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定额计价模式下材料价差调整方法

2009-04-29 07:17刘海伟
管理观察 2009年8期
关键词:材料价格价差建筑材料

刘海伟

摘 要:本文根据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情况,分析了建筑材料价格变化的原因,探讨了在定额计价模式下材料价格如何进行调整。

关键词:定额计价建筑材料价格调整

改革开发以来,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及计价方式,发生了多次变化,由原来全部的定额计价逐步实行定额与清单计价相结合的方式。随着市场经济价格体制的建立,在新的经济模式指导下,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各时期材料价格的变化必然会带来工程造价的直接变化。因此,如何合理地调整建筑工程的材料价差,实行建筑材料价格动态管理,对最终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将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建筑工程材料价差产生是市场经济必然的结果

在计划经济年代,一切主要材料都将由国家统一规定价格的统销,其它材料将由有关部门主导经营。但是随着经济改革不断深入,生产企业可以自主定价,建筑材料开始走向市场,材料价格全面放开,材料价差调整更加凸显出来。

众所周知,定额计价模式下工程造价的确定,是根据定额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以工程量套用相应定额子目基价汇总形成工程直接费用。定额子目基价(即预算价) 由人工、材料、机械及其它直接费等部分组成。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如果以工程直接费为100%,构成直接费的人工费占20%,材料占70%~75%左右,机械费占5%左 右,由此而论,材料价格取定的高、低将会直接引起工程建设费用的高、低。事实上,在实际施工中材料的价格,是不会静止不动的,会随着国家政策调整因素、地区差异、时间差异、供求关系等的状况的变化而处于经常的波动状态之中,无论价格是上涨或下落,其波动是经常的、绝对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建筑材料价格的变动,形成了不同的市场价。在工程实践中,施工企业正是从这个变动市场中直接获得建筑产品所需的原材料,其形成的产品是动态价格下的产物。动态的价格需要有一个与之相应的动态管理,只有这样才能既维护国家和建设单位利益,又保护施工企业合法权益,使建设工程朝着计划、有序、持续的方向发展。

二、建筑工程材料价差调整的依据

建筑工程材料价差调整的依据首先是工程项目的业主发出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施工企业投标报价的依据,招标文件中常常会对工程主要材料市场价格及工程项目在施工期间材料上涨风险幅度进行约定,施工企业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报价。其次是施工合同,合同是业主与承包商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工程项目材料价格调整的内容,以免在施工过程出现争议。第三,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材料价格信息及政策性文件。

三、建筑工程材料价差调整的方法

在工程实践中,建设工程材料价差调整通常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1.按实调整法

此法是工程项目所在地材料的实际采购价(甲、乙双方核定后)或按参照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定期发布的材料信息价格进行调整计算价差的一种方法。按下列公式进行 :

某种材料单价价差=该种材料实际价格(或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信息价)-定额中的该种材料取定价格

某种材料价差调整额=该种材料在工程中合计耗用量×材料单价价差

按实调差的优点是补差准确,计算合理,实事求是。由于建筑工程材料存在品种多、渠道广、规格全、数量大的特点,同时在施工期间价格变化比较频繁,若全部采用按实调整,则费时费力,繁琐复杂。

2.综合系数调差法:此法是直接采用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测算的综合调差系数调整工程材料价差的一种方法 。

调整公式:单位工程材料价差调整金额=综合价差系数×预算定额直接费

综合系数调差法的优点是操作简便,快速易行。但这种方法过于依赖造价管理部门对综合系数的测量工作。实际中,常常会因项目选取的代表性,材料品种价格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短期价格波动的关系导致工程造价计算误差。

3.按实调整与综合系数相结合。

据统计,在建设工程材料费中主要材料(包括钢材、水泥、木材、砌块、装饰材料)价值占68%左右,而数目众多的辅助材料仅占 材料费32%。而事实上,对定额里所有的材料全部进行调整,也无必要。实际上可根据数理统计的A、B、C分类法原理,抓住主要矛盾,对A类材料重点控制, 对B、C类材料作次要处理,即对三材(钢材、水泥、木材)或主材(即A类材料)进行按时调整,其他材料(即B、C类材料)用辅材系数进行调整,从而克服了以上两种方法的缺点,有效地提高工程造价准确性,将预结算编制人员从繁琐的工作中解放出来。

4.价格指数调整法:它是按照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当期建筑材料价格或价差指数逐一调整工程材料价差的方法。这种方法计算量大且复杂, 常需造价管理部门付出较多的人力和时间。具体做法是先测算当地各种建材的预算价格和市场价格,然后进行综合整理定期公布各种建材的价格指数和价差指数 。

计算公式为:某种材料的价格指数=该种材料当期预算价÷该种材料定额中的取定价

某种材料的价差指数=该种材料的价格指数-1

价格指数调整办法的优点是能及时反映建材价格的变化,准确性好,适应建筑工程动态管理。

四、材料价款结算方式

建筑材料市场价格的调整往往与材料供应方式密切相关,其价款结算也不尽相同。目前在建筑市场材料供应有多种方式,第一种由施工企业全部供应材料,材料的市场价格结算调整双方比较顺利。第二种是业主供应部分材料,我们所说材料价格主要是指材料的预算价或市场价,预算价或市场价是由供应价、运杂费、采购保管费组成。业主提供的材料其价款结算应分为①业主供应的材料在本地车站、码头或仓库交货时,施工企业按供应价格退材料价款,并退30%采购保管费。②业主供应的材料自行运到施工企业指定地点交货时,施工企业按供应价格退材料价款,并还退运杂费50%采购保管费。③业主将供应的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并负责保管和发料时,施工企业按定额预算价格退还材料款。

建筑材料价格调整,在实际工作运用中经常遇到,这就要求我们预结算编制人员能熟练掌握并运用各种价格调整方法。在实际工作中,不论是在何处工作,应收集当地的工程造价管理政策文件资料及材料市场信息,尽快了解、适应、熟悉当地的编制习惯与方法,坚持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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