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为一家”:李渔文学创作的核心思想

2009-09-29 08:16钟明奇
文学评论 2009年4期
关键词:李渔文学创作人情

钟明奇

内容提要本文认为,“自为一家”是李渔文学创作的核心思想,具体表述为其文学创作理论上的“求新”说、“情真”说与“天籁自鸣”说。李渔此种文学创作思想,实打上明代心学与文学思想的深深印记,归因于那个时代精神气候之培育。王阳明的心学、李贽的“童心说”与公安派“独抒性灵,不拘格套”的文学创作主张,是李渔得以提出此种文学创作思想最为重要的精神资源。李渔虽然由明入清,但从思想史的角度看,在相当程度上,他实可视作王阳明与李贽的追随者,及以袁宏道为代表的公安派的同路人。

李渔是中国文学史上极有个性的人物,其实也是中国文学批评史上极有个性的人物。作为一个杰出的文学批评家,他的《闲情偶寄·词曲部》无疑是中国古典戏剧理论史上的集大成之作,即使从世界范围来看,这也是一部有我们民族自己显著特色的伟大的戏剧理论著作。人们对李渔的小说理论与词学理论,特别是以《闲情偶寄·词曲部》为核心的戏剧理论,已有不少深入的研究,发表过许多较高水平的论著,但对能囊括李渔总体的核心的文学创作思想的关注与研究则尚有不足。李渔自有多方面颇有新见的文学创作思想,如视小说为无声戏,认为小说与戏曲同源而异派,如此等等。但在我看来,特别强调文学创作有自的特色,即强调文学创作的“自为一家”,是李渔文学创作的核心思想。李渔的这种思想,在其为文不长的《(一家言)释义》即自序中,有最为完整的表述:

《一家言》维何?余生平所为诗文及杂著也。近代名人著述皆以集名,乃余独异其辞者维何?日:凡余所为诗文杂著,未经绳墨,不中体裁,上不取法于古,中不求肖于今,下不觊传于后,不过自为一家,云所欲云而止,如候虫宵犬,有触即鸣,非有模仿、希冀于其中也。模仿则必求工,希冀之念一生,势必千妍万态,以求免于拙;窃虑工多拙少之后,尽丧其为我矣。虫之惊秋,犬之遇警,斯何时也,而能择声以发乎?如能择声以发,则可不吠不鸣矣。

清康熙九年即1670年,李渔编定《笠翁一家言》初集;康熙十七年即1678年,李渔编印《笠翁一家言》二集。《(一家言)释义》是李渔为《笠翁一家言》初集所写的序言,而今未见李渔为《笠翁一家言》二集再写序言——也许因为同样是“一家言”,李渔就不再另写序言,也不必对“一家言”另作解释。《(一家言)释义》显然同样适用于《笠翁一家言》二集。这篇序言写于1672年,而李渔在1671年完成其一生中最重要的著作《闲情偶寄》,包括其中论述戏剧理论的卓越贡献一《闲情偶寄-词曲部》,因此,这篇序言所体现的应该说是李渔比较成熟的文学思想,是其一生文学思想的重要总结,即其核心的文学创作思想。与《闲情偶寄·词曲部》虽然也涉及文学创作方面的问题,但主要谈戏剧方面具体的创作理论不同,《(一家言)释义》可以说是李渔文学创作的总纲领,显示了李渔追求文学创作上一空依傍、“自为一家”,的独创精神。

李渔在《(一家言)释义》中所标举的此种文学创作思想有三个显著的特点。第一,李渔主张文学创作上的“自为一家”,是与他反对模仿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所谓“上不取法于古,中不求肖于今”是也。如果一味模仿别人,求与他人相同,则其文学创作就投有自己的特质,也就谈不上“自为一家”。李渔将其文集定名为“一家言”,这令人想到司马迁创作《史记》时“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创作精神;李渔的著述未必“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但其蕲求“成一家之言”这样的独创精神则是一致的。第二,与反对模仿相关,李渔尤其强调文学创作的本真与自然;所谓“云所欲云而止,如候虫宵犬,有触即鸣”,这就是在文学创作时了无矫揉造作,而有发自内心的真实、自然的情感,从而造就真实的作家之“自我”。第三,追求“自为一家”要有良好的创作心态。其一,创作时不要抱有觊觎自己的作品传世的心态,所谓“下不觊传于后”是也;如果那样的话,必有非分的“希冀”于其中,“希冀之念一生,势必千妍万态,以求免于拙”,这如同“模仿则必求工”那样,反而丧失了文学创作中的“真我”,其二,与此相关,不要过于考虑文学创作上的工拙,否则,“工多拙少之后,尽丧其为我矣”,也就无“自为一家”可言。李渔诚然并不是故意去求拙,作为—个很有艺术天分的人,他当然不是不要“真”的“工”,只是比较而言,他宁愿要“真”的拙,而不要“模仿”的“工”。

这里顺便指出,有的研究者虽然也注意到了《(一家言)释义》表达了李渔的文学创作原则,但对其中“为我”两字的理解有误。最近出版的由美国密西根大学张春树与骆雪伦教授合著的《明清时代之社会经济巨变与新文化——李渔时代的社会与文化及其“现代性”》一书,是用历史学家的眼光去解读李渔及其时代,是李渔研究史上的一部颇有特色的著作,但该书第二章第四部分认为在《(一家言)释义》这个语境中,“为我”两字相当于英文的“个人主义(individualism)”一词,并说:“这种,‘为我的思想是李渔的特点。他强调了人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自己,可以说是李渔的一个有关独立的声明。‘为我的思想是激励李渔写作的动力。”这样的解读不甚准确。简单地说,《(一家言)释义》中之“尽丧其为我矣”,此“为我”是指“成为我自己”,而不是“为了我自己”。李渔这里的意思是说,在文学创作中,一个作家如果一味模仿他人,则必定刻意求“工”,而如此所致的“工多拙少”,必使作家完全丧失自己的真面目,而不能成为真实的自我。李渔固然有“为我”即“为了我自己”这样的个人主义的思想,但在这里,“为我”一词,与英文的“个人主义(individualism)”一词并不相干。李渔在《(一家言)释义》中,主要是阐释他的文学创作主张,而决不是要发表他有关“人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自己”这样企求独立的声明。

李渔这样明确地鼓吹文学创作上的“自为一家”,诚然不仅仅出现在其《(一家言)释义》冲,在他其他的著述中尚有不同形式的阐释。在《笠翁诗集》卷一《一人知己行赠佟碧枚使君》一诗中,李渔说自己的文学创作有这样的特点:“惟有寸长不袭古,自谓读过书堪焚。人心不同有如貌,何必为文定求肖。著书自号一家言,不望后人来则效。誉者虽多似者稀,尽有同心不同调。”据诗中“贫病濒危已数年”一语,则可以确定此诗作于李渔晚年定居杭州时期。此诗所谓“惟有寸长不袭古”,“何必为文定求肖”,“著书自号一家言”,“尽有同心不同调”,显然,李渔这是用诗歌的语言来表达他的文学创作主张,即反对模仿,而追求文学创作上的自出手眼、成一家之言。他不但反对自己去模仿古人,所谓“袭古”是也,还反对别人去仿效他,所谓“后人来则效”是也。康熙十三年(1674),李渔所作之《笠翁诗韵》正式印行,他在这本书的序言中写道;“题曰《笠翁诗韵》,所谓我行我法,不必求肖于人,而亦不必求他人之肖我。即如诗文诸稿之不以集名,而标其目日《一家言》,此物此志也。”这段同样是写于李渔晚年的文字,其精神与

他两年前所写的《(一家言)释义》完全契合。这里所谓“我行我法”,其实就是《<一家言)释义》中所说的“自为一家”的具体展开。李渔晚年不时将“一家言”三字诉诸笔端,而他在《笠翁诗韵》的序言中,又一次提到他的诗文杂著为什么不以“集”名,而名之日“《一家言》”。这说明,李渔之崇尚文学创作上的“自为一家”,信可视为其确凿不移的核心的文学创作思想;李渔实有一种强烈的力图别开生面而保有独立之“自我”的文学创作上的深层心理动力。

在李渔其他的著述中,我们虽然没有看到“一家言”或“自为一家”这样的字眼,但这样的创作思想却表达得一览无遗。在康熙十七年(1678)前后,李渔给李石庵的诗文集《覆瓿草》作序,他说李石庵的诗文“大率清真超逸,自抒性灵,不屑依傍门户,但恨其少耳”。这里所谓“自抒性灵”,乃是抒写“自我”与“真我”所谓“不屑依傍门户”,同样是反对模仿而“自为一家”。从这篇序言我们可以看出,李渔不但自己标举文学创作上的“自为一家”,也推崇别的作家不依傍门户而“自为一家”。李渔甚至在其创作的戏曲作品中表达他的这种文学创作思想,如《比目鱼》第十九出《村卺》末之[余文]有云:“文章变,耳目新,要窃附雅人高韵。怕的是剿袭从来的旧套文!”这简直就是公安派反对模拟的宣言。袁宏道《叙小修诗》云:“盖诗文至近代而卑极矣,文欲准于秦、汉,诗则必欲准于盛唐,剿袭模拟,影响步趋,见人有一语不相肖者,则共指以为野狐外道。”李渔显然颇得其神韵。

另一方面,如果从李渔同时代友人对李渔及其著作的评价中,我们同样发现他们用不同的形式充分肯定李渔“自为一家”的文学创作主张。康熙十七年(1678),丁澎为《笠翁诗集》写的序中说李渔“匠心独造,无常师,善持论,不屑依附古人成说,以此名动公卿间”,认为其诗之“创造之奇,自开户牖,不欲假前人之斧斤”。这种对李渔的评价,与李渔上述阐述的文学创作主张如出一辙:一方面是推崇独创,“自开户牖”,即“自为一家”;另一方面是反对模仿,不屑于依附他人成说。雍iEA,年(1730年),芥子园主人在为李渔《一家言全集》所写的《弁言》中则写到:“如诗文之《一家言》,诗余之《耐歌词》,读史之Ⅸ论古》,闲情之《偶寄》,皆不傍前人之一篱,不拾名流之一唾,诚能阐风雅之英华,启后人之聋聩,不胫而走天下,近百年于兹矣。”这几乎是对李渔所有诗文杂著有真正自己创见与特质的全面总结。说李渔的著述“不傍前人之一篱,不拾名流之一唾”。而又能“阐风雅之英华,启后人之聋聩”,这是文学创作上一种很高的境界,其实也是学术研究上的一种很高境界——李渔的《论古》不妨看作他惟一的一部笔记式的史论性学术著作,如果没有真正文学创作与学术研究上的戛戛独造不可能臻于此中境界。而包荣曾赠给李渔这样一幅对联:“般般制作皆奇岂止文章惊海内,处处逢迎不绝非徒车马驻江干。”从包荣这幅对李渔一生行状作简括总结的对联中,我们更有理由认为,李渔之追求不落俗套之“奇”,由是匠心独造,终至“自为一家”,不独体现在他大量的文学创作上,也体现在为数不多的学术研究中,更体现在他的日常生活里。追求“自为一家”,实成为他个性心理中最为重要的部分,发散到人生的各个方面,当然,最主要的是体现在他一生精神生活最为中枢的部分——李渔的文学地创作上。

凡上所述,足以说明,“自为一家”,诚为李渔最为核心的文学创作思想,即其文学创作上的总纲领。那么,进一步说,李渔此种文学创作上的核心思想有怎样具体的理论内核呢?在我看来,真正支撑李渔此文学创作核心思想的总纲领,主要有他文学创作理论上的三说:一、“求新”说;二、“情真”说;三、“天籁自鸣”说。兹分论之。

一、“求新”说。求新是构成李渔文学创作“自为一家”最为重要的因素。前面我们说过,李渔在强调文学创作上的创新也即独创的时候,常常与反对模仿结合在一起,这已经成了李渔文学创作理论上的一种思想定势。关于李渔反对文学创作上的模仿,前文实已多有阐述。这里重点谈谈李渔对创新即独创的追求。诚然,任何文学创作都需要追求“新”。“新”也可以说是文学创作的生命,没有新的内容、新的创作手法,决不可能形成一个作家的创作特色与创作个性,但像李渔这样在他的著述中声嘶力竭地鼓吹“新”,李渔在他的著述中决不放弃一切鼓吹“新”的机会,并在具体的文学创作中脚踏实地实践“新”,这样的作家,在中国古代文学史上并不多见。对此,美国哈佛大学韩南教授在其专著《李渔的创造》(The Inventionof Li Yu)第三章中有精辟的概括:“新,对李渔来说,是除了友谊之外,适合于任何事物的一种普适价值(Newness,according to Li Yu is a universal vaiuein everything but friendship)。”这就是说,除了友谊他更欣赏求“旧”的;此外,他都主张求新。韩南教授在他的另一本专著《中国白话小说史》第八部分《李渔》中,对李渔的求新并由此而来的独创性,有更广阔的比较视野的论述:“他给同时代人最突出的印象就是创新”,“他强调文学的独创性甚于任何中国批评家,或许也甚于二十世纪以前的任何欧洲批评家”。由此可见,李渔之崇尚新,实超逸群伦,而独立当时。可以说,求新是李渔个性与文学创作上一种根深蒂固的品格与观念,浸透到李渔全部的血脉中。“新”意味着创新、独创,有新,有独创,才能凸现自我,与众不同,自成一家。关于求新,《闲情偶寄》卷一《词曲部上·结构第一·脱窠臼》中这段话是最为经典的:

人惟求旧,物惟求新。新也者,天下事物之美称也。而文章一道,较之他物,尤加倍焉。戛戛乎陈言务去,求新之谓也。

这诚然可以看作他文学创作求新的宣言。李渔晚年在《与陈学山少宰》中总结他一生的文学创作生涯时说:“渔自解觅梨枣以来,谬以作者自许。鸿文大篇,非吾敢道,若诗歌词曲以及稗官野史,则实有微长。不效美妇一颦,不拾名流一唾,当世耳目,为我一新。”这正如同我们前面所指出的那样,李渔一生反对模仿而追求创新。在具体的文学创作中,李渔的确追求创作手法上的“文法一新”与创作效果上的“耳目一新”,构成了文学创作上的“李渔特色”。我们不妨分别以李渔小说与戏曲的创作为例。

《连城璧》第一回《谭楚玉戏里传情·刘藐姑曲终死节》便是一篇在话本小说中极罕见的小说,李渔在小说开头写道:“别回小说,都要在本事之前另说一桩小事,做个引子,独有这回不同,不须为主邀宾,只消借母形子,就从粪土之中,说到灵芝上去,也觉得文法一新。”它不同于一般话本小说那样前面有一段“引子”为主邀宾,然后再写下面相似、相反或相关的故事,而是开门见山,直切本题,确令人觉得文法一新。这可以说是话本小说创作中的一种变格。不但如此,这篇小说在主题构思上也是匠心独运,即有谭楚玉、刘藐姑之间的爱情主题与李渔对渔樵人生热烈

向往这样的双重主题,这在中国古代话本小说中是相当少见的。《十二楼》之《闻过楼》也是一部富有创新精神的小说:“如今说个不到乱世先想居乡的达者,做一段林泉佳话,麈尾清谈,不但令人耳目一新,还可使之肺肠一改。”不到乱世便想归隐,确让人耳目一新。李渔的戏曲作品同样匠心独运,如《怜香伴》立意便是想打破“传奇十部九相思”的旧格局,“特翻情局”,创作出“独有此奇人未传”的新的描写情爱的戏曲作品。李渔没有将作品中男女主人公的爱情波折处理成一般的才子佳人故事,而是着重描写男女交往中男女双方对彼此之“才”的称羡,由此而及心与心之间的融洽,故两心相知,“不是寻常痴派”。《奈何天》在戏曲人物的安排上则打破从来传奇惯用之法,即让丑角与旦角联姻,所谓“此番破尽传奇格”,确是明清文人传奇作品中的罕见之作。李渔在《慎鸾交》末出《全终》之[尾声]中写道:“传奇迭改葫芦样,只为要洗脱从前郑卫腔,不做倒举世还醇也不下场。”此可见其追求创新决心之宏大与执着。

当然,李渔的求新也决不是为新而新,他在《闲情偶寄》卷四《居室部·联匾第四》中说:“凡予所为者,不徒取异标新,要皆有所取义。”在李渔看来,“新”是有具体可取的内容的,并不是为了标新立异。他在《窥词管见》第五则中对“新”则有更具体的说法:“不新可以不作。意新为上,语新次之,字句之新又次之。所谓意新者,非于寻常闻见之外,别有所闻所见而后谓之新也。即在饮食居处之内,布帛菽粟之间,尽有事之极奇,情之极艳,询诸耳目,则为习见习闻;考诸诗词,实为罕听罕睹,以此为新,方是词内之新,非《齐谐》志怪、《南华》志诞之所谓新也。”这可以说是李渔关于文学创作之“求新说”比较全面的总结。第一,“不新可以不作”,不新而作,必是陈词滥调,无病呻吟,没有什么价值可言;第二,“意新为上,语新次之,字句之新又次之”,即“新”首先表现在文学创作其“道”的层面,即思想内容方面,其次才是“技”的层面,如语词之新等,不能主次颠倒;第三,要在日常生活之内寻找“新”,而不靠怪奇之事去求“瓶”。平淡中见新奇,这样的作品,才真会有令人咀嚼不尽的许多滋味。欧洲罗马时期郎加纳斯在《论崇高》中写道:“一切日用必须的事物,人们视为平淡无奇,他们真正欣赏的,却永远是惊心动魄的事物。”李渔的求新,在一定程度上,就是要在“平淡无奇”中写出“奇”即“惊心动魄”来。因此,李渔才会说:“新,即奇之别名也。”故《笠翁文集》卷一《祭福建靖难总督范觐公先生文》后朱修龄有总结性的批语曰:“笠翁一生作事、行文,无一不创,此创更奇。”总之,求新,以至创奇,确成了李渔个性中最为本质的特征之一,从而也使其文学创作特别是小说戏剧创作有着鲜明的李渔风格。

二、“情真”说。真实如同创新那样,都是文学作品的生命。诚然,文学创作追求的是艺术的真,但为了这种真实,非常需要作家有非同一般强烈的情感的真。在文学创作中,一个作家如果没有向着真实的创作心态,就决不可能有真正巨大、热烈情感的投入;如果那样的话,当然不可能使自己的文学创作达到较高的艺术水准,彰显自己的特质。虚情假意,还谈什么文学创作呢?李渔对此有充分的认识,《笠翁文集》卷二《哀词引》有曰:“以文生乎情,情不真则文不至耳……情真则文至矣。”所谓“文生乎情”,这几乎可以说是李渔的文学发生学。有真情才能写出好文章、好作品,即所谓“情真则文至矣”。《笠翁诗集》卷二《寄答陈学山少宰》亦云:“情到极真文便好。”而李渔的友人周栎园在李渔《得家书》一诗的批语中提出了完全相似的见解:“文生于情,情真则文自好。笠翁诗无字不真,是以独绝。”由情真而“独绝”,则李渔独特的个性便得以凸现,“自为一家”也就有了基本的保证。惟是之故,李必果在李渔《寄怀荆南王鸣石宪副四首》的评语中同样认为“笠翁诗无语不真,其可传在此”。而曹秋岳评李渔《耐歌词》之《忆秦娥·李家第一夜》则云“词以真为极则,真者耐人寻味,诗文皆然”。说李渔的诗与词无字不真,无语不真:这未免有过誉处。这是因为李渔写过不少应酬的诗篇词作,其中难免有言不由衷的套话;但他的绝大部分的诗词之作,特别是描写其个人生活的部分,无疑是有着真情实感的,有李渔“耐人寻味”之真我,真性情,故可传。

在具体的文学创作中,李渔确保其“情真”的重要途径就是文字“人情”、“合人情”。《笠翁别集》卷一《论高帝入咸阳除秦苛法、光武人河北除莽苛政》云:“文字入情,即翻尽古来成案,天下不以为非,而且以为是。”这本来是说做翻案文章,需要“文字人情”,才能服天下人之口,其实,从事文学创作也是这样,“文字人情”是“情真”的重要保证。故钟离睿水在给《十二楼》所写的序言中说李渔的这部小说“以通俗语言鼓吹经传,以入情啼笑接引玩痴”。这里“人情啼笑”与“通俗语言”几乎是同义对举,“啼笑”乃是指李渔小说所具备的喜剧风格。李渔在给友人韩子蘧的信中说:“大约弟之诗文杂著,皆属笑资。以后向坊人购书,但有展阅数行而颐不解疾解者,即属赝本。”李渔此说诚然有些夸张,但肯定其著作的“人情”且有喜剧风格则显而易见。在谈到具体的传奇创作时李渔则说:“予谓传奇无冷热,只怕不合人,隋。如其离合悲欢,皆为人情所必至,能使人哭,能使人笑,能使人怒发冲冠,能使人晾魂欲绝。”又说,“王道本乎人情……凡说人情者,千古相传,凡涉荒唐怪异者,当日即朽”里所谓“合人情”、“人情所必至”,“说人情”,则自有“情真”在焉。李渔的文学创作从总体上看,的确是文字“人情”、“合情”,显现真性情。

为什么情真了,就能使李渔的文学创作“自为一家”呢?袁宏道在《与丘长孺》一信中说得好:“大抵物真则贵,真则我面不能同君面,何况古人面乎?”即以文学创作而论,不同的作家皆有不同的才情、秉性与风格,每个作家倘能都坚守自己的个性与特质,也就坚持了真正的“自我”,从而在文学创作中“自为一家”,有其“可传”之处。反之,如果一味模仿别人,其实就是泯灭了“自我”,只有“假我”,“自为一家”自然无从谈起,更不用说“可传”了。袁宏道对文章的真、有其自己的特质与可传之间曾有非常精辟的阐述,其《行素园存稿引》中说;“物之传者必以质,文之不传,非日不工,质不至也。树之不实,非无花叶也,人之不泽,非无肤发也,文章亦尔。行世者必真,悦世者必媚,真久必见,媚久必厌,自然之理也。”“行世者必真”,与李必果所说“笠翁诗无语不真,其可传在此”,意思相同。由此,我们就能比较好地理解李渔何以对文学创作中“情真”之特别崇尚。“情真”则“文至”,“文至”则必有自己的独有的“质”,由是,文学创作就必能独辟蹊径,自成一家。

三、“天籁自鸣”说。与反对模仿、力求创新、注重情真相似,李渔在文学创作中颇以自然为尚,或者更准确地说是欣赏情感表达的出于天性与天然。《(一家言>释义》所说的“云所欲云而止”,正是李渔黾勉以求的文学创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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