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探现代名称指称理论

2010-08-15 00:49毋东花孙莉
关键词:涵义罗素链条

毋东花,孙莉

浅探现代名称指称理论

毋东花,孙莉

名称的指称问题一直是逻辑学家、哲学家和语言学家的关注焦点,特别是现代,这一问题得到了深入的研究。弗雷格、罗素代表的是描述理论传统,他们认为专名既有涵义,也有指称,涵义决定指称,专名是缩略的描述语。克里普克、普特南是因果历史理论的代表,他们认为专名是严格指示词,在每个可能世界都指称同一个对象。在认真研究前人理论后,名称之所指应该主要看这个名称的使用语境。

专名;涵义;指称;语境

名称包括专名和通名。专名是名称的一种特殊类型,即自然语言中的专有名词,象“长江”、“中国”、“北京大学”、“曹雪芹”等;与专名相对的是通名,即自然语言中的普遍名词,诸如“河流”、“国家”、“学校”、“姓名”等等,包括自然种类词和物质名词。专名和通名大致上相应于概念论中的单独概念和普遍概念,但专名和单独概念不具有严格的一一对应关系。

历史上对名称的思考由来已久,但主要是研究专名的指称理论。早在古希腊,柏拉图在《泰阿泰篇》中就讨论了专名的问题,认为专名没有涵义[1]。现代的专名指称理论导源于密尔。密尔将名称区分为通名和专名,通名既有涵义又有指称,涵义决定指称。严格地说,传统逻辑关于专名的理论问题还不是关于指称的理论,真正对专名指称问题的探讨是从弗雷格开始的。弗雷格、罗素吸收了密尔对通名的看法并修正了其关于专名无内涵的的观点,从而发展了专名的描述理论;克里普克、普特南等人则采纳了密尔关于专名的观点,提出了专名的因果历史理论,并将这个理论贯彻到通名。

弗雷格认为,专名既有涵义又有指称,涵义决定指称。弗雷格从分析同一性关系入手,明确区分了专名的涵义和指称。对“a=a”和“a=b”,弗雷格认为二者具有不同的认识价值。“a=a”是先验的或分析的;“a=b”却不是可以先验的建立起来,“a=a”和“a=b”不同只能是由于符号的区别相应于被表达物的区别。所以我们不仅要考虑被表达物,还要考虑包含着对象给定方式的符号的涵义。他说“专名(词、指号、复合指号、表达式)表达它的涵义,并且为命名或指示它的指称。我们令指号表达它的含义并且命名它的指称。”[2]关于专名的涵义,他认为就是指称对象的呈现方式,即指称对象的描述方式,可以用一个能唯一识别其指称的限定摹状词表示。弗雷格从来没有说清楚过专名的涵义是什么。

广义的专名和狭义的专名是弗雷格提到的两种主要专名,他自己常使用的是广义的专名,并且对此有明确的说明:“一个单一对象的标记也可以由多个语词或其他符号组成。为了简便起见,这些标记均可以称为专名。 ”[3]如“亚里士多德’、“古希腊”、“戊戌政变”这样的人名、地名或某一历史事件,都是典型的专名;而另一种专名则不限于名字,至少包括像摹状词那样的语言表达式。从这里可以看出,弗雷格并没有从理论上把专名和摹状词严格区分开来。

与弗雷格不同,罗素首先区分了专名与摹状词。罗素是意义指称论的代表人物,他认为,专名的意义是其指称;而对于摹状词,比如“当今法国国王”这样的摹状词,它没有指称,但似乎不能说没有意义。对这个问题,罗素描述语理论的方法是将包含摹状词的句子改写。例如,把“当今法国国王是秃头”改写为“存在一个人,这个人是当今法国国王,并且是秃头”。这样一来,原来句子中的摹状词就消失了,代之以一个新的谓词——“是当今法国国王”。而谓词是不完全的,需要某个个体常项来满足它,如果个体域中有一个常项能够满足它,这个命题就为真,否则为假。

后来,罗素根据他“亲知”的认识论,提出专名是缩略的摹状词。他说:“我们共同使用的像‘苏格拉底’这类名称实际上是缩略的摹状词……我们并不亲知苏格拉底,因而不能命名他。当我们使用‘苏格拉底’这个词时,实际上我们用了一个摹状词。我们的看法可以通过这样一些短语表现出来,诸如‘柏拉图的老师’、‘饮了毒酒的哲学家’或者‘逻辑学家断定为有死的那个人’。当然,我们并没有将苏格拉底这个名称用作这个词的专门意义上的名称,在这个词专门严格的逻辑意义上要取得名称的任何实例都是非常困难的,人们确实在逻辑意义上用作名称的词仅仅是一些象‘这’或‘那’的词。人们可以用‘这’作为一个名称代表此刻有亲知的一个殊相。我们说‘这是白的’,如果你赞成‘这是白的’意指你看见的‘这’,你就正把‘这’用作一个专名。”[4]

这里,罗素虽提出了逻辑专名,但他把“苏格拉底”这样的普通专名当作缩略的摹状词,这样一来,他实际上又取消普通专名和描述语之间的区分。但是,如果把一个专名的涵义等同于一个摹状词,由于不同的人对专名的涵义有不同的理解,那将使得专名的涵义成为因人而异的东西,专名的涵义就成了完全不确定的东西。为了克服这个困难,维特根斯坦、塞尔后来提出了不定簇的描述理论。

克里普克首先对描述理论进行了批判,在他看来,弗雷格-罗素理论的主要错误有两点:一是专名与某些摹状词是同义的,但是名称并不总是与一个或一簇摹状词同义。比如,假如认为“亚历山大大帝的老师”是“亚里士多德”的同义词,那么“亚里士多德是亚历山大大帝的老师”与“亚历山大大帝的老师是亚历山大大帝的老师”就应具有相同的真值。但事实上,前者只是偶然为真,而后者却必然为真。克里普克认为,罗素之所以持有的这样的观点,那是因为他相信专名是含蓄摹状词,而这种看法是建立在专名和摹状词具有相同逻辑作用的这个基点上的,即专名和摹状词都引起辖域歧义。二是摹状词决定专名的指称。罗素将专名等同于一个摹状词,认为人们是通过那个摹状词的涵义来确定指称的。但一个满足相应摹状词的对象不一定是专名的指称。人们常将许多不同的摹状词与某个专名相联,究竟哪一个摹状词表述了专名的涵义呢?显然,专名的不同使用者由于知识水平等多方面的差异不可能就此达成一致的结论。例如,尼克松当选了第37届美国总统,但我们完全可以设想尼克松根本没有当选过总统,而尼克松仍然是尼克松,他不会因为上述可能性而不再是同一个人。既然尼克松不必然是第37届总统,我们就可以设想另外一个人如汉弗莱当选了美国第37届总统。这样,满足“第37届美国总统”的对象就不是尼克松,而是汉弗莱。如果将专名等同于一个摹状词,就会在命题中出现同语反复的逻辑错误;将专名等同于一个摹状词时,通过那个摹状词所确定的指称很可能不是专名最初的命名对象,即那个摹状词可能完成不了专名的指称功能。

克里普克认为社会历史的因果链条是确定专名指称的原因,而这些链条的开端就是所谓的命名仪式。克里普克采纳了穆勒关于专名的观点,但修改了他关于通名有含义的看法,提出和发展了名称的历史因果理论:专名和自然种类通名都只是纯粹的指示词,它们没有含义而只有指称,并且其指称固定不变,由从命名行为开始的、以名称的使用者为中介和终结的一个传播链条来确定。人们通过回溯一个名称的历史、因果传播链条来确定它的指称,而不需要任何意义描述作为中介。

实际使用专名的情况是这样的:“有一个人,例如,一个婴儿诞生了,他的父母给他取了一个名字,他们对朋友们谈论这个孩子。另一些人看见过这个孩子。通过各种各样的谈话,这个名字似乎就通过一根链条一环一环地传播开来了。”[5]在因果历史链条某处的一位说话者,当他使用该链条所传递的专名时,他实际上就已经根据这个链条确定了该专名的指称。在这个理论中,不要求说话者必须知道他是从谁那里得到他的指称的,关键是那根实际的传递信息的链条。“在一般情况下,我们的指称不光依赖于我们自己所想的东西,还依赖于社会中的其他成员,依赖于该名称如何传到一个人耳朵里的历史以及诸如此类的事情。正是遵循这样一个历史,人们才了解指称的。”[5]

需要指出的是,因果历史理论是建立在“专名是严格的指示词”这个论点之上的。克里普克认为专名是严格指示词,“如果一个指示词在每一个可能的世界中都指示同一个对象,我们称之为严格的指示词。否则就称之为非严格的或偶然的指示词。”[5]他把讨论专名指称对象的范围扩大到了可能世界。

在专名问题上,普特南与克里普克持相近的看法。和克里普克略有不同的是,普特南不那么强调专名传递的因果历史链条,他强调专名使用的集体性和社会分工。也就是说,使用某一名称的人不一定对所指对象有充分的知识,但这个语言集体却有一些人知道,别的人通过和那些人的联系保证了他们正确地使用专名。由于这种“语言学分工”,尽管只有一些人能准确断定某些专名的指称,但普通人可以很快学会正确地使用这些专名。在这种情况下,有没有专家不是主要的事情,关键是分工和集体性;指称不是由个人理解决定的,而是由整个语言共同体的能力决定的。

笔者认为,关于名称的指称问题,应该放在语境中去看。关于语境的界定,一般认为,语境通常指上下文,同时也包括语言的客观环境[6]。按照语言表达式的种类来划分,语境可分为自然语言的语境和非自然语言的语境。讲名称的指称语境主要是谈自然语言的语境。按照语言语境本身是否表现为言辞,我们把语境分为言辞语境和言辞外语境。前者指交际过程中某语言表达式表达某特定意义时所依赖的各种表现为言辞的上下文,它既包括书面语中的前后文,也包括口头语中的前言后语;后者指交际过程中某个语言表达式表达某种特定意义时所依赖的各种主客观环境因素,它包括语言表达者的身份、地位、心理素质、时代背景、知识结构和水平、表达意图、表达内容和方式等主观因素的语言表达的时间、地点、对象和主题等客观因素[7]。从交际双方具备的主客观因素来看,语境又包括说话者和听话者共同具备的主客观环境因素和只为一方具备而另一方不具备的主客观环境因素。

那么,一个名称的指称就主要是看这个名称表达某种涵义时是相对于什么语境而言的,名称只要有意义,那么这种意义就一定会在某个语境中对应指称某种对象。如果一个虚拟的涵义是相对于现实世界语境说的,那么它在现实世界中就一定不会有指称;而如果一个虚拟的涵义是相对于它所对应的虚拟世界语境说的,那么它在它所对应的虚拟世界语境中就必定会有它的指称。中国古典小说《西游记》中的“猪八戒”,它的涵义虽然相对于现实世界语境没有指称,但是在《西游记》的虚拟世界语境中,这个概念的指称却是再明显不过的了。

总之,确定名称所指的实践活动一刻也离不开特定的语境,指称活动主体之间要尽可能多地拥有共同的语境因素,才能提高指称活动的准确性。

[1]涂纪亮.英美语言哲学概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

[2]弗雷格.弗雷格哲学论著选辑[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

[3]王路.世纪转折处的哲学巨匠:弗雷格[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8:58.

[4]罗素.逻辑与知识[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241-242.

[5]克里普克.命名与必然性[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1.

[6]杨百顺,李志刚.现代逻辑辞典[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1995:451.

[7]王建平.语言语言交际中的艺术:语境的逻辑功能[M].北京:求实出版社,1999.

B811.21

A

1673-1999(2010)02-0007-03

毋东花(1983-),女,陕西西安人,西南大学(重庆北碚400715)逻辑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2009-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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