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翠莲的“奴隶命”

2011-05-14 13:37安立志
杂文选刊 2011年10期
关键词:关西父女奴隶

安立志

先前看《红楼梦》,深为秋纹丫头安于奴隶地位,以做奴隶自得的心态感到悲哀。王蒙也认为,大观园的丫环们有着一种“不奴隶,毋宁死”的情结。《水浒传》第二回,描写了一个可怜的女子金翠莲,在她身上,似乎也有这种情结。四大名著的作者,既是作家,也是思想家,有这种相同或近似的看法,只能说“心有灵犀”。

鲁达与史进、李忠正在酒楼饮酒,遇到了卖唱的金翠莲父女。这个原籍东京的女子,到渭州寻亲未遇,被一个财主“镇关西”郑大官人以三千贯纳为小妾。这里有两个关键词,一是“强媒硬保”,二是“虚钱实契”。可见,这连纳妾都不是,形同买卖奴隶。由于这郑大官人是个“妻管严”,金小姐被那位“河东狮”赶出郑家,却被追讨根本没有到手的典身钱。

也是这金小姐幸运,遇到了仗义行侠、好打抱不平的鲁达,于是才发生了著名的“三拳打死镇关西”。这情节是否血腥,课文应否保留,另当别论,至少这金小姐在鲁达的帮助下,不仅逃出了虎口,而且获得了资助。

故事到此并未结束,人命在身的鲁达,由于逃避官府通缉,却在代州的雁门县再次碰到金家父女。此时的金翠莲今非昔比,不仅“衣食丰足”,而且雇佣了“小厮”与“丫环”,也就是说,原本奴隶身份的金翠莲,反而雇佣了奴隶,似乎已晋身奴隶主。其实,她的身份如同渭州经历的重演,一样有人作媒,一样结交了财主,一样为人作妾。“养作外宅”,自立门户,与今之贪官“外面彩旗飘飘”,别无二致。

对于金小姐在渭州和雁门的两段经历,用鲁迅的两句话概括极为准确:“一、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二、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灯下漫笔》)在渭州时的金小姐,是“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期,她不仅没能拿到典身钱,而且被郑的老婆赶出家门,只能在酒楼卖唱挣钱糊口并偿还典身钱;而在雁门时的金小姐,可说是“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期,虽然衣食无忧,又有仆人伺候,但其地位只是赵员外独享的玩物而已。读者往往不注意这个细节,在金老汉把鲁达这个救命恩人请进女儿住所予以款待之时,赵员外竟然疑其招引“郎君子弟”,从而演出了一幕“捉奸风波”(金圣叹语)。

从渭州到雁门,虽然金小姐的奴隶身份始终未变,但她们父女却享受“能够有今日”的感觉,仿佛从地狱来到天堂。我们甚至可以想像,与金小姐处于同一阶层的人们,还会有人企盼能够摊上赵员外这样的主子,还会有人羡慕金小姐目前的境遇。

辛亥革命至今一百周年了,导致人身依附的经济根源基本消除。然而,奴隶地位与奴隶心态如同不可分离的软硬件,奴隶的形成,不仅囿于经济条件,制度与文化仍然起作用。渭州时的金翠莲,作为郑屠的奴隶,虽然书中并未描述她的“不平”与“挣扎”,毕竟“不过是单单的奴隶”。而雁门时的金翠莲,她不断地“赞美、抚摩、陶醉”于新的奴隶生活,不仅安于奴隶地位,惬于奴隶生活,还常常“从奴隶生活中寻出‘美来”。这样一来,她就不再是一般的奴隶,而已成为“万劫不复的奴才”了。(鲁迅《南腔北调集》)在这种情况下,别说鲁达,任谁对她都无药可医了。小说是社会的影像。习惯于极权的庸民们,陶醉于曾经的圣主,怀念着故去的星辰,回忆着已逝的清贫。政治宽松时,如同碰到了赵员外,满足于“暂时作稳了奴隶”;时局动荡时,就如同遇上了镇关西,就只能“想作奴隶而不得”了。

【原载2011年7月3日《大公报·大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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