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导则》

2010-04-09 12:46蒋道楠
化工设计 2010年6期
关键词:导则危险源建设项目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下达由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组织编制的《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导则》,经过两年多的编写和三次专家评审反复修改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于2010年9月批准发布,《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导则》(AQ/T 3033-2010)(以下简称《导则》)将于2011年5月1日起实施。

《导则》是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规的要求,吸收国外安全设计的先进理念,总结国内大型化工建设项目的工程实践,结合我国化工安全设计的现状进行编制的,旨在规范和指导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工作,提高本质安全设计质量,从设计源头防止和减少企业安全事故。《导则》给出了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的指南,是化工安全设计的一部中重要的设计标准。

《导则》共分八个部分和三个资料性附录,其中除了“范围”、“术语和定义”外,重点编制了“项目安全设计程序”、“项目安全设计的策划”、“过程危险源分析”、“项目安全对策措施”、“项目安全设计审查”和“项目安全设计变更控制”等内容及要求。资料性附录有“风险评价方法示例”、“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检查提纲”和“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检查表示例”等内容,从而增强了《导则》的可操作性,并推荐和促进国内相关安全设计标准的采用和提升,也可作为建设单位、国家监管部门安全审查的参考。

《导则》的实施,对化工建设项目的安全设计,通过全面系统的过程危险源分析、科学缜密的设计、合理有效的对策措施,将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风险在法律和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减小到当今社会可接受的水平,以达到化工安全设计的目标。

化工安全设计应遵循本质安全设计原则,采用削减、缓解、替代、简化等手段,通过局部改用设有危险或危险性很小的物料或过程,从设计源头消除或消减危险源。同时,化工安全设计还应遵循合理降低风险原则,在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前提下,采用适宜、可靠安全对策措施,将化工建设项目预期寿命周期内的风险尽可能降低到合理、可行的最低程度。这些设计原则在《导则》中都有具体的指导意见。

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在《导则》发布后,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要求,为推进《导则》的全面实施,已着手组织专家编制《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导则培训教材》,预计2011年初将在全国开展培训工作,对《导则》进行宣讲,以提高化工安全设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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