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继承与发扬研究

2011-04-13 14:07周蒋浒
四川旅游学院学报 2011年2期
关键词:扬州技艺文化遗产

周蒋浒

(扬州商务高等职业学校,江苏 扬州 225127)

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叫无形文化遗产,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定义,是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1]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 5个方面:(1)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2)表演艺术;(3)社会风俗、礼仪、节庆;(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5)传统的手工艺技能。继承与发扬非物质文化遗产,充分放大其社会功能,使“文化遗产”转化为“文化资本”,对扬州增强文化核心竞争力、彰显城市独特魅力,有着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1 扬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况

扬州是历史悠久的文化名城,拥有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其数量在江苏省位居前列。目前扬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市级名录共有 153项(第一批市级名录有 104项,第二批市级名录有49项),其中扬剧、扬州评话、扬州弹词、扬州清曲、广陵琴派、高邮民歌、扬州剪纸、扬州玉雕、杖头木偶戏、雕版印刷技艺、扬派盆景技艺、富春茶点制作技艺、扬州毛笔制作技艺、扬州漆器髹饰技艺等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古傩舞(跳娘娘)、隋炀帝传说、露筋娘娘传说、竹西谜语、扬州道情、扬州牙刻、江都漆画、扬州装裱技艺、朴席制作技艺、三和四美酱菜制作技艺、扬州炒饭制作技艺、宝应捶藕和鹅毛雪片制作技艺、界首茶干制作技艺、扬州民歌、扬州竹刻、扬州园林营造技艺、扬州通草花制作技艺、扬州“三把刀”、扬州灯彩、扬州刺绣、扬州绒花制作技艺、江都传统金银饰品工艺、邵伯锣鼓小牌子等 23项被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扬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大致分为三类。第一类为民间艺术,如扬剧、扬州清曲、扬州评话、扬州杖头木偶、扬州弹词、广陵派古琴艺术、扬派盆景艺术、扬州雕版印刷技术等;第二类为民间工艺,如扬州玉雕、扬州漆器髹饰技艺、扬州剪纸、扬州通草花、扬州刺绣、扬州灯彩、扬州绒花制作技艺、江都传统金银饰品工艺、扬州装裱技艺、朴席制作技艺等;第三类为民间习术,如扬州“三把刀”(餐饮、沐浴、美容美发技艺)、富春茶点制作技艺、宝应捶藕和鹅毛雪片制作技艺、界首茶干制作技艺等。此外,扬州还有许多历史悠久、技艺精湛、地方特色鲜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有一些正在普查整理,进行申报的前期准备工作,如扬州八刻、谢馥春香粉制作技艺、大麒麟阁茶点制作技艺、扬州酱菜,等等。

全市共有 6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7位中国工艺美术大师、1位中国民间文化杰出传承人、1位中国戏剧梅花奖得主和 1位中国沐浴行业形象大使。

2 扬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与发扬面临的困境

2.1 保护意识不强

一些领导干部不能真正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没有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及申报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一些群众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认识不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属于不可再生资源,缺乏保护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部分非物质文化保护责任主体执着于“名”和“利”的衡量,重申报、重开发、轻保护、轻管理的现象较为普遍;在一些已经改制的企业中,经营者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当成他们的私有财产,进行过度开发和不合理利用。

2.2 相关法规建设滞后

2005年 3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确立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方针和目标;2006年《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出台。近年来,苏州市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已出台地方性法规 7部、政府规章 4部、规范性文件近 20个,初步实现了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制建设从面到点的全覆盖。相比之下,同样是文化遗产大市的扬州,除 2004年制定的《扬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实施方案》,以及 2007年制定的《扬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外,其他相关法规制度建设明显滞后。

2.3 保护经费缺乏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也是遗产,保护工作需要查阅大量的历史、地理、人文等书籍,同时需要购买一些先进的器材(如音像器材、录音、鉴别设备、数据库设备等),进行各项调查、考证、申报、管理、展示、保护工作,在用人、用车、用材料等具体工作上耗资大、耗时长,若没有强有力的经济支撑,很容易给工作造成被动。目前,扬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中心每年的活动经费仅靠省文化厅下拨的几万元,各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的费用也都由各自所属的企业或行业协会承担,市财政至今无专项经费支持,国家级及省级名录中的项目,市财政也未调拨相应的保护经费。

2.4 宣传力度不够

与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明显不如扬州的城市相比,扬州市在宣传方面的力度偏弱,尚未搭建起展示扬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广阔平台,没有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和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没有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爱护并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社会氛围。如在“4·18烟花三月国际经贸旅游节”的开幕和闭幕晚会上鲜有扬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表演和展示;中国扬州网、扬州文化网等对扬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介绍不够全面。

2.5 传承工作不力

从传承人培养的角度看,扬州市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后继无人,如扬州通草花制作技艺仅存两位老艺人,扬州琉璃灯制作技艺仅剩一位非工艺系统的家传艺人,这些技艺随时面临人亡艺绝。同时,那些市场需求萎缩的遗产项目则出现了无人愿学或学艺无法持续的问题,如扬州剪纸、扬州清曲等。从传承人认定的角度看,有的项目门派较多,传承分支复杂,不易确定传承人,如戏曲音乐类等;有的项目门类较多,只确定个把门类和传承人又难以囊括和反映行业的全貌和成就,如漆器、玉器制作等。从传承人考核的角度看,由于认定标准和人数的限制,那些已确定代表性传承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往往存在着在职工作的艺人技艺不如退休在家的艺人等问题。

3 扬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与发扬任重道远

3.1 制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必须全盘考虑。要科学确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目标和方针,制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远景规划,细化每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使之有效地指导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推动扬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上新台阶。

3.2 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

建立专职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机构,建设一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业人才队伍。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协调有效的工作机制,广泛吸纳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家咨询机制和检查监督制度。政府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通过政策引导等措施,鼓励个人、企业和社会团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行资助。

3.3 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

继续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传承人物,充分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各种方式,对遗产及其传承人物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记录,建立民间艺人档案,建设和完善多媒体平台和数据库,建立扬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四级”(国家级;省级;市级;市 (县)、区级)名录体系,实行分级保护。

3.4 及时保护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

建立“政府扶持引导,公众广泛参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机制,实施扬州市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对具有重大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扬州特色鲜明、又处于濒危状态的项目进行抢救性保护。广泛征集珍贵、濒临灭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和资料,组织力量编辑出版《扬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详解》,有计划地出版扬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丛书。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分类和所需要的环境,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点。

3.5 营造良好的文化遗产保护氛围

整合扬州文艺、曲艺和工艺等网络资源,建立扬州非物质文化网站。运用报纸、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和大幅标语、墙报等多种形式,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任务和作用,凝聚社会共识,吸引广大群众参与保护工作,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浓厚氛围。建立社会公众参与和监督的有效机制,扩大公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通过公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展览等方式,鼓励社会各界踊跃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的文化遗产保护氛围。

3.6 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走进校园

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学校教育是全民参与保护的最有效的方式之一。国务院办公厅在《意见》中明确规定:“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逐步将优秀的、体现民族精神与民间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编入有关教材,开展教学活动。”[2]为使扬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能长久地得到保护,一代一代地传承下去,应以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文化业务单位和各艺术专业协会为龙头,广电、旅游、教育等相关业务单位通力协作,整理出版扬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成果,利用报刊、电台、网站等公共传媒形式向广大学生介绍、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中小学校增设诸如扬州剪纸、扬州刺绣、扬剧、扬州清曲等教学内容,在高校、职业院校旅游管理专业、历史专业等开设扬州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

3.7 在活动中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

继续开展“周周看扬剧”“扬州非遗大讲堂”等活动。尝试以“文化遗产日”以及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七夕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为契机,举办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演出、论坛等活动。充分发挥民间艺人、文化能人在活跃农村文化生活、传承发展民族民间文化方面的作用,鼓励带徒传艺,举办相关传习活动。加强群众文化组织建设,充分利用群众团体机构组织各类丰富多采的群众文化活动,扶持各类专业艺术协会开展极富行业特色的群众文化活动,通过开展系列健康向上的群众文化活动和节庆赛事,拉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

3.8 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中国文联副主席冯骥才认为,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之本,我们看到传承人就看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质,就看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就是保护传承人。[3]因此,要不断提高传承人的物质待遇,改善其工作环境,鼓励“师带徒”,传授技艺;继续强化大师级人物的培养,形成扬州非物质文化“大师团队”;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突出贡献的传承人和传承单位,要给予奖励;整合扬州职业院校教育资源,充实在扬高校非物质文化教育师资力量,广泛培养文化传承人;积极申报省级、国家级文化传承人,确保扬州非物质文化遗产薪火相传。

3.9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研究

目前全国许多高等院校都设立了专门机构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研究,如北京大学世界遗产研究中心,南京大学文化与自然遗产研究中心,复旦大学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中央美术学院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等。扬州要充分发挥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人才和科研优势,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研究和人才培养,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3.10 尝试走非物质遗产文化产业化之路

河北蔚县剪纸近年来已在当地形成了颇具规模的文化产业,从业人员众多,收入可观,且较好传承了蔚县剪纸的风貌和特征,已形成了保护与产业化发展的良性循环。[4]为有效保存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部分非物质文化可以走产业化发展的道路,通过对非物质文化资源的科学开发,在发展中保存自己,并发扬光大,产生更大的社会效应,行使更大的社会责任。扬州环古运河一带,可建立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和产业开发区,引进传统工艺美术的制作、展示、销售,开发民俗文化等旅游项目和富有特色及收藏价值的旅游文化纪念品;在古邗沟遗址、邵伯运河大堤、瓜洲古渡等地,开发大运河沿线文化旅游观光带;继续推进扬州的剪纸、漆艺、玉雕、“三把刀”、雕版印刷等走产业化之路。

[1]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EB/OL].[2010-12-13].http://www.chinesefork lo re.org.cn.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EB/OL].(2005-08-15)[2010-12-13].http://www.gov.cn/zwgk/2005-08/15/content_21681.htm.

[3]冯骥才.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保护传承人[EB/OL].(2008-06-13)[2010-12-13].http://www.godpp.gov.cn/yxzp_/2008-06/13/con tent_13531653.htm.

[4]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几个问题[N].河北日报,2010-06-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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