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中国卓越企业领导人论坛在武汉召开

2009-07-17 03:49
品质·文化 2009年7期
关键词:标准食品质量

6月5日,“2009中国卓越企业领导人论坛”在武汉召开。会议的主题是“追求卓越应对挑战”。会议旨在探讨如何通过提升质量竞争力化解经济危机给企业造成的负面影响,总结、交流全国各地区,各行业在新形势下贯彻落实《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争创“全国质量奖”,应对危机的成功经验。本次论坛由中国质量协会主办、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协办,品质杂志社承办。

中国质量协会会长陈邦柱、中国工程院院士刘源张,国务院参事、北京理工大学教授郎志正、中交第二航务局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海怀等领导、专家以及优秀企业家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发表了演讲。会议由中国质量协会副会长、秘书长戚维明主持。

会上,中交二航局、武钢股份、神龙集团,上海隧道、上海七建等建筑、钢铁、汽车、市政等行业导入卓越绩效模式企业的高层管理者就在当前形势下如何带领企业追求卓越,从危机中发现机遇,开拓新的效益增长点与参会的企业代表进行了经验交流与分享。

卓越绩效模式旨在全面提高企业总体管理水准,在中国质量协会的大力推动下,国内越来越多的优秀企业把卓越绩效模式作为提高管理水平的总抓手。这是中国质量协会、品质杂志社第四年举办这类会议,这次会议也是中国质量协会参与“质量和安全年”的主要活动之一。

乳制品质量安全标准将发布

6月2日,从2009全球奶农联盟呼和浩特论坛上传来消息,我国将于今年下半年发布乳制品质量安全标准。

业内人士表示,这次乳品质量安全标准工作拟形成96项乳品质量安全标准,包括15项产品标准、4项生产规范、63项理化检测方法,14项微生物检验方法。

乳制品工业是我国食品制造业中的重点行业之一,近年来年均增长速度超过20%,全国乳制品规模以上企业达700多家。三聚氰胺事件的发生,暴露出我国乳制品检测标准和企业质量管理存在漏洞,说明我国亟须完善质量标准和原料奶、乳制品检验体系。

所谓乳制品标准体系,是由原料乳标准,乳制品卫生标准、乳制品产品标准,乳制品生产管理与质量控制标准以及乳制品检测方法标准组成。我国乳制品产品标准与国际标准相比较,指标设置基本相同,但国内标准在数量、门类,品种以及技术指标规定等方面与国际标准差距较大。

我国将对载货车辆实施召回管理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及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对N类和O类车辆实施召回管理的公告》要求,我国自2009年9月1日起,对载货车辆实施召回管理。

公告要求,依法获得准入资格的N类和O类车辆制造商及相关车辆底盘制造商,要按照《缺陷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的要求,向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提交“制造商基本信息”,进行相关信息备案。第一次信息备案工作已于2009年6月1日开始,8月30日结束。这标志着我国载货汽车召回管理工作已经正式启动。

据了解,国家质检总局将组织部分省级质监部门参与载货汽车召回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大对载货汽车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中国纺织品在欧召回量增多

欧盟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4月,欧盟共宣布召回纺织服装产品19项,与2008年同期相比增幅达375%。其中13项产地为中国,占全部召回纺织服装产品的68.4%。

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1-4月,欧盟累计召回74项纺织服装产品,同比增幅为270%。其中中国产纺织服装产品为52项,同比增幅高达643%。

据了解,欧盟召回的产品中,17项为婴幼儿服装及制成品,其中12项产地为中国,占全部的70.6%。召回原因以勒颈窒息危险为主的共14项,其中产地为中国的共12项,占中国全部被通报产品的92.3%。

业内人士称,中国纺织服装产品因安全问题遭欧盟通报和召回不是技术问题,而是信息沟通和信息同步问题,中国企业要积极寻求应对措施,降低出口风险。

新原料生产食品必须获安全性评估许可

国家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等7部门近日发文,就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有关问题要求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各监管环节工作衔接。

做好工作衔接方面的要求包括:严格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服务许可工作,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的日常监管工作。自2009年6月1日起,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做好企业食品标准备案工作。自2009年6月1日起,卫生部门负责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工作,质检部门不再负责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工作,之前已经备案的企业标准继续有效;规范食品相关产品企业生产行为。各有关部门要督促食品相关产品,特别是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的生产单位,按照现行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相关规定组织生产,并开展自查清理。

7部门要求各地要组织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食品企业、行业组织学习贯彻食品安全相关标准。卫生部成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在整台完善乳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同时,启动整台现行有效的食品相关标准,提高标准的统一性,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行业标准进行梳理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和化妆品限制过度包装要求年内发布

近日,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发布了《2009年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安排及部门分工》,就加快推进治理商品过度包装,提出今年重点推进的几方面工作。

据了解,今年加快推进治理商品过度包装的工作将围绕宣传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的通知》精神,积极倡导健康文明、节约环保的消费理念和社会风尚,营造治理商品过度包装的良好氛围,并在国庆。中秋节等节假日前,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工作计划包括,在6月份,将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内容纳入今年“节能宣传周”、“环境日”等宣传活动:6月底前,组织中央国家机关开展抵制商品过度包装“万人签名”活动;9月底前,组织行业协会开展社会倡议活动,倡导生产和销售企业严格自律,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进口食品若无国家安全标准需先审批

6月12日举行的“2009中国食品安全高层论坛”上传来消息,今后进口没有国家安全标准的食品,必须经卫生部门审核批准。

业内人士称,企业进口尚无国家安全标准的食品,若未经卫生部门批准,食品到达口岸后,各地检验检疫机构不能接受报检,更不能通关。但是,国家质检总局已经和卫生部达成共识,在6月1日前已经进口的没有国家安全标准的食品,仍按照各地检验检疫部门原来依据的标准进行检验。

仿瓷餐具新标准即将出台

近日,密胺餐具适用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三聚氰胺一甲醛成型品卫生标准》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网站挂出,将于今年9月1日实施。新标准增加了三聚氰胺单体迁移量的测定,甲醛残留量的规定也更加严格。

据了解,新标准对原材料三聚氰胺-甲醛树脂《即密胺树脂》作出规定,要求在推荐使用条件下不应释放对健康有害的物质,在卫生理化指标的检测中,增加了三聚氰胺单体迁移量的测定。

对于密胺餐具的标识,首次明确要求标注产品材料,并告知“食品用”和“严禁在微波炉内加热使用”,外包装上更明确要求应标注“食品用”并注明制造厂商,产品名称、使用条件、材料种类等。新标准中,理化指标蒸发残渣,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甲醛单体迁移量的单位由mg/L(毫克/升)修订为mg/dm2(毫克/平方分米)。

《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划分通则》国标发布

在6月16日召开的“质量和安全年”质量诚信论坛上,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了《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划分通则》推荐性国家标准,标准编号为:GB/T 23791-2009。该标准自2009年11月1日起开始实施。

《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划分通则》国家标准对质量信用,质量信用风险和质量信用等级等进行了定义,对企业质量信用的各个等级的划分要求和依据做出了原则性规定,是质量信用标准体系框架中的基础标准。《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划分通则》国家标准的发布实施将为质量信用的监管机构、信用服务机构以及企业自身提供技术依据和指南,使各类机构对企业的质量信用进行评价或者企业进行自评时能够做到有标准可依。

据介绍,国家标准委已经正式发布了6个信用领域的国家标准,正在制定中的标准有5项,申报立项的信用标准8项。

三千项工业急需标准今年完成制修订

据悉,为全面提升工业产品质量,增强国际竞争力,我国将在未来3年内完成1万项行业急需标准的制订或修订,构建300个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夯实中小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今年将开展重点行业质量标准清理工作,完成3800项急需标准的制修订,同时,今年中央财政将安排20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

据了解,我国工业行业有5万多个标准,很多标准严重滞后。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毅中表示,要把提升工业产品质量置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增强市场竞争力的战略层面进行部署,今年将结合十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贯彻落实,分行业推进工业产品质量工作,不仅将修订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还将制修订3000项急需标准。

25种新食品添加剂经审议通过

全国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近日指出,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共清查出252种不符合标准的食品添加物。

陈啸宏在当天的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交流总结电视电话会上表示,清查出的不符合标准的食品添加物将被分类处理。

同时,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还审议通过食品添加剂68种,其中新品种25种,扩大使用范围及使用量的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43种,全国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按程序批准发布这些新通过的食品添加剂。

13项国标8月1日将实施

近日,我国又有3项童装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这3项国家标准分别是《童装绳索和拉带安全要求》,《儿童上衣拉带安全规格》和《提高机械安全性的儿童服装设计和生产实施规范》,均为首次发布。

据介绍,《儿童上衣拉带安全规格》规定了14岁以下儿童上衣拉带的安全规格。《童装绳索和拉带安全要求》规定了在14岁以下儿童服装上使用绳索和拉带的安全要求,但不包括绳索和拉带的规格。《提高机械安全性的儿童服装设计和生产实施规范》规定了14岁以下儿童服装的材料、设计,生产的实施规范。

韩国进一步深化水产物的汞安全管理

近日,为了深化水产物的安全管理,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局相关部门收集了流通中的水产物以调查汞污染度,并依据水产物中汞的吸收量来进行人体危害评价。

食药局公布了对全韩国7个地域的大型超市,传统市场收集来的流通中鲭鱼等33种818件水产物的总汞及甲基汞污染度的调查结果。食药局表示,依据深海鱼类等肉食性鱼类处在生态系统最上游阶层的位置,在环境污染下汞的积累度比其他的鱼类要高。考虑到韩国国民的摄取量,计划从今年12月1日开始把深海鱼类,金枪鱼类及辐鳍类等肉食性鱼类的甲基汞标准定为1.0ppm以下。

据了解,韩国鱼类总汞含量:0.5(深海鱼类、金枪鱼类及辐鳍类除外),鱼类甲基汞含量;1.0(深海鱼类、金枪鱼类及辐鳍类):Codex标准:鱼类甲基汞含量为0.5,肉食性鱼类甲基汞含量1.0:美国:鱼类甲基汞含量为1.0(湿重);欧盟:鱼类总汞含量为0.5,肉食性鱼类总汞含量1.0,日本:鱼类总汞含量为0.4;澳新:鱼类总汞含量为0.5,肉食性鱼类总汞含量1.0。

3C认证提升我国玩具产品质量

目前,我国已对2439家企业生产的玩具产品颁发了9015张3c认证证书。近年国家质检总局及各地市场监督抽样数据显示,随着强制性认证的开展,玩具产品的质量在逐年提高。

2007年6月1日,国家认监委开始对质量水平直接影响儿童健康与安全的童车,电玩具,弹射玩具,娃娃玩具,塑胶玩具、金属玩具等6类玩具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2007年至2008年,国家认监委先后两次部署了玩具产品强制性认证工作清理整治方案,对已获玩具强制性认证的企业和产品进行全面的拉网式清查。两年来,共有270家企业的484张证书被依法撤销,735家企业的1489张证书暂停,对其中因严重质量问题被撤销证书的部分企业在国家认监委网站上予以曝光。

我国MPR系列标准正申报国际标准

近日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召开的国际标准化组织信息与文献技术委员会(JSO/TC46)2009年度工作会议上,我国提出了MPR(一种有声出版物)系列标准申报国际标准的议案。

会上,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科技与数字出版司和全国信息与文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出版物格式分技术委员会有关专家组成的代表团,向该委员会标识与描述分技术委员会(ISO/TC46/SC9)提出了我国MPR系列标准申报国际标准的议案,并就MPR的定义、技术、编码规则以及在国内外的应用情况向参会全体代表做了演示,介绍了该技术应用的广阔市场前景。许多参会代表表示,支持该标准申请国际标准,愿意参加该标准的制定工作。

据了解,申报ISO国际标准,需要经过预备阶段、提案阶段、准备阶段,委员会阶段、征询意见阶段,批准阶段和出版阶段。

我国电动车标准拟定完毕

近日,我国首个《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已经拟定完毕,上报国家标准委审批,近期有望出台。

据了解,与之前的电动车标准相比,即将颁布的《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对电动车的诸多性能设定了严格的技术指标。今

后政府补贴参与新能源示范的纯电动汽车,《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示范车型推荐目录》都将参照这一技术标准。

新制定的《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的最大特点,就是对整车动力性能、安全性,可靠性等诸多方面的性能进行明确界定,提出了具体的技术指标。

据汽研中心标准化研究所的专业人士介绍,《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将适用于M1类(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9座的载人车辆)纯电动乘用车(包括可再充电电池或超级电容器)。

《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公布

近日,中国政府网全文公布了《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提出了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的四项基本原则,即坚持装备自主化与重点建设工程相结合,坚持自主开发与引进消化吸收相结合。坚持发展整机与提高基础配套水平相结合,坚持发展企业集团与扶持专业化企业相结合。

《规划》明确了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的目标,即产业实现平稳增长;市场份额逐步扩大,国产装备国内市场满足率稳定在70%左右;重大装备研制取得突破,百万千瓦级核电设备,新能源发电设备,高速动车组、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等一批重大装备实现自主化;基础配套水平提高;组织结构优化升级;增长方式明显转变。

《规划》拟定了十项政策措施,包括发挥增值税转型政策的作用,加强投资项目的设备采购管理,鼓励使用国产首台(套)装备,加大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投资力度,支持装备产品出口,调整税收优惠政策,推进企业兼并重组,落实节能产品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建立产业信息披露制度,支持产品检验检测和认证机构建设。

加强十大产业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发布

2009年6月5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十大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的意见》。《意见》围绕十大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任务和目标,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标准化工作的重点领域、主要任务,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主要包括做好重点产业标准化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大标准研制力度,今后三年优先安排十大产业重点领域急需的标准制修订项目、标准化研究项目;加强重点产业标准化发展规划工作;结合重点产业国际贸易发展需求,积极推动重点产业的国际标准化工作等。

丝绸行业七项国家标准发布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公告,批准我国丝绸行业七项国家标准——《里子绸》,《织锦工艺制品》,《莨绸》、《筒装桑蚕捻线丝》,《丝绸书》,《丝绸(机织物)的分类、命名及编号》、《海岛丝织物》发布。并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了解,以上标准的发布实施,将对我国丝绸原料、面料,制品的质量起到积极规范和促进作用,解决了我国丝绸行业丝绸制品标准的缺失问题。特别是GB/T22860-2009《丝绸(机织物)的分类、命名及编号》国家标准的发布,填补了我国丝绸行业无基础标准的空白,规范了丝绸产品的分类,命名及编号,促进了我国丝绸产品的生产和贸易。

《食品水分活度的测定》国家标准发布实施

近日,《食品水分活度的测定》国家标准正式发布实施。

食品中的水可分为自由水和结合水两种状态,自由水能为微生物所利用,结合水则不能。在以往的检测工作中,检测食品的总水分含量不能准确反映食品中能被微生物利用的自由水的含量,这对防止食品被微生物污染变质十分不利。此次起草制定的《食品水分活度的测定》国家标准中,规定了康卫氏皿扩散法和水分活度仪扩散法测定食品中的水分活度,其中康卫氏皿扩散法为仲裁法,这对食品质量控制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该标准广泛适用于预包装谷物制品类、肉制品类、水产制品类,蜂产品类,薯类制品类、水果制品类,蔬菜制品类,乳粉,固体饮料的食品水分活度的测定。

欧盟不断提高环保标准

在国外需求严重萎缩的情况下,以欧盟为代表的发达国家进一步抬高了国内电子电气产品出口欧盟的门槛。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欧盟已经出台多个法规和措施,对相关产品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

一是对绿色“双指令”(ROHs和wEEE指令)进行了修订,提高了废弃电子电气设备的回收率,将医疗器械及监视和控制设备纳入RoHS指令管辖范围,并要求符合RoHS指令的产品统一加贴CE标志。

二是发布了关于耗能产品生态设计(EuP)指令的多个实施措施,包括外部电源、数字机顶盒,荧光灯、节能灯、循环设备,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等,对上述产品的能耗以及相关性能指标提出了严格要求。

三是拟在6月底前正式公布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的REACH法规首批7种高度关注物质(sVHC)清单。

此外,今后两年之内,欧盟EuP指令还将包括LED灯、计算机、网络及存储设备,家用电器,影像设备、冷冻设备,用水设备等在内的近40个实施措施。

食品安全法开始实施

6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新法规定:任何食品添加剂目录外的都将不能用,任何食品都不能免检、权益受损消费者可要求10倍赔偿。

根据新法规,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按照新实施的《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将此前国务院废除免检的措施法制化。而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国外最新有害物质禁令出台

继挪威全面禁止在消费产品中使用汞后,瑞典政府于近日颁布了和挪威相似的一揽子禁令,以加强现有法令《含汞产品确定条例(sFS1991:1290)》的实施,规定除电子电气产品,电池、车辆,光源产品可以获得豁免外,其他消费产品从2009年6月1日起全面禁止使用汞以及含汞的物质,其中特别包括禁止使用金属汞和汞齐两种材料补牙。

与此同时,法国也发布了禁止致癌产品投放市场的法规,该法规禁止某些散发致癌,基因突变或生殖毒性物质的建筑产品和装饰产品投放市场,明确列出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和邻苯二甲酸二辛酯三种物质清单,要求建筑装饰和装饰产品只有在散发低于1μg/m3(此限量依照标准NFISO16000测定和计算)的上述三种物质的情况下才准投放市场。

《调味品经销商经营管理规范》正式发布

近日,我国调味品流通领域第一个行业标准《调味品经销商经营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正式发布。

据了解,《规范》内容涉及调味品经销商的开设基础条件,采购管理、销售管理,储存管理、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和广告管理等。《规范》最大的亮点在于信用管理、资质认定管理。为了倡导诚信经营理念和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对经销商的信用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为了促进厂商之间的贸易合作,对经销商进行资质认定后分为3个级别进行管理。这不仅对调味品经销商的发展提出了方向和参考,也对生产企业选择经销商提供了认定依据和选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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