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改革的制度变迁视角分析

2009-05-25 03:32郭爱君
改革与战略 2009年4期
关键词:制度变迁改革

郭爱君 李 岩

[摘要]我国的改革开放到现在已经进行了30年,文章在陈述了制度变迁理论和回顾了我国改革的历程之后,用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来分析中国的改革,以期在对过去的总结中得到对未来的启示。

[关键词]改革;制度变迁;经济体制改革

[中图分类号]F1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736X(2009)04-0015-04

生活在21世纪的我们,很幸运的经历了国家20世纪末期到21世纪初期这段时间的巨大变化。经济制度的变迁,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功,国家经济所焕发出来的活力和给予世界经济的巨大推动力等等,这一切成就都令世人刮目相看。我国经历并且正在经历着一个制度变迁的过程,这个过程在世界历史上亦是不多见的。这个经济制度的变迁无疑给我们提供了研究的材料和千载难逢的机会。显然,对于当前正在深入推进的改革来说,在改革开放进行了30周年之后,研究制度变迁的理论和总结30年来的经验对我国的进一步改革开放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笔者拟从新制度经济学制度变迁的视角来回顾改革开放30年来的风雨历程,进而得出一些有益的启示。

一、制度变迁理论述要

一直以来,制度都被看做是政治学的范畴,直到制度本身所包含的效率被人们所认识以后,这一概念才进入经济学家的视野。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是影响经济效率的重要因素,并用制度变迁来解释经济发展。在这方面走在前面的是199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道格拉斯。诺思教授。关于制度,诺思认为:“制度是为约束在谋求财富或者本人效用最大化中个人行为而制定的一组规章、依循程序和伦理道德行为的准则”(道格拉斯·诺思,1994)。制度是一种公共物品,制度供给是有限的和稀缺的,制度供给的主体是国家。中国学者林毅夫认为:“制度能提供有用的服务,制度选择和制度变迁可以用‘需求——供给这一经典的理论构架来进行分析”(盛洪,2003)。制度一般情况下指的是制度安排,它是指在特定领域内约束人们行为模式和关系的一套行为规则。一地区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对经济产生影响的因素总和构成制度环境,它是一系列用来建立生产、交换与分配的社会和法律基础规则。

关于制度变迁,诺思的定义是“制度创立、变更及随着时间变化而被打破的方式”(道格拉斯·诺思,1994)。林毅夫认为,从某种现行制度安排转变到另一种不同的制度安排的过程,是一种费用昂贵的过程,除非转变到新制度安排的个人净收益超过制度变迁的费用,否则,不会发生自发的制度安排。进而林毅夫又把制度变迁分为两种类型: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诱致性制度变迁指的是一群(个)人在响应由制度不均衡引致的获利机会时所进行的自发性变迁;强制性制度变迁指的是由政府法令引起的变迁(盛洪,2003)。一般认为,制度变迁是指制度诸要素或结构随时间推移、环境变化而发生的变化,是制度的替代、转换和交易过程。制度变迁通常又表现为制度进化和制度变革两种形式。制度进化是指一项制度通过自身的修正和改良逐步走向优化的过程;制度变革则是指一种具体的制度形式对另一种制度形式的替代。因此,制度不仅有一个自我完善的发展过程,而且还有一个不断新陈代谢的过程。制度变迁是一个从制度均衡到非均衡再到制度均衡的往复循环发展的过程(杜伟、高林远,2002)。

新制度经济学制度变迁理论从其立场来看,是为了维护完全自由的市场制度,并借助于产权去解决市场运行中的问题,提高经济效率,核心是探索如何更好地实现交易,降低交易费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新制度经济学证明,用单位交易费用较低的制度安排替代单位交易费用较高的制度安排,可以在激励、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等方面获得更高的效率。另外正如诺思指出的那样,新古典经济学涉及的是市场的运作,而不是市场的发展,它既舍弃了时间因素,又假设完全理性,而且假定制度不起作用,所以,就不可能对制度的变迁和市场经济的形成与发展作出正确的解释(王振中,2002),这也是笔者选取新制度经济学来解释中国改革的主要原因。

二、中国改革的历程

回首我国30年来的改革历程,从早期的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再到有计划商品经济的提出,又到计划与市场相结合,后来转变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现我们的认识是一个从不成熟到比较成熟,从比较落后到比较先进,从片面错误认识到比较正确认识的过程,是一个渐进发展、连续不断、由浅入深的过程。

关于改革阶段的划分,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意见,主要是划分的粗细程度不同或依据不同(谭玲玲,2007)、(马凯、曹玉书,2002)。笔者认为,改革开放的历程应该划分为五个主要阶段。

(一)“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阶段(1978-1984)

1978年底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实行改革开放的新政策,开始了中国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从僵化半僵化到全面改革,从封闭半封闭到对外开放的历史性转变。

1979年全国人大五届二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逐步建立起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体制,以计划调节为主,同时重视市场的作用。

1981年全国人大五届四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应当是:在坚持实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前提下,发挥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

1982年中共十二大提出正确贯彻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是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一个根本性问题。

(二)“有计划商品经济”阶段(1984-1989)

1984年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第一次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概念。

1987年中共十三大报告中指出“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所包含的几个基本概念应该说已经接近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主要内容了。

(三)“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阶段(1989-1992)

1989年江泽民在国庆讲话中讲到经济体制改革时说:努力创造一种适合中国国情的、对计划和市场调节的结合程度、方式和范围,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的经济体制。

1990年全国人大七届三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关于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形势结合的原则提出了应当注意的几个基本点。

(四)“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阶段(1992-2002)

1992年邓小平的南方谈话标志这一阶段的开始。

1992年中共十四大明确宣布“确定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深刻的“阐明了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内涵和基本特征”。

1993年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把十四大所确立的改革目标和基本原则具体化和系统化,勾画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表明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系统化。

1997年中共十五大提出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

(五)“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阶段(2002—至今)

2002年中共十六大明确提出了“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

2003年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了“五个统筹”的要求和改革开放的“七大任务”,标志着我国战略发展的重大调整,反映了我国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化。

2004年《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颁布。

2007年中共十七大明确指出“改革开放是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带领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目的就是要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国家现代化,让中国人民富裕起来,振兴伟大的中华民族;就是要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赋予社会主义新的生机活力,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与实行激进式改革或者休克式改革的国家相比,中国的渐进式改革比较平稳地实现了经济体制的转轨,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的改革,无论存在怎样的争论,以下三点是人们普遍承认的:经过多年的改革,市场机制已经替代计划机制,成为资源配置的基本机制,价格信号已经替代数量信号成为引导资源配置的主要信号;我国的市场化转轨过程在所有的经济体制转轨国家中应属速度较快的;经济体制改革空前促进了中国经济发展(刘伟,2006)。当然我国改革的成功也是有许多原因的:大跃进与文革使计划经济受到全国上下空前的质疑;摆脱了僵化的意识形态的束缚;成为实用主义者,例如,邓小平的“白猫黑猫论”和“摸着石头过河论”;正确处理了改革与稳定的关系,改革过程中,国内政治十分稳定;中国有着较高的储蓄率和大量廉价的劳动力;中国共产党坚强有力的正确领导等等(邹至庄,2005)。

三、中国改革的制度变迁视角分析

我国的改革走过了30个年头,到现在可以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建成。国家领导人的贡献并不在于事先设计了整个改革的模式和道路,而是在确立了改革的基本方向以后审慎采取了“摸着石头过河”的态度,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条件下,让每个经济当事人自己去寻找和创新。这种方式显然可以得到制度变迁理论的支持。下面就以制度变迁理论来对我国改革进行实证分析。从1978年开始至今的改革历程从制度变迁角度划分,可以分成四个阶段(王志成、史学军。1998)。

(一)农村诱致性制度变迁(1978—1984)

诱致性制度变迁之所以能够发生,就在于由于制度不均衡引发获利机会,从而经济主体对新制度产生了需求。现行的经济制度已经无法提供这个体制下的经济主体所需求的经济利益,而一种新的制度可以满足这种要求,于是对新制度的需求就产生了。我国农村人民公社制度的解体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便是很好的例子。当年安徽省风阳县梨园公社小岗生产队首创了包干到户的家庭承包经营形式,这是出自农民自发需求的诱致性制度变迁,尽管这在当时还是非法的。但是,在经历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之后,改革成果得到了部分领导人的维护。与此同时,四川在当地领导的带领下也开始了类似的制度变迁,至此,中国的制度创新由少部分农民自发的诱致性制度变迁演变为局部地区的诱致性制度变迁了。而当这项制度变迁的收益被中国伪领导层深刻理解后,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人民公社制度改革的基本形式被推广到全国。当法令和文件出台后,对于部分地区而言,这项制度变迁反而变成强制性的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中国改革的重要成功之处。

制度变迁也确实带来了我国农业的快速发展,进而也带动了整个国民经济的较快增长。虽然1984—1988年我国农业增长停滞不前,但其深层次的原因是制度变迁的“边际收益递减”。新的制度安排已达到均衡,边际收益已为零。农村改革的成功提高了人们对市场经济的认识水平和接受程度。邓小平曾指出:“我们首先解决农村政策问题,搞联产承包责任制,搞多种经营,农民有经营管理的自主权。这些政策很见效。”“农村见了效,我们才有勇气进行城市的改革。”农村改革的成功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确立奠定了理论基础,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增强了信心,为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的兼容性提供了实证支持。

(二)城市的强制性制度变迁(1984-1992)

改革在农村取得成功以后,改革的重点由农村转到了城市。普遍认为,改革重点转移的标志是1984年《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是困难的。城市改革中涉及到的每一群体或者个人都有可能成为改革的阻力,因此,改革开始就是由政府自上而下强制推行的,是在政策法令指导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其中最重要的是国有经济的改革,可以说其他制度变迁(如价格体制改革、市场体制培育等)都是围绕国有经济的改革来进行的。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则是改革的意外收获。国有经济的制度变迁可具体划分为四个阶段(马凯、曹玉书,2002)。

1起步阶段。这一阶段的内容是“简政、放权、让利”。通过放权,企业有了一定的经营自主权和决策权,通过让利留成的奖金分配,企业有了一定的激励机制。但这种变迁不能克服旧有制度的弊端。无法建立一种能够在市场经济中有效运行的企业制度,国企面临进一步改革。

2过渡阶段。主要内容是“承包经营责任制”。国有企业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实际上是农村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城市化应用。承包经营责任制在国企的制度变迁中也起到过积极作用,它以契约形式进一步扩大了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产生了一定的激励效果,但是承包制只是企业在委托人和代理人目标函数不一致的情况下,为降低监督费用而确立的合约安排,它并没有走出传统体制的制度框架,产权制度的变革成为国企进一步改革的瓶颈。

3国企改革的落脚点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1993年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做出了“要进一步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从此,国企改革从以往主要是在分配关系上,转向在产权制度上进行。

4中共十五大后国企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建立以公有制为主体,国有制为主导,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从而把国

企改革纳入整个社会经济所有制结构改革中。2003年随着国资委的成立,国有企业的改革得到进一步的规范和推进。

改革的又一大重要成功是非国有经济的蓬勃发展。在投入大量人财物用于国企改革而效果不佳时,非国有经济却由于经济主体本身行为符合经济规律的要求而成绩斐然。我国的非国有经济走了一条开始限制,逐步放开,然后蓬勃发展的“无心插柳树柳成荫”的道路。非国有经济使我国的改革在存量改革没有成功时,获得了巨大的增量改革的成功。非国有制经济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稳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改革以来我国之所以保持较高的经济增长率,原因并不是国企改革有巨大突破,而是非国有经济的迅猛发展。同时,非国有经济还为国有经济的改革提供了“制度榜样”和“行为示范”,可以说导致国有经济改革走向产权制度变迁的最主要原因,就是非国有经济的制度的榜样作用。

(三)制度创新以及整个制度环境的变迁(1992-2002)

1978-1988年这改革开放以来的11年,我国经济一直处在高速增长的阶段。这11年的GDP年均增长率为10.25%,显然这是制度变迁的功效。然而1989-1990年的增长率却很低,究其根由是因为几项单项制度变迁已经边际收益递减为零了。要想使经济进一步发展,我们需要制度创新和整个制度环境的变迁。市场作为配置资源的手段,其基础作用日益增加。但是,如果整个制度环境不变迁,仍在“有计划商品经济”“计划与商品相结合”的束缚中,左右冲突,势必不能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邓小平“南巡讲话”无疑为进一步制度创新除掉了紧箍咒。中共十四大正式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中国改革进入了制度创新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特点是由过去突破旧体制到创建新体制,由政策调整到制度创新,由单项改革转到整个制度环境的变迁。

其实我国的制度创新早就孕育在1979年经济特区的设立之中。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的发展大致经过了四个阶段:计划制度缺陷发现→市场制度试验→市场制度推广扩散→市场制度的本土化与适应。其中第二个阶段就是指设立经济特区,可以说经济特区是市场经济体制这棵苗的试验田。经济特区的成功是中国改革中另一大重要成功。建立经济特区作为一种自上而下的正式制度安排,不仅大大减少了在传统意识形态占主导地位情况下制度变迁的阻力,降低了传统体制占支配地位的情况下制度创新的成本,而且还成功地缩小了改革的风险,从而使制度变迁的绩效在短期内迅速显现出来示范全国(陶一桃,2007)。经济特区有两个典型的作用:示范效应和扩散效应。特区成功的方法、模式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是公共物品,可以拿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扩散。因此,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经济特区的示范作用是不容小视的。

(四)制度进化以及制度环境的进一步完善(2002—至今)

我国已经基本建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是,我们的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协调,还有待完善,还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改革到此进人了制度进化和制度环境完善的阶段,这个阶段的一个关键词就是“完善”,整个制度环境需要完善,其中的单项制度也需要完善。正如温家宝在2003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上指出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目标是,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基本建立和完善,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高,社会信用体系的框架和运行机制初步建立,市场经济秩序总体上有根本好转。”这一阶段出台的法规和实行的改革措施都很多。具体的改革有:汇率制度的改革,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的开始,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启动等等。修改或通过的重要法规有:《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保护私有产权写入宪法。其中《物权法》出台意义重大,这部法律非常明确地对各种物权形式的产权的设立、保护和交易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强化了产权保护,有利于对资源进行更长期的配置,提高使用效率。产权的明确降低了交易费用,为交易带来了更大的便利,而边界清楚并受到强有力保护的产权交易费用更低,《物权法》对我国经济有着较强的促进作用。

改革到今天还远没有结束,制度完善到今天也远没有结束。这个制度进化和制度环境完善的过程也许要长于制度创建的过程。改革的成功来之不易,改革的任务依然任重而道远。

四、结语

始于1978年的改革开放已经历时30年,制度变迁贯穿了我国改革这30年的始终。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增长过程中,要素效率,特别是资本的效率有显著提高,重要的原因也在于制度的变迁。实证研究表明,制度变迁对于中国经济增长中要素效率的提高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刘伟、李绍荣,2001)。1978年以来中国经济的波动实际上是一种“制度波动”,其实质是制度变迁的边际收益由递增到递减最后为零的过程,制度变迁成为我国改革30年经济增长的最动态原因。为了减少边际收益最后递减为零的趋势,我们只有不断的改革。用改革促进发展,用发展促进更深层次的改革。1978年以来,我们创造了一个“中国奇迹”,从今以后,我们必将创造新的奇迹。我们相信会出现一个与市场化改革同样伟大的时代,到那时中国将不仅以经济成就令世人刮目,而且将以社会发展令世人瞩目。

[责任编辑:黄兴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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