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新增就业岗位信息网络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

2009-06-01 07:27李 伟
职业·中旬 2009年12期
关键词:用工申报用人单位

李 伟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所作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我们要用百倍的努力,把就业这项关系民生之本的大事做好。”及时全面收集掌握用人单位新增就业岗位信息,是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基础。只有掌握更多的就业岗位信息,才能使劳动力市场更加完善有序。那么,如何才能及时全面地收集掌握用人单位新增就业岗位信息呢?

一、建立新增就业岗位信息网络

劳动就业部门要建立用人单位新增就业岗位信息收集网络,实施全方立体式的管理机制。一是要大力实施就业岗位资源信息化建设。在一定的区域内,把用人单位新增的就业岗位信息通过网络或其他现代化手段予以整合,能够随时随地在第一时间内掌握用人单位所提供的就业岗位需求信息,并将所掌握的此类信息进行必要的整理、交流和发布,使就业信息共享,需求者与被需者皆知。二是要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平台的作用。镇、区、街道、居委会等基层劳动保障机构所管辖的范围相对较小,他们具有灵活机动的优势,可以直接深入到用人单位,了解新增岗位信息,并随时随地将所掌握的信息汇总分析,然后由县级劳动就业机构统一整理归类并统一对外发布。三是大力推行兼职劳动力资源协管员制度。通过在部分企业设立一名负责人力资源管理的兼职人员,及时将所在单位新增岗位信息汇总上报,使岗位信息管理工作在最基层有人负责、有人落实。四是对重点企业实施重点监控。通过对所在区域内的重点企业进行定期分析,可以基本上掌握在某一个阶段能够提供岗位的企业,对这部分企业实施重点监控,安排专人负责,随时了解他们的新增岗位情况。五是要随时掌握新开工的各类企业情况。这部分企业往往是劳动力需求的大户,能够提供较多的新增岗位信息。对此可以积极与经贸部门、工商部门以及园区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争取他们的支持,掌握新增的岗位信息情况。

二、引导用人单位申报需求信息

要引导用人单位自觉把新增岗位需求信息向劳动就业部门申报。劳动就业部门必须有足够的能够满足企业需求的劳动力资源储备,从而吸引企业把新增岗位信息向劳动就业部门申报。企业有了空的岗位,劳动就业部门能够随时向他们提供高素质的劳动力,这样才能使企业自觉把新增岗位资源信息向劳动就业部门申报。劳动就业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千方百计地为企业用工服好务,真正地把劳动就业部门建成企业不可或缺的“娘家”。对企业在用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劳动就业部门责无旁贷,要积极帮助解决,尤其是要做好职工培训、劳动管理、建章立制等方面的工作,为企业办实事、办好事。劳动就业部门要做好用人单位新增就业岗位信息申报的宣传工作,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宣传渠道,增强企业负责人的意识,引导他们自觉地把新增岗位信息向劳动就业部门申报。

三、加强依法管理

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位新增就业岗位信息工作的依法管理也是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有效手段。劳动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大对非法招用工、非法职业中介等活动的打击,净化劳动力市场,对未经批准擅自招用工以及在用工过程中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坚决予以处罚,从源头上规范劳动力就业,促使用人单位自觉向劳动就业部门申报岗位信息。要进一步完善有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企业新增岗位申报制度,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对企业新增岗位信息申报制定相应的法规,做出必要的规定,从法律角度加以必要的规范,对不按规定自觉申报的企业给予必要的处罚,实施依法管理。

(作者单位:山东省海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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