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宪宗时期安抚荆襄流民的措施及得失

2010-08-15 00:46许文娟
黑龙江史志 2010年15期
关键词:流民

许文娟

(安徽大学历史系 安徽 合肥 230039)

有关明代荆襄流民问题,学术界已有一些研究成果问世。研究重点主要集中在荆襄流民起义[1],荆襄流民与当地开发[2],以及流民对地方行政机构建置[3]的影响等问题上。

一、荆襄流民问题的由来

明代流民问题较历代都要严重,“盗贼蜂起,至覆国家”[4]p826,流民问题是明代历朝所必须面对的难题。宪宗朝时主要表现为荆襄流民问题。荆襄地区“地连数省,川陵延蔓,环数千里,山深地广,易为屯聚”[6]p359,处于河南、陕西、四川、湖广等多个行中书省的交界,多以山地丘陵为主。自明太祖洪武年间至明成祖永乐年间,荆襄地区一直“禁无人入”,明朝廷对此地施行了山林之禁。但这种局面自永乐之后被逐步打破,“正统二年,岁饥,民徙入,不可禁,聚众既多,罔禀约束,其中巧黠者稍稍相雄长”[9]p949,越来越多的外来流民涌入荆襄地区,更为严重的是一些流民开始结伙作乱。当时也有一些有识之士意识到了荆襄流民问题的严重性,“天顺初,锦衣卫正千户涿州杨英使河南。见流民,策其不早制必乱,宜选良吏赈饥,渐图所以散之”[11]p2187,杨英认为朝廷应该对荆襄饥民早作安排,选拔有能力的官员进行合理的抚治,以防事态进一步扩大。荆襄地区之所以形成如此大规模的流民聚集,主要有如下几方面的原因,一是,明中后期以后,土地兼并日益加剧,大量的土地被地主兼并,使得农民所占有的土地越来越少。此外,封建皇庄、官庄也侵占了大量的土地;二是,在所占土地越来越少的情况下,农民还须承担繁重的赋役负担,各种苛捐杂税名目繁多;三是,自然灾害时有发生且遍布全国。据统计,有明一代共发生各种灾害“一千零十一次之多,是诚旷古未有之记录”[5]p30,其中包括水灾、旱灾、蝗灾、地震等,明代立国276年,平均每年要发生四次左右大灾。在这些因素综合作用下,农民面临着生存危机,再加之朝廷抚恤政策的不及时,从而形成了逃避赋税、远走他乡的流民群体。而荆襄地区地处深山,易于流民躲避官府的追捕,因此吸引了四面八方的流民聚集于此。

明人对流民聚集所产生的社会问题也有深刻的认识,“羸弱者饿死沟壑,强壮者聚为盗贼,盗贼一起,猝难讨擒。兵盗相寻,邦国深祸”[10]第846册p108,显然,流民问题已经关系到国家的统治根基。而荆襄流民问题形成以后,统治者就不得不想尽办法加以解决。而招抚和安置荆襄流民一度成为明宪宗统治前期国家政务的中心。

二、对荆襄流民暴动实施军事镇压

从明宪宗成化元年(1565年)到十二(1576年)年,安置荆襄流民大致可分为军事打击和招抚安置两个阶段。明宪宗即位后不久就“以河南布政使王恕为都察院右副都御使,抚治南阳荆襄三府流民”[7]p334,显示出了朝廷对荆襄流民问题的重视。从“成化元年,荆、襄贼刘千斤等作乱。敕抚宁伯朱永为总兵官,都督喜信、鲍政为左右参将,中官唐慎、林贵奉监之,而以圭提督军务,发京军及诸道兵会讨”[8]p3058,面对荆襄地区以刘千斤、石和尚为首发动的流民暴动,宪宗朝正式开始着手解决荆襄流民问题。任命工部尚书白圭总领军务围剿和招抚参与暴动的流民。

此阶段明朝当局者主要是以打击下层反抗势力,维护地方秩序为出发点的。因而,更多的表现出军事性。具体措施如“擒通及其众三千五百余人,获贼子女万一千有奇,焚其庐舍,夷险阻而还”[8]p3058,平定刘千斤、石和尚为首的流民暴动后,主要从控制参与暴动的流民,毁坏暴动者的居所,拆除易于被流民占领的险峻要地等方面入手。显然,明朝当局者企图用去除“首恶”的方法来解决问题,并没有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来安置上百万的荆襄流民。“白圭既平刘通,荆、襄间流民屯结如故”[8]p3147,不解决广大流民的生计问题,只靠暂时性的军事压制这一治标之策是无法从根本上取得成效的,这就造成了荆襄流民仍大量的屯聚于此,明王朝统治的隐患并没有被消除。

成化六年(1570年),荆襄流民问题再一次凸显出来,“癸未,右都御使项忠总督河南湖广荆襄事务”[11]p2292,明宪宗之所以启用项忠负责对荆襄流民进行二次招抚和安置,主要是因为项忠有着丰富的地方治安经验。项忠任陕西按察使,期间颇有惠政,“时陕西连岁灾伤,忠发廪振,且请轻罪纳米,民赖以济”、“疏郑、白二渠,溉泾阳、三原、醴泉、高陵、临潼五县田七万余顷,民祠祀之”[8]p3145,项忠在任陕西时从事于赈济灾民、疏通沟渠灌溉农田等事宜,受到了当地人民的尊敬,甚至要为他立生祠以表其功。

项忠总领荆襄事务以后,一开始仍是以军事打击为主,而且规模庞大,“调永顺、保靖土兵”、“合二十五万,分八道逼之”[8]p3147,官军和土兵联合实施剿抚,试图一举荡平荆襄。在官军和土兵的打击下,以李胡子、小王洪为首的流民起义很快被击溃。至此,荆襄流民暴动暂时告一段落。

三、荆襄流民的安抚措施

成化初年,白圭剿平刘通、石和尚领导的流民暴动后,“遽请班师,诸郡邑控制戍守事宜皆未及”[9]p989,没有对荆襄地区流民安置、基层建置与守备制定具体的措施。而项忠在镇压荆襄流民暴动后,在《报捷疏》、《善后十事疏》、《抚流民疏》等奏疏中集中阐述了一系列的善后措施,“疏陈善后十事,悉允行”[8]p3147,其中大多数为明宪宗所采纳。

首先,大量的招抚流民出山。明朝政府针对流民问题,大致采取了两方面的措施。一是“令勘籍,编甲互保,属在所里长管辖之,设抚民佐贰官”[8]p1254,就是将部分流民编入流入地,集中设官管辖,这样做有利于维护地方上的稳定,但在实际执行过程当中,许多地方官为了保全一方的安宁而往往选择驱逐外来流民,因此此举的效果并不明显;二是,“归本者,劳徕安辑,给牛、种、口粮”、“免流民复业者税”[8]p1254,政府鼓励流民返回原籍,继续从事农业生产,并且给予耕牛、种子、过渡口粮等方面的接济,同时,多次下达对返乡流民蠲免赋税的诏令。明朝廷这种做法的出发点是为了使流民重新纳入到国家可控制的范围内,并为封建国家提供稳定的赋税保证。项忠到达荆襄地区后,为了达到抚平荆襄百万流民的目的,首先要做的就是将大量的流民从深山中招抚出来。“依诏旨省谕遣散出山复业陆续共九十三万八千余人”[6]p359,自明宣德年间以来,荆襄地区聚集了一百多万的外来流民,从这个角度来说,项忠招抚出山了近百万人,无疑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其次,加强荆襄地区的守备,防止流民复聚。项忠采取了若干对策,一方面,于“通行要口,筑堡分兵守之”,“竹山县,设千户所”[6]p359,试图通过控制各个战略要地来限制流民的活动。另一方面,向朝廷建议“湖广抚镇官,仍督守巡抚民官,严杜流民窃掠南阳,仍令河南三司守巡官防究”[6]p360,项忠希望通过湖广和河南两地的协调,藉此来达到两省互动联防的效果,进而对流民实施严密的防控,杜绝流民到处转移。总的来说,这些措施都是围绕解决流民问题再生而展开的,其中对地方行政和军备建置做了一些改变,加强了国家对基层的控制。

再次,安抚出山流民,就地安置与遣返原籍相结合。荆襄流民大多数都是从其他地区汇集而来的,主要来源地有河南、陕西汉中、湖广、四川等。将大量流民招抚出山后,项忠采取了诸多具体的安抚措施。一是,“已获业者,复其家三年,悉蠲公私逋负”[6]p359,对已经再立业的流民,给予三年内蠲免赋税的奖励,此外,“户选一丁,戍湖广边卫,余令归籍给田”[8]p3147,每户选一个人丁戍边,既有利于边远地区守备力量的加强,又减小了流民再次暴动的可能;二是,针对荆襄地区多矿盗的问题,出台“严矿禁”、“故纵者连坐”等措施,打击矿吏与流民相通以分矿利的行为。

明宪宗时期,在解决荆襄流民问题上,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是,在都御使原杰的建议下,于成化十二年“开设湖广郧阳府,即其地设湖广行都司卫所及县抚治荆襄”[7]p2925,有学者认为,明宪宗朝之所以设立郧阳府,是广大荆襄流民累年斗争的结果。但从明宪宗时期抚治荆襄流民的措施来看,此举实际上是明朝廷顺应地区发展的客观趋势,对基层行政机构进行改革的一种尝试。

四、结语

荆襄流民问题在明宪宗时期经历了两次高潮。在军事打压不足以解决问题的情况下,明朝廷采取的上述措施起到了稳定局面的作用。但也有一定的局限性,许多问题仍未得到圆满的解决。一方面,项忠在对待流民返乡的态度上,表现的十分强硬。“都御史项忠复遣还乡,督其急,多道死”[8]p2963,流民大量死于返乡途中,致使民怨沸腾。对此,项忠在《抚流民疏》中有过一番辩解,“今臣已遣回流民一百五十余万,谪戍贼党一万二百有奇,随居家属五万九千余,四省境内帖然安矣”[6]p362,对自己在招抚流民与维护地方稳定方面所作出的贡献,进行了自我标榜。而对驱赶流民返籍过程中政策的失当,却只字不提。另一方面,上述种种措施仍然着眼于防患于未然上,各地官员为了保证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定,对待流民主要是以驱赶、追捕、防遏为主,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流民迫切的生活问题。明朝廷出台的一系列安民措施,往往由于各级官吏执行不力而流于形式。宪宗朝以后,荆襄流民问题仍然存在,“弘治八年添设河南布政司参政一员,于南阳府抚治流民”[12]p131,明朝廷仍然需要出台一些后续措施来治理荆襄流民问题。明宪宗时期,荆襄流民问题只是得到了暂时的缓解,而要根本解决流民问题,仅仅依靠以项忠为代表的封建士大夫所提出的应对之策,是远远不足的。

[1]道琳.明“荆襄流民起义”辨补[J].郧阳师专学报,1988(4).

[2]王一军.明代郧阳外来流民及郧阳开发初探[J].十堰大学学报,1996(1).

[3]孙骏骅.明中叶郧阳地区的建置与管理研究[D].吉林大学,2008.

[4][清]赵翼.王树民校证.廿二史札记校证[M].北京:中华书局,1984.

[5]邓云特.中国救荒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

[6][明]陈子龙.明经世文编[M].北京:中华书局,1962.

[7]明宪宗实录.[M].上海:上海书店,1984.

[8][清]张廷玉.明史[M].北京:中华书局,2000.

[9][清]夏燮.明通鉴[M].北京:改革出版社,1994.

[10][明]俞汝为.荒政要览[M].续修四库全书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11][明]谈迁.国榷[M].北京:中华书局,1958.

[12][明]申时行.明会典[M].北京:中华书局,1989.

猜你喜欢
流民
浅析宋代流民安置
浅析吕坤的流民思想
正德年间赣南地区社会动乱的原因初探
流民身份的自我放逐
铁器、流民、粮食农业经济学
英国16世纪圈地运动备受关注的原因
东晋初期的流民现象及其影响
西晋流民问题浅探
明清景德镇流民与城市社会探析
中国封建土地制度、流民和农民起义之关系及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