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市场创新与武汉“两型”社会建设

2010-03-10 07:38徐春江
产权导刊 2010年2期
关键词:国有产权光谷产权交易

■/徐春江

产权市场创新与武汉“两型”社会建设

■/徐春江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董事长徐春江

湖北产权市场从省产权交易中心的创立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组建,历经11年的建设和发展,从无到有,由小变大,由弱变强,已经成为湖北省企业国有产权流转的阳光通道,市场化配置资源的重要平台,和谐社会建设的坚实保障,全省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切入点和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重要突破口。

一、产权市场在“两型”社会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产权市场是具有中国特色制度的重大创新。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制度的建立是国有产权管理制度创新的重大举措。这种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破解了企业国有产权该不该卖,该由谁卖,该卖给谁,该以何种方式卖和卖个什么价等一系列难题,解除了长期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和国资体制改革中极易引发争议和混乱的产权困扰。近年来,借助市场的力量,产权交易机构逐渐形成了一套“阳光”和“透明”的运行体系,规范交易行为、信息集散、价格发现、资本进退、资源配置、上市培育等功能日益凸现强化,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遏制腐败和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产权市场作为企业并购重组的主要平台,对我国完善经济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将起到关键的基础性作用。

(二)产权市场是武汉“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基础。2008年9月10日,国务院批复了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方案提出,要“推动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成为覆盖多种经济成份、多功能、多层次的综合性产权交易机构,加快向圈域内其他城市延伸设立分支机构。”2009年1月13日颁布的《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金融创新支持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的意见》提出,“加快发展产权交易市场。加快以光谷产权交易所为核心的产权交易机构整合重组,尽快形成立足城市圈、面向全省、服务全国的多功能、多层次的综合性产权市场。”这为湖北省产权市场的创新发展明确了功能定位和方向指引,也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

(三)产权市场是实现武汉“两型”社会金融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建设产权市场,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培育湖北资本市场的切入点和建设武汉金融中心的重大举措。省政府通过的《武汉城市圈总体规划纲要》指出:要“以产权交易市场整合和发展为突破口,形成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是经济运行的血脉。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结合,是所有国家和地区经济良性发展的前提。加快金融改革与创新,关系到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的全局,因此要积极探索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结合的制度设计,为其提供便利条件。产权市场一头连着企业,一头连着投资机构和金融资本,可以在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的有效融合方面充当重要角色,为实现武汉“两型”社会金融发展战略创造条件。

(四)产权市场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国务院批复武汉建设“两型”社会试验区,是新一届中央领导和政府对构建和谐社会的新探索,也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改革探索和部署。“产权交易进场制度”是中纪委和省纪委部署源头治腐的“四项制度”之一。各类国有产权转让和国有资产的处置,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进入产权市场阳光交易,有利于从源头上治理商业贿赂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有利于保护各类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维护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二、产权市场创新的探索与实践

近几年,湖北省产权市场保持了稳健发展的势头,业务创新一直走在全国产权市场的前列。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试点获批以来,武汉光谷联交所结合“两型”社会建设总体规划纲要的要求和产权市场的发展实际,积极探索业务创新,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优化市场整合,搭建统一平台,创新市场管理模式。从2005年开始,以贯彻落实3号令为契机,结合湖北产权市场的实际,湖北省提出以“统一监管机构,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交易规则,统一审核鉴证,统一收费标准”为原则,首先对省内除武汉市外的市(州)产权市场进行整合,成效受到国务院国资委的充分肯定,被称为“湖北模式”向全国推荐。2006年,整合省和武汉市的各类产权交易机构,最终完成了全省产权交易统一平台的建设,组建武汉光谷联交所,在全国率先形成了全省统一的区域性产权交易大市场。目前,武汉光谷联交所在全省15个市(州)设有分支机构,各类产权转让信息实行联合发布,全省产权交易大市场的功能逐渐显现。

(二)巩固传统业务,开拓新领域,创新业务范围。光谷所当前的核心业务仍是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服务,在规范操作省内各级国资监管部门出资企业的产权进场交易的同时,也努力拓展央企辅业改制与产权转让业务。光谷所还积极开拓新领域,培植新的增长点,争取覆盖所有的国资领域。2009年6月,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确定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为全省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定点机构的批复》,确定光谷所为湖北省唯一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机构。光谷所已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签订协议,携手推动金融资产进场交易。2009年8月,省财政厅出台文件规定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凡涉及产权变更的资产处置,必须到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以拍卖、招投标等方式实施交易”。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已开始陆续进入光谷所规范交易。

(三)争取政策支持,服务高新企业,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方式。近年来,光谷所积极争取政策环境,取得了相应的科技中介服务资质,为更好地开展技术产权交易和技术转化服务工作搭建了一个网络化、现代化的技术产权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我所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为“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被省科技厅批准为“技术交易合同登记点”机构,被科技部正式批准为首批“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和“中小企业技术服务平台”,并被授予“国家科技计划(火炬计划)实施20周年先进服务机构”荣誉称号。2008年,完成技术交易合同成交额认定登记10.45亿元,占武汉市技术交易成交额的16%,共为高科技企业办理了减免税金额近800万元。2009年,完成技术交易合同成交额认定登记12.02亿元。

(四)建立完善制度,开展排污权交易,创新环境保护市场机制。2008年10月,湖北省政府出台了《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试行办法》,这是我国首个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出台的排污权交易地方性规章。2009年3月18日,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在武汉光谷联交所正式启动。3月27日,省委书记罗清泉和国家环保部部长周生贤为依托光谷所产权交易平台运营的湖北环境资源交易所成立揭牌。截至2009年底,共完成四次排污权交易,累计交易主要污染物排放权2454吨,总成交金额916万元;其中,二氧化硫基价由最初1600元/吨上升到9840元/吨,化学需氧量基价由最初2000元/吨上升到34080元/吨,形成了较好的市场发现价格机制,在全国产权市场和各省市环保系统引起较强烈的反响。

(五)加强金融合作,发挥融资功能,创新直接融资途径。为促进湖北区域性资本市场的发展,缓解中小成长性企业融资难题,光谷所还在全国首创了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融资业务。截至目前,累计为托管股权的企业办理股权质押融资30多笔,融资金额总计近11亿元。产权市场的融资功能进一步提升。2009年9月15日,光谷所与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签订了为期5年、总授信额为100亿元的并购贷款暨全面合作协议。产权市场与金融市场的互动、对接和融合,对促进全省资本市场的发展,破解企业融资难题,推动企业并购重组和发展壮大,产生了积极的作用。为了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未上市公司股权交易市场建设,构建具有湖北特色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光谷所联合相关政府部门组织专人专班抓紧开展搭建湖北省未上市公司股权交易平台研究和筹建工作。

(六)加强监管力度,规范交易行为,创新市场诚信体系。近几年来,湖北省产权交易市场坚持贯彻3号令,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基本实现了公开、公平和公正的“阳光交易”。全省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率逐年提高,场外交易、自卖自买国有产权等违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维护了产权交易市场的秩序,从源头上预防了腐败现象的发生,促进了企业和谐发展。省纪委、省监察厅于2004年出台了《关于违反国有、集体产权交易法律法规行为的纪律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从制度上规范了产权交易行为。省国资委成立了湖北省产权市场管理办公室,出台了《湖北省产权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提高了省国资委对全省产权市场的监管水平。

三、加快产权市场创新发展的举措

为推动湖北省产权市场建设和发展,促进各类产权的有序流转,更好地服务于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加快产权市场创新发展。

(一)明确功能定位,进一步提升战略发展意识。湖北省委省政府对产权市场的功能定位是“三多一综合”。这就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从事这项事业的有关部门,必须从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产权市场发展的重大战略意义。要在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设计和整个资本市场建设的布局中有地位,不能忽视,只能加强。

(二)完善市场体系,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素质。巩固和发展“五统一”的市场整合成果,进一步理顺对全省各市(州)分支机构的管理体制,将全部分支机构逐步改造成为管人、管事、管资产的“产权型”机构;实现股权托管市场和农村土地经营流转市场等相关资源的整合,完善以光谷所为核心平台的产权市场体系。

(三)壮大企业规模,进一步提升平台综合实力。积极争取省和武汉市政府有关部门支持,通过将中小国有企业的优良资产或股权以无偿划转或注资方式,对武汉光谷联交所实施增资扩股,尽快壮大综合实力,增强发展后劲,建立中部地区最具实力的产权交易大市场。

(四)拓宽业务领域,进一步提升市场服务功能。依托光谷所设立各类专业性的产权交易机构,扩大资源配置范围。尽快实现武汉城市圈内企业国有产权、行政事业资产、金融资产、涉讼国有资产、土地流转权、排污权、城市户外广告权、林权、矿权等权益进入光谷所规范、有序流动,探索开展非上市非公众公司的股权转让试点,提高光谷所平台的综合资源配置效率。在业务拓展上,由传统单一的国有产权交易向多种经济成分、新领域、新产业转变。

(五)创新交易方式,进一步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在交易方式上,由传统交易模式向信息网络化转变,搭建武汉城市圈信息联发、投资群体共享的网络化平台;在金融资产、行政事业资产、央企资产、知识产权、资源权益等交易领域探索会员代理模式;吸纳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进入光谷联交所开展业务,共享平台资源。

(六)建设一流团队,进一步提升规范诚信水平。要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理顺管理体制机制,抓好“四好”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廉洁从业建设,培养一支具有较强专业能力和良好职业操守的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与此同时,要从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严格流程等方面做出努力,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场交易的规则保护各类交易主体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市场的规范化和诚信度,实现产权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

产权市场的创新发展,不仅是建设“两型”社会的基础,也是必然要求。正在迎来新一轮发展战略机遇期的湖北省产权市场,必将在建设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和打造武汉金融中心的宏伟工程中,进一步发挥更加积极、重要的作用,实现规范、持续、健康的大发展。

(作者为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董事长、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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