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财富与罪恶的边缘

2010-11-04 10:03
时代名流 2010年7期
关键词:富豪企业家犯罪

江 月

入刊理由:

2009年,众多曾经在商界呼风唤雨、叱咤风云、不可一世的中国企业老总、亿万富翁最终面对的却是锒铛入狱的无奈结局与不可弥补的生命遗憾。在这些企业家纷纷落马的背后,到底隐藏着怎样不为人知的罪恶。历时一年,致力于预防犯罪的律师王荣利震撼推出了他的《2009年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声声叩响中国企业家犯罪之门,引来世人震惊。

历经一年呕心力作,王荣利,一个致力于预防犯罪研究的陕西籍民间律师,在2009年末,推出了一份令人惊讶的报告——《2009年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在这份被业内人士称为“国内首篇年度企业家犯罪报告”的报告中,王荣利把视角投向了最吸引人眼球、也最容易出问题的一个群体——在市场经济大潮中激荡起伏的中国企业家。据他统计,2009年有近百例企业家涉嫌刑事犯罪,其中有34人人均涉案金额过亿,22名富豪中7人被判死刑。

《中國企业家犯罪报告》,这一约4.6万字的报告,告诉人们的不仅仅是一大堆让人吃惊的数据、依然发烫的人名和挂满罪恶的行径,而是一种对中国企业家乃至广大公民的警世恒言。这份中国企业家的黑色档案,留给人们的深思良多。

落马之殇:2009中国企业家犯罪纪实

作为“国内首篇年度企业家犯罪报告”,《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的出炉,为人们揭开了中国企业家犯罪的深层伤疤,让人们更加清晰地看到在灰色地带游走的企业家们在一瞬间从天堂掉入地狱,触雷身亡。在这份报告中,王荣利列举了发生在2009年的近百例涉嫌刑事犯罪或与刑事犯罪有关的企业家相关资料,并将其分为“国企”、“民营”两大部分,按涉嫌罪名、案情及审理情况作出分析,基本上反映出中国企业家犯罪的情况。

依《报告》分析,犯罪的企业家主要呈现三个特点:

第一,享有很高的政治地位和荣誉。王荣利发现,不管是“国企”,还是“民营”,这些涉案企业家大都曾得到过很高的政治地位和荣誉。在36名涉案国企企业家中,有曾任中央候补委员的陈同海;有曾任中纪委委员的康日新;有曾经担任全国人大代表的李经纬、张家岭、陈鹏飞;有担任全国政协委员的张春江。而在49名涉案民营企业家中,有曾任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镇平县政协副主席的吴天喜;有曾任全国人大代表的安徽企业家王吉鹏;有曾任全国政协委员、河北省人大代表的田文华;有曾任安徽省政协委员、阜阳市政协常委的曹春风;有曾任上海市政协委员的“慈善富豪”周小弟;有曾任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市工商联副主席的周跃进;有曾任黑龙江省政协委员、哈尔滨市人大代表的王文襄;有曾任广东省阳春市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的林国钦;有曾为“国内首富”的黄光裕夫妇;有福布斯富豪、曾为“湖南首富”的吴志剑;有浙江“舟山首富”黄善年;有上海“公路大王”刘根山;有浙江80后“富姐”吴英;有曾获“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家”的王奉友;有曾获“中国改革十大新闻人物”的陈相贵;有曾获“中国房地产经纪风云人物”的刘益良;有被网友称为“史上最牛开发商”的向世全;有曾获“年度经济人物”的“资本狂人”顾雏军;有“铁本事件”主角戴国芳;有掏空“爱建系”的颜立燕;有传销13万人案值逾10亿元的施永兵……

第二,犯罪种类繁多。已构成犯罪的34名涉案国企企业家中,涉嫌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等12项罪名;已经认定犯罪的43名民营企业家中,涉及诈骗、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传销、非法经营、抽逃出资、偷税等罪等22类经济犯罪,另外还有“涉黑”案件9例;涉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6例;涉嫌行贿或者介绍贿赂的案例2例;涉嫌其他类别犯罪4例。

第三,涉案金额巨大。在已认定犯罪的34名涉案国企企业家中,基本查明犯罪涉案金额累计达34.0466亿元,人均涉案金额高达1亿多元,其中涉及贪污、受贿的国企企业家30人共计贪污、受贿9.3273亿元,人均贪污、受贿3109万元;涉及挪用公款的国企企业家9人累计挪用公款12.9387亿元,人均挪用公款1.4376亿元;确定犯罪的43名民营企业家中,涉案金额同样触目惊心。日前被浙江金华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的80后、创立本色集团自任董事长的吴英,非法集资人民币77339.5万元,用于偿还本金、支付高额利息、购买房产、汽车及个人挥霍等,有38426.5万元无法追回。

这些涉案企业家曾经肆无忌惮地游走在财富与罪恶的边缘,最终都受到法律的严惩。2009年,众多国企老总和民企富豪“触法”落马,从前国内首富、国美集团董事局原主席黄光裕,到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总经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陈同海、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原董事长李培英、广东健力宝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李经纬,再到胡润慈善榜富豪、上海周氏集团原董事长周小弟,这些曾经叱咤风云的商界名流如今却个个面临牢狱之灾。中国企业家的落马之殇引得世人关注、众人警醒。

警钟长鸣:后事之师当学前车之鉴

过去30年,中国一直处于一个剧烈转型的时代,法制在建设和完善之中,企业领袖往往需要穿越某些现行的法规才能成功,这就造成很多企业不时运行于灰色的中间地带,不停地在财富和罪恶的边缘游走。这30年来,200多个犯罪的企业家用他们各自的经历演绎了一场“中国式失败”的残酷剧集,这些身陷囹圄的企业家们不只是避免重蹈覆辙的前车之鉴,更是这个风云激荡的时代无法抹去的组成部分。

“我希望这些具有典型意义的犯罪案件,能够对那些正在创业的企业家起到必要的警示作用。”这是《2009年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作者王荣利的深切期盼。

曾几何时,对于中国的富豪和企业家来说,中国的首富榜就是监狱的囚犯榜。从中国最知名的厂长步鑫生,到著名改革人物马胜利、大丘庄庄主禹作敏、德隆系掌门人唐万新、科林格尔的顾雏军、南德一代奇才牟其中、腰缠百亿的农民杨斌、红楼主人赖昌星、房地产大亨周正毅,还有被离奇处死的亿万富翁袁宝憬三兄弟等,中国富豪和企业家的命运都很悲惨。

在中国企业家“悲惨命运”的背后,却有着众多不可忽视的现实原因。转型期的中国式市场环境和不完善的法治环境都预示着中国国企老总和民企富豪纷纷落马的历史必然性;而第一代中国企业家的文化、素质的相对低下也为企业家犯罪孕育了最原始的罪恶之源;政策体制上灰色地带的存在、管理监督手段的缺失,也为这些富豪和企业家们的落马创造了条件。

所以,要遏制中国企业家落马之殇,使他们避免牢狱之灾,一方面,要完善中国的市场环境,完善法律法规体制和监督管理体制;另一方面,要加强企业家自身的素质和修养,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只有这样,中国的企业家们才会在安全地带行走,而不去越雷池一步。

后事之师当学前车之鉴。《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这一约4.6万余字的报告,彰显的不只是王荣利一人对中国企业家灵魂的无声呼唤,而是整个社会为中国企业家敲响的预防犯罪的钟声,寄托的是全社会对未来中国企业发展的希望,希望中国第一批企业家走过的弯路、歧路,第二批、第三批的中国企业家不要再重蹈覆辙。

责任编辑:字如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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