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当让利益攸关者平等参与

2009-08-06 10:03
中国新闻周刊 2009年28期
关键词:工人利益民主

通钢事件警示人们:经济领域的改革,同样需要引入民主程序。毕竟,企业改革是企业公共事务,自然应让所有利益攸关者平等参与。

7月24日,吉林通钢集团通化钢铁股份公司发生一起群体性事件。千余职工因不满企业重组而在通钢厂区内聚集上访。反对河北建龙集团对通钢集团进行增资扩股,堵塞原料运输线,造成7个高炉休风停产。这些停产职工也加入抗议队伍。建龙集团派驻通化钢铁股份公司总经理陈国军要求职工复工,遭到殴打后,不治身亡。在此之前,为拯救被工人扣押的陈国军,省国资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也利用扩音喇叭宣布终止建龙重组决定。

国有企业改制竟然酿成如此悲剧,令人痛心。这一悲剧也足以促使主导国有企业改革的有关部门,对于改革的程序,进行深刻反思。

建龙集团早在2005年末就已经入股通化钢铁,但对此,通钢员工并不表示欢迎。去年下半年开始的经济衰退期内钢铁业不景气。更是直接激化了双方的矛盾,当时通钢集团连续亏损,员工工资也减到每月人均300元。到今年初,建龙宣布退出通钢。但几个月后,通钢扭亏为盈,建龙再次入主通钢。就在7月22日,吉林省国资委同意,建龙持股比例增加到66%。正是此消息引发群体性事件。

通钢职工为什么对建龙八股持反对态度?吉林省国资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王喜东的说法是:企业一些人员,特别是非在岗人员的“国有情结”较深,对通钢集团的现状与长远发展、特别是即将实行大型化改造需要大量资金所面临的困难不了解,等等。

这样的解释恐怕还不够。工人至死持反对态度,是因为担心自己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工人们已有这样的经验:2005年建龙入股之后,通化钢铁仍在赢利,但工人收入锐减。因此,建龙二次入局,而且占据控股地位,工人担心,自己将被裁员、减薪。

这样的担心是合理的,工人的利益当然需要在改制过程中予以充分考虑。而根据目前新闻媒体报道出来的情况,主持改制的相关部门并未就如何保障工人利益采取有效措施。事实上,20D5年以来,通钢员工一直通过各种媒体和渠道反映新通钢存在的问题,却没有得到如期的回应。就在2008年,通化钢铁炼轧厂一位主管厂长被工人用铁锤砸死。但所有这一切,都没有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可以说,工人对自身利益的切身感受,没有得到足够的关注乃是酿成此次国有企业改制悲剧的主要原因。对通钢这样的国有企业进行改制的必要性是毋庸置疑的,毕竟,企业发展需要资金,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准需要提高,而进行民营化改造可以解决这些问题。

但是,国有企业的改制应当特别审慎地进行,尤其是要妥善平衡各种利益,要害则在于确保工人的权利和利益不至于受到不公正侵害。为保证这一点,就需要在改制过程中,让工人广泛地参与决策过程,民主地进行改制。

在欧美市场、法治较为健全的国家。企业的合并、收购、转让等等,都是需要劳工参与的,由于这样的制度安排,劳工的权利和利益在并购过程中能够得到相对充分考虑。按理说,中国更应如此。中国传统的国有企业与一般私营企业还有一个巨大差异,那就是,企业隐含地承诺向工人提供某些项目的终身福利,至少很多年龄较大的工人是有这样的认知的。而且,按照传统的国有企业理论,工人在企业中居于重要政治地位。

然而,这些年来,在一些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工人无从参与改制的决策过程。在通钢改制的整个过程中,人们只看到吉林省国资委在忙上忙下,看到它与建龙集团在进行这样那样的谈判、交易,建龙集团可以神秘地退出再进入。而按照法律要求,对于如此重大的决定,是应当由职代会进行讨论的。同时,通钢员工也持有通钢股份,再次改制应当召开有职工股东参与的会议进行讨论。然而,直到两个企业决定再次重组,通钢的很多员工都不知晓。这样的改制决策过程,决定了职工的权利和利益难以得到妥善安排。

不错,国有企业改革可以提高效率,但国企改制能否真正顺利进行,却取决于改制是否民主地进行。在改刺过程中,引入职工民主,确实可能增加改制的成本,甚至意味着某些企业的改革无法进行下去。但是,如此成本增进,恐怕总好过陈国军被打死的结果。当然,民主过程也可以防止国企高管自卖自买的权贵私有化现象。

应当说,一些国有企业是带着硬伤完成了改制的。但通钢事件警示人们:未来的国有企业改制再也不能重蹈覆辙了。经济领域的其他改革,同样需要引入民主程序。毕竟,企业改革是企业公共事务,自然应让所有利益攸关者平等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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