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发展党员工作考核有新规

2009-10-14 05:02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委组织部
党员文摘 2009年9期
关键词:百分制锦江区区委

为配合区委将发展党员审批权限下放到基层党(工)委的举措,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最近出台了《发展党员工作评估考核办法》。《办法》将着重考察各单位是否按照党章和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规范操作,有关会议记录、台账资料是否真实、齐全,是否经过广泛公示,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

锦江区在评估工作中实行了百分制考核,将发展党员工作分为入党申请人培养教育、确定发展对象等7个工作阶段,分段设置分值,提高了评估的可操作性。区委组织部年终以通报的形式将评估结果向各系统、街道进行反馈,被评为“不合格”的单位,将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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