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中阶段不宜实行文理分科

2009-08-22 07:35孙绵涛康翠萍
湖北招生考试·理论 2009年4期
关键词:学科知识教育改革

孙绵涛 康翠萍

[摘要] 我国高中阶段不宜实行文理分科,从理论上讲是由学科知识的整体性、学科知识在人的整体素质提升中的作用以及教育权的法理所决定的;从实践上讲,是由实行文理分科后使高中生和大学生知识片面、素质欠缺,乃至学生之间形成新的不平等,从而加剧应试教育的延续,不利于素质教育的推行等弊端所造成的;同时也是赞成高中文理分科理由之不足,以及我国高中文理分科出台的背景及当前的形势发展所要求的。

[关键词] 学科知识;文理分科;教育改革

[中图分类号] G40-02[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8-004X(2009)08-009-04

当前,国家在制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过程中,就我国高中阶段的文理分科问题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对这一问题我们的观点是,我国高中阶段不宜实行文理分科。本文从以下4个方面谈一些看法,以供决策部门参考并就教于对这一问题感兴趣的同仁。

一、从理论上讲,我国高中阶段不宜实行文理分科

首先,从学科知识本身来说,文理不宜分科是由学科知识的整体性特征所决定的。我们知道,学科知识的发展开始是综合的,然后逐步分化,最后又走向综合。然而,无论学科知识处于综合形态还是分化形态,知识都是一个整体。自然科学是一个整体,人文社会科学也是一个整体。但随着人类认识自身以及客观世界过程的不断深入,人们发现,人自身的心智结构与客观世界各部分以及人自身心智结构各部分之间,都存在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当人们对自身和客体世界分科认识之后,反而肢解了这一整体,以致造成人们不能更全面、更深刻地去理解人类自身和客观世界。因此,从整体上把握人类自身和客观世界势在必行。正如法国哲学社会学家布迪厄所认为,只有克服二元对立的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的认识模式,才能发现社会的物质结构与精神结构之间是对应统一的。所以他不主张用双重解读的方式,即用社会物理学去透视社会的客观物质结构,或用社会现象学去描述社会的意义世界,主张建立一个整体性的社会学即他所说的“生成社会学”[1]。以此为参照,我国高中阶段文理分科的这种做法,不但与知识整体性的这种特征不相符,而且不利于人们从整体上去把握人类自身和客观世界。

其次,从知识发挥作用的角度来看,文理不宜分科是由知识在人的整体素质提升过程中的作用所决定的。众所周知,人的素质是由身心素质、知识文化素质、思想品德素质及综合活动素质组成的一个结构系统[2]。在这一结构系统中,知识本身就是人的素质的一个重要因素,而知识又是人们的其他素质发展的基础。因此高中文理分科,既不利于人的知识素质的整体发展,又不利于人的其他素质的整体发展。这是因为在人的知识文化素质中,人既需要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也需要自然科学知识,而高中文理分科的做法,容易导致人的知识结构的偏缺。长此下去,就会造成人的知识结构不健全,进而影响人的身心素质、思想品质和综合活动素质的发展。因为人的身心素质的发展需要科学的知识指导;思想品德的发展需要有良好的道德认知为前提;而活动素质的发展必须以活动的知识为基础。当然,这一分析还只是从一般意义而言。如果从高中教育地位和作用层次来看,高中文理分科对人的素质形成和发展还具较大的负面影响:因为高中教育是人的素质形成与发展的关键时期,这个阶段人的素质的欠缺会影响人一生素质的发展;还有,从我们经常所说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来看,高中时期的文理分科,既不利于人的人文素养的形成和发展,也不利于人们科学素养的形成和发展,更谈不上人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的综合发展。因为高中的文理分科,只是使人具有基本的人文知识或科学知识,这种人文或科学知识与整个人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还具相当距离。真正地说,多年来实行的文理分科实践证明,学生学习了自然科学方面的知识,不等于说他们就具备了科学素养;学习了人文科学知识就具备了人文素养。因为科学素养的形成既需要自然科学知识,也需要人文科学知识;而人文素养的形成既需要人文科学知识,也需要自然科学知识。单纯的人文科学知识和自然科学知识既不能形成人的人文素养,也不能形成人的科学素养,更何况一个人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的形成,除了知识的学习以外,还需要实践活动的不断提升。

有人说,先让学生在高中阶段学好文科或理科,以后当他们自感理科或文科欠缺时再去补习也是可以的。对此,我们不敢苟同。首先,我们认为,在高中文理分科学习时,学生是没有时间去补习的,因为学生对各自的文理课程都感到非常紧张,应试前提下他们难有闲心去补文或补理。纵然学生有兴趣也无法去补,更何况面对高考学生已经自顾不暇。按理说,高中毕业后,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去补文或理,然而人生学习的黄金时段已过,更何况高考改变人生之后,惰性使然,遑论补习。再说,在学术发展史中,学理出身的转搞文且搞出名堂的虽确有其人,但并不普遍;学文出身再去从事理工方面的研究且弄出点名堂的更是凤毛麟角。其中奥妙便在于高中阶段的文理分科,使学者错过了为文理的发展打基础的最好时机。

再次,从法理上来讲,文理不宜分科也是由教育权和受教育权理论决定的。对于施教者来说,国家要向受教育者提供平等的全面的受教育的机会;对于受教育者来说,接受教育是个体的一项基本权利,在中学阶段全面接受教育,是学生的一项基本的受教育的权利。国家应该维护和保障学生的这一权利。然而长时期以来,高中阶段文理分科的做法,一方面说明国家未能全面履行施教权义务;另一方面,说明学生接受全面教育的权利未能得到保护甚至被强行剥夺。这与教育权的法理是不相容的。现在我们正在强调教育要走法制化轨道,高中实行文理分科这种明显违背教育权法理的做法,恰好是教育法制建设中需要正视并要着力加以改革的重点。再说,要高中学生选择分科学习,对学生来说是一种强权,因为一个未满18岁的中学生是难有能力做出这种选择的。强迫一些缺乏选择能力的学生去做出对他们的一生发展有着决定性影响的抉择,在道义上是说不过去的。

二、从实行文理分科多年所造成的弊端情况看,我国高中阶段不宜实行文理分科

多年来,我国高中实行文理分科教育后带来了不少危害,以下就几个主要方面作一些说明。

其一,从学生的全面发展而言,实行文理分科,会造成高中生乃至大学生知识片面、素质欠缺。文科班的学生只掌握人文科学方面的知识,理科班的学生只学习自然科学方面的知识,不但会造成学生的人文素质和科学素质的单面长进,而且会影响他们人文和科学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笔者在高校带过多年的教育学研究生,深深感到文理分科对学生的发展及大学研究生教育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譬如学理工的学生读教育学研究生就明显表现出人文知识的欠缺;而学文科的学生由于数学基础不太好,因而在做量化研究时就比较吃力。

其二,从学生之间的关系来看,实行文理分科会在学生之间造成新的不平等。在高中阶段,学理科的学生明显比学文科的学生优越。这是因为,在我们的教师看来,理科比较难学,因此理科班的学生一般有一种优越感,而很多文科班的学生则是因为理科成绩上不去而不得已选文科,于是学习文科的学生就成为了“二等公民”。还有,在选送大学的保送生时,任何一个拿到奥林匹克竞赛奖的理科学生,都可以免试上大学,而文科学生在一些重大的比赛中尽管得到再多的奖项,也无缘获得保送生的资格。致使不少在文科方面有发展潜力的学生,不得不放弃文科而选择理科,造成人才的浪费,影响国家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

其三,从应试教育与素质教育的关系来看,文理分科加剧了应试教育并使其极端化,不利于素质教育的推行。众所周知,我国高中的文理分科是为应对高考而设立的,因为高考分文科和理科。这样高中文科和理科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不得不围绕高考指挥棒转。这种为应试教育而设计的教育方式,虽然也在一定程度上培养了学生的素质,但这种素质从知识面的掌握情况来说,只是偏科的知识;从能力具备情况来说,只是应考的能力。相反,实施素质教育,就知识面而言,是要求学生打好综合的知识基础,而不是文理偏科;从能力要求而言,不仅仅关注学生的应考能力,更重视学生各种能力的发展。多年来,我们不断强调的素质教育,为什么效果不太理想,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我国高中实行的是文理分科。

三、从赞成高中文理分科理由之不足情况看,我国高中阶段不宜实行文理分科

对我国目前高中的文理分科,也有一些赞成的声音,然而细品这些声音,其实好多都是站不住脚的。在此,仅择其要者作一分析。

分析一:赞成者称文理分科可以减轻学生的负担。言下之意是说文理不分科会加重学生的负担,因为学生要学习两方面的课程,学习一方面的课程总比学习两方面课程的负担要轻。我们认为这种看问题的方法过于简单化。因为学生学习负担的轻重主要是由学习内容的多少,即课时的多少来决定的。国家对高中阶段学生应学习的课时是统一规定的,文理分科学习的课时和文理综合学习的课时是基本一致的,不会因为文理分科减少课时而因文理综合就增加课时。至于学习内容本身对学生负担的影响,不是看学习内容的性质,关键是要看学习内容的难易程度。因为对于广大的学生来说,关键不在于文理分科,而在于他们的学习兴趣,在于考试需求导向;不在于试题的难易度,而在于试题的古怪刁钻。如此才影响学生的学习兴趣。

分析二:文理分科有利于发挥学生的特长。也就是说文理综合不利于发挥学生的特长。其实不然。文理综合也能发挥学生的特长,而且这种特长的发挥要比文理分科时做得更好。因为在进行文理综合教育时,教师便可以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因材施教,使具理科或文科特长的学生得到相应的发展。而文理分科从表面上看有利于学生理科特长或文科特长的发挥,其实,由于理科的强势,不少文科方面有优异才能的学生不得不放弃自己的专长而转学理科,这显然不是发挥了学生的专长而是埋没了学生的专长。即使有理科优势的学生选择了理科,有文科特长的学生选择了文科,这些学生在理科和文科方面的发展也是有限的。因为学生某一方面专长的发展不仅仅只是单一依靠这一专长就能实现的,还得依靠其他领域知识的获取才能使学生某一专长得到持久而充分的发挥,否则,就会出现后劲不足的状况。建立在文理综合基础上的特长教育,由于学生具有较全面的基础知识,因而这种特长的发展就会更持久、更具发展潜力。

分析三:赞成者称文理分科有利于与大学教育接轨。在他们看来,依据有二:一是文理分科有利于与现行大学招生接轨,因为现时大学一般实行的是分科招生;二是大学实行的是专业教育,高中的文理分科教育,与大学的这种专业教育是一致的。我们认为,不能把大学文理分开招生和大学的专业教育作为高中文理分科教育的理由。因为文理分开招生是为国家大学专业教育服务的,而专业教育是建立在中学综合知识教育基础之上的。没有牢固的中学综合知识的基础教育,大学的专业教育就会缺乏根基。所以大学的招生即使是文理分开招生,也不能文科大学只注重考生人文学科而忽视其自然学科;理工科大学只关注考生自然学科而忽视考生人文学科知识。再说,当前我国大学的这种招生偏科的做法,是高中文理分科逼出来的,是与大学教育的规律不相符的。这也正是当前我国高考制度和招生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不仅如此,我们还应看到,我国现行大学教育改革不仅强调专业教育,而且更强调文理综合的通识教育,高中文理分科教育难能与大学文理综合的通识教育接轨。如果硬说能够接轨,那只能说大学的这种文理综合的通识教育,是在为高中阶段这种文理分科的缺失教育补课。

分析四:赞成者称取消文理分科会加剧城乡教育的不平等。这种担心的实质在于如果实施高中文理综合教育以后,农村不能像城市一样,向学生提供优质的通识教育,农村的学生上大学的机会会更少,甚至加大城乡教育的差距。我们认为,这种担心没有必要。理由有二:其一,在实行文理分科教育时,农村不是也有文理科教育资源吗,再说,实行文理综合教育,只是将这些文理资源进行整合,怎么会出现农村比城市教育资源减少的情况呢?如果说有差距,在实行文理分科教育时,城市与农村的这种教育资源的差距会依然存在,只不过是实行文理综合教育后,这种差距变换了一种形式而已。其二,党和国家已经注意到城乡教育的差距,而且正在采取措施努力缩小这种差距。如果真是实行高中文理综合教育改革后拉大了这种差距,相信党和国家一定会尽快采取措施去解决这一问题。

四、从我国高中文理分科出台的背景及当前的形势发展的要求来看,高中不宜实行文理分科

我国高中的文理分科有着特定的历史背景,它是国家在“文革”结束后,为了解决“文革”10年造成的人才匮乏问题而推出的与当时恢复高考制度相联系的一项改革措施。当时,百废待兴,人才断档。早出人才、快出人才,推动经济的发展既是当时刻不容缓的任务,也是当时最大的政治。所以恢复高考制度并在高中实行文理分科在当时就表现得十分迫切,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然而,现在的情况却不同了,社会的改革与发展需要的已不再是单科型的人才,而是具有普遍适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复合型人才。因而,高中阶段文理分科的做法已经不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尤其是随着中央科学发展观提出以后,我国的各项改革正在走上科学发展的轨道。对于教育改革,我们要用科学发展观来总结以往教育改革的经验,全面把握人才素质各部分之间的关系,教育改革各部分相关的关系,以及教育改革各部分与人的素质整体发展之间的关系,我们不能用那种改革初期背景下所提出的权宜之计,影响和耽误小康社会建设和和谐社会发展需要的教育改革和人才培养之大计。结论是,恢复实施高中阶段的文理综合教育,不但有利于培养小康社会和和谐社会建设需要的具有较高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综合素质人才,而且有利于中国高等教育同世界高等教育的真正接轨。

[参考文献]

[1]皮埃尔·布迪厄,华康德.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论[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

[责任编辑:黎 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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