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朝江南地区两次教案述论

2010-03-14 02:37周萍萍
世界宗教研究 2010年6期
关键词:传教天主教传教士

乾隆十二年(1747),江南地区发生苏州教案,两名传教士被处死。乾隆十九年(1754),江南地区再次发生教案,被拿获的五名传教士先被监禁,后被驱逐至澳门。在这两次教案的打击之下,江南传教区日趋萎缩。本文利用《清中前期西洋天主教在华活动档案史料》、《苏州致命纪略》和《欧洲所藏雍正乾隆朝天主教文献汇编》中的有关资料,对长期以来为学界所忽视的江南两次教案发生的背景、经过及结果进行分析,以期探讨乾隆朝严惩传教士的原因,而对教案等相关材料的厘定,有助于考察乾隆时期的禁教政策。

关键词:禁教江南教案乾隆

作者:周萍萍,1972年生,历史学博士,现任职于同济大学人文学院。

康熙末年,罗马教皇下令禁止中国教士、教民“祭祖”、“敬孔”,从而引发“礼仪之争”。康熙帝遂在教廷禁约上殊批:“以后不必西洋人在中国行教,禁止可也,免得多事。”从此天主教在中国失去了公开传播的自由。雍正即位以后,对天主教态度冷漠,表示“果系精通历数及有技能者,起送至京效用,余俱送至澳门安插。其从前曾经内务府给有印票者,尽行查出送部,转送内务府销毁。所有起盖之天主堂,皆令改为公所。凡误入其教者,尽行禁饬,令其改易。”京城之外的传教士一律被驱往澳门,各地教堂或被拆毁或被他用,天主教在华传教事业受到打击。乾隆继位后承袭雍正帝的禁教政策,且有过之而无不及。雍正一朝虽然禁教,却没有发生教案,乾隆一朝则教案不断,于乾隆十二年(1747)和乾隆十九年(1754),江南地区两次发生教案。

一、乾隆十二年(1747)苏州教案

乾隆即位后,因其爱好西洋科技、工艺等,故仍在钦天监、如意馆中留有西洋传教士为之效力。但他和雍正一样,严禁天主教在华传播,严禁中国百姓人教。乾隆认为:“国家任用西洋人治历,以其勤劳可嘉,故从宽容留。满汉人民,概不准信奉其教。”乾隆二年(1737),北京传道员刘二依照教规给弃婴“洗额诵经”,被官府抓获,交由刑部审理。刑部尚书尹继善上奏,请求乾隆严惩教徒刘二,严申禁教之令。他在奏折中写道:“我们必须将趋向于欺骗民众的所有邪教教理连根拔除。仅仅是由于西洋人掌握了某些数学知识,陛下的先皇才对外国人充满善意,而没有迫使他们从中国返回故里。难道曾允许他们于帝国内传播其宗教、从各处聚集吾民并以邪教教理来扰乱吾民吗……即通过公开张贴告示,而禁止民众参加基督教,并且勒令那些已经加入者放弃该宗教。臣顿首恳求陛下批准之。”

乾隆批准了这道奏折。九门提督、五城两县各衙门奉刑部之文,在京城内外大小街道都张贴告示:“禁止天主教,严拿教中人送部治罪。”在宫中为皇帝服务的传教士们得知此事后急忙上奏。郎世宁(Giuseppe Castiglione)神父甚至在乾隆来看其作画之际,冒死呈词,请求皇帝放宽教禁。最终,乾隆特谕:“刑部拿刘二治罪,系彼自犯中国法度,是伊应得之罪,实与天主教、西洋人无干,钦此。”但是皇帝的新批示,刑部并没有执行,取缔天主教的文书依然被发往全国各省,并张贴于各个十字路口,甚至贴在北京教堂的门上。冒死向乾隆呈书的郎世宁神父也遭到指控,“人们在宫殿内严格地对郎世宁进行搜查,看他有没有夹带与呈送给皇帝的请愿书相同的文书”。禁教风声很紧,陕西、山东的传教士被迫带领信徒躲进大山,以免被抓获。

随着时间的推移,刘二案件引起的禁教风波慢慢平息下来,官府渐渐放松对教徒的监视与控制。于是,潜藏于各地的传教士们重又悄悄传教。但是传教活动的日渐活跃,再次引起地方官府的警觉。乾隆十一年(1746)五月,福建巡抚周学健、福州将军兼管闽海事务新柱等先后上奏,密陈拿获了在福安县传教的白多禄(Pedro Sanz)神父等五人以及藏匿西洋神父的中国信徒数百人。周学健请求皇帝乘此案件,治传教士以重罪,以儆效尤,断绝其再人中华的念头。在五月二十八日的奏折中,周学健恳请乾隆:“似当乘此,严定科条,治其诬世惑民之大罪,渐行驱逐,绝其固结人心之本根,使山陬海澨,晓然知天主一教,为盛世所必诛。士民不敢复犯,岛夷不敢潜藏,方可廓清奸宄。”同时,周学健由福安一地拿获五名西洋传教士,联想到全国情形,为国家安全计,他提醒乾隆应当彻底搜查有无西洋人在境传教,“并请皇上密饬督抚,务各彻底搜查,不使一名潜藏内地。如此广积久之,流毒一旦涤除,彼狡黠之岛夷亦无所施其技矣。”⑥乾隆听从周学健等的建议,传谕各省督抚等:“倘地方官有不实心查拿、容留不报者,该督抚即行参处,钦此。”各地官员不敢懈怠,禁教行动在全国渐次展开。从七月开始,山东、山西、湖南、四川等省相继严厉查核有无教士、教民活动。江南也不例外,结果有两名神父被抓获,发生了苏州教案。

明朝末年,传教士初人中华,江南地区信徒人数位居首。《天主教传行中国考》中考订:“明末教务最盛者,首推江南。徐光启提倡于先,其子徐骥圣名雅各布伯提倡于后,士民观感兴起,奉教者所在多有。计江南一省,领洗信教者,不下十万有余,得中国奉教者三分之二。”清入关后,传教士力图赢得皇帝对天主教的好感,为天主教在华传播创造比较好的条件,逐渐把传教重点转移到都城北京。尽管传教重心北移,江南仍是传教士较为重视的传教区域之一。特别是雍正、乾隆禁教时期,江南因河道、湖?自较多,便于隐匿,故仍有不少传教士在此活动。江南教区在整个中国传教史上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正因为江南地区教务发展的基础较好,所以传教士一直对它抱有美好的想法,认为禁教风波不会波及于此。尚若翰(Chanseaume)神父曾在寄回国的一封信中乐观地写道:“江南那美好的基督教会口与其他基督教会口相比较,则较少受到动乱与欺压的影响。因为江南基督徒的人数如此之多,以至于在所有衙门中都有基督徒,他们自己就取缔了所有的追捕令;或者是他们在这些命令被执行之前,便发出警报,以使其他基督徒们通过金钱贿赂而撤销这一切。”

福建教案发生后,江南官吏接到谕令,四处访拿传教士。乾隆十一年八月初六日,苏州巡抚陈大受上奏,“臣现在钦遵,密饬地方官严加访缉。如有西洋人潜匿境内,私建教堂、聚众诵经者,立即通报查拿,遵旨办理。并令将旧日教堂某处改为公所,系作何用;某处系变价归公,现在何人居住,是否向来人教之人。逐一查明,申报查办。”因那时江南信徒中有不少在官衙里当差,他们消息灵通,所以传教士们早都藏形匿影,暂避风头。分别于乾隆二年、乾隆九年(1744)来江南传教的黄安多(Antenio—Jose Henriques)、谈方济(Tristano Attimis)两位神父也都格外小心谨慎。官吏们东访西缉,并没有什么收获,于是他们向皇帝奏明没有西洋人在江南地区活动。乾隆十二年六月二十六日,江苏巡抚安宁奏称:“兹据各属陆续申覆,咸称现在并无西洋人在境行教,亦无传习其教之人。”同年七月十六日,两江总督尹继善奏称:“兹据各府陆续呈覆,并据苏州按察司翁藻详称,下江所属现在并无西洋人在境行教,即内地民人亦无传习其教、转相诱惑之事……至上江地方亦通行查覆,并无西洋人在境,亦无内地民人习教情事。”

官吏们拿获不到西洋传教士,也知道江南教徒人数众多,并没有什么为非作歹的事情,一概严拿,恐犯众怒,所以禁教令就渐渐松弛下来。

当江南官吏逐渐放松警惕,禁教风声慢慢平息时,谈方济、黄安多两位神父便又开始哨悄巡视各个会口。黄安多神父曾在一封写给省会长的信中说:“这里风波不甚险恶,且像残灯似的,将渐渐熄灭了。”不过,黄神父已经察觉出信徒中可能出现不良之辈会向官府告发。在几个月后的另一封书信中,他写道:“仇教的风声已平,但茹答斯辈,真是可怕,同门仇敌,防不胜防,奈何。”对于熟稔神父行踪的信徒,他们一旦背教,传教士只能束手就擒。果然如此,导致苏州教案发生的正是一位姓尤的教徒。由于他的告发,谈方济、黄安多两位神父先后被官府抓获,并被处死于狱中,其他信徒也受到牵连。

尤姓教徒与神父结怨,起因是乾隆十一年他与族人争夺田产时,因其理亏,遭到黄安多神父的斥责,于是心怀不满,伺机报复。乾隆十二年十一月,谈方济神父在常熟戈庄堂内,黄安多神父前来拜会,尤姓教徒得到消息后赶赴苏州告发。苏州按察使翁藻派人前去捉拿,谈、黄两位神父相继被抓获。江苏巡抚安宁将拿获西洋神父一事详细上报朝廷:“访闻苏、松、太各属尚有信奉天主教之人,并闻常熟昭文一带现有潜住之西洋人。臣等当即飞饬查拿。据该府带同常、昭二县,于昭文县地方获到西洋人一名谈方济各,并拿获内地现奉天主教之唐德光等数名。逐一研究,据供:谈方济各于乾隆九年正月内自西洋起身至广东澳门,于九年十一月内由广东、江西一路到江南之昭文县地方何公祠内潜住。复又究出尚有西洋人一名王安多尼,现在浙江嘉兴府蒯洪尚米行内。当即差员驰往彼处拘拿,一面飞咨浙江抚臣顾琮。随经浙江抚臣委员协同江省差员,于嘉兴地方孙景山家内拿获王安多尼,解到江省。臣查谈方济各、王安多尼,不远重洋,潜住内地,将久奉严禁之教传习、煽惑,其中有无别情,必须严加究诘。现饬臬司隔别研讯,并查开从前失察之地方官……。”与两位神父同时被抓的还有苏州、常熟、嘉定、太仓、丹阳、上海等地的百余名信徒,其中有不少女教徒。有一位七十岁的老太太沈陶氏,她见到神父和信徒都被抓获,便自己去投案了。

被拿获的传教士和教徒受到官府反复讯问,教徒中有被严刑拷打仍保持宗教信仰的,如唐德光被打的皮开肉绽,死于监中;也有还没用刑就背教的,如徐鲁直称自已是“被惑从教”,表示“情愿出教”。据《苏州致命纪略》可知,神父和教徒先后共被审问十次之多:①元和县知县张日谟审;②保甲局审;③知府傅椿审,判洋人遣回本国,汪斐理、王若望、谈文多拉杖五十、唐德光杖五十,枷号两个月;④臬台翁藻审,初判西洋人送回本国,教民保释;⑤三县会审(元和县张日谟、长洲县郑时庆、吴县王继祖),判西洋人拟绞、唐德光、沈陶氏永流边外;其余杖一百,枷一个月;⑥三县覆讯;⑦新知府姜顺蛟审;⑧臬台翁藻覆讯,判西洋人杖四十,枷二月,驱逐回国;⑨藩台朱一蜚审;⑩抚台安宁审,依三县决,上奏请旨。可以看出,判决结果前后不一,其中以第五次三县会审的判决最为严厉。

在京传教士刘松龄(Hallerstein)、郎世宁等极力设法营救,他们深恐“江南一片干净土地,从此封闭,不能传教了”,于是撰写奏本,请官员代为奏陈。大意是说:“圣教道理正实无邪,教士都洁身谨行。民间但为奉教缘故,受刑万状,实属冤抑。且天主圣教,明代已来,未闻邪妄之说,奸诈行为。间虽有人妒恨教士,横加冤诬,朝廷常施恩保护”。传教士哀请乾隆能够网开一面、从宽处置,但是没有人愿意替他们把奏本代呈皇上,各大臣惟恐避之不及,纷纷为自己找借口开脱:“各教都很好,你们的教也好。但国内只有一教,那是更好……他禁止人民奉你们的外国教,不啻三令五申。倘吾直口谏争,忤了皇上意旨,反使皇上严办教民,那不是反成了一桩恶事么?”最终,谈方济、黄安多两位神父各“依左道异端煽惑人民为首律”,于乾隆十三年(1748)在监狱中被绞死,信徒沈陶氏以“开堂窝顿、左道惑人为从”的罪名,被判充军边外(沈陶氏是妇人,照律收赎),其余教徒各被杖责一百、八十、四十不等。

二、乾隆十九年第二次江南教案

乾隆十七年(1752),湖北发生了马朝柱反清案,朝廷怀疑与西洋人有关。

马朝柱生于康熙五十一年(1712)前后,湖北蕲州人,后迁往安徽霍山县居住。乾隆十二年,马朝柱以开山烧炭为借口,在江南的英山、霍山与湖广罗田交界的深山里,安营扎寨,名为天堂寨,同时宣称西洋不日起事,兴复明朝。马朝柱的反清行踪引起地方官府的注意。乾隆十七年四月,清军前往罗田县天堂寨搜捕,马朝柱得以逃脱。但马朝柱一直宣称“西洋出有幼主”,“西洋不日起事,兴复明朝”,他所建的“天堂寨”又与天主教教义所宣扬的“天堂”二字相符,这一切都引起官府对西洋传教士的怀疑。且官府经过讯问得知,马朝柱的余党散布在江南桐城、太湖、毫州和河南汴梁等处。在华的西洋传教士因此被当作是马朝柱的同伙,搜捕马朝柱的同时,秘密传教的西洋人和依旧信教的中国信徒都成为打击对象。

乾隆十七年,福建龙溪、福清等县拿获依旧信教的百姓。乾隆十八年(1753),湖北查获信奉天主教的曹应文等书写番字经札。乾隆十九年,直隶查获宛平县民张显枢等尊奉天主教;江南则拿获传教西洋人张若瑟(Jose Araujo)等。

在搜捕马朝柱的风声之下,江南提督林君升担心苏、松、太一带靠近海滨,仍会有西洋传教士偷偷活动,下令:“严饬道府,转饬地方文武,不时留心访察”,结果发现江南仍有不少人都信奉天主教。官府在苏州、常熟、上海等七个县区,搜捕“私行奉教”的信徒时,西洋传教士张若瑟被拘获,大约800名教徒被告发。地方官员发现,被抓信徒中“引送窝顿张若瑟来往行教的”不乏苏州教案中的旧犯。两江总督鄂容安和江苏巡抚庄有恭在奏折中称:“查现获之汪钦一、邹汉三、尤元常、周德明等,皆属王安多尼案内问拟杖责之犯,不思改悔,翻敢引送容留、助匪煽惑,是为不法。”

张若瑟被抓后,在京的钱德明(Jean-Joseph-Marie Amiot)神父赶紧向欧洲汇报此事,告知江南传教区再次受到查禁。他在信中写道:“在江南传教的郎若瑟(Araujo)神父已经被捕,并在他被拖入的衙门中受到官员的拷问……许多基督徒也遭受到了同样的命运,并且人们已经公布了所有在这一省份传教的欧洲传教士的体貌特征。”在官府的缉拿下,闻风潜藏的江南其他4位传教士也都被捉拿归案。

经审讯,这5名传教士中有的已潜在江南传教两三年,有的竟长达十年,如费德尼(Denis Ferreira)神父于乾隆十年(1745)在教徒的引导下就来到江南传教。苏州教案发生后,他还一直暗藏于江南继续传教,这让官府十分惊讶。5位神父被关押在南京狱中,并遭到反复拷问。钱德明神父在信中提及被抓教士、教民的遭遇:“郎若瑟神父已被多次提审;大量基督徒也具有和郎若瑟神父一样的遭遇;某些受刑者已被打成残疾;另一些人做好了坚强地忍受酷刑、审问的准备,并勇敢地表明对耶稣基督的信仰。”

江南再次发生教案,被拿获的神父关在监中,生死未卜,北京的神父十分担忧。“同僚五人

去岁被捕,今尚在狱,备受刑杖,问官某手画十字,命诸神甫用足踏之。及见诸人不从,复以诸刑苦之。”任钦天监监副的傅作霖(Felix da Roeha)神父到处斡旋,请求释放5位传教士,“先是在一七五五年曾数请于总督,请将禁于南京狱中之郎若瑟、卫玛诺、毕安多、费德尼、林若瑟五神甫开释”。

或许是在京传教士的四处运作起了作用。张若瑟等被关押了一年多后,乾隆二十年(1755)九月,乾隆帝降下圣旨,重又过问此案,“可传谕询问该督抚等,自张若瑟等犯案之后,现在该省有无此等西洋夷人潜入内地,煽诱行教之事。如并无此等情事,则张若瑟等白可仍照前旨从宽,解往澳门安插”,言辞之中流露出释放传教士的意思。这种情况下,两江总督尹继善与江苏巡抚庄有恭只好回奏皇帝:“荷蒙恩谕下询。仰见我皇上恤囚柔远之深仁。臣等尊查张若瑟等事犯,羁禁之后,现在江省各属并无此等西洋夷人潜入内地、煽诱行教之事。拟合奏明,请旨将张若瑟等五犯从宽释放,逐程佥差递解粤省,转发澳门安插。仍令严加管束,不许再往内地煽诱行教。”张若瑟等人被释放,并被驱赶至澳门。

三、乾隆严厉查处传教士的原因

从江南连续发生两次教案来看,乾隆朝对天主教是严行禁止、毫不宽松的。乾隆曾下令:“仔细地搜捕所有那些于其父皇或在他统治下重返中国内地、在那里秘密而颇有成效地工作的传教士们。”宫中尽管有西洋传教士为其效力,但乾隆并不对禁教政策稍加松弛,他曾表示:“北京西士功绩甚伟,有益于国,然京外诸省西士,毫无功绩可言。”即使是京中传教士,乾隆也不过把他们看作是为其效忠的臣子,而非宣传天主教教义的神父,这一点传教士心里已十分明白。1753年,宋君荣(Antoine Gaubil)神父在致耶稣会会长维斯孔蒂(Visconti)的一封信中,提及乾隆对待天主教的情形:“然满、汉人皆知帝恶天主教,不许外省有传教师,并不许官吏入教。是以读教中书,言教中事者甚稀。即在教友之中,信心日弱,吾不信朝中尚有一人敢在帝前言西士为传教师。每次吾人试一为之,辄被拒绝。帝意以为我辈西士中已有四人擢授官职,即此已足,从未思及略微优遇天主教。”

乾隆对教士、教民的严厉查处,与地方官绅对西方天主教势力进入中国的担忧密不可分。当时欧洲各国不断进行海外殖民活动,亚洲许多国家相继沦为殖民地。这种情况下,传教士被认为与西洋势力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为国家安全计,大臣们主张对传教士严厉处置。乾隆十一年的福安教案中,福建巡抚周学健为促使乾隆下决心处死西洋传教士,使其不敢再人中华,陈述了五大理由:

首先,西洋国家阴行诡秘。周学健经过审问得知,西洋国家每年如期运送银两,资助在华的教士、教民。澳门有8个教堂经管行教、支发钱粮的事,每个堂经管中国一个省。每年该国钱粮运交吕宋会长,再由吕宋转运至澳门各堂散给。对此,周学健忧心忡忡地提出,“夫以精心计利之国,而以资财遍散于各省,意欲何为?是其阴行诡秘,实不可测也”。

其次,西洋人坚忍阴狠。周学健认为西洋人饮食、嗜欲与中国相同,但是传教士却能别离父母、绝其嗜欲,终身为国王行教,直至老死;并且还违反中国的禁令,藏匿于民间,不管是夹壁还是地窖都可以成为他们的藏身之所。据此,周学健推断这种人“忘身触法,略无悔心。是其坚忍、阴狠,实不可测也”。

第三,天主教固结人心。周学健发现中国人一旦信奉天主教后,就坚定不移,毫不悔改。不仅乡村愚民如此,就连文人举子亦如此,他们至死不愿跪拜孔子及关帝诸神,被迫拜后,还说“身虽拜,心仍不服也”。面对此情形,周学健更为担忧,“以读书入学之生监,归其教者,坚心背道,至于如此。是其固结人心,更不可测也”。

第四,传教士有幻术诡行。在周学健看来,男女情欲,就是父母、法律都阻止不了的,而信教的处女却能终生不嫁。他经过仔细察究,认为传教士用铜管吹人的脐肚,人就能终身不思嫁娶,“是其幻术诡行,更不可测也”。

第五,邪教招服人心。凡人教的人,传教士都给取一个教名,登记在册,每年有人去澳门时就托其把名册带回,以领取银两。周学健经过讯问,得知“现在番字册内,共有福安从教男妇二千六百一十七户口”。面对这种情形,周学健忧愤交加,认为天主教在华收买人心,疾呼:“夫以白多禄等五人行教,而福安一邑已至二千六百余户口。合各省计之,何能悉数?是其行教中国之心,固不可问!至以天朝士民而册报番王,俨人版籍。以邪教为招服人心之计,其心犹不可测也。”

周学健在奏折中一连用五个“不可测也”,来提醒乾隆应防止天主教浸淫人心,危害国家。内中虽然有对于天主教的误解,但较真实地反映了周学健等封疆大吏维护清朝长治久安的动机。同时,周学健指出将白多禄等人正法,有据可依,与国家“怀柔远人”的做法并不矛盾。他举出四条理由:第一,西洋夷人虽在化外,然既入中国,食毛践土,即同编氓;第二,从世宗雍正皇帝开始,已多年例禁天主教,现在传教士仍潜藏中国,实系有心故犯,显违谕旨;第三,传教士忽视天朝法度,却畏惧会长的责罚,不加惩创,则习为故常,愈加难禁;第四,治罪必分首、从,今从教之民人则按律治罪,而为首之夷人,则概置不问,不特无以儆夷人,亦令百姓不服。

周学健的再次上书,言之凿凿,不得不让乾隆重新考虑对传教士的处置。封建统治的长治久安,还需要像周学健这样的海疆重臣为之卖命,皇帝没有必要因为袒护传教士而失去臣属对他的拥戴。尽管觉得周学健的主张过于严厉,乾隆还是在他的奏折上殊批:“未免言之过当。然按律定拟,自所应当。”最终,白多禄神父被斩首,其他几位神父被处斩监侯,不久都毙命于狱中。乾隆十一年九月,周学健升任江南河道总督。乾隆十二年,苏州教案发生,因福建福安县教案中已有处死白多禄神父的先例,因此江苏巡抚安宁对于苏州教案中两位神父的严惩,也就不难理解了。

乾隆十九年,江南再次发生教案时,乾隆起初谕令地方官:“就案完结,毋致滋蔓,将张若瑟等解回澳门安插。”但是地方官员依旧要求严惩传教士。两江总督鄂容安、江苏巡抚庄有恭这两位在苏州教案中就主张严惩传教士的官员,联名上疏提出,天主教煽惑人心,传教士多次违抗禁令在华偷偷传教,在福建、江南已有处死传教士的先例之下,他们仍敢潜伏传教,若不加以严惩,则西洋人不知道天朝的国威,建议“可否将张若瑟等,照从前江西拿获夷人李世辅之例,暂行隔别监禁,俾伊等稍知儆惕……如果数年后夷人不敢再人内地,容臣等将张若瑟等奏闻”。李世辅是乾隆十一年在江西鄱阳县境被抓获的西洋传教士,曾传教山西、陕西等地,次年,乾隆下旨将其与两名被抓的中国教徒“永远牢固拘禁。则伊等狡狯伎俩,举无所施,不致蔓延生事”。显然,地方官员想以处置李世辅的方式为例,囚禁张若瑟等。

乾隆同意了江南地方官员的请求,将神父们继续羁押在监中,以警示其他西洋传教士,不许他们再擅入内地。同时,令广东督抚明确传谕澳门耶稣会会长季类思,禁止传教士人华传教。其他被抓获的信徒,如谢文山、汪钦一等,则因是苏州教案中的旧犯,又辗转引送西洋人,所以各

被杖一百,流三千里;其余教徒各被杖一百不等。

江南传教区经过这两次教案的打击,元气大伤。1757年,南怀仁(Gottfried Xaver Von Laimbeckhoven)主教在写给葡萄牙国王若瑟一世(Joseph I)的一封信中,详细谈到了江南传教区的境遇:“此省教会因仇教所蒙之教难几尽摧毁无余。牧师尽受打击,信徒业已溃散。前此教难未受摧毁者,今皆摧毁罄尽。余归来以后,尽余所能,安定人心,谋将散者招集,顾无效也。信徒恐怖殊甚,不敢将余收留,此处广大江南省境之内,竟无容身之所。”在官府的压力之下,教徒数量日益减少。德玛诺(Romain Hinderer)神父在江南地区日夜忙碌,教徒数仍呈下降之势。《苏州致命纪略》中记述:“(德玛诺神父)圣德出众,竭心尽力,讲道劝人,不顾艰险,不避辛苦,所以信教的人又渐渐多了,但终补不满背教的数。”

四、余论

乾隆朝严禁天主教,无疑延续了雍正朝的做法,目的是确保江山社稷的稳固。统治者担忧民众入教会动摇其政权根基,因为他们发现信徒领洗入教后,只知尊奉天主,“竟将世代宗祠全行抛弃,以父母之祭俱不焚奠”,因此主张对天主教“严行禁止,如有违禁者,从重治罪,以警众视”。而严禁之下,传教士依旧偷偷潜入内地,昼伏夜行秘密布道,信教者又多为下层民众,无疑使地方官员认为天主教较白莲教等民间秘密宗教更加包藏祸心。周学健就曾指出:“历来白莲、弥勒等教聚众不法,皆无知奸民借此煽惑,乌合之众立即扑灭。天主教则不动声色潜移默诱,使人心自然乐趋,以至固结不解。其意之所图,不屑近利、不务速成,包藏祸心而秘密不露,令人堕其术中而不觉,较之奸民所造邪教为毒更深。”

此外,被拿获的张若瑟等传教士供认:“小的们在澳门听得中国禁止行教。会长季类斯们说‘虽然禁止,还不妨事,若果行不得,再回来。小的们听了他的话来的。”这使地方官员觉察出西洋传教士明知中国禁教,但却置若罔闻,仍旧听从长上命令来华传教。再加上传教士每年都编写信徒名册寄回欧洲,这更让地方官员忧心忡忡,因此他们吁请朝廷禁止传教士再入内地传教,“有犯则置重典”,同时在沿途关津、隘口如广东保昌、江西大庾、福建厦门、江南上海等水陆必由要道,对传教士加意防范,使其难以蒙混过关。

然而乾隆在位时间较长,地方政府不可能始终做到对天主教刻意防范,因此在禁教政策相对松弛时,传教士便利用空隙,重又偷偷进入内地秘密传教。不过经历磨难后,一些主教开始着意培养中国籍传道人员。在中国传道人员的努力下,江南教务虽呈萎缩之势,但仍得以延续。据估计,“一七八五年江南诸教区尚有教民三万”。

(责任编辑袁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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