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对跨国企业转移定价的法律规制

2009-09-28 02:42王文辉
法制与社会 2009年15期

王文辉

摘要本文通过对美国及国际上转移定价制度的阐述,重点分析了ALP、预约定价协议(advance pricing agreement, APA)等制度,以期对我国相关制度的完善有所助益。

关键词转移定价 转移定价方法 预约定价协议

中图分类号:D922.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5-383-01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参与国际间经济交往的不断增多,跨国公司在我国迅速发展,亟需对转移定价进行法律上的规范以保护我国税收。目前,我国立法基本上遵循了国际通行的正常交易原则(arms length principle, ALP),但相比制度更加成熟的美国等发达国家,我国的法律规范仍存在不少缺陷。本文通过对美国及国际上转移定价制度的分析阐述,重点分析预约定价协议(advance pricing agreement, APA)制度,对跨国企业转移定价的规范从事后调整转变为事前防范,并对我国相关制度的完善提供参考。

一、转移定价制度的成因及基本含义

跨国企业这种经营模式的不断发展及其取得的巨大成功,使得在全球范围内贸易的开展日益成为商业往来的常态。尽管跨国公司下属各关联企业间存在国界线的分割,但是几乎每天它们之间都在进行货物、服务、无形财产的流转,这种涉及多个国家的交易必然会导致税收难题。对于在多个国家均设有分公司或机构的跨国公司而言,每个国家所能收取的税收底线是多少,之间又应按照何种比例分配?当跨国公司通过内部关联交易在不同国家间转移收入或费用时,每个国家又如何确定该笔交易在本国境内的真正收入?税收问题涉及国家的主权行使以及每个国家的财政政策,因此很难在各个国家间达成统一的税收规则。而实际上对于完全位于一国境内的交易收税,没有必要通过国际统一的规则进行约束。但是经济的全球化以及跨国企业的不断增长,跨国企业频频运用转移定价规避税收的做法引起了各国税务机关的关注。由于各国税收制度各不相同,最明显的例子便是各国所确定的税率高低不一,跨国企业更加倾向于运用转移定价将利润转移至税收利率较低的地区。

二、预约定价协议

(一)APA的基本含义

为了减轻解决转移定价争议问题的不确定性及所需要的时间和费用,美国创造了预约定价协议(advance pricing agreement, APA)制度来鼓励跨国企业纳税者的主动合作。APA协议是指在某一确定的期限内,税务机关承认某一跨国公司使用某种经协商确定的转移定价方法。此种协议事包含固定条款与期限的正式协议,并且是通过正式的询问与协商过程产生的。我国《规程》中也有涉及预约定价的规定,但是并没有提供详细的操作准则,因此我们有必要借鉴其他国家的立法经验对该制度加以完善。

(二)达成APA的程序

APA程序从申请前会议开始,这种会议往往根据需要要召开多次,在会上税务机关与跨国公司申请者讨论为达成协议申请者须提交哪些信息。申请前会议之后,如果申请者选择继续APA申请,则必须提交一份正式请求,请求中要包括申请者拟使用的转移定价方法,每一种转移定价方法必须要有来自具有可比性的非受控交易定价的数据支持,以及申请者在过去三年内可获得的税收及财政数据。除此之外,请求中还要求能反映申请者的其他基本信息。之后,税务当局会对申请者提供的数据和其他相关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在申请者全面提供了所需数据与信息之后,APA申请程序便进入了实质性的评估与协商程序。申请者与税务机关就转移定价方法的选择达成协议,最终一项APA通过。虽然,通常APA协议会覆盖跨国公司交易的各个方面,但他们多会集中于某一特定的市场和产品的范围。因为跨国企业经营状况的变化,导致APA据以成立的基础发生变化,因此一项通过的APA通常有一定期限限制,并允许根据情况变化加以修改。

达成一项APA协议的花费对于跨国公司及参与的税务机关而言都是一个很庞大的数目,因此跨国公司在决定设立APA之前要对成本与收益进行仔细的权衡考量。一般而言,主要涉及三种成本:内部准备所需时间与人力资本、咨询费、政府费用。整理确立APA所需信息、文件及与相关税务机关进行协商所需要的时间及费用是跨国公司需要承担的巨大负担。尽管APA有着令人生畏的费用、时间及大量的工作量,APA作为解决转移定价争议的一种方法仍然受到很多参与者的好评。许多跨国公司相信,APA程序对其十分有利,因为它为跨国公司将进行的交易活动所需承担的税收义务提供了很大的确定性。

(三)预约定价协议的优势与合理性

根据采取预约定价协议制度较为成熟的国家税务当局所反映的情况来看,该制度对跨国公司有以下几点潜在好处:1.为转移定价下的税收缴纳带来了更大的确定性与可预见性;2.减少了事后审核调整所花费的费用与时间以及降低预约定价问题付诸诉讼的可能性。对于税务当局,也带来了很多便利,包括:1.能够更好的了解掌握跨国公司的经营活动;2.增加了收缴适当税收的确定性;3.通过双边及多边APA的签订能够与各国税务机关达成更好的合作关系。

三、结语

跨国公司转移定价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密切关注的法律问题, 很多国家近年来建立或修订了它们的转移定价立法体系, 使得转移定价法律体系进一步向着规范化、合理化的方向发展, 从而更有力地规范了跨国公司的逃避税行为。我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跨国企业在我国有了飞速的发展,而转移定价问题也成为我国税务机关面临的重要挑战。由于我国在针对转移定价方面没有很多的经验,我国的转移定价法律制度也存在一些缺陷。因此,借鉴其他国家的立法及实践经验,就显得十分必要而且迫切。引入最佳方法原则、详细规范预先定价协议制度,有助于我国相关立法的完善,也为税务机关在处理转移定价问题时提供更加科学、实践性更强的准则,规制跨国企业的避税行为,保护我国的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