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谷·贪忮(上)

2011-08-15 00:42北京李洁非
名作欣赏 2011年22期

/[北京]李洁非

作 者: 李洁非,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著有文学理论及文学批评集《告别古典主义》《小说学引论》《城市像框》,散文随笔集《袖手清谈》《看得见风景的“房间”》《翻了一半的书》《不入流者说》《豆腐滋味》《李洁非散文》《书内与书外》《书窗如梦》,中篇小说集《循环游戏》等。

大学时,偶读袁宏道尺牍一件,喜其文字,随手抄在本子上,中有句云:“钱谷多如牛毛,人情茫如风影,过客积如蚊虫,官长尊如阎老。”①当时,对“钱谷”两字似懂非懂,却未求甚解,以望文生义的方法囫囵了之。后因屡屡见之,终于去查《辞源》,乃知“钱谷”本指钱币和米粮,引申出来,辄为赋税,也转而代指官府中从事钱粮会计工作的幕属。

“钱谷多如牛毛”,或者解为赋税繁重,或者解为赋税繁重致相关胥吏众多,皆可。联系实际,袁宏道信中有此一句并非偶然。该信写于万历二十三年乙未(1595),那时袁宏道刚中进士不久,头一回做官,在吴县当县令,没多久,就辞职不干了。稔于明史者知道,万历年间,正是明朝赋税走向横征暴敛的开端。我们从袁宏道此信,也可略微推知他迅速辞官的原由:其中之一,大概是不耐向百姓征敛的繁剧。

袁宏道不妨一走了之,明朝赋税加剧的势头却未尝停歇,以后五十年间愈演愈烈。这次做“弘光”系列,追索明朝灭亡的轨迹,笔者于其间感受最强烈的,尚非人们就这段历史通常热议的道德问题、政治问题、文化问题和民族冲突问题,而主要是财政问题。在这一点上,王朝陷入一个大泥塘,一种恶性循环。而其原因,则困惑难解。自然界有些吐丝类动物,除一般熟知的蜘蛛、春蚕,据说希腊有吐丝蛇,南美有吐丝猫、吐丝蛙。以我看来,明朝晚期财政仿佛也有此奇特功能,只不过动物吐丝通常作为捕猎的手段,在明朝,却是自我缠绕,越缠越紧,直到使自己窒息。奇怪的是,既没有人逼它如此,它也尽有其他选择,然而终其最后却一意孤行,未思别策。

关于明朝天下为清人所夺,我一直存有诸多茫然:富国为何输给了穷国?强国为何被弱国所亡?落后国家为何战胜先进国家?发达生产力为何斗不过原始生产力?低级文明为何击败了高级文明?其方方面面,均有乖于我们的常识。

这两个对手——如果算得上对手——彼此反差有多大?我们来看万历初年成书的《殊域周咨录》对建州女真生活形态的描述:

建州颇类开原,旧俗其脑温江上自海西下至黑龙江谓之生女直,略事耕种,聚会为礼,人持烧酒一鱼胞,席地歌饮,少有忿争,弯弓相射。可汗以下以桦皮为屋。行则驮载,止则张架以居。养马弋猎为生。其阿迷江至撒鲁江颇类河西,乘五板船疾行江中。乞列迷有四种,性柔刻贪狡,捕鱼为食,著直筒衣,暑用鱼皮,寒用狗皮,不识五谷,惟狗至多,耕田供食皆用之。死者刳腹焚之,以灰烬夹于木末植之。乞里迷去奴儿干三千余里,一种曰女直野人,性刚而贪,文面椎髺,帽缀红缨,衣绿綵组,惟袴不槿。妇人帽垂珠珞,衣缀铜铃,射山为食,暑则野居,寒则室处。一种曰北山野人,乘鹿出入。又一种住平土屋,屋脊开孔,以梯出入,卧以草铺,类狗窝。一苦兀,在奴儿干海东,人身多毛,戴熊皮,衣花布,亲死刳肠胃,曝干负之,饮食必祭,三年后弃之。其邻有吉里逃,男少女多,女始生,先定以狗,十岁即娶,食惟腥鲜。②

作者严从简,嘉靖间任行人司行人,相当于明朝的职业外交家。他的描述虽不免夹杂着汉族优越感,或受到《山海经》志异述奇风格的影响,以致多少有些过分渲染。但正像书名表示的,《殊域周咨录》的编撰,是备皇帝就涉外事务咨政之用,其基本文献价值是有保障的,一直以来,也确被目为明代重要的涉外史料。将以上描述去粗取精,我们从中可获如下主要信息:晚至嘉靖年间,白山黑水间的女真人仍以渔猎为主,只有极初步的耕种;衣食起居,都还迹近原始状态;社会简单,文化蒙昧。此前,作者还引述了来自《后汉书》《北史》《文献通考》和《元志》等四种旧文献对该地文明状况的记载,如“冬则厚涂豕膏(猪油)御寒,夏则裸袒尺布蔽体”,“臭秽不洁,作厕于中,环之而居”,“以尿洗面。婚嫁男就女家”,“秋冬死,以尸饵貂(将逝者之肉作为捕貂的诱饵)”,“无市井城郭,逐水草为居”等,可见东汉至明代嘉靖这一千多年,该地虽非没有进化,但进化相当缓慢。

按这样的描述,两者在物质和精神文明上落差之大,何啻万里?若置今日,即便最发达与最不发达国家之间,也难找到相埒的情形。可历时不足百年,花团锦簇的天朝上国,居然被“暑用鱼皮、寒用狗皮”,不识五谷、以狗耕田、以鱼胞盛酒的野蛮部落所吞。这结果,虽令“天方夜谭”黯然失色,却是千真万确的现实。

其夸张程度,打个比方,犹如当今头号富强之邦美利坚合众国,被加勒比某个小小近邻所灭。这种情形,不要说作为现实,就算我们身边有人当做假设提出,也会被视为痴人梦语。但16世纪晚期至17世纪中叶中国历史的那次巨变,实际就是如此,乃至尤有过之。何以见得?我们且借弗兰克名著《白银帝国》所绘当时世界经济版图略窥一二:

另一个甚至更为“核心”的经济体是中国。它的这种更为核心的地位是基于它在工业、农业、(水路)运输和贸易方面所拥有的绝对与相对的更大的生产力。中国的这种更大的、实际上是世界经济中最大的生产力、竞争力及中心地位表现为,它的贸易保持着最大的顺差。这种贸易顺差主要基于它的丝绸和瓷器出口在世界经济中的主导地位,另外它还出口黄金、银钱以及后来的茶叶。这些出口商品反过来使中国成为世界白银的“终极秘窖”。世界白银流向中国,以平衡中国几乎永远保持着的出口顺差。当然,中国完全有能力满足自身对白银的无厌“需求”,因为对于世界经济中其他地方始终需求的进口商品,中国也有一个永不枯竭的供给来源。③

弗兰克说,直到18世纪中期,中国在世界经济中的独大地位,无人可以撼动。今天美国所拥有的实力,当时中国即使不更强,至少不比它差。一边是“世界经济中最大的生产力、竞争力及中心地位”,一边是“以桦皮为屋。行则驮载,止则张架以居”,这两者的关系,如形容为泰坦尼克巨轮之于小舢板,大约不为过。

泰坦尼克号因被冰山撞沉,多少不失悲剧的意味。明朝却是在小舢板触碰之下,散架解体,简直叫人哭笑不得。但我们的误区可能在于过分强调了结果。关于结果,笔者认为满清其实是地道的“摘桃者”。姑不论攻破北京、逼死崇祯、将明朝彻底变成“危房”的,乃是李自成大顺军,而且无论此前此后,明朝这个“豆腐渣工程”的晚期症状都暴露无遗,大厦将倾、朽木难支,每个角落都发出让人心惊肉跳的喀喀喇喇的声响,满清所要做的,不过是走到近旁跺一跺脚而已。

归根结底,明朝的崩坏无自外力,而死于自我溃烂。

这种溃烂,非朝夕可致,而有长期和内在的过程。其次,对它的观察不能停留在表面,停留在那些有形的现象和集中爆发的事态上,比如党争、玩职、朝政失控、盗寇横生之类。中国人由于历史认知力的局限与偏差,注意力往往放在现象的层面,而忽视逻辑的层面,非等事情发展和暴露于表面,方能觉察。而实际上,病根早已植下,却迟迟不被认识。所导致的情形,往往头疼医头、脚痛治脚,等真正发现根由所在,仓促欲加挽回和补救,辄为时已晚,束手无策。

原因是中国的政治观、历史观,形而上学倾向严重,过于看重高蹈虚衍的义理,追求政治词语、道德词语的漂亮与堂皇,以为这就可以感化天下、稳定人心,而不在意社会的切实改善。远的不说,近处我们即曾亲有体验——1957至1977的二十年,当代中国正是在抽象崇高的口号中度过,每年都自认“形势大好,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好”,实际上,明明有一系列经济数字摆在那里,提示着相反的现实,当权者却吝其青眼。所以,满口仁义道德,往往却与现实真况隔之甚远。有人说,数字亦不足信,因为数字能造假。不错,数字可以造假,甚至很常见,然而,数字终究是相关联的整体,造假者可编造其一部分,却不能将整个数字都做成假的,以至天衣无缝。就此而言,数字即便被造假,到头来它也会以某种方式,为我们指示哪些地方曾遭涂改。

因此有关明末的历史变故,本文将回到数字,从具体的财政环节入手,观察世态、提取细节、梳理问题。最终我们也许会发现,在一堆貌似杂乱无章而枯燥的数字中,所见所得更胜于各种叠床架屋的宏论。

人类一到了有国家的阶段,就产生财政这个环节。因为,一来国家存在共同利益,二来国家需要管理,而管理又需要经费,故而财政的产生是免不了的。那么,国家财政从何而来?当然不会凭空而降,一分一厘都来自劳动者,每个劳动者把自己劳动成果交出一部分,共同形成了国家财政。换言之,国家财政源于税收,古代中国称之为赋税。赋税一词,原本是两个单独的字,以后逐渐并称,但自历史过程言,先有赋后有税,而且含义也不同,略作辨析可了解更多的历史信息。

1920年初,胡适与胡汉民、廖仲恺之间,就井田制问题往还过几通书信,其中有如下的论述:

古代赋而不税。赋是地力(书中误印为“地方”,我们代为更正)所出,平时的贡赋,同用兵时的“出车徒,给徭役”,都是赋。税是地租——纯粹的Land tax。古代单赋地力,不征地租。后来大概因为国用不足,于赋之外另加收地租,这叫做税。④

他所讲的“古代”,比我们现在一般所称早很多,起码在春秋以前,亦即早期国家时期。“赋而不税”的意思,是当时只有赋还没有税。不过“但赋地力,不征地租”这句话,中间缺少一些环节,乍看不易理解;而胡适随后的解释也不完全恰当——之所以在赋以外又出现了税,原因并非“国用不足”,主要是“公田”之外出现一定规模的“私田”,对于后者,国家以收取租费的方式加以承认,并使之与前者相区别,这便是起初税的由来。

我们应注意“赋”这个字的古义,与兵、行伍、兵役相通。《论语·公冶长》:“由也,千乘之国,可使治其赋也,不知其仁也。”朱熹注解说:“赋,兵也,古者以田赋出兵,故谓兵为赋,《春秋传》所谓‘悉索敝赋’是也。”⑤又,《周礼·地官·小司徒》:“以任地事而令贡赋。”郑玄注解说:“贡谓九谷山泽之材也,赋谓出车徒给繇役也。”⑥胡适所论就是据这一句。其实,我们留心一下“赋”字的组成——一个“贝”加一个“武”——即略知它的原意。贝壳在文明早期曾用做货币,以“贝”为偏旁的字一般都与财物有关,故而“贝”、“武”为伍,无非是以财助武。由此可见,赋最初产生时,理由也是堂堂正正的:国家乃利益共同体,它向人民提供保护,人民也须一齐出力使国家拥有这种能力。怎样出力呢?一是物力,如粮食、车辆、工具、布帛等各种物资(货币发达后,也包括金钱);一是人力,包括服兵役或被征为劳役。

当时主要以田地的多少来分配和计算所承担赋的大小,所以也称“田赋”,此即胡适所谓“赋是地力所出”。但春秋以前,土地还不曾私有化,土地是以“分茅列土”的方式,封赏给诸侯领主。名义上,“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统统属于王者,封国之君只是领有其地,但后者负责组织耕种并享受部分利益。这当中,涉及到古代田制问题,例如“井田”是否存在,由于文献不足,历来争论无定,我们在此不便也不须具体介入。不过应能肯定,在古代土地所有权方面,不是后来的个人私有性质,而是所谓“公田”(“公”在这里,不宜等同或套用现今之“全民所有”概念),其法定拥有者是王室,王室则将土地世袭领属权授予诸侯领主。根据古籍,“公田”产生的赋,为十取其一。阮刻本《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说:“公田之法,十取其一。”⑦孔颖达疏引赵歧注曰:“民耕五十亩而贡上五亩,耕七十亩者以七亩助公家,耕百亩彻取十亩以为赋。”⑧不过,这十取其一之赋,是尽归王室,还是诸侯领主亦从中分一杯羹,不得而知。鲁哀公曾对孔子学生有若说:“二,吾犹不足。”田赋从十取其一提高到十取其二,他仍觉不够用。对此有若做出了那个有名的回答:“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⑨从这番问答,似乎田赋并不通通归于王室,诸侯领主也部分据为己有,也许这是春秋时期王室开始衰微以后的情形。

综上所述,古代由“公田”产生的赋,不是劳动者个人与国家之间发生的关系,而是诸侯领主作为“王土”领属者向国家(王室)履行的义务。借《诗经·小雅·北山之什》中《北山》一诗,我们粗粗知道一点具体情形:

陟彼北山,言采其杞。偕偕士子,朝夕从事。王事靡盬(盬:止息,停歇),忧我父母。

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大夫不均,我从事独贤。

四牡彭彭,王事傍傍。嘉我未老,鲜我方将。旅力方刚,经营四方。

或燕燕居息,或尽瘁事国。或息偃在床,或不已于行。

或不知叫号,或惨惨劬劳。或栖迟偃仰,或王事鞅掌。

或湛乐饮酒,或惨惨畏咎。或出入风议。或靡事不为。⑩

诗以诸侯领主治下某小吏口吻写成,他终年忙碌、精疲力尽,以应“王事”,而感叹着“王事靡盬”。头一句所提到的枸杞,便是王室贡赋的内容之一。他还抱怨,虽然“莫非王臣”,但“大夫”(高级官员)却置身事外,“燕燕居息”、“息偃在床”、“不知叫号”,贡赋压力都在“我”这种小吏身上。既然小吏都为此“尽瘁事国”、“惨惨劬劳”,则从事实际生产的劳动者,负担更可想而知;对于他们,作者以“叫号”(呼叫号哭)给予形容。

“赋而不税”的情形,是随王权的兴衰而改变的。孔子于《春秋》宣公十五年(前594)记道“:初税亩。”⑪不多不少,只有这三个字,然而,“微言大义”。这三个字,标志中国历史一大变故,千百年来与每个人息息相关的“税”字,就此立足。

左丘明替孔子这貌似不动声色的三个字,做了是非明确的“传”:

“初税亩”,非礼也。谷出不过藉,以丰财也。⑫有关这句话,我们援引一下胡适的看法。他说:“藉字训借,借民力耕田,公家分其所收,故叫做藉。”又说:“藉即是赋。”⑬也就是说,左丘明指出,初税亩是不讲“礼”、违反古制的,自古民力所出只有十取其一的赋,如今却超出于此再收一份,这是与民争财、夺财于民。他的用心极好,不过初税亩的提出,却并不只是简单的道德问题。其背后,是私田的大量出现。

首先要排除一种误会,以为私田是刚出现的全新事物。《诗经》中,有一篇据信为西周时的《大田》这样吟道:

雨我公田,遂及我私。彼有不获稚,此有不敛穧;彼有遗秉,此有滞穗。⑭

里面那个“私”,便指的是与公田相对的私田。诗人祈祷,下雨的时候,公田旁边的私田也能沾上光;还说,公田收成不佳,自家私田也好不了,公田如果丰收,自家私田也能盈盈有余,颇能写出那时私田的弱小,以及拥有者惴惴不安的内心。

关于公田与私田的关系和格局,《孟子》有段著名描述:

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所以别野人也。⑮

它遭到胡适的强烈质疑,认为是孟子杜撰的。这怀疑有一定道理,毕竟除了孟子的描绘,再无旁证。所谓中间一百亩公田、四周有八百亩私田围绕之,这图景也太过规正,不近自然,倒很像人脑刻意的想象。不过,孟子可能想象了一幅井田的图画,而公田、私田并存这一点却未必出于他的想象,至少《大田》一诗证明私田是存在的。而且作为合理推论,古代地广人稀,总会有新开垦的土地,统治也远没严密到后世“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地步,假如新的耕地开垦以后并未都纳入“公家”账面,有些被悄悄隐瞒下来,完全可能。

如果私田开发愈来愈多,慢慢地,普天之下就不一定“莫非王土”了,这是一个根本性的经济和社会变革迹象,同时与此相伴的,显然还有生产工具的改进与技术的进化。实际上,私田力量渐渐能与公田相颉颃,是财富结构偏离王权中心的开端,势必触发制度上的嬗替。大量逸于王权治外甚至不为其所知的私田,在诸侯领主眼皮子底下涌现着,等发展到相当规模,很难不引起垂涎,令他们打起从中抽利的算盘。对诸侯领主来说,最大诱惑在于私田不在“贡赋”之内,抽取之利不必归诸王室,而可尽入自家囊中。这就是为什么从私田所抽之利,要重新立一个名目,不称“赋”而称“税”——赋乃“王事”,税却是诸侯所为。孔颖达疏曰:

又孟子对滕文公云:“请野,九一而助。国中,什一使自赋。”郑玄《周礼匠人》注引孟子此言,乃云“是邦国亦异外内之法”。则郑玄以为诸侯郊外、郊内其法不同。郊内,十一使自赋其一。郊外,九而助一。是为二十而税二。⑯

其中提到“国中”、“野”,“郊内”、“郊外”,应该分别对应着编造在册、封国领地既定的公田,以及新开垦且未计入“王土”亩数的私田。公田旧赋十取其一,照收不变;而从“郊外”私田这部分,“九而助一”,另收一份由邦国笑纳——两者相加,“是为二十而税二”。就是说,现在诸侯领主和王室一样,也有一份单独的收入。可以预见,由于私田发展前景远超公田(前者繁衍不息,后者却保持不变),诸侯领主及其社会基础土地私有者的财富、权力,必将盖过王权。

简单归纳一下,“赋”是王权中心或古代“公”有制的产物,“税”则是王纲解纽并向私有制时代过渡的象征。

以上我们用了一点篇幅,将赋、税在古代的由来及演变略事说明。之后历朝各代,有其不同的赋税制度,且随生产经营的扩展增加了课税的品种,如盐税、茶税、酒税、矿税等。不管如何变来变去,有个基本规律不变,即每当新朝初建,赋税一般或有蠲免或有减轻,与民休息;然而好景不长,贪欲总是难耐,而政治也历来不免日益溷殽的趋势,所以过不了多久,故态复萌,重新回到横征暴敛。

前面曾说,作为随国家而生的事物,赋税作为国家收入原本是必要和合理的。但在冥顽恶戾的权力体系下,所谓必要性最终都会被利用来巧取豪夺,而原本的合理性则不能剩下一星半点。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的《田制》篇中说:“魏、晋之民又困于汉,唐、宋之民又困于魏、晋。”⑰他惊讶于历史总是维持着人民处境每况愈下的奇怪趋势,而没有相反的迹象。他指出,症结即在赋税:“吾见天下之赋日增,而后之为民者日困于前。”⑱

关于赋税之重如何不堪,他很快联系了明朝现实来说明:

今天下之财赋出于江南;江南之赋至钱氏(指五代十国之吴越钱氏王朝)而重,宋未尝改;至张士诚而又重,有明亦未尝改。

故一亩之赋,自三斗起科至于七斗,七斗之外,尚有官耗私增。计其一岁之获,不过一石,尽输于官,然且不足。⑲

唐以后,经济重心南移,而重赋随之亦至,不断升级。以至于明代,每亩一年所获粮食不过一石,而承担的赋税,从三斗至七斗不等,再算上其他“法外”侵夺,最终可达“尽输于官,然且不足”的地步。连国中最富庶地区都被压得不能喘息,贫苦之地人民景况更不待言。

我们还记得,初税亩之前的田赋,比例为十分之一,眼下却达到十分之三至十分之七,乃至“尽输于官,然且不足”。黄宗羲提到,汉代文景二帝“三十而税一”,是比较好的时期;光武帝“初行什一之法,后亦三十而税一”。三十则税一,税率相当于3%多一点。他认为这比较合理,主张回到那种样子,并驳斥担心“三十而税一”可能不够用的观点:

或曰:三十而税一,国用不足矣。夫古者千里之内,天子食之,其收之诸侯之贡者,不能十之一。今郡县之赋,郡县食之不能十之一,其解运至于京师者十有九,彼收其十一者尚无不足,收其十九者而反忧之乎!⑳

亦即,根本不是够不够用的问题,而是欲壑难填,但凡贪婪便永远没个够。

回到“三十而税一”,愿望甚好,却实在只是空想。简单拿古今作对比,这思路本身有问题。且不说社会经济水平与结构已有很大差异,即从制度和权力机器的发展变化论,17世纪前后较诸纪元之初,早就不可同日而语。

这里讲一个细节:锦衣卫。

明代锦衣卫起初为皇家私人卫队或中央警卫部队,后扩大职权,向秘密警察组织过渡。它由朱元璋创建,却又于洪武六年(1373)由他亲手解散,“诏内外狱毋得上锦衣卫,诸大小咸径法曹(还权于国家正式司法机构)。终高皇帝世,锦衣卫不复典狱。”[21]“靖难”后,成祖朱棣为加强侦伺钳制,重新起用了这个组织,此后终明之世不再废弃,反而大为膨胀。朱元璋时代,锦衣卫人数不曾逾于二千,到世宗嘉靖皇帝,却达六万以上,翻了三十倍。这数字,我们是从《明史》两条记载分析而来。世宗本纪:十六年三月,“革锦衣卫冒滥军校三万余人。”[22]刑法三:“世宗立,革锦衣传奉官十六(十分之六),汰旗校十五(十分之五)。”[23]既然革去的三万余人为总数之一半,则未革之前锦衣卫规模应为六万人以上。然而,这六万余人仅是其正式在编人员,即所谓“旗校”,此外锦衣卫还豢养了眼线、打手等众多临时雇佣人员。王世贞(他就生活在嘉靖年间)提供了这样的数字“:仰度支者(靠锦衣卫开销维持生活者)凡十五六万人。”[24]十五六万人好像也不算很多,殊不知,根据《明史·食货志》,当时中国总人口从洪武至万历一直徘徊于五六千万之间。[25]以五六千万人口,而有十五六万锦衣卫,若按比例换算(其间人口增长约二十倍),相当于现在中国十三亿人口,要供养一支三百多万人的秘密警察部队。

这便是制度成本。从秦汉到明代,极权体制生长了小两千年,越来越严密,也越来越臃肿。锦衣卫这地道的皇家鹰犬,用途只是为帝王看家护院,只是令“贤智箝口,小人鼓舌”,然而所耗费用,一分一厘均来自它所荼毒的人民。算算这一类账,就明白何以“天下之赋日增”,以及古代何以什一即够,现在涨到十分之三至十分之七或更多,仍大感不足。

可见,黄宗羲回到古代的愿望极好,可能性却为零。而且以我们现代人看,问题远远不是退回古代、用时间减法方式所能解决。问题不出在时间上,出在制度上。时间只是使制度的弊病益发放大了而已,而弊病早已内在于制度当中。旧时代中国的批判者们,一旦对现实不满,每每想回到古代,原因是他们看不到事情的根源。对此暂点到为止,留待后面再作讨论。

关于人民赋税如何被消耗,还可去了解另一个群体:宗藩。明立国后,就皇室子孙爵位制度做出规定,大的种类有四:亲王、郡王、将军和中尉。具体是,皇子封亲王,亲王诸子年满十岁封郡王(亲王长子为世子,将来袭亲王爵,不在此列)。郡王诸子授镇国将军,孙辅国将军,曾孙奉国将军,四世孙镇国中尉,五世孙辅国中尉,六世以下皆奉国中尉。[26]这是一个庞大群体,连清朝官方所修《明史》都感到不能完全统计,而以“二百余年之间,宗姓实繁,贤愚杂出”一语了之。我们所见着的一个确切数字,出现在《穆宗实录》。隆庆五年(1571)六月,河南巡按栗永禄、杨家相以及礼科给事中张国彦奏“于今日当宗支极茂之时,则竭天下之力而难给”。他们说:

国初,亲郡王、将军才四十九位,今则玉牒内见存共两万八千九百二十四位,岁支禄粮八百七十万石有奇;郡县主君及仪宾不与焉。是较国初殆数百位矣。天下岁供京师者止四百万石,而宗室禄粮则不啻倍之,是每年竭国课之数不足以供宗室之半也。[27]

宗支一年消耗的禄粮,超过了输往京师总量的一倍。该数字中包含如下细节:一、这是截止于隆庆年的统计(之后明朝还有七八十年历史),至此,明室宗支从区区四十九人,成长为近三万人的“大部队”;二、皇家女性后代并未计于其内;三、仅为“玉牒”登记在册的名录。

这近三万之众的亲王、郡王、将军、中尉等,是怎样从国家财政中拿走八百七十万石的(约占四分之一以上)?《弇山堂别集》卷六十七“亲王禄赐考、各府禄米、诸王公主岁供之数”,有具体的数目。例如就藩于开封的周王:

周府:周王岁支本色禄米二万石,袭封(第二代)岁支本色禄米一万二千石,郡王初封岁支禄米二千石,袭封一千石,俱米钞中半(半给粮食半折钱币)。兼支:镇国将军岁支禄米一千石,辅国将军岁支禄米八百石,奉国将军岁支禄米六百石,镇国中尉岁支禄米四百石,俱米钞中半。[28]

周王这一脉所得是比较多的,其他亲王基本为每年一万石,低者可至一千石,以下郡王、将军、中尉等类推。

黄仁宇《万历十五年》自序云:“以总额而言,17世纪末期的英国,人口为五百万,税收每年竟达七百万英镑,折合约银二千余万两,和人口为三十倍的中国大体相埒。”换言之,如果分摊到人头上,中国民众赋税负担似乎并不严重。我们来更准确地算一下账。《明史·食货志》载:

嘉靖二年,御史黎贯言:“国初夏秋二税,麦四百七十余万石,今少九万;米二千四百七十余万石,今少二百五十余万。[29]

由此可知,嘉靖初岁入为小麦四百七十万石,米二千二百万石,按每石米合零点五八四两、每石小麦为米价80%折以银价[30],全部约合银一千五百万两。当然,这仅为税收大头粮食的数额,加上其他经济作物和工商收入,姑且总额算为一千七百万两。万历初年,全国人口六千万出头,四十年前的嘉靖初年只少不多,我们也按六千万计算,这样,摊到每个人头上赋税所出约三点五两。而17世纪末英国五百万人口,税收两千余万两,约合每人四两。可见16世纪初中国人赋税负担较之17世纪末英国人的负担,确实相差不多,甚至稍轻。

但我们的账算得有点糊涂。它是假定每个国民都平均对赋税做出同等贡献,笔者未曾研究过英国的情形,但知明朝绝不宜这样计算,尤其到它中后期的时候。我们再看一些数字:洪武二十六年(1393),“核天下土田,总八百五十万七千六百二十三顷”[31],到弘治十五 年(1502),“ 天下土田止四百二十二万八千五十八顷”[32],减少一半有余。什么原因呢?土地当然不会不翼而飞。“嘉靖八年(1529),霍韫奉命修会典,言:‘自洪武迄弘治百四十年,天下额田已减强半,而湖广、河南、广东失额尤多。非拨给于王府,则欺隐于猾民。’”[33]原来是被宗藩或豪强吞并,但吞并者却并不将赋税额度也带走。此外还有一种情形:“屯田多为内监、军官占夺,法尽坏。宪宗之世颇议厘复,而视旧所入,不能什一矣。”[34]亦即屯田这部分,税收损失极大,到弘治年间已不及国初的十分之一。民田减少一半,屯田几乎收不上税,按理说国家财政至少也比国初下降一半以上才对,但前面我们所引《明史·食货志》数据显示,嘉靖年间较洪武年间出入很小。所以必然的,亏空部分有人顶上。能是何人?只有小民百姓。朝廷不管不问,赋税一分也不少要,此之谓“虚粮”。嘉靖二年(1523),“令天下官吏考满迁秩,必严核任内租税,征解足数,方许给由交代”[35]。下了死命令,官员必须足额完成税收任务,方可升迁。官员于是盯牢里甲,里甲则盯牢小民,已然无田却仍须纳粮的小民,只好“三十六计,走为上”。明后期,离乡逋赋之民极多。人消失了,赋税却不消失,逃走者其税粮由他人他户包赔:

人去而粮犹在,则坐赔于本户,户不堪赔,则坐之本里,或又坐之亲戚。此被坐之家,在富者犹捐橐以偿,贫者则尽弃产而去。[36]

这是天启七年(1627)吴应箕行经河南真阳(今正阳),遇农夫所闻之后,致书当地父母官反映的情形。以他所睹,“亩之疆界尚在,而禾麦之迹无一存者,计耕作久废矣”。农民逃亡非常严重。

收入大减乃至没有收入,却仍要交和原来一样的税。17世纪末英国也是如此么?如果不是,两国人民实际负担,就大相径庭。这倒提醒我们,有时不能直截了当只算经济账,或者说,算经济账的时候也想着社会账、政治账,所得判断才比较合于实际。

更何况16世纪中期起,明朝“多事”,从此“加派”不断,这平添的负担,是一笔单独的款项,不在岁入之内,到后来,“加派”的钱粮竟然超过岁入。

《明史·食货志》:

世宗(嘉靖皇帝)中年,边供费繁,加以土木、祷祀,月无虚日,帑藏匮竭。司农百计生财,甚至变卖寺田,收赎军罪,犹不能给。二十九年,俺答犯京师,增兵设戍,饷额过倍。三十年,京边岁用至五百九十五万,户部尚书孙应奎蒿目无策,乃议于南畿、浙江等州县增赋百二十万,加派于是始。[37]

万历末期,女真崛起,边事日紧。“至四十六年(1618),骤增辽饷三百万。”第二年,再增二百余万两,并且不是临时性的,成为每年固定征收的款项:“明年,以兵工二部请,复加二厘。通前后九厘,增赋五百二十万,遂为岁额。所不加者,畿内八府及贵州而已。”[38]全国仅北京周遭和无油水可揩的贵州幸免。当时,其实国库充实,但是,有史以来最大的守财奴万历皇帝一毛不拔,而宁肯盘剥人民。[39]

崇祯三年(1630),在五百二十万基础上,辽饷“增赋百六十五万四千有奇”[40],接近七百万两。崇祯十年,起杨嗣昌为兵部尚书,“因议增兵十二万,增饷二百八十万”。称“剿饷”,以为平寇之用。崇祯皇帝就此发表上谕说:“不集兵无以平寇,不增赋无以饷兵。勉从廷议,暂累吾民一年,除此腹心大患。”[41]

所谓“暂累吾民一年”,实际并非如此。“初,嗣昌增剿饷,期一年而止。后饷尽而贼未平,诏征其半。”[42]一年后未停,仅减半而已。到崇祯十二年,杨嗣昌等又“有练饷之议”,“于是剿饷外复增练饷七百三十万”[43]。

以上,即明末有名的“三大征”。《明史》为之算了一笔总账:

神宗末增赋五百二十万,崇祯初再增百四十万,总名辽饷。至是,复增剿饷、练饷,额溢之。先后增赋千六百七十万,民不聊生,益起为盗矣。[44]

而崇祯时的评论家则说:

万历末年,合九边饷止二百八十万。今加派辽饷至九百万。剿饷三百三十万,业已停罢,旋加练饷七百三十余万。自古有一年而括二千万以输京师,又括京师二千万以输边者乎?[45]

总之,崇祯十二年以后,每年三饷总和已与国家财政年度收入相埒。未有三饷前,百姓人均年纳税银三点五两,至此人均达七两以上。由此乃知黄宗羲“尽输于官,然且不足”言之不虚。

三饷所征,据说是用来对付外族侵略和内部反叛的。他们一是来自苦寒之地的原始部族,一是饥寒交迫的乌合之众,而堂堂明帝国既以倾国之力欲予摆平,理应轻松使之化为齑粉。然而十几年下来,数亿银两似乎全部打了水漂,“虏”既未却,“寇”亦未平,这是怎么回事?尤不可思议的是,熬尽民脂、加征如此巨款,朝廷竟仍然无钱可用。

崇祯元年(1628),亦即朱由检登基第二年,七月,宁远前线明军“以缺饷四月大噪”[46]。骚乱先起自四川、湖广籍士兵,迅速蔓延所有十三座兵营。巡抚毕自肃、总兵官朱梅、通判张世荣、推官苏涵淳被捉、关押,悉遭毒打,毕自肃受伤严重。多方筹贷弄到七万两,士兵方才作罢。毕自肃脱身后,上疏引咎,遂即自杀。[47]十月,锦州发生同样事件。袁崇焕紧急请饷,朝中议此,颇为其趋势担心:“前宁远哗,朝廷即饷之,又锦州焉。各边尤而效之,未知其极?”[48]

说来也真是奇怪,万历四十八年起,岁增“辽饷”五百二十万,辽东士兵却能接连数月饿肚子。后来,类似情形更加常见,各处屡报士兵几个月乃至经年领不到饷。如崇祯十六年五月,河南巡抚秦所式报告“抚镇缺饷五月有余”[49];该年十月,李自成历史性地破潼关,克西安,吏部尚书李知遇闻讯,两次上疏,说“吃紧尤在发饷”,而“秦中之饷”,“骨髓已枯”,恳请皇帝“赐发天帑”[50]。崇祯十七年三月初一,“昌平兵变,以缺饷故也”[51]。为此,“京城戒严,亟遗官以重饷抚之,乃戢,然居庸已不可守矣”[52]。这次,哗变直接生于肘腋,其距北京城破已不过半月之遥……

近年世界金融危机,欧洲闻有濒临“国家破产”者,例如冰岛。而在17世纪40年代,明朝国家财政其实也到了此种地步。刘尚友记述1644年的情形说:“国计实窘极,户部合算海内应解京银两岁二千万,现在到部者仅二百万。”[53]工部营缮司员外郎赵士锦,于三月十五日(城破前第三天)奉命管节慎库,交接时,他为亲眼所见而震惊:

主事缪沅、工科高翔汉、御史熊世懿同交盘……新库中止二千三百余金。老库中止贮籍没史 家资,金带犀杯衣服之类,只千余金;沅为予言,此项已准作巩驸马家公主造坟之用,待他具领状来,即应发去。外只有锦衣卫解来加纳校尉银六百两,宝元局易钱银三百两,贮书办处,为守城之用。[54]

库内存银总共不到五千两。他在《北归记》中重复了这一点:

库藏止有二千三百余金。外有加纳校尉银六百两、易钱银三百两,贮吴书办处;同年缪君沅云:“此项应存外,为军兴之用。”予如是言。[55]

崇祯十七年元旦一大早,朝罢,朱由检留阁臣赐茶:

阁臣并云:“库藏久虚,外饷不至,一切边费,刻不可缓,所恃者皇上内帑耳。”上默然良久曰:“今日内帑,难以告先生!”语毕,潸然泪下。[56]

同一事,《平寇志》记曰:

又言:“兵饷缺乏,民穷财尽,惟发内帑,足济燃眉。”帝言“:内帑如洗,一毫无措。”明睿(左中允李明睿)奏“:祖宗三百年蓄积,度不至是。”帝曰:“其实无有。”[57]

内帑,即皇家私房钱。李自成破潼关后,吏部尚书李知遇请求“赐发天帑”,也指的是这个。大臣与民间普遍以为,皇家还有很多私房钱,现在应该拿些出来。朱由检表示说“没有”,旁人都不信,李明睿鼓起勇气表示怀疑,言下之意,请皇上坦言到底有没有。朱由检只得重复一遍:真没有。这段对话,颇有小品《不差钱》中赵本山与小沈阳之间打哑谜的风味。

直到后来,仍盛传朱由检留着大把内帑未用,以致白白落入李自成之手。《樵史》称:“贼入大内,尚有积金十余库。”对此,抱阳生替崇祯鸣屈,质问“:不知十余库何名?”“安有所谓十余库积金?而纷纷谓怀宗(满清起初给崇祯所上庙号)不轻发内帑,岂不冤哉!”[58]

究竟如何?正如抱阳生所说,倘若真有这笔钱,请指出钱在何库,库为何名?我找到一条内帑贮处的记载,《明史·食货志》:

嘉靖中……时修工部旧库,名曰节慎库,以贮矿银。尚书文明以给工价,帝诘责之,令以他银补偿,自是专以给内用焉。[59]

明显的,节慎库为内帑所藏地之一。而前引《甲申纪事》表明,城破前最后清点此库者,是赵士锦;他亲眼得见“,库藏止有二千三百余金”。崇祯没有撒谎。

不过,大臣与民间的猜测本来也并不错。为什么?仍看赵士锦所叙:

库中老卒为予言:万历年时,老库满,另置新库。新库复满,库厅及两廊俱贮足。今不及四千金,国家之贫至此。[60]

这是库房老看守的证词,他描述当年节慎库金银爆棚,另造新库仍不够贮放,以致每个角落都填得满满当当,朱翊钧朱扒皮的搜刮功夫确实天下无双。这海量内帑是如何耗尽的?抱阳生说:“明熹宗在位七年,帑藏悬罄。”[61]此人即朱由检之兄、支持魏忠贤胡搞的天启皇帝。不过,这只是聊备一说。皇家花钱,随心所欲,没有记录、不受监督,来无影去无踪。天启皇帝虽为人惫懒,但若以为唯独他才是败家子,亦未必公允。杨士聪就讲到一件事:

神庙(万历皇帝)自辛丑(1601)以后,不选净身男子者二十年。至熹庙时选一次,先帝(崇祯皇帝)十七年乃选三次。宫中增万人,每月米增七万二千石,每年靴料增五万两,此皆可已而不已之费也。[62]

每月米增七万二千石,按崇祯初期每石值银一两计[63],年八十六万四千两,若以崇祯十六年银价换算,则每石值银三点三两,年二百八十五万一千二百两。[64]可见,朱由检败家本领亦自不俗。总之,我们只知道原本满满当当的内库变得空空如也,却无法知道怎样至此。那是秘密,而极权体制下从不缺少此类秘密。

不久前下台的穆巴拉克,埃及国内外舆论普遍认为他在瑞士及苏格兰等地银行秘密藏有巨额财产,数十亿至二百亿美元不等。穆氏信誓旦旦,苦口婆心,坚称无有,呼吁舆论静候数字核查,然而没有人信他。这怪不得舆论,他在位三十年,只手遮天,人称“现代法老”,这时候怎么狡辩都没用,大家没法相信他。

所以,崇祯表示内帑已空:“这个真没有。”却没有人信他,大家诡异地相视一笑,扮着鬼脸:“这个可以有。”

十七年元旦那天,崇祯虽一再说没钱,李明睿却似乎忘掉了“君无戏言”,锲而不舍做他思想工作:

内帑不可不发,除皇上服御外,一毫俱是长物,当发出犒军,若至中途不足,区处甚难。留之大内,不过朽蠹。先时发出一钱,可当二钱之用,急时与人万钱,不抵一钱之费。[65]

君臣之间,连基本信任都失去了。

岂止是君臣,连关系最近的皇亲国戚,也不信皇帝已经破产。进入三月,崇祯最后那段日子,整天都在设法措饷,各种招数齐出并至。“初六日,会议措饷,凡在狱犯官……皆充饷赎罪。”[66]所有因罪系狱官员,出钱即可释放免罪。恐怕没有什么成效,初十,又想出一个点子,“令勋戚、大珰(大宦官)助饷”[67]。似乎比较靠谱,因为这是最肥的一个人群,且其作为皇家亲倖,同枝连理,当此危急关头,总该施以援手。然而,事实令崇祯连同我等数百年后的旁观者,都大失所望。

我们来看看崇祯的老丈人、嘉定伯周奎的表现。劝捐前,崇祯先将他从伯爵晋为侯爵,给一点甜头,随即派太监徐高前往“宣诏求助”,要他带个头:

谓:“休戚相关,无如戚臣,务宜首倡,自五万至十万,协力设处,以备缓争。”奎谢曰:“老臣安得多金?”高泣谕再三,奎坚辞。高拂然起曰:“老皇亲如此鄙吝,大事去矣,广蓄多产何益?”奎不得已,奏捐万金。上少之,勒其二万。奎密书皇后求助,后勉应以五千金,令奎以私蓄足其额。奎匿宫中所畀二千金,仅输三千。[68]

一味耍赖,能赖多少是多少,甚至女儿偷偷给的五千两,也从中克扣两千两。周奎究竟何种心态?覆巢之下,焉有完卵?朝廷完蛋,“广蓄多产何益”,徐高把道理讲得很清楚,他也不应不懂。比较合理的解释是,老国丈大概和别人一样,认定崇祯藏着大把内帑不用,还到处伸手索取。

助饷令下达后,北京出现奇怪一景:众太监纷纷在其房产门口,贴出大字启事:“此房急卖。”[69]其实当然不卖,意在哭穷耳。

捐款最多的,是太康伯张国纪,二万两。周奎捐了一万,考虑到“其余勋戚无有及万者”,他其实不算最抠门。宦官中,东厂太监徐本正和王永祚、曹化淳合捐五万,王之心捐了一万。文官中,首辅魏藻德只捐五百。罪臣、前首辅陈演从狱中放出,被召至御前,“极言清苦”,一文未掏。其余百官,就捐款事宜“相率共议”,或以单位名义或以省份归属凑份子,“如浙江六千,山东四千之类”。全部捐款,总数大约二十万两。[70]请记住这个数字,因为很快我们将面对另一个与之对比的数字。

我查到的捐款记录大致如上。这场在明朝首都最后几天内发生的捐款运动,很有象征性。公共捐款,从来不仅仅关乎钱财,它真正表示的,是认同度和凝聚力,是一个政权是否被发自内心地爱护与支持。崇祯号召的这场捐款,表面上也并不冷清,有个捐,有集体捐,乃至不乏声称“裸捐”者,但在内心,他们非常冷漠,怀抱鬼胎和欺诈,想尽办法逃避责任,虽然他们就是这政权一直以来通过损害人民利益所豢养、呵护和喂肥的那批人。

三月十九日凌晨,崇祯煤山殉国。提及这一历史时刻,人们眼前通常晃动着满城烽烟、飞矢如雨的战争景象,笔者却总想起节慎库的空空荡荡、四壁萧然。

这当世第一强国,百年来从全球首富沦至一贫如洗,究竟怎么回事?历来很少有人注目于此,更不曾就这一层刨根问底,我为之不解。

当年,批判“文革”和“四人帮”时,有一句我们耳熟能详的话:“国民经济到了崩溃的边缘。”套用此语,则崇祯自缢时,明朝国民经济不是到了崩溃边缘,而是已经崩溃。三月十九日,不过是帝国从政治上崩溃的日期,而在经济或财政上,它早已崩溃。关于明朝之亡,我们需要更多从这个角度重新认识。

但是,随后却有出人意表的事情发生。

李闯攻入北京后,一度军容颇整,旋即失去耐性,开始大肆“拷比”,勒逼官绅贵戚交出钱财。其间,毒刑用尽,惨不待言,种种情形在《甲申纪事》《北归记》《甲申核真略》《甲申传信录》《定思小纪》《遇变纪略》《李闯小史》《甲申朝事小纪》《明季北略》《流寇长编》《崇祯长编》《爝火录》《丹午笔记》等众多由亲历者或后人编撰的史料中,述说极详,可备披览,我们于兹不事渲染,而仅欲指出:这一后续故事的发生,势所必然;农民革命本即起于寒馁,以劫富济贫为理想,一旦成功,必偿夙愿,人人奋勇,个个争先。《明季北略》说,面对军纪弛乱,李自成曾试加制止,而军卒一片哗然,说:“皇帝让汝做,金银妇女不让我辈耶?”[71]在他们而言,道理确实是这个道理。

闯将头号大将刘宗敏,一马当先,堪称表率。进城后,日夜以弄钱、搞女人为能事。赵士锦因被刘宗敏扣押在府,得以亲眼目击:“每日金银酒器匹衣服辇载到刘宗敏所,予见其厅内段匹堆积如山。金银两处收贮。大牛车装载衣服,高与屋齐。”[72]四月七日,李自成到刘邸议事,见其三进院落之中几百人在受刑(“追赃”),有的已经奄奄一息,因“不忍听闻,问宗敏得银若干。宗敏以数对。自成曰:‘天象不吉,宋军师(宋献策)言应省刑,此辈宜放之。’宗敏唯唯。”[73]“唯唯”者,口头答应而已,刘宗敏自不会停止“追赃”,李自成实际也无力约束之。但刘宗敏却有一条好处,即数目一次要够,干脆利落,不再啰嗦;别的人,要了一次,还有第二次:

在宗敏处者,每人派过数目不增。在李大亮处者,所派虽少,纳完又增。[74]

对不同部门官员,索要亦有差,而原因也很是奇特:

押予队长姚奇英为予言,兵部官大可痛恨,我辈遣人来买明朝武官做,必要几千金。故今兵部官追饷独多。[75]

彭孙贻提到一份按级别的追款数额分配表:

贼勒派各官,毋论用否(不论是否现职),限内阁十万,部院、京堂、锦衣、掌印七万,科道五万,吏部二万,翰林一万,部曹数千,勋戚无限数,人财并没。[76]

这只是最低限度,实则不以此为限。彭孙贻还说,总共有八百名官员遭拷比,“缚文武勋戚、大僚津要八百员,送权将军刘宗敏拷讯,五人一锁,二贼露刃押之”[77];到四月初八(乙丑),仅刘宗敏一人便“拷索银一千万两”,而全部加起来为七千万两,其来源,“大约侯家十之三,宦寺十之三,百官十之二,商贾十之二”[78]。

所谓出人意表的事情,就发生在这个过程中。先来看周奎,亦即一个月前崇祯发起捐款时,抠抠索索只肯掏一万两的那位老国丈:

伪制将军李严据奎第,奎献长公主并银十万助军,希免饷。岩数基为国至戚,鄙吝不忠,夹足箍脑,奎复输银十万,岩笑曰:“此贼悭吝,不与杀手不吐也。”烧烙铁熨其肤,一熨承银一万,累四十熨,遍身焦烂,承四十万矣。先后追银六十万两,珍玩币帛不计其数。[79]

再看陈演,亦即被崇祯从狱中放出,希其以捐款赎罪,却坚称自己“清苦”,最后一毛未拔的前首辅:

大学士陈演,每自称廉相,刘宗敏收拷演,夹足者再,征其黄金三百六十两,或曰勒银三万两,金三千两,珠三斗,更于平则门外土庵中,发其所瘗白金一万两。[80]

捐款运动中仅捐五百以示廉洁的现首辅魏藻德,这次也神奇地交出一万三千两。退休大太监王之心,人传“家贮现银三十万”,崇祯劝捐,他以“连年家计消乏”,献银一万。等闯军用刑追要,却交出十五万两现银附带诸多珍玩。闯军“以为未合现银三十万之数,夹之至死”,如此看来,现银三十万的传闻,倒确实有些“冤枉”他了。[81]

就这样,闯军从贵族、大僚、太监和富人嘴里,抠出了七千万两白银!而不久前,在崇祯皇帝紧急动员下,众官戚以挥泪如雨、砸锅卖铁状,仅捐二十万两。两者相差,逾三百五十倍之多。

七千万两白花花的银子,迅速“腐蚀”了起自寒馁的农民军。他们何曾见过如此的金山银山,“革命斗志”霎时消磨一空。与吴三桂、满清联军大战一片石的前一周,大顺政权的领袖们全身心扑在骤然所获之巨大财富上:

戊辰(四月十一日),自成聚刘宗敏、李过于宫中,拘银铁诸工各数千,盘敛库金及拷讯所得,并金银诸器镕之,千两为一饼,中凿一窍,贯大铁棒,凡数万饼,括骡马数千辆,马骡橐驼数千,装载归陕。[82]

此事,《明季北略》亦有记,唯日期稍后,为四月十六日,金银熔铸形式则为“大砖”而非“饼”。[83]十天后,李自成从山海关败回北京,当夜启程西去,“大驱马骡三千、橐驼一千载辎重归陕,以伪将军罗戴恩将亲信万骑监之而西”[84],蔚为壮观。而《丹午笔记》有更生动的情景:“闯贼之焚宫西走也,百万之众,各有所携,仓皇奔走则弃之,狼藉满途……大半委弃山西,后有得此致富者。”[85]俗云“英雄难过美人关”,其实,金钱一关“英雄”们历来也不好过。眼看叱咤风云的起义大军,被阿堵之物弄得狼狈如此,只能悯而叹之。

目送闯军满盆满钵、车载驼驮、逶迤而去的长龙般背影,笔者眼前不禁再度浮现赵士锦笔下一贫如洗的国库。刹那间,越过国家破产、破落的景象,我们重新看到它“富强”的一面。七千万两,闯军一个月在京追款所得,居然达到明朝年财政收入总和三倍有余!它们来自一个大约一千人的群体(以“缚文武勋戚、大僚津要八百员,送权将军刘宗敏拷讯”加以估算)。可惜彼时没有“全球富豪排行榜”,否则,以明帝国首屈一指的发达国家地位,这千把人中当不乏17世纪“全球富豪榜”的前××强乃至首富。

似乎,我们得修正一下明朝业已一贫如洗的说法——它仍是当世最富之国度。只不过,富的不是地方,泰半财富都跑到一小撮人腰包里去了。这些人,只及当时中国总人口的几万分之一。

算算这样的账,好处显而易见,许多事情都一目了然,不必钩玄摘秘、多费唇舌。数字是枯燥的,却也是简明、直观的,不会跟我们兜圈子、玩弄辞藻、搞形而上学。把一组组数字排列开,严肃、客观的事实就在其中。人类也是渐渐才明白数字的重要性。诚实、透明且管理有序的社会及其制度,有很严格的数字意识,不仅尊重它,而且借重它实行管理。相反,也有对数字抱玩忽态度的,指标张口就来,比如“七年赶英,十年超美”之类,后果自然无待多言。

以下,明代历史舞台从北京移到南京;此刻,我的写作难度加大了。在古代,官史中各种统计数字不难寻找,所以直到崇祯为止,无论在《明史》《明实录》(包括其中的未完成本《崇祯长编》)中,可征引、利用的材料还算丰富。官史以外,当时私家治史,也不乏讲求实证的力作,例如王世贞的《弇山堂别集》和沈榜的《宛署杂记》。逮至弘光间及弘光后,虽然感激于时代,民间写史涌起高潮,各种亲历记、回忆录和评传目不暇接,以致在我看来构成了中国报告文学或非虚构写作的一次罕见爆发。然而,欲从中求取当时财经方面的线索,常常空手而回。这或系私史的一个先天不足,毕竟不能占有官方的各种确切数据。另外,这段历史在清朝早中期的敏感性,可能也在相当程度上造成材料的流失。不过,也不是没有主观上的原因,比如过于看重别的东西。同样是讲述弘光史事,李清《三桓笔记》就难得地有几段财政方面的细说,显出眼光不同。全祖望给此书写跋道:“当时多气节之士,虽于清议有功,然亦多激成小人之祸,使皆如映碧先生者,党祸可消矣。”[86]这是从党祸角度看,恐怕跳出气节、清议还有另一功效,亦即着眼点更宜放在实务上,故而当大家都不甚关心数字时,李清却能够留意。

不过,即便《三桓笔记》,也没有连贯地关注和勾勒弘光朝的财经脉络,在这方面,我感觉具有一种完整性的,是李天根所著《爝火录》。

这书成稿较晚,在清朝乾隆年间。作者寂寂无名,连生平亦不甚详,平生除了这部《爝火录》,不曾留下别的,但他对此书却颇为自负,说:“欲知弘光、永历事者,观此足矣!”所以这么自信,是由于编写完全抱着实证的态度,穷稽究核,以至敢于宣称“无一字出之于己”。点校者作了统计,该书“引用史籍一百一十七种,各省通志、府县志十七种,文集、年谱二十种”。当中,多稀见亡佚史料,“缪荃孙在当时便已经指出,有不少均为‘不可见之书’。时至今日,散失的自然就更多了。我们根据谢国桢先生的《晚明史籍考》增订本作了统计,其中为谢氏列为‘未见诸书’的有十四种,为谢氏未著录的有四十种,两者共计六十一种。这就是说,《爝火录》所引用的书,有半数以上在今天已难以见到了”[87]。

按我个人体验,读《幸存录》《甲乙事案》《弘光实录钞》《青燐屑》等,难免跟随作者扼腕悲愤,虽然这也是那段历史的一种内在情绪。读《爝火录》,情绪化反应几乎没有,因为作者很注重出示材料和数据,大臣们在讨论什么、朝廷作出了什么决定、涉及什么问题、包含什么具体内容和背景……比较一下从两种书得来的印象,我发现前者所带来的淆乱和歧义,都被后者简化。关于弘光朝何以短短一年即告垮台,只须平静面对所有的数据,也就不再为之困惑。(未完待续)

①《袁宏道集笺校》,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219-220页。

② 严从简:《殊域周咨录·二十四卷·女直》,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743-744页。

③ 弗兰克:《白银帝国》,中央编译出版社2000年版,第182页。

④⑬《胡适书信集》上册,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226页。

⑤⑨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论语集注·卷三·公冶长第五》,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77页,第135页。

⑥《十三经注疏·周礼注疏》上册,卷第十一,郑玄注、贾公彦疏,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79页。

⑦⑧⑪⑫⑯《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卷第二十四,宣公十三年至十八年,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664页,第664页,第664页,第672页,第665页。

⑩⑭ 余冠英注译:《诗经选》,人民文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238-239页,第242页。

⑮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孟子集注·卷五·滕文公章句上》,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256页。

⑰⑱⑲⑳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黄宗羲全集》第一册,浙江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24页,第23页,第24页,第24页。

[21][24] 王世贞撰、董复表辑:《弇州史料》前集卷十七,万历二十五年刻本,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缩微品1988年版。

[22] 张廷玉等:《明史》卷十七,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215页。

[23] 张廷玉等:《明史》卷九十五,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2336页。

[25] 原文:“户口之数,增减不一,其可考者,洪武二十六年,天下户一千六十五万二千八百七十,口六千五十四万五千八百十二。弘治四年,户九百十一万三千四百四十六,口五千三百二十八万一千一百五十八。万历六年,户一千六十二万一千四百三十六,口六千六十九万二千八百五十六。” 张廷玉等:《明史》卷七十七,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880-1881页。

[26] 张廷玉等:《明史》卷一百一十六,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3557页。

[27]《明穆宗实录》卷五八,国立北平图书馆红格钞本影印本1962年版,第1424页。

[28] 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卷六十七,台湾学生书局影印本1965年版,第2853页。

[29][35][37][38][40] 张廷玉等:《明史》卷七十八,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897-1898页,第1898页,第1901页,第1903页,第1903页。

[30] 明代白银价格本身及与粮食之间的折算率,前后变化极大。这里是以嘉靖间价格为准,来源于秦佩珩《明代米价考》一文,见其《明清社会经济史论稿》,中州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第199-210页。

[31][32][33][34] 张廷玉等:《明史》卷七十七,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882页,第1882页,第1882页,第1885页。

[36] 吴应箕:《真阳驿与汝宁守王乾纯先生书》,《楼山堂集》第十四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60页。

[39]“时内帑充积,帝靳不肯发。” 张廷玉等:《明史》卷七十八,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903页。

[41][42][43][44] 张廷玉等:《明史》卷二百五十二,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6510页,第6515页,第6515页,第6515页。

[45] 御史卫周胤语。张廷玉等:《明史》卷七十八,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904页。

[46] 张廷玉等:《明史》卷二百五十九,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6714页。

[47] 计六奇:《明季北略》,宁远军哗,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94页。

[48] 计六奇:《明季北略》,锦州军哗,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94-95页。

[49] 彭孙贻:《平寇志》卷之六,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第135页。

[50] 抱阳生《:甲申朝事小纪》下册,李知遇请发秦督疏,请拨饷接济疏,书目文献出版社1987年版,第734-735页。

[51][54][60][72][73][74][75] 赵士锦:《甲申纪事》,《甲申纪事(外三种)》,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6页,第7页,第7页,第13页,第14页,第12页,第12页。

[52][53] 刘尚友:《定思小纪》,《甲申核真略(外二种)》,浙江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66页,第67页。

[55] 赵士锦:《北归记》,《甲申纪事(外三种)》,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21页。

[56][66][70] 钱 :《甲申传信录》,上海书店1982年版,第7页,第11页,第12页。

[57][65] 彭孙贻:《平寇志》卷之八,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第172页,第173页。

[58][61] 抱阳生:《甲申朝事小纪》下册,崇祯库藏,书目文献出版社1987年版,第512页。

[59] 张廷玉等:《明史》卷七十九,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928页。

[62] 杨士聪:《甲申核真略·凡论》,《甲申核真略(外二种)》,浙江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7页。

[63] 此处都仅指北京米价,至于别地,崇祯初即可高至每石值银四两。参秦佩珩:《明代米价考》,《明清社会经济史论稿》,中州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第199-210页。

[64] 顾公燮:《丹午笔记》:“前明,京师钱价,纹银一两,买钱六百,其贵贱在另数。至崇祯十六年,竟卖至二千矣。”《丹午笔记·吴城日记·五石脂》,江苏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64页。

[67][68] 计六奇:《明季北略》,初十征戚珰助饷,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445页,第445-446页。

[69] 抱阳生:《甲申朝事小纪》上册,征戚助饷,书目文献出版社1987年版,第152页。

[71] 计六奇:《明季北略》,四月三十日自成西奔,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491页。

[76] 彭孙贻:《平寇志》卷之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第228页。并见赵士锦《:甲申纪事》《,甲申纪事(外三种)》,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12页。

[77] 彭孙贻:《平寇志》卷之九,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第220页。

[78][79][80][82][84] 彭孙贻:《平寇志》卷之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第237页,第225页,第225页,第239页,第241页。

[81] 杨士聪:《甲申核真略》,《甲申核真略(外二种)》,浙江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12页。

[83] 计六奇:《明季北略》,十六癸酉载金入秦,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488页。

[85] 顾公燮:《丹午笔记》,李闯西走,《丹午笔记·吴城日记·五石脂》,江苏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43页。

[86] 李清:《三桓笔记》,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251页。

[87] 仓修良、魏得良:《点校说明》,《爝火录》,浙江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