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原创美文大赛之“校园情结”主题征文

2009-05-11 08:52
同学 2009年4期

9号作品:

Jungle的故事

Jungle生于90年代,也算得上是跨世纪的人了。

Jungle像其他同龄人一样,也在娇惯下成长。

Jungle也上了小学,成绩绝非一般人能比。

Jungle升入中学,自然也是名列前茅。

Jungle多愁善感,会为一支损坏的钢笔写悼词。

Jungle文采飞扬,码字功夫高人一筹,“行路难?行路难。行路何难?太白举北斗,挹酒浆,对饮七星。直挂云帆,云帆小,只够摩诘的生宜。只够唐寅的扇面;济沧海,沧海浅,仅泡陆羽一盏茶,仅酿杜康一盅酒。”也许可见一斑,

Jungle会躺在狂野的荒地上,听虫鸣,闻鸟啾,静观云来云往,日东日西。

Jungle也会坐在庭院的小竹椅上,与苍穹对话,指北斗,临长庚。

Jungle很在乎别人的看法,于是背负了太多的累赘。

Jungle度量很大,不会抱怨别人的种种行径。

Jungle乐观向上,任何时候脸上总有仙道式的微笑。

Jungle没有女朋友,但看见女孩子冷了,也会自觉地关门关窗。

Jungle不是全能,也会因一道简单的数学题而头疼。

Jungle博学,“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道可道,非常道”也有所涉猎。

Jungle五音不全,但听玛丽亚凯莉的歌也会心神不定。

Jungle令人捉摸不到,会因为突发奇想,而去买酒喝,结果呛得泣涕交流。

Jungle略显鲁莽,总有一股热血青年般的劲头。

Jungle有点自恃,没有谁能使他心服口服。

Jungle不善言辞。但文章写得也算不错。

Jungle遗世独立,不知亦不欲知“长袖善舞”者的心思。

Jungle不谈钱财,却也不是像绿林好汉般仗义疏财。

Jungle胸无大志,只道“走好每一天要走的路”。

Jungle不跟风,偶尔也会沉醉于韩剧的幽默。

Jungle语出惊人,看似轻佻,哲理也总须有一些。

Jungle喜欢真实的梅兰芳,亦喜欢虚构的程蝶衣。

Jungle崇尚传统,会一年一年地练习书法,一页一页地翻阅《本草纲目》。

Jungle不愿解释什么,因为他确信:当别人不相信你的时候,任何的解释都是徒劳的。

Jungle是户外探险的发烧友,却没有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旅行。

Jungle可望成为“绿色江河”的志愿者,却没有宣传普及知识的口才。

Jungle任性,狂妄,效仿过阮籍的“穷途之哭”。

Jungle有原则,一旦养成的习惯,轻易是改不掉的。

Jungle生在农民,仰望着辽阔,却也背负着贫穷。

Jungle背负着贫穷,也孕育着希望。

Jungle有着无尽的希望,所以他在成长。

Jungle正在慢慢慢慢地长大……

●作者:马骥

笔名:Jungle、透明皂的味道

所在地:天津市经济开发区第十三大街

禅:Jungle的语言是透明的纯粹的饱满的。但亦带着少年的惨绿。

轩:嗯,是啊,作者的文学积淀很不错,几乎每一句都引经据典,道出“我有我精彩,静待成长守候希望”的憧憬,但逻辑思维能力还要加强,譬如[性格]中间穿插了“五音不全”、“没有女朋友”等描述,是不恰当的哦,应该各自归类放在一起,层次感才能清晰分明。

●星级评定:★★★☆

10号作品:

我们的青春与音乐有关

一条名叫“生活”的大河,将身处其中的我们,推送到青春的浪湾,我们迷失了方向,时而雀跃,时而忧伤,有些人来了又走,或留下记忆,抑或留下了枉然,到最后,只有自己来陪伴自己,唯一的,只是不和音乐说分手。

无数个孤独的夜晚里,一遍遍听家里的旧盒带,是姐姐喜欢的王菲,空灵而柔软的声音在耳边萦绕,然后仰望月朗星稀的夜空,感动,继而融进那极富张力的歌声里。

妈妈把“跑调”得厉害的录音机扔在垃圾箱时,我上了初二。我家住进了楼房,看大频电视、放VCD,盒带被我宝贝地收藏在抽屉中,每每触碰有绵长的思绪。开始听张惠妹和无印良品,一边翻看照片,一边想起在远方读书杳无音讯的朋友,开始怀疑细水长流和天长地久,甚至会怀疑自己是个外星球的矛盾结合体。

开始叛逆时,流行音乐席卷整个校园从Beyond、谢霆锋、蔡依琳听到后来几届“超女”。

我喜欢上了飞快奔跑和极端且怪异的头发,尤其是奔跑时连风都要在我的耳边呼啸而过的快感,常穿复杂的T恤和带有破洞的裤子,在寂静的草场,幻想自己是摇滚女王,和同学们肆无忌惮地“疯狂”,这使我们一度成了学弟学妹们的偶像。我变得固执倔强,也正是在那时——我在人生顽劣的时候,认识了一群福祸同享的死党,试着参加一些小的比赛,坐在小小的舞台的中央,心里明明是要了命的紧张,却佯装出老手的模样:坏笑,轻松。然后无疾而终地回到家。

上了高中,学会了乖,学会了谦虚,也学会了敢拼敢闯,但脸上永远只是青涩和微笑,仿佛一切都退到了原点。而对于音乐,也不再盲从。开始听经典,偏爱林夕的词,和温柔的旋律,开始懂得安静地聆听,不疯狂也不把任何心情写在脸上。看郭敬明、安妮宝贝、张爱玲的文字,对那些忧伤但深刻的语句有独到的欣赏。我依旧那么固执,反复练习一个个吉它和弦,不再轻易地张扬,至于过去,它们要我笑着遗忘。

开始在物理化学练习册上、黄绿蓝的便利贴上写诗,笨拙的文字有时也迸发出梦想的激昂,坚持写了厚厚一本时,我走进了文科班,生活依旧每天都听歌,并在清早阳光温暖的上学路上哼唱,我一直坚持步行上学,这样不会错过飞机留下的痕迹,和晨光中自己被拉长的身影。

头发在慢慢地生长,许多东西都在心里沉淀,明静的,隐晦的,无法丢弃的秘密,而我,乐在其中。收获了一些有相同爱好的粉丝朋友,他们每一个都善良可爱,喜欢音乐的人,心地纯净简单,坚持所爱的人,一定有一个美丽的梦想。

不和音乐说分手,希望大家都能坚持,最初的梦想。

●作者:于玥

归属盟:中学盟

在读学校:辽宁省喀左县第一高中高二年级

个性宣言:海阔天空凭“于王月”

禅:不要和自己说分手才重要。固执也很重要。少年的孤单亦很重要。但文字略显薄。

轩:和小于同学一样,我也是个音乐爱好者,几乎称得上博爱,只要歌词好旋律好的歌曲就能吸引我的耳朵。由于本文是记录成长式的以时间推移为主要线索展开描述,所以难免会显得有点像记流水账,以后行文要注意详略的安排。

●星级评定:★★★

11号11作品:

一个人的十八岁典礼

十八岁,当即将站在这条顾名思义的成熟边境线上,我却开始有了措手不及的惶恐。我已经站在了林齐口中的未来岔口,等着林齐的出现。而现在林齐,你是在哪里?

我已经回想不起最初遇见林的那天是个什么样的日子。他的出现似乎注定要黯淡那些渺小的背影。我只记得的是,在课后昏睡的时候,我突然手臂觉得很疼,我一看是同桌唐晓用力推我,说外面有人找我。高三这个敏感的学年,我被爸妈强制转到这所省重点中学,认识了我的新同桌唐晓,唐晓第一次看到我就问,“你原来是在哪个学校?当得知我出身于一所普通中学后,她就开始不太乐意主动和我说第二句话。”

林齐是个谜,一个寓言,或是一个充满隐喻的楔子,这些我都不得而知。他是高二转到这所中学的,独来独往,成绩出众,球打得非常好。他路过的校园角落,都会有一群女生的目光追随。而林齐的目光从未停留在任何女生的身上,就像他的自行车后座,一直都是空空荡荡。

每个礼拜五的晚上,他会在球场上打球,整个球场只有凌乱的篮球落地的声音。有时我也会想,他一个人打球是怀着怎么样的心情。夜晚是我的保护色。我可以毫无顾忌地离他很近,近得可以坐在和他相隔半个球场的篮筐底下听他奔跑的声音,跳跃的声音。如果没有那次的意外,我想我可能在我最后的青春时光里,一直孤单地被林齐的背影覆盖,然后无声无息地离开。然而那个一如往常的星期五的夜晚,因为看守老伯突然尽职地走进了这片操场,那束照在我身上的光像是划破幕布的利刃,让我曝光在林齐的面前。我看见林齐清亮的眼睛,不动声色。这个秘密终于不再只属于我一个人。我是该高兴还是难过?

在被老伯训斥了一顿后,我开始无所适从,林奇抱起他的球就往前走,秋夜的风微凉,只留我一个人站在原地,看着他走远的样子出神。只不过我没有预料到他竟然回头,“你想晚上住在这里吗?”他说。声音很快消失在风里。但我确确实实听见。没来得及多想,我追上了他。“这么晚你怎么会在学校?”他问我。“我今天忘带钥匙,就回学校坐坐。”我胡乱就说了一个理由。站在他的旁边和他说话,距离不远也不近,似乎我们不熟悉也不陌生。从校门口到小巷出口那盏“路灯的微光搁浅在寂静的小巷,氤氲的气流弥漫。我看见我左手边的围墙上林齐的影子的轮廓在看着我,我是如此希望这条路还能再长一点。”走到巷口,我鼓足勇气打破沉默向林齐告别,“我往这边走了,那再见了”我说。我不敢看他,然后朝右边走。“这么急着再见,你那么肯定我会向左走吗?”身后传来他的声音。我回头看见他站在路灯冲刷出的白色浅滩里微笑,我第一次看见他笑,带点邪气,但却明亮,令我恍然。

牵起他的手时,我感受到自己怀揣着战栗的幸福。现在,我可以每个礼拜五的晚上,等着林齐打完球的时候,递毛巾,给他擦汗。坐在他自行车后座上看他的头发,偷偷闻他衬衣的味道,怎么说呢,像莲花?像薄荷叶?好像又都不像。我曾经以近乎瞻仰的姿态注视着林齐,而突然问来到的这些幸福似乎不那么真实。我和林齐的感情并不张扬,林齐似乎很希望可以低调到没有什么人知道,他说,在这所重点高中的高三里,我们需要谨慎而小心。虽然这让我难过,但想想这也是理性而正确的做法。就这样,平时我们会通电话,我经常打给他。而只有礼拜五会陪着他,看他打球,与以前不一样的是他现在知道有一个我会在旁边等着他。他也会送我回家,林齐话不多,我知道他以前一直喜欢一个人或习惯一个人,所以我开始学会侃侃而谈,说这个礼拜的秃顶物理老师的乡音又在课堂上闹出了什么笑话,说明天有什么打算。在我右手边的林齐平静而略带微笑地听,眼睛看着远远的地方,仿佛在想象我说的场景样。有时附和着说,“原来是这样的啊。”最后快到家门,他会轻拍我的头说,“快进去吧,小纱,晚安。”告别的晚安里,天空下满他点亮的光,最后我会看着他骑车离开。

“林齐,你想考什么学校?”我问他,“尽力而为吧。”他淡淡地回答。

“如果可以,我想努力和你上同一所学校。”我说。

来到林齐家楼下的时候,我真的希望自己从来都没有出现在这里。一切的事实都像是预约好的一样,那么的刚刚好。刚刚好林齐从楼道里走出来,笑容灿烂,是我真正的从来没有见过的如此开心的林齐。而这些都是因为他旁边的那个漂亮的女孩吧,他们终于看到我,而我看到林齐意外的表情,笑容凝滞。

仅仅一瞬间,我想明白了,我全都想明白了,所有的一切都溃烂成事实,假象过于不堪。长久以来,我只是作为林齐青春的凭吊,用于纪念他心中另外一个人。而我,幸运地拥有和那个人一样的名字,然后幸运地可以拥有林齐的注视。我,只是作为一面镜子,而存在。林齐口中温柔叫着的小纱,永远都不是我。

我在所有人面前都无比狼狈,我应该被蒸发掉了吧。我在心里说,林齐,从前一直是我看着你转身离开,就让你看我离开一次吧,也是最后一次。

路上,我收到林齐的短信,关于他和她,他16岁离开,没有告别,是因为父亲作为政府官员,被诬陷,全家在苦于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只能悄无声息地走,而真相大白的时候,她也在三个月前回来。还有,林齐,那些长长歉疚都不重要了,我没有在你心里逗留过,这也已经不重要了。

我只记得,在冗长的时间里,你一直都在我的心里。走后一切的情绪终于在我即将来临的十八岁戛然而止,盛大落幕。

“方成,你觉得十八岁应该怎么过才好?”我说。

“也许该带着身份证去酒吧喝杯酒,或许刺激点来个蹦极。”方成说。

“主意不错。就这么决定吧…”

●作者:谢婷

笔名:小暮

归属盟:大学盟

在读学校: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财管班

个性宣言:只做我自己

禅:很多东西都会慢慢流去。都会不再重要。青春里总有纪事。这些文字有着稚的真。

轩:作者叙述故事虽然有些平铺直叙,但起码构思还算能够吸引人。但是在情节的起承转合方面还要多练笔哦,比如方成这个男二号的出现就需要些过渡和介绍,否则读者有些莫名其妙。

●星级评定:★★★☆

轩写在后面的话:

曾经在节日里收到卡片、明信片和风铃,也曾经在某个暑假去汕头电台做嘉宾主持时收到满满一箱信件……诸如以上的这些东西像精美的刺青岁月的纹路,又带着轻微隽永的疼,延续着对过往的回访。星辰缓慢流逝,永恒也有变成灰烬的一天。唯独记忆,可以与你我,同在同朽。

季节缓慢蜕化,请将光束刺进我雀跃的心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