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化与新型毒品犯罪*

2010-04-12 15:13丛淑萍李锡海
山东社会科学 2010年7期
关键词:冰毒毒品现代化

丛淑萍 李锡海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4;山东警察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4)

现代化与新型毒品犯罪*

丛淑萍 李锡海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4;山东警察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4)

新型毒品犯罪是现代化发展的结果。在现代化进程中,新型毒品犯罪具有犯罪区域国际化、犯罪形式有组织化、犯罪手段新颖化、犯罪成员职业化、犯罪流向特定化等特点。这种犯罪之所以不断增多,是由历史、经济、心理、国际等多方面原因造成的。

现代化;新型毒品犯罪;犯罪特点;犯罪原因

国家禁毒委员会公布的一份材料显示,2005年我国共缴获“摇头丸”300余万粒、冰毒 2.7万吨、易制毒化学品 160万吨,全国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 63.8万余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 32万余名。①http://www.hicourt.gov.cn/news news_detail.asp.newsid=2005-11-37.由于毒品犯罪特别是新型毒品犯罪的加剧,我国吸毒问题越来越严重,截至 2006年,全国吸毒人员已达 150多万,80%以上的吸毒人员在 35岁以下。更为严重的是,在校吸毒学生已达到 2万余名,②王宏玉:《中国毒品犯罪报告》,《科学决策》2004年第 7期。其中消费新型毒品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深入研究现代化发展与新型毒品犯罪问题,无疑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现代化与新型毒品犯罪的关系

(一)新型毒品犯罪的内涵

新型毒品犯罪是毒品犯罪的一部分,它是指违反国际法、国际惯例和国家毒品管制的法律法规,用化学方法制作甲基苯丙胺 (冰毒)、吗啡、摇头丸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以及有关的运输、销售活动,直接危害社会秩序的必须受到法律严厉惩罚的严重不法行为。这个定义包括以下内涵:第一,新型毒品犯罪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世界各国都通过立法将新型毒品列为违禁品,任何公民不经授权而实施与其有关的行为都被视为违法犯罪行为。新型毒品犯罪所违反的法律不仅包括国内法,而且包括国际法和国际惯例。国内法主要是我国《刑法》和《禁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国际法主要是我国已经加入的国际《麻醉品公约》、《精神药物公约》、《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品和精神药物公约》等。第二,新型毒品犯罪囊括了所有禁毒法律法规规定的犯罪行为。包括制造、走私、贩卖、运输、储存新型毒品的行为,以及为他人提供新型毒品、强迫他人吸食新型毒品和容留他人吸食新型毒品等多种行为。为有效控制毒品及新型毒品犯罪的发展,国家采取了严格的管理措施,已生效的规范性文件都指出,凡是涉及毒品及新型毒品的行为不管表现形式如何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第三,新型毒品犯罪是一种必须受到法律严厉惩罚的行为。传统毒品犯罪给社会和家庭造成的严重危害已为世人所知,而新型毒品犯罪的危害更大,但至今许多人还对其缺乏认识。由于制造新型毒品的方法比较简便,原材料很容易得到,生产成本比较低廉,因而很快引起消费者的关注,那些涉世不深的青少年已经成为最主要的食用群体,所以,其社会危害性更为严重。

(二)新型毒品犯罪与现代化的关系

新型毒品犯罪是现代化的产物和发展结果。这是因为:首先,新型毒品犯罪随着现代化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从 20世纪 80年代开始逐步加快。起初,我国只有海洛因、鸦片、大麻、可卡因等传统的毒品犯罪,根本不存在新型毒品犯罪。随着现代化的深入发展,至 20世纪 90年代初新型毒品犯罪才得以产生,而且随着现代化的不断发展,新型毒品愈来愈多样化,犯罪数量愈来愈大。

从 1991年开始,我国缴获的冰毒愈来愈多,至 1999首次超过传统毒品海洛因,2000年超过更多。这两年我国冰毒犯罪达到最高峰。以后几年虽然有所回落,但仍然比 1999年以前任何一年缴获的冰毒数量都大。预计未来几年,我国冰毒犯罪仍将在高位徘徊,不会有明显的下降。从新型毒品犯罪的种类看,从 1991年至 1999年只有冰毒犯罪,到 2000年则出现了摇头丸犯罪,至 2005年又出现了氯胺酮犯罪。就是说,新型毒品犯罪数量和种类都是随着现代化的发展而不断增多的。其次,新型毒品犯罪随着科技现代化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科技现代化是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化的深入发展造成了现代科技知识特别是高科技知识的普遍运用,从而为新型毒品犯罪的泛滥创造了条件。新型毒品是化学合成毒品,它的产生离不开化学手段的运用。例如,以甲基苯丙胺为母体,将其中的氢原子用其它原子或原子团取代就可以衍生出新的毒品。现在,新型毒品的制作愈来愈科技化。犯罪分子充分利用高科技带来的便利,利用化学合成方法,稍加变化就会制造出新的毒品。有的犯罪分子运用分段加工的方法,到达目的地后再使其转化成毒品。这样既可以达到较好的隐蔽目的,又能用减小目标的方法来混淆视听,即使个别环节暴露,也不至于被一网打尽。不熟练掌握科技手段是不可能做到这一点的。现代化的发展还极大地加强了人才培养,造成了愈来愈多的高科技人才。新型毒品是运用科技知识制造的,它的产生离不开掌握科技知识的人。有些不走正道的掌握高科技的工程师、教授、博士等高级知识分子参与作案,极大地促进了新型毒品犯罪的发展。如广州某医学院的青年讲师樊某某,是一个公费留学美国且专修制药的专家。他在学成回国后,以 15万元黑钱为代价,向制贩毒集团出售了自己研究的制造冰毒的新配方和工艺流程,使该集团在广东、内蒙古、北京等地制造和销售冰毒 2.76吨,非法获取暴利 4000多万元。

二、现代化发展进程中新型毒品犯罪的特点

(一)犯罪区域国际化

现代化的发展创造了便捷的交通工具和通讯手段,为新型毒品犯罪国际化创造了条件。我国新型毒品基本上来自境外,特别是来自泰国北部与缅甸和老挝交界地区的“金三角”。这个地区是世界第二大毒品生产区,其生产出的毒品原来是经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销往西方国家的。但近几年由于沿线各国都加大了禁毒的力度,这条传统的运毒路线因而大大受阻。一些国际大毒贩改变路线,先将大量毒品从“金三角”地区偷运至我国境内,然后由境内转运至港澳,然后再运至西方国际市场,这就是所谓的“中国通道”。据估计,20世纪 90年代从境外流入我国的新型毒品每年大约在 50—100吨。近几年,来自“金新月”的新型毒品也由西南亚的阿富汗、巴基斯坦和伊朗从新疆进入我国,俄罗斯及中亚地区的新型毒品也在向我境内渗透。

现在,走私出口制毒原材料、配剂的犯罪也在不断增多。近年来,“金三角”、“金新月”两大毒品生产基地每年生产数百吨精制海洛因,而加工精制海洛因的化工原料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氯化铵在境外十分短缺,价格暴涨。境内外的贩毒分子受巨额利润的诱惑,开始疯狂走私贩卖制毒原料。目前,犯罪分子已在缅甸北部建立起多个制造冰毒的工厂,生产所需要的原料全部靠从我国境内走私获得。①马进宝、袁广林:《高科技犯罪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8年版,第 392页。可见,新型毒品犯罪活动区域国际化的特点是很鲜明的。

(二)犯罪形式有组织化

现代化发展造成的传统犯罪向有组织犯罪转化在新型毒品犯罪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结伙犯罪、有组织犯罪成为目前我国新型毒品犯罪的一个重要特点,犯罪人之所以选择有组织犯罪这种犯罪形式,是因为它是一种符合“最优化原则”的犯罪形式,犯罪的能量大,易于自我保护,能够提高犯罪的成功率。新型毒品犯罪成本高,风险大,实施过程复杂,不采取有组织犯罪的形式很难获得成功。从近几年我国新型毒品犯罪的情况看,犯罪分子是在长期的过境贩毒及国内运输、分销过程中逐渐形成犯罪组织的。新型毒品走私和入境的组织者、策划者,多数是境外国际贩毒集团,他们本身就是黑社会组织或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这些犯罪组织与国内贩毒集团或团伙相互勾结,共同实施新型毒品犯罪活动。从犯罪集团内部运作来看,制毒和贩毒人员之间的分工非常细,他们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其职业化程度很高。一般都租用边远地区的废旧工厂,或在深山老林里建立秘密加工点,高薪雇用打工仔来制造冰毒、摇头丸等新型毒品。其中有人专门负责采购运送原材料,有人专门在异地管理存储毒品,有人专门向国外或者国内联络销售,有人专门运送毒品或原材料,从而形成一个严密的新型毒品交易网络。在整个犯罪过程中,贩毒路线、交易地点、联络方式都是事先约定好的,多是单线联系,人货分离,隐蔽性极强。

(三)犯罪手段新颖化

新型毒品犯罪犯罪手法不断翻新,具体表现在:一是流动制毒。由于传统的静态制毒即在陆地选址设厂生产新型毒品排污问题无法解决,所以相对来讲容易暴露。为了使犯罪活动更加隐蔽,犯罪分子就想出了流动制毒的办法,就是在航行于江河的船上设新型毒品加工厂,一般是先在船上加工成冰毒半成品,转移到陆地安全的地方再加工成冰毒。这样不仅能随时排掉新型毒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而且可以随时流动转移,安全性大大增强。二是夹带运输。运输是新型毒品犯罪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为了保障这个环节安全,犯罪人挖空心思采用合法的方式夹带新型毒品。他们有的将新型毒品夹藏在木材煤炭、沙石、水果、蔬菜等物品中;有的将新型毒品藏于人体或行李箱内;有的用高科技手段将新型毒品改造成新物品或新化工原料;还有的将新型毒品人为装成各种药品、饮料等。总之,运输花样不断翻新,包装工艺日益精致,在一般情况下很难识破。三是武装贩毒。随着打击毒品犯罪力度的不断加大,贩毒集团一方面高度重视运用科技手段、智能手段,使犯罪过程越来越隐蔽,另一方面又高度重视运用武装的方法,使用暴力手段抗拒缉毒检查。他们有的在贩运新型毒品时,同时购置枪支弹药用以对抗执法;有的既贩毒又贩枪,成为双料的犯罪组织。

(四)犯罪成员职业化、复杂化

过去,贩卖毒品一般采用“境外派人,境内接应”的方法,由于这种方法已不适应过境贩毒的需要,于是,国外境外贩毒集团就竭力在境内物色“马仔”,指挥其进行犯罪活动。经过多年经营,目前,已形成了适应过境贩运新型毒品需要的职业化团伙。在这些团伙中,有的专门贩运制造新型毒品出境,有的专门出境组织货源,有的专门在境内接应,有的专门组织新型毒品运输、分销、找买主。而且其活动范围、联络区域和对象都相对稳定。可见,其职业化、专业化特征已很鲜明。①刘谋斌:《我国新型毒品犯罪发展趋势预测》,《公安学刊》2006年第 4期。另外,从近几年破获的新型毒品犯罪案件看,犯罪成员涉及面极其广泛,工农商学兵,国家公务员,甚至警察都有人参与,高科技人员也有不少参与了新型毒品犯罪,使犯罪成员呈现出复杂化的特点。

(五)犯罪流向特定化

实践证明,经济发达程度与新型毒品犯罪数量基本是呈正比的,经济越发达,新型毒品犯罪数量就越大,性质也越严重。因此,经济发达的东南沿海地区,特别是福建、广东成为新型毒品制贩的重点地区。随着沿海地区对这类犯罪打击和查控力度的加大,新型毒品犯罪开始流向内地和境外。以广东为例,2002年以来,全省查获的制造冰毒工厂同以前相比,无论是工厂数量还是制毒数量都明显减少。而其他省市查获的制造冰毒工厂,不少都是从广东迁过去的。2002年底,台湾警方在台南县查获一个制造冰毒工厂,缴获毒品及半成品 300多公斤。案犯交代,由于在广东和福建开辟制毒工厂的计划受阻,才将制毒工厂迁回台湾。目前,我国绝大多数省、市、自治区都有制贩新型毒品犯罪发生。②刘谋斌:《我国新型毒品犯罪发展趋势预测》,《公安学刊》2006年第 4期。

从城乡区分的视角看,吸食、贩卖新型毒品的犯罪活动主要发生在大中城市。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发现新型毒品犯罪的有 28个,占 87.5%。但近几年,新型毒品犯罪已出现从城市流向农村的动向。大中城市不仅是新型毒品的消费地,而且是其蔓延的中转地和集散地。在大中城市中,新型毒品犯罪主要发生在娱乐场所。因为吸食新型毒品往往和“娱乐消遣”紧密相关,所以吸食贩卖新型毒品主要集中在“迪厅”、酒吧、夜总会甚至各种私人性的聚会和舞会等场所。不过,近年来吸食新型毒品的空间已由娱乐场所包间延伸至大厅,由高档宾馆向低档旅社扩散,从大型歌舞娱乐场所向茶社、私人会所甚至洗浴中心蔓延,这是应该引起关注的。

三、现代化发展进程中新型毒品犯罪增多的原因

在现代化发展进程中,新型毒品犯罪大量增多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新型毒品犯罪增多的历史原因

新型毒品犯罪从本质上讲是现代化发展的产物,特别是科技现代化发展的产物,但就其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根源来讲,却是与传统毒品密切相联系的。可以说,新型毒品犯罪是历史上传统毒品犯罪在现代化条件下的继续。我国历史上曾遭受了 100多年毒品犯罪的危害。近年来,我国毒品犯罪猖獗的西南、西北等地区恰恰是历史上烟毒最盛行的地区。除了特殊的地理环境等影响之外,历史上毒品泛滥余毒的影响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原因。历史余毒的影响,导致在这些地区种植、贩卖毒品被认为是维持生计的本领而“代代相传”。新型毒品犯罪正是在传统毒品犯罪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二)新型毒品犯罪增多的经济原因

制造和贩卖新型毒品是一种高风险的生意,也是高利润、高回报的生意,这是驱使犯罪分子冒险去从事制贩新型毒品活动的根本动力。已经侦破的新型毒品犯罪案件的相关证据显示,犯罪人实施新型毒品犯罪如获得成功,其投入的成本与所获利润之比为 1∶100。新型毒品犯罪的暴利诱惑与市场经济造成的畸型贪利欲望相结合,刺激着一些不法之徒铤而走险实施这种犯罪活动,这是新型毒品犯罪大量增多的主要原因。

(三)新型毒品犯罪增多的心理原因

不同类型的犯罪具有不同的犯罪心理特征,在现代化发展条件下,同样如此。就新型毒品犯罪来说,其犯罪心理的基本特征是:第一,畸变的犯罪需要。新型毒品犯罪人的犯罪需要特征不仅是不正当的,而且是畸变的。从事毒品和新型毒品犯罪的人不少是贫困地区的人。在现代化深入发展之前,我国各地区间的差距不是很明显,现代化深入发展之后,我国沿海地区和中心城市凭借区位优势率先富起来,使有些地区与经济发达地区的差距拉大。有些人想“一夜暴富”。新型毒品交易能够带来的高额利润成为巨大的诱惑,通过贩运新型毒品追求金钱以改变自己的经济状况成为这些人畸变的需要。第二,扭曲的道德意识。新型毒品犯罪是一种独特的故意犯罪,犯罪人具有其特定的价值观和道德意识。这种道德意识是由新型毒品犯罪者自身的犯罪需要决定的,并同时对自身的犯罪行为进行道德评价,支配犯罪行为。新型毒品犯罪者的道德意识突出表现为对金钱的追求,并以“杀了我一个,幸福全家人,甚至几代人”作为道德意识的中心点,全然不顾由于自己的犯罪行为给别人家庭,给整个社会所造成的巨大危害,只考虑自己“发财致富”。因此,他们的道德意识是扭曲的,是以破坏社会治安环境和社会稳定为代价的。第三,强烈的侥幸心理。在现代化发展进程中,一些人胆敢冒杀头的风险去实施新型毒品犯罪,完全是强烈的侥幸心理使然。新型毒品犯罪是一种没有通常意义上的刑事被害人的特殊类型的犯罪,其“犯罪黑数”比较大。现实中侦破的制贩新型毒品犯罪仅仅是实际发案的一小部分,对已破案件的讯问充分证明了大量犯罪黑数的存在。它说明不少犯罪人有过犯罪成功的经历,正是这种成功的经历强化了他们的侥幸心理,使犯罪人的恐惧心理得到缓解。这是新型毒品犯罪不断增多又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①王宏玉:《中国毒品犯罪报告》,《科学决策》2004年第 7期。

(四)新型毒品犯罪增多的国际原因

现代化的发展使世界各国的经济联为一体,为国际间的犯罪渗透创造了条件。目前我国新型毒品犯罪由于面临着两个方面的犯罪渗透,促使犯罪案件急剧上升:第一,“金三角”地区生产的冰毒片剂对我国的渗透。据联合国禁毒署统计,泰国、缅甸边境地区有 50多个冰毒加工厂,每年可制造 6亿粒冰毒片剂。近几年,我国云南查获的冰毒犯罪案件,主要来自缅甸,其次是老挝。境外冰毒犯罪渗透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以拓展国内冰毒消费市场为目的。境外毒贩勾结中缅边境地区的少数边民进行试探性销售;或以暴利诱惑和低价赊销的方式诱使我境内人员将毒品偷运入境。另一种是过境中转。特别是在雨季,因缅北道路不畅通,出现了境外毒贩先将冰毒贩入我云南边境,然后再转运出境的特殊现象。②蒋和平:《我国新型毒品犯罪的现状及趋势》,《西南民族大学学报》(社科版)2005年第 4期。第二,其他国家和地区生产的摇头丸等对我国的渗透。2002年 7月 22日,广州海关驻邮办工作人员在两封由荷兰寄给本市的航空平件中发现有颗粒物,经鉴定为摇头丸,遂交海关缉私局处理。缉私局根据提供的线索,实施“控制下交付”,成功抓获境内犯罪嫌疑人 1名,缴获摇头丸 323克。距离这次查获毒品 1年多,中国海关再次查获来自荷兰的毒品摇头丸。2003年 11月 10日,在广东佛山南海区三山港码头,海关人员在进行卸柜查验时,从一进口废铁堆里查出高纯度的摇头丸 469.4公斤,180多万粒,由此成功抓获赵富强、叶志雄、陈鹏飞等境内犯罪人。2005年 9月 19日,在公安部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山东、广东和香港警方联合侦破了“8·01”特大跨国走私贩运氯胺酮案件,抓获 6名犯罪人,缴获产自印度的氯胺酮 1010千克,成为我国建国以来一次缴获氯胺酮数量最多的犯罪案件。

D917

A

1003—4145[2010]07—0131—04

2010-06-20

丛淑萍 (1964-),女,山东文登人,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刑法学。李锡海(1943-),男,山东莱州人,山东警察学院教授,中国犯罪学会预防犯罪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烟台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犯罪学。

本文是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现代化与犯罪研究”(07CFXJ10)的阶段性成果。

(责任编辑:周文升 wszhou6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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