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推进工伤人员社区化管理

2011-08-15 00:48
中国医疗保险 2011年12期
关键词:社区化旧伤工伤

今年以来,泰州市认真实施工伤人员“社区化”管理,努力提高工伤保险管理服务水平。一是试点实现工伤医疗费用实时化结算。在全面实施工伤认定简易程序的基础上,确定将城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市区工伤医疗费用实时结算试点定点医疗机构,工伤职工在此就医个人不需垫付费用,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与试点医疗机构实时监控并考核结算。今年已实现540名工伤人员实时化结算,费用82.9万元。二是探索旧伤复发工伤人员定点管理。针对工伤人员旧伤复发管理难的情况,通过协议谈判,确定旧伤复发工伤人员定点医疗机构,采取人头付费、包干结算的方式,保障工伤人员康复治疗,实时结算报销,有效控制了基金支出风险。三是实施退休工伤人员社区化管理。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医保专管员的作用,对已退休的工伤人员积极探索社区化管理服务的新模式,开展送医送药,建立健康档案信息,及时跟踪服务。四是启动社区工伤康复指导。组织创办康复中心开展康复训练,对一般性伤残的工伤职工实行早期介入,指导社区和家庭进行康复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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