社会主义劳动者为主体的政治联盟性质的政党。科学界定了民主党派的性质,从而彻底澄清了多党合作领域这一长期困扰人们的重大理论是非问题。调动了民主党派为社会主义服务的积极性,同时也使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之间进一步形成了新型的同志式的合作关系,为新时期加强多党合作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其次,提出了“参政党”概念,明确了新时期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权中的地位和作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民主党派性质问题上的拨乱反正,多党合作的推进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权中的地位问题显得日益重要和突出。经过反复的探索,1989年12月,在邓小平的指示下,中共中央制定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首次提出了“参政党”的全新概念,明确指出,各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

领导的,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参政党”理论的提出,是邓小平对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的新创造,是对世界政党制度的一个伟大贡献,为我国民主党派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充分发挥在国家政权和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作用提供了有力的依据和保障,把我国的多党合作事业推向一个崭新的阶段。

再次,推进了多党合作的制度化和法制化建设。1979年10月,邓小平提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行多党派的合作,这是我国具体历史条件和现实条件所决定的,也是我国政治制度中的一个特点和优点。”首次将多党合作明确提升到政治制度层面,作为我国政治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来认识,这为新时期多党合作的制度化、法律化铺平了道路。根据邓小平的提议,十三大报告中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办事,是我们的特点和优势。”这是党的文件中第一次使用“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个比较规范的概念,也是第一次把其作为一种政治制度同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并列提出。1989年12月,按照邓小平指示制定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又第一次明确提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这就成为了多党合作历史进程中的里程碑。

三、政党制度演进视野下所凸现出来的毛泽东与邓小平的民主政治建设思想的差异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中国革命和建设实践中的伟大创造。作为中国共产党两代领导集体的核心,毛泽东和邓小平对这一制度的形式和发展分别做出了创造性的理论贡献。当时由于二者所处的历史时期,社会政治环境和对民主党派性质认识的不同,二者的多党合作理论又有侧重点,并形成了各自的特色。也同时体现了两人在民主政治建设思想上的差异。

1、邓小平更加注重民主政治建设的制度化、法律化

毛泽东在民主思想的实践上,崇尚群众运动和“大民主”,忽视法制建设,而邓小平总结毛泽东失误的教训,提出:“大民主我们并不提倡,搞大民主并不好。”“大民主是可以避免的,这就是要有小民主。”邓小平着重提出了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这是对毛泽东民主观的一个重要发展。邓小平强调:“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是不可分的”,“这好像两只手,任何一只手削弱都不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邓小平上述思想的指导下,我国先后制定和修改了一系列重要法律,使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日趋建全,初步形成了以宪法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政党制度方面,邓小平发展了毛泽东的多党合作理论,克服了建国初期多党合作的那种主观随意性,从政治制度的层面加强多党合作制度建设,并用文件的形式给多党合作以法律上的保证,从而构建了它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发展蓝图,对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邓小平民主政治建设思想和内容更加丰富和完善

邓小平对毛泽东民主思想和内容的丰富和完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坚持,即邓小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并发展了毛泽东关于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关于“人民主权”的权力意识以及群众观点等一系列正确思想;二是纠正,主要是纠正与毛泽东后期民主思想及其实践紧密相关的“左”倾社会主义观和阶级斗争扩大化理论;三是创新和发展,主要体现在邓小平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思想,以及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一些实践上。这正如邓小平自己所说的那样:“从许多方面来说。现在我们还是把毛泽东同志已经提出、但是没有做的事情做起来,把他反对错了的改正过来,把他没有做好的事情做好。今后相当长的时期还是做这件事。”当然,我们也有发展,而且还要继续发展。”在政党制度方面,多党合作从“八字方针”到“十六字方针”,是邓小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承毛泽东多党合作理论和民主政治建设思想,不断深化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体现。

总之,从我国政党制度演进的进程中,我们可以了解到毛泽东和邓小平民主政治建设的思想和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并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毛泽东在政党制度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建设问题上提出了许多正确的理论,但也存在一些不够全面、科学甚至错误的提法。邓小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承和发展了毛泽东多党合作理论和关于民主政治建设的实际,提出了更加科学的新理论,并在实践上也取得了重大突破和进展。我们一定要继承邓小平的遗愿,不断探索我国政党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新理论,把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推向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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