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人权利实现对构建和谐社会的意义研究

2009-06-28 03:10杜鹃汀
消费导刊 2009年16期
关键词:权利利益群体

[摘 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和谐的社会是一个系统性的和谐。而在诸多因素中,协调好社会各群体的利益关系无疑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和基础。但是,这种和谐的构想与当前少数人群体所面临的实际情况出现了很大偏差,二者的相互矛盾也成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关键词]和谐社会 少数人群体少数人权利实现

作者简介:杜鹃汀(1980-) ,女,湖北钟祥人, 西安财经学院政治与行政学院,西北工业大学人文与经法学院政治学理论2004级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

一、对少数人的权利保护是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

一个和谐的社会必然是所有人的权利得到充分实现的社会。社会不和谐,人们的权利便难以充分实现;反之,权利不能充分实现,社会就不可能和谐。所以,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以人为本,平等地保障每一个人、每一个社会群体的权利得以充分实现。这里的权利保护当然包括少数人权利的保护,其中关注少数人的权利在我国当前具有尤为迫切的现实意义,因为少数人在社会中大多处于弱势地位,当他们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往往无能为力,只有更多依靠国家机器进行公力救济。

和谐的社会是一个系统性的和谐:城乡和谐、区域和谐、经济和社会、与和自然、国内深化改革和对外开放都要形成统筹发展的态势。而在诸多因素中,协调好社会各群体的利益关系无疑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和基础。但是,这种和谐的构想与当前少数人群体所面临的实际情况出现了很大偏差,二者的相互矛盾也成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二、保护少数人权利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意义

(一)保护少数人权利是维护社会稳定有序的需要。社会稳定是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维护和实现社会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目标和任务。稳定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前提,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没有稳定,一切无从谈起。在当代中国少数人群体的犯罪率一直居高不下,特别是在城市犯罪主体中,少数人群体已成为刑事犯罪的重要组成部分,譬如很多城市所出现的少数民族犯罪情况。近代来,社会稳定已成为一个敏感的话题,作为社会不公平集中体现的少数人群体,他们物质条件贫困,社会和政治影响力弱,心理承受能力弱,处于社会的底层,是社会稳定的巨大隐患,是社会动荡的火药桶,是社会的各个群体中经济承受力和心理承受力较弱的群体,是社会结构的薄弱带。一旦社会各种矛盾激化,积极压力和心理负荷累积到相当程度,影响到他们的生存。因此,保护少数人权利是维护社会稳定有序的现实需要。

(二)保护少数人权利是社会主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的需要。社会公正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从社会整体全面和谐的角度看,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而要实现社会的整体、全面和谐,就不能离开公平正义。公平正义的贯彻,有利于社会整理全面和谐的实现。公平正义的贯彻,是在经济、法律、道德等层面,维护不同利益阶层的利益,协调不同利益阶层之间的关系,从而使人们和谐共存,共同发展。所以关注和解决每一个人的发展问题是社会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这其中自然也包括了少数人群体。具体到我国现阶段,少数人权利不能得以实现意味着剥夺了他们应该享有而事实上没有享有的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成果。这种剥夺是一种隐性的但是又实实在在存在着的实事。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促进社会全面进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证人民共享发展的成果”。在当前,必须要给少数人群体提供生存保障和发展的机会,使他们既能合理享受自己的劳动成果,使其付出能得到相应的尊重和回报,又能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不能以牺牲他们的利益为代价来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而是要让社会发展成果“惠及十几亿人口”。从社会进步的角度看,保障少数人群体的权利,是国家和社会的责任,是现代文明社会进步的标志。

(三)保护少数人权利是整个社会充满创造活力的需要。社会活力是社会生产力持续增长的保证,是建设和谐社会的物质保障。离开了社会活力与物质生产力的发展,构造和谐社会便失去支撑。一个没有活力的社会是没有生命力与停滞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每一个人的创造愿望与创造才能、创造成果都能得到社会的尊重与承认。只有这样,全社会各种积极性与创造力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激发,社会财富才能充分涌流,通过每个人的自由创造达到社会的普遍繁荣。而少数人权利不能得到有效的实现,很明显违背了人全面发展的目标。它不仅影响少数人群体的基本需要,更妨碍了人的素质提高和潜能发挥,它不能为这个社会充分开发全部人力资源创造必要的条件,也不可能给每一个社会成员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其结果造成了社会潜能资源的巨大浪费,使社会缺乏后续的持续发展能力,从而延缓了社会发展。保障少数人权利的实现,营造有利于创业和创新的机制和环境,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去推动各个领域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整个社会才充满活力。

(四)保护少数人权利有利于促进社会参与能力,密切干群党群关系。对少数人权利的保护有利于他们社会参与的健康发展,有利于解决少数人群体政治参与中存在的参与形式的多样性与规范性、参政意识与参政能力、政治参与的政治性与利益性等诸多问题。为此,我们必须加强对少数人群体的教育,特别是加强对社会新生弱势群体的法律教育、政治教育、思想文化教育,培养他们的政治与民主意识,以提升少数人群体的政治素质和政治参与能力,更新指导思想、健全政治参与机制,使他们以正确的态度对待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以公民意识取代臣民观念,消除附庸意识,强化政治参与的主体意识,增强对政治的信任感,从而提高政治参与的能力和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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