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抓“四个三”,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2010-10-19 06:04
四川党的建设·农村版 2010年8期
关键词:夜话创先争优调研

姚 斌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我党提高执政能力、推动民族复兴的一项战略决策,是提高自身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夺取科学发展新胜利的一条重要途径。为此,乐山市精心谋划实施,通过狠抓“四个三”举措,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确保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取得实效。

创新思路,立足“三防”。创先争优活动是一项常态,而又必须赋予新意的党建工作载体。从活动一开始,我们就立足“三防”:一是防止“两张皮”。明确提出要紧扣中心任务,防止脱离中心搞活动。组织和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围绕“重点建设突破年”创先争优,围绕“十大民生工程” 创先争优,围绕“作风兴市”创先争优。二是防止“空对空”。要求要贴近基层,防止脱离实际搞活动。在活动中加强分类指导,并大力开展社会调查,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需求,作出公开承诺,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建立领导联系点制度,培育示范典型,以点带面推动活动深入开展。三是防止“自娱自乐”。注重依靠和发动群众,防止脱离群众搞活动。把群众是否得实惠、是否满意作为检验活动成败的重要标准。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的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开设专题、专栏,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细化举措,突出“三先”。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我们坚持以领导带头为关键、细化标准为保障、标杆示范为榜样,充分激发创先争优的热情和干劲。一是领导先行。市、县(区)领导率先垂范,主动投入到“群众生活月”、“重点建设服务月”、“基层夜话”等活动中。市领导牵头11个调研组深入一线调研,开展帮贫解困;11名市委常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党组书记分赴各自联系县(区),与群众夜话民生、共谋发展。二是标准先定。我们分类制订了创先争优的具体标准,切实加强针对性指导。对乡村党组织提出“四优”标准,对“两新”党组织提出“五有”要求,对医疗卫生行业党员提出要争当“六个标兵”。三是标杆先树。“七一”前夕,市委隆重表彰了20个先进基层党组织、30名优秀共产党员和30名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树立了创先争优的现实标杆。同时,我们深入开展“党员示范行动”,充分发挥党员在推进发展、服务群众、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示范带动作用。

注重实践,做好“三题”。我们高度重视创先争优活动的实践性,充分尊重群众、广泛深入群众、密切联系群众。一是课题调研。4月底,我们就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一个重大课题进行全方位、多角度调研,并出台全市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二是主题活动。围绕创先争优目标任务,每月确定一个主题活动:5月,集中开展了以“听民意、解民困、促和谐”为内容的“群众生活月”活动,全市8000余名党员干部走访群众7.9万多人次,帮助解决3522项合理诉求;6月,集中开展了“重点建设服务月”活动,市、县(区)领导带队分赴基层,解决各类问题近千个;7月,集中开展“基层党建推进调研活动月”,由书记带队分专题开展专题调研,并召开基层党建联席会议。三是问题破解。探索建立乡镇(街道)便民服务等六项制度,市级领导和市级相关部门在海棠社区与网民开展对话13场次,全市举办“基层夜话”活动1100多次,为群众办实事2500余件,进一步融洽了干群关系。

落实责任,重抓“三员”。为切实落实创先争优活动责任,我们注重做好三类人员工作。一是配强工作人员。从市级有关部门抽调政治素质好、熟悉党务工作的人员组成創先争优活动办公室,进行岗前培训,强化工作责任,切实抓好日常工作。同时,全市各地各单位也按要求成立了相应机构,落实了专职人员,确保活动有人抓、有人管。二是抓牢“指挥员”。将创先争优活动列入县(市、区)委年度目标考核重要内容,促使其认真履职尽责,充分发挥领导带动作用。三是追踪“组织员”。要求县(市、区)委和市直属党委至少每季度召开1次创先争优活动述职点评会,随机抽取3—5名基层党组织书记在大会上作口头述职,县(市、区)委主要领导进行现场点评。目前,已召开现场点评会7场,27名基层党组织书记现场述职,责成两名落实不力的基层党组织书记限时整改。

(作者系中共乐山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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