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当代马克思主义宗教观

2010-12-22 02:49卓新平龚学增郑筱筠
世界宗教文化 2010年6期
关键词:时代化中国化马克思主义

卓新平 裴 飚 龚学增 郑筱筠

郑筱筠:近年来关于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讨论日益成为热门话题,今天我们有幸邀请到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所长卓新平研究员、国家宗教局一司裴飚副司长、中央党校龚学增教授来“学术空间”,讨论这个非常有现实意义和价值的话题。

裴飚:当今世界正处于大变革、大调整、大发展时期。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文化多元化、社会信息化已然成为天下大势。与此相应,世界宗教领域也呈现出纷繁复杂的现象,宗教因素在国际政治、文化、外交等软实力竞争中的影响日益上升,传统宗教普遍复兴,新兴宗教不断涌现,宗教世俗化进程加快,宗教原教旨主义抬头,宗教矛盾与冲突此起彼伏,宗教交流与对话方兴未艾。从国内情况看,随着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拓展,我国社会处于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与转型之中。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国信教人口持续增长,宗教的社会影响不断扩大,与宗教因素相关的社会矛盾有所凸显,宗教问题的复杂性和敏感性越来越强。

近年来,中央鲜明提出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反复强调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大力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在宗教研究领域,我们要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和分析宗教问题,结合我国社会发展进程中的宗教实际,不断总结新的经验,努力完善和发展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更好地指导宗教学术研究和宗教工作实践。

郑筱筠:在讨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时,首先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是,我们应当如何看待马克思和列宁对宗教的批判。

卓新平:我们理解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应看到其宗教分析背后的社会分析。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就在于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即不要僵化地、抽象地谈论宗教,而有必要看到具体宗教的具体社会存在处境,对此界定也必须根据其社会存在、社会反映来认准其性质。马克思、恩格斯所论及的宗教及其性质是以19世纪西方的宗教为对象,其相应的宗教批判实质上是针对宗教赖以生存的社会,故而更多的是由此表达的“社会批判”。同理,列宁论宗教也主要是在俄国“十月革命”前后的俄罗斯社会之中的观察、思索和阐述。我们应该把握的是马克思主义分析宗教性质的方法,思路,而不是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19世纪西方宗教的论述断章取义、脱离具体社会实际地套用在当今中国宗教之上。当人们机械地、形而上学地以马克思主义的宗教批判来认识、界定当今中国宗教时,教条般套用的宗教批判势必推导出对社会的批判。今天我们重温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宗教的论述,就是要让我们客观地、科学地、实事求是地来认识宗教、分析宗教,并由此与时俱进地、唯物地、创造性地理解并解释马克思主义的宗教观。

郑筱筠:这实际上涉及到如何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和方法论来看待马克思主义及其宗教观本身。与此相关的第二个问题,是如何看待宗教在当代中国的存在。

卓新平:从古往今来中国宗教历史发展演变来看,中国“无宗教”论显然是一种幼稚或无知,亦是一种简单和武断。我们有必要以新的视域、新的思路来审视、认识,并解说当今中国宗教的存在或“复活”。对此,胡锦涛同志指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全面认识宗教产生和存在的深刻的自然根源、社会根源、认识论根源和心理根源,全面认识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将长期存在的客观现实。”其实,这已经说明宗教在当代中国的存在并不是简单地为“旧社会的残余”,从而在从私有制到公有制的过渡中会很快消亡。宗教存在作为社会存在的反映也是多种多样的、极为复杂的,它既反映了与社会的一种张力,也说明了与社会的可能协调。这种双向互动势必使宗教得以长期存在,尽管这种宗教存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对社会的“异化”反映,表现出某种“歪曲”,却仍是社会存在的正常现象,并且也有让宗教与社会得以和谐的可能和条件。因此,

“那种认为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和经济文化的一定程度的发展,宗教就会很快消亡的想法,是不现实的。那种认为依靠行政命令或其他强制手段,可以一举消灭宗教的想法和做法,更是背离马克思主义关于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的,是完全错误和非常有害的。”(引自中共中央1982年颁发的《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

对中国当代宗教性质的认识主要应该是社会层面的、文化意义的。虽然在其中不能回避、忽略其政治因素,而相关从政治对抗、阶级斗争视角对宗教的考量却应有所淡化,不能强调过头。今天中国社会构建的核心宗旨是“和谐”,宗教在其中也应成为一种重要的和谐因素,并能有助于对世界和谐的影响、感染。所以,我们今天认识宗教性质应该是基于文化哲学而不是斗争哲学,提倡和谐理念而不是冲突思想。尤其在看待中国当代宗教时,我们的观念有必要从以往的对抗转为对话、从过去的对付转为合作,从曾有的对立转为融洽。在认识宗教的社会功能及作用时,如果在有阶级压迫、剥削制度的旧社会,当然有必要看到其负面意义大于正面意义、消极功能大于积极功能。但在今天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新社会,看待宗教社会性质的视角就应该相应转换,看到并积极引导、促进宗教正面意义、积极功能的发挥。如果在当代中国社会发展已取得巨大成就的情况下仍一味强调宗教的消极作用、负面功能,则实质上在否认我们自己的社会及其取得的成就,实际上要把宗教推向我们的对立面,跟我们自己过不去。

郑筱筠:如果当代宗教的存在不再仅仅是“残余”,那么其存在、延续与演进的根源何在?

卓新平:在社会主义中国,我们对宗教存在的认识不能把19世纪西欧社会状况下的宗教存在搬来套用。尽管我们的社会主义仍有“社会”问题,但其社会性质已与当时西欧社会有着制度上和时代上的本质不同。这样,我们就应以平常的心态、正常的眼光来看待当代中国的宗教存在,不必对之充满“敌意”、以“敌情”来观之、过度紧张。人为地批判宗教、打压宗教并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社会问题,反而会造成信教群众的反感、使之站在党和政府的对立面,导致其离心离德的后果。这种经验教训苏联时期有过,我国“文革”时期也有过,我们应该汲取历史教训,防范出现新的失误和偏差。

从当代中国社会来看宗教存在的“根源”,则应从一种。“常态”来审视,这样就不会滑入“自我否定”、对中国“社会”失去信心的“怪圈”。宗教存在的“自然根源”在于人们在社会主义时期仍然不可能达到对自然力的完全掌控和对自然灾害的彻底预防,“自然”对人而言在很大程度上仍是一种“异己力量”;宗教因而是人们解释、对付这种“异己”自然的一种方式和手段。其“社会根源”在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仍有不尽完善之处,社会在解决贫富悬殊、天灾人祸、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社会公正、社会资源等问题上也多有不尽人意之处;宗教因而也

是人们解释社会现象、解决社会矛盾、达到社会适应的一种认识和方法。其“认识根源”在于社会主义时期人们对宇宙、人生的认识仍然是有限的、相对的,对于未知世界、社会突变和个人的生存命运,宗教提供了一种看似“虚玄”却在某种意义上“有效”的解释和预测,从而得以“幻想”的方式来超出其有限认识之界。其“心理根源”在于社会主义社会仍有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突发问题、家庭问题和个人问题难以解决,造成人们巨大的心理压力,人们需要精神减压、心理安慰、心理辅导和心理治疗,许多心理压力的释放,心理幻觉的移情,以及心理病态的调整仍离不开宗教;在许多场景和突发事件之后,宗教的心理抚慰和治疗往往有着积极的效果和相对的优势,因此从“心理”走向宗教仍不可避免,而且也并不都是消极的、消沉的,往往会达到某种意外的收获或解脱。从这四种“根源”来说,宗教的存在与发展在当代中国乃是非常自然的、正常的过程,所以应有一种“平常心”来看待这种“常态”,使之真正“脱敏”,而没有必要人为地将之“政治化”。

当代中国的宗教管理颇具“中国特色”,既有许多成功的经验,但也面临严峻的挑战。管理方式的正确与否,会直接影响到宗教在当代中国存在与发展的方式、方向,决定着党和政府与宗教关系是否合理、融洽。因此,必须根据科学发展观来深入、系统地分析、思考我国当前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工作,找出科学、有效的管理方法和相关政策。

郑筱筠:当我们讨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时,除了如何看待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如何看待当代中国社会的宗教现状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是: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中国化?如何推进这个进程?

龚学增: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当代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重大课题。早在1938年,毛泽东在中共六届六中全会上就明确提出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任务。他说,马克思主义必须和我国的具体特点相结合并通过一定的民族形式才能实现。离开中国特点来谈马克思主义,只是抽象的空洞的马克思主义。他强调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就是要使之在其每一表现中带着必须有的中国的特性,即是说,按照中国的特点去应用它,就是要有新鲜活泼的为中国老百姓所喜闻乐见的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

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也包含着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中国化。这里包含两个层面的问题。一是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二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的涵义是什么。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上对宗教和宗教问题的基本认识,以及在这种认识基础上表明的对宗教的态度和提出的解决宗教问题的基本原则、方针的总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从狭义的理解,主要是指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宗教的科学思想。广义的理解,则泛指作为一个不断发展过程的历史唯物主义宗教观,包括具有俄国特色的列宁主义宗教观,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等。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中国化,主要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基本原理应用于中国革命和建设中的宗教问题的实际,使二者正确结合,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宗教问题的道路的过程,是中国共产党解决宗教问题的经验不断积累的过程,是在宗教基本理论政策上逐步系统化的过程,是坚持和不断丰富、发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过程。

郑筱筠:在此过程中,学术界做出了哪些贡献?

龚学增: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具有真正科学意义的学术性研究始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在改革开放的新的历史时期,宗教学领域的理论工作者和宗教工作部门的同志也逐步破除了对马克思主义的极左理解,批判了对马克思主义的教条主义和盲目信仰主义,实现了学术研究上的解放思想,逐步开始以真正科学的态度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重新进行全面系统的审视和研究,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基本原理的同时,对其中一些问题提出了一些不同的见解和看法并展开争论,促进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研究的繁荣。20世纪90年代。改革开放进入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期。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研究的视角进一步开放,逐步系统、深化。

进入21世纪,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研究出现新的繁荣。第一、集中出版了一批专门研究马克思、恩格斯宗教观的著作。第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综合性研究进一步拓展。第三、在新形势下,如何科学对待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研究有了全面系统的突破。学者们提出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认识应该实行的“四个分清”,以回答哪些是必须长期坚持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基本原理,哪些是需要结合新的实际丰富和发展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理论判断,哪些是必须破除的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教条式的理解,哪些是必须澄清的附加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名下的错误观点这四个关键问题,并结合当今时代的中国实际而发展出“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第四、对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研究有了重大进展。

郑筱筠:我们应如何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的关系呢?

龚学增:2007年党的十七大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我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是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程中,党和国家正确解决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宗教问题实践经验的总结和理论升华,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主要标志。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也形成了体系。其内在逻辑包含两个基本层次,基础层次是反映宗教规律性的理论问题,围绕着什么是宗教、宗教的根源、宗教的发展、宗教的社会作用等基本理论问题展开。第一、宗教是基于对超自然力量信仰的一种社会、文化及历史现象。第二、社会主义时期长期存在着支撑宗教存在发展的自然根源、社会根源、认识根源和心理根源。第三、社会主义时期宗教的社会作用具有积极和消极的二重性特征。第四、中国宗教国情的特点根本是长期性、关键是群众性和特殊的复杂性。第五、我国一些宗教与民族关系紧密,宗教问题与民族问题往往交织在一起。

应用层次是解决宗教问题的基本方针问题。包括:一是根本宗旨:处理一切宗教问题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使全体信教和不信教的群众联合起来,把他们的意志和力量集中到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这个共同目标上。二是基本政策:以人为本,尊重人权,全面正确地实行宗教信仰自由。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是宪法规定的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国家实行政教分离、宗教与教育相分离的原则。公民在行使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同时,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履行自己作为公民对国家应尽的义务。三是依法管理:国家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使宗教活动正常有序。四是对外关系: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我国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在独立自主、和平友好、互相尊重的基础上,积极发展

同世界各国宗教界的友好往来,同时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对我的渗透。五是统战工作:处理同宗教界朋友之间的关系的原则是政治上团结合作,思想信仰上互相尊重。发挥爱国宗教团体作用,争取、团结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培养好一支爱国爱教的教职人员队伍。六是基本途径: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全面正确地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国家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巩固和发展对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目的都是为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集中表现。七是党内建设:共产党员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不能参加宗教活动。对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包括唯物论和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的内容。上述两个层次紧密联系,相辅相成,说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作为一个完整的逻辑严密的理论政策的体系,标志着马列主义宗教观在当代中国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

郑筱筠:人们越来越意识到要积极推进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那么在宗教观上应当如何做?

龚学增:我们应该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组成部分,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历史共命运。历史证明,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中国化,就是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运用于中国,就是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研究和解决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不同历史时期的宗教问题,运用中国人民喜闻乐见的文化形式、思维习惯和表达方式来阐述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揭示中国革命、建设、改革进程中宗教问题的规律,使之成为具有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不仅要继续中国化,还要时代化。社会在不断地发展,与时俱进地不断回答实践提出的最新课题并不断赋予新的时代内涵,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新境界,是马克思主义永远保持旺盛生命力的奥妙所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同样是如此。这就要求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基本原理同时代特征结合起来,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不断地研究和解决宗教领域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使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成为适应时代需要、把握时代脉搏、回答时代课题、具有时代气息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不仅要继续中国化、时代化,还要大众化。因为马克思主义只有为人民所掌握,才能变成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强大物质力量,掌握的群众越多,就越能显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影响力。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同样是如此。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科学认识宗教和宗教问题的科学理论,需要普及和推广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使之逐步成为得到社会普遍认同、拥有广泛群众基础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就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当前,就要用各种生动活泼的形式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体系。

裴飚: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根据世情、国情、党情的新变化和马克思主义发展的新要求,提出了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战略任务。在宗教研究和宗教工作中贯彻落实这一精神,必须推进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中国化、时代化和大众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只有同中国国情相结合,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才能更好发挥指导实践的作用。推进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就是要根据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阶段对宗教工作的新要求,继续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基本原理同中国宗教的具体实际相结合,不断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实际、体现中国经验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新思想,不断丰富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时代化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的必然要求。推进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时代化,就是要根据当今世界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结合经济全球化、宗教多元化的时代特征,立足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共建和谐世界的时代课题,吸取当代宗教研究的优秀成果,借鉴各国管理宗教事务的成功经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回应时代需求、解决现实问题,不断赋予马克思主义宗教观鲜明的时代内容和时代特色,使之成为促进宗教和谐的科学理论。推进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大众化,就是要结合宗教存在和影响的实际、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的实际,不断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基本原理和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系统化、通俗化、具体化,不断以科学创新的方法、多样活泼的形式、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干部群众广泛宣传和全面普及,使之成为人们正确对待生老病死、吉凶祸福,正确认识世界、改造世界,正确认识处理宗教问题、正确开展宗教研究和宗教工作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是一个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中国化是核心,是统领时代化和大众化的总原则、总要求;时代化是关键,是展现中国化和大众化科学性与先进性的重要标志;大众化是基础,是拓展中国化和时代化深度与广度的重要途径。

郑筱筠:这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和工程。在此过程中,我们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与包括宗教文化在内的中国传统文化资源、与当代中国社会正在进行的社会改革与创新相结合,不懈地探索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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