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革命:消费券不只拉内需

2009-04-08 09:35王吉绯
竞争力 2009年3期
关键词:优惠人民币消费

王吉绯

2009年将注定成一个消费券年,如果这作得当,消费券不但能够改善民生、促进消费、拉动内需,还有可能催生货币制度的变革,在经济学理论发展历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一券风行:理论互动实践

本轮消费券潮流的起点在成都。2008年12月11日,成都市民政部门宣布,将发放3791万元消费券给城乡低保、五保、城乡重点优抚对象,每人100元消费券。并规定消费券必须在2009年1月31日前到指定商场使用,过期作废。

这与“欧元之父”蒙代尔的建议不谋而合。2008年12月14日,蒙代尔建议中国政府拿出1万亿元来发给全国每个人,老百姓在零售商那里把消费券用掉,零售商缴税时再把消费券兑现,从而刺激消费。

蒙代尔关于消费券的传统理论,以及日本、台湾等地区的实践操作,都是以这样的方式发放消费券的:每100元消费券,抵100元货币使用。

笔者在2008年12月25日接受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采访时,明确提出:这种传统的消费券模式存在美中不足的地方。只有奖励消费,让每100元人民币可以买到110元的消费券,换取110元的商品,人们才会自发地用现金向政府部门购买额外的消费券,从而起到“乘数效应”。

这是规模需求理论与蒙代尔理论的差别所在,也是中国消费券与外国消费券的差别所在!

在此之后,全国各地关于发放具有专属优惠的消费券的提议纷至沓来,而具体的发放工作也紧锣密鼓地展开了。

2009年1月13日,重庆市人大代表将这种奖励消费的新消费券写进了自己的两会提案。

1月16日,杭州宣布将发放1亿元“有奖励”的消费券给低收入市民,使用消费券在电影院消费5折,书店买书9.5折,超市购物9.5折。同时杭州将向外地游客派送4000万元的杭州旅游消费券,游客每消费40元,就能抵10元。

1月17日,湖南宣布将通过抽奖的方式,向省内居民发放价值100万元人民币的旅游消费券。

1月21日,有专家建议直接给公务员发消费券作为工资。工资5000元中1000元发现金,余下4000元以消费券发放,限定必须在3个月之内用完。

但消费券真正的力量尚未显现。

进化路径:做大并重做细

让消费者主动购买

到目前为止,消费券都是发放,如何让消费者主动购买笔者在《需求的解放之三——方法革命:蒙代尔只猜想一半》中已经做了详细解释:政府通过公开招标,建立目录企业和目录商品制度,并确定消费券的使用规则和优惠率。消费者用100元人民币兑换110元消费券,在市场流通中作为110元人民币使用,在指定厂商处换回110元的商品。收到消费券的商户,从政府部门兑换回100元。如果是下岗人员再就业性质的服务性行业,每110元消费券,政府可以兑给105元甚至110元人民币,予以补贴支持。

消费券下一步的方向是继续扩大范围,包括地域、人群、行业、商品或服务、时间等。

从家电下乡到家电券下乡

消费券不仅适用于城市,同样适用于农村。

目前拉动农村消费的主要工具是家电下乡。除了能够给农民提供物美价廉的商品以外,家电下乡最大的好处是财政补贴的方式。具体来说,财政补贴出13%,农民自己还要出87%。这种创新既达到了消费升级的目的,同时也用较小的杠杆撬动了内需。

不过这个13%的比例也有一点小问题,那就是,如果农民需要相对高端的产品怎么办?2000元以下的彩电可以满足大多数农民的需求了,如果有一批富裕起来的农民想买8000元的42寸液晶彩电呢?假如不给13%的补贴,似乎不公平。假如给了,似乎也不公平。因为同样的13%补贴,买8000元的彩电才合算,买2000元的就亏了。

出于扩大补贴品种和增加农民选择权的需要,此时我们可能采取定额补贴的方式,发一个1000元的凭证,买2000元的彩电等于打5折,买8000元的彩电等于打8.75折。然后农民买什么就不用管了。这个凭证其实就是家电券。

传统意义的消费券是一种限制性的货币,却没有给优惠率。现在家电下乡,给了一个优惠率但是没有发家电券。如果既有券又有优惠率,实施效果可能会更好。

系列货现率

随着消费券的规模越来越大,其层次也将逐步细分,优惠率也将成为一个系列。

这种优惠率,笔者定义为货现率,即,对放弃储蓄行为或选择特定消费的一种补偿。

通用性好的消费券,例如能在全省所有消费行业中的任意一家商户使用,且有效期三年,那么货现率就可以低一点(例如3%);指向性特别强的消费券,例如只能在某一家电影院看电影用,且有效期为3个月,那么货现率可以高一些(例如50%)。

我们注意到,货现率系列,与利率树在形式上非常接近。事实上,如果消费券种类不断丰富、规模不断扩大,将成为宏观货币体系不可忽略的一部分。

货即是币:多层次的货币

在规模需求理论中,笔者将消费券定义为子币,即,只具有支付功能,有一定的期限和使用区域或行业限制的,以货权为基础的系列准货币。

除了消费券以外,财政拨款、项目贷款、住房公积金、手机充值卡、Q币、工资,哪些属于子币?

答案可能出乎意料除了工资,其他均是子币。理由如下表所示:

消费券只是子币的一个典型,子币与货现率可以广泛应用于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例如政府财政拨款,施行公务卡和零账户管理模式,可以拿到目前没有的货现率,增强资金使用效率;银行贷款,可以采取“贷物不贷款”的方法,降低信用风险;住房公积金,子币化以后,在房价非理性上涨时可以封顶,在房价非理性下跌时可以保底……具体操作过程,此前的专栏文章已经做了详细说明,不再赘述。

子币与人民币的关系,可以用公式表达为:人民币=子币(1+货现率)。也就是说,100元人民币,可以兑换为110元的子币(消费券),并且具有110元人民币的支付能力。

货现率的奖励,对工资消费特别有意义,可以提高边际消费倾向。传统经济理论的瑕疵是,投资有回报,储蓄有补偿,消费却没有任何奖励。而工薪阶层恰恰是居民消费的主力。要想拉动内需,就需要通过子币奖励工资消费,保护花钱的人。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台湾消费券发放的时候,可能不知道什么是规模需求理论,仍然按照蒙代尔的传统消费券理论,3600元消费券具有3600元新台币的支付能力。但是各个行业的商家出于竞争,纷纷推出了额外的针对消费券的优惠活动。于是,一个奇怪的现象发生了,消费券竟然比等面值的新台币还值钱!不少酒楼针对消费券打九折,甚至有的房地产商打出招牌,一张3600元消费券买房可抵3.6万元新台币,两张抵10万元新台币。

这说明,货现率是经济运行的内在规律。不管消费券的发放者是否预先设计货现率,商家都会自动给予优惠,只是一直没有被传统经济学理论注意到而已。

正如笔者多次强调的,需求是稀缺的,需求是有价格的,需求的价格就是货现率。要想拉动内需,就必须给消费以奖励。这种奖励将改变传统的单一化货币制度,迎来一个多层次的货币体系。这是未来经济学理论的必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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