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流动人口达2.11亿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面临严峻挑战

2010-02-13 20:07编辑部
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 2010年10期
关键词:流入地育龄妇女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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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流动人口达2.11亿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面临严峻挑战

编辑部

国家级评估工作主要依托国家人口计生委兼职委员制度进行组织和实施。国家人口计生委牵头负责国家人口规划终期评估总体方案和督评方案的拟订以及部门联合督评工作的组织协调。各督评组在对地方督评过程中,可以结合督评组牵头单位的特点适当突出人口发展重点工作。

省级终期评估工作,可以比照本方案制定本地区的终期评估方案,各省(区、市)人口计生委做好相关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工作,要充分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或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的作用,扎实做好评估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了《中国流动人口发展状况报告》。该报告显示,2009年我国流动人口已达到2.11亿,平均年龄27.3岁,未能充分享受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09年7月启动了重点地区流动人口监测试点调查。调查区域涵盖了东、中、西三大地理区域以及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西部、中部五大经济带,涉及北京、上海、深圳、太原和成都五大城市的2 330万流动人口、21 771户流动人口家庭。

调查报告显示,流动人口参加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除外)、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比例分别为30.0%、48.7%、22.7%、6.5%、3.2%和2.6%。仍有39.0%的流动人口没有参加任何形式的社会保险。在各类社会保险中,除医疗保险外,农业流动人口参保比例均远低于非农业流动人口。在工伤风险程度较高的建筑业,仅有23.4%的流动人口参加了工伤保险。超过一半的流动人口没有参加任何形式的医疗保险。77.3%的流动人口没有参加养老保险。

流动人口保险统筹层次低、地区之间政策不统一、保险关系难以转移接续等是影响流动人口参保积极性的主要原因。

调查涉及14 969名16~49岁育龄妇女,其中已婚育龄妇女占39.3%。69.9%的已婚育龄妇女最近一年在流入地接受过孕检、B超查环和避孕药具发放等常规计划生育服务。3项服务完全免费的比例分别为70.9%、76.1%和91.7%。

调查报告称,流动人口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不足,异地报销困难。农业户口流动妇女住院分娩率仅为89.5%,远低于2008年城镇居民97.5%的水平。有17.7%的农业流动人口子女未能在流入地得到免疫规划接种。患病时,仅有不到70%的农业流动人口表示会去流入地县级及以上医院就医。在参加了医疗保险的流动人口中,如果在流入地就医,仅有26.8%的流动人口表示医药费可以部分报销,64.9%的人仍需自己全部支付。

未来二三十年,人口流动将呈现4大基本态势。

1.流动人口规模不断增加,但增速逐步放缓。报告显示,如果我国人口流动迁移政策没有大的变化,到2050年流动人口规模可达3.5亿人左右,但每年新增流动人口由近600万逐步下降到2050年的300万左右。

2.经济危机为区域产业结构的调整带来了契机,促进了人口的重新分布。受本次金融危机影响,劳动力需求减弱,长距离人口流动减少,短期内沿海地区人口集聚趋势有所弱化,出现以省会城市为中心的流动态势,但流动人口继续向沿海、沿江、沿主要交通线地区聚集的长期趋势不会改变。

3.未来我国流动人口的分布将逐步形成以东部沿海连绵城市带为重心,以内陆城市群为中轴,以西部中心城市为集聚点的流动人口分布格局。

4.人口流动由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流动人口受教育年限比全国平均水平略高,年龄结构趋于成年化,性别结构逐步均衡,举家迁移比例上升,在流入地长期定居倾向明显,流动人口的民生问题和服务管理体制改革压力增大。

“十二五”及未来较长时期,流动人口规模还将保持在2亿以上,以市场为主导、以发展型迁移为主要形式的规模空前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将成为综合影响我国未来一个时期整体及区域发展、产业布局、生态建设、政府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最重要的问题之一。

[摘自《计划生育科研动态》,2010年第1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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