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名家

2009-06-05 03:59
作文周刊·小学三年级版 2009年13期
关键词:书局那本书零花钱

江苏省的江都县是朱自清的家乡。6岁那年,朱自清随家人迁居扬州,在那里度过了童年和少年时期。

从父母那里接受启蒙教育后,朱自清就喜欢上了读书。很小的时候,他只要拿起唐诗宋词,就会爱不释手。看到儿子的这股“傻”劲,父母在心里暗自高兴。

转眼间,朱自清上了中学。那时候,他读书简直入了迷,一架起那副深度近视眼镜,读起书来便会废寝忘食。

当时家里每月给他一元零花钱,朱自清把零钱存起来,然后都交给广益书局。由于经常去,书店老板都认识他了。

这一天,朱自清又去了广益书局。

书架上的那本书朱自清很早便想买了,可是价钱太贵了。

摸摸口袋里的钱,看来还得攒很久才行,可是拿着那本书,朱自清真不想放下。

“小伙子,想买吗?”老板走了过来。

朱自清点点头。“可是……”

老板早已猜透他的心思,笑笑说:“钱不够是吧?先拿去吧,有钱再付。”

“真的可以吗?”朱自清不敢相信。

看到老板笑着点头,他当即记账买下了那本书。

从那以后,除了把一元的零花钱全交给书局,朱自清还常常欠书局的钱,一直到他毕业时才还清。

在北京大学读书的最后一年,一次,他到琉璃厂去逛书店,在华洋书庄见到一部新版的《韦伯斯特大字典》,定价要14元。

这个价钱对这部大书来说虽不算太贵,可对一个还在念书的穷学生而言却不是个小数目。自己手头没这么多钱,可书又实在想买,朱自清急了。

他思来想去,现在他全身上下、里里外外,就一件皮大氅(chǎng)还值点钱了。

这件大氅,是父亲在朱自清结婚时亲手为他做的,水獭领,紫貂皮,虽然有点土气,可毕竟是皮衣,还值几个钱。在制作的时候,父亲花费了很多心血。

但是,那本字典太吸引人了,他脑海里不断涌现出自己翻看字典阅读时的情景。

他想,先把衣服拿去当了,等有钱的时候再赎回来不也可以吗?

于是,他毅然迈开脚步,向对面的当铺走去……

朱自清并没有过多考虑,便以14块钱当了大氅。大氅当然不止这个价,所以当铺的人也不难为他,即刻付了款。

拿了钱,朱自清马上去把那本《韦伯斯特大字典》抱了回来。不料,那件费了父亲许多心血的大氅,却最终没有赎回来。

清贫不敌读书乐。朱自清一生爱书如命,他这样痴狂地读书,使他积累了深厚的文学功底,终成一代文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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