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社区工作者相关制度及政策分析

2009-07-05 07:38
法制与社会 2009年2期
关键词:专职工作者队伍

卢 玮

摘要本文以广州2006年出台的两个与社区建设及社区工作者密切相关的主要文件:《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意见》和《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平安和谐社区的意见》为基础,针对报告中社区工作者现状所存在的问题,结合政策分析,对比其他地区相关政策,找出问题根源,并提出相关解决对策。

关键词社区建设社区工作者政策制度

中图分类号:C9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1-290-02

社区建设涵盖了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人文环境、组织领导、干部素质方面,但其中最关键最核心的因素还是“人”,即社区工作者。什么样的人来管理社区,是搞好社区建设的至关重要的环节。社区建设作为我国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其成功与否关系着城市管理和社会发展的基础。社区工作者作为社区建设的主力军,其相关职责及权利制度政策的改善和进步,将为提高社区服务管理水平和居民的生活质量,确保居民安居乐业,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可靠的保障。

一、广州市相关政策制度研究

据笔者调查,广州市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平安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粤发[2005]19号)精神,针对广州市建设平安和谐社区工作于2006年3月15日出台了《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平安和谐社区的意见》(穗字[2006]2号)。紧接着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及《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平安和谐社区的意见》(穗字[2006]2号]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就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出台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意见》(穗府[2006]23号)。

该意见关于保障社区居民委员会各项经费的规定: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服务、党建经费和社区专职人员的工资、兼职成员的补贴等支出,按每个社区每年不低于20万元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其中,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经费按照社区规模大小,以实际居民户数(居住半年以上)计算,1000户以下每月1500元,1001户至2O00户每月200O元,2001户至3000户每月2500元,3001户以上每月3000元,所需费用由财政拨付给街道办事处统筹辖内各社区居民委员会使用。社区组织居民活动的经费每月不少于500元,由区、县级市财政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的租金和水电费参照民用标准收取。市、区两级政府对财政状况较困难的区、街,在转移支付上要给予适当支持,促进社区共同发展,确保每个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的人员、办公、活动等经费每年不低于20万元。经济基础薄弱、缺乏经济组织的新建街道、社区,自成立起两年内,市、区财政要给予适当倾斜,扶持社区建设。

意见关于加强社区工作人员的选配和管理工作的规定:社区专职工作者(含专职党务工作者、居委会专职成员、聘用的社区工作人员),按实际居住户数每300户左右配备1人;每个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不少于5名社区专职工作者,设设置党委的可以增配1至2名。积极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组织开展社会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评定。进一步完善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专职人员管理办法,明确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专职人员岗位职责,规范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专职人员的选聘、培训、考核工作。加大社区义工(志愿者)队伍的培育力度,落实发展百万义工、服务社区群众的目标。加强对社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多渠道开展理论培训、岗位培训、学历培训,引导和鼓励社区工作人员自学科技、文化、管理、法律等方面知识,不断提高业务理论水平。

与其他地区相比,广州市出台的相关政策主要是方向性的,尽管包括了社区建设的诸多方面,但是面面俱到却不够深入细致,造成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这一块内容的“制度缺失”。由于没有政策性的具体指导,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就成了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究竟该何去何从,亟需相关部门尽快酝酿出台可行措施。

以浙江省杭州市为例,近年来为规范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确保人员编制和经费,连续出台了不少针对性强的政策。2005年4月,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社区工作保障条件的意见》,落实了社区工作的各项经费,包括人员配比、编制等,提出要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如增强政治素质、提高业务水平、改进工作作风、落实福利待遇等,为全市社区工作制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作为配套政策,先后出台了《杭州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和《关于明确杭州市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等两个文件,进一步明确了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范围、聘用、管理以及待遇问题。通过创新制度,开发岗位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初步建立了一支较好的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为推进杭州市社区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一是初步构建了社区工作者制度体系。通过出台相关文件,明确了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范围、聘用、管理以及待遇问题。如在编制方面,明确规定按每400户配备一名社区居委会成员,其中“撤村建居”社区户数不足1000户的按3人核定,建党委的社区增配1-2名专职党务工作者的标准;根据工作实际调整人员配备,每个社区配帮扶救助站和劳动保障站专职人员各1名;对超过500名退休人员的社区增配1名专职协管员;对外来人口超过2000人的社区增配1名协管员。在待遇方面,明确规定了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工资福利待遇由职级工资、奖金福利、补(津)贴、住房公积金及社会保险等五部分构成,实行3档12级的职务等级工资和岗位补贴,规定每年经街道(乡镇)考核后晋级并发放年终奖。按照不低于上年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确定社区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确保“水涨船高”。为进一步提高待遇,保障社区工作者门诊基本医疗,市民政等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社区工作者纳入企业在职人员医疗门诊医疗费社会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将住房公积金和门诊医疗费社会统筹纳入社区工作者的福利待遇,开创了全国先河。特别值得一提的是2006年杭州市出台的《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鼓励高校毕业生进入社区等基层单位工作,计划到2007年底前基本实现全市每个社区都有一名高校毕业生,2009年底前基本实现全市每个村都有一名高校毕业生。这一政策对于吸引广大优秀毕业生进入社区工作者队伍,增添新生力量起着推波助澜的重要作用。

从目前来看,虽然总体上我市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已经比较庞大,并在社区建设中发挥着巨大作用。但社区工作者正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身份不清,待遇不高,前景不明,得不到制度上的保障,导致社区工作者人心涣散,很多应届毕业生不过把此处作为一个跳板或者暂时就业的岗位,并不愿意长期从事该项工作。

二、完善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政策建议

根据本市的实际情况,应当借鉴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从制度政策上着手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为他们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引进人才,留住人才,培养人才,建设一支素质过硬,技能全面的新型社区工作者队伍。

(一)落实培训及激励制度

1.培训方式专业化。重视社区工作者的职业培训。其中包括职业伦理道德的培训,专业知识的更新培训,操作能力的实践培训。如今的社区工作者所负责的是上面千条线的工作,需要具备多种技能,来应付各方面的要求。如果不注意知识的更新换代,就会滞后于社会发展,无法顺利搞好社区建设。有计划地定期组织开展计算机、心理学和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助理资格考试系列辅导培训。同时进一步加大社区工作者学历进修的优惠政策,积极鼓励社区工作者通过进修学历,努力实现自学成才、岗位成才。选拔优秀的社区工作者赴上级机关挂职锻炼,切实加强社区后备干部建设。

2.激励方式制度化。一是建立科学的岗位目标管理机制。按社区职务和分工的不同,科学设立岗位,在此基础上制定岗位工作职责,明确奖惩方法,细化考核方案,对每个岗位上的社区工作者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年初由社区工作者自行拟定本人本年度应该完成的各项事务,到年底逐条进行核对完成情况。由街道办事处成立社区检查综合考评领导小组,对检查结果及时进行公开公示,并于年终开展评优活动。二是建立群众民主评议机制。全面推行社区工作者年度述职报告、接受居民评议监督等制度,每年组织社区居民代表对本社区工作者进行民主评议一次,把干部自评、群众测评和组织考评三者有机相结合,作为社区工作者考核、聘用、晋升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进行年度社区“十佳社区工作者”的评选等表彰活动。三是建立奖励约束机制。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的福利待遇,把社区工作者的待遇与工作完成质量挂钩,实行工资和工作质量、工作岗位相匹配的工作机制。四完善社区工作者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障体系,把他们纳入社会保障范畴之中,才能免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安心工作。

(二)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的职业化建设

一是需要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尽快建立和完善社区工作者职业资格制度和有关法规,明确社区工作者的职业资格,以法律的权威推动社区工作者职业化建设的进程。职业资格制度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设立社区工作者的职业类别,凡从事社区工作的,必须要先接受专业培训,取得这一职业的资格证书;二是确定职业资格等级标准,社区工作者职业可分为助理社工师、社工师、高级社工师等若干等级,不同等级需满足不同的标准要求;三是制定职业资格认定机构的资质标准;四是制定认定程序,认定机构必须按照一定的程序实施认定工作。目前还只是刚刚开始实施社会工作者的职业资格制度,经过专业训练社会工作者当然可以胜任社区工作,但是最终还是应该将社区工作者的职业资格认定与社会工作者相区分,作为社会工作下面的一个分支,则更能适应中国当前的社会形势。

在目前社区工作者的职责中,代行政府职能仍是一项无法回避和极为重要的工作职责。这就要求社区工作者运用专业的方法和知识来完成这些主要政府工作职责,对社区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推动社区工作者人才资源开发政策的出台

建设一支高素质、职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不仅仅是要对现有的社区工作人员实施科学管理,保证社区工作者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更重要的是通过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人才人事服务方式,最大限度地开发人力资源,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到社区工作者队伍中来。从我市的实际来看,从制度层面,政府应尽快设计和出台社区人事人才管理与服务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建立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保障支持体系,以规范和推动社区工作者人才资源开发与服务活动的开展。这一体系应包括以下内容:制定指导性的社区工作者人才资源开发规划;培育社区工作者专业人才市场;建立社区人才资源开发项目的财政资助体制;帮助社区完善社区工作者的聘用制度;建立指导性的社区工作者薪酬制度;指导社区建立工作绩效评价体系;规范社区工作者的培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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