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德翔散文选

2011-11-20 11:06史德翔
北方作家 2011年1期
关键词:红狐南瓜

史德翔

耕种在小院里的记忆

那年春天,芳芳读小学一年级。她家种在院子里的一株南瓜,也许听到早晨芳芳在读世间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这句名言的启迪,瓜秧便像一位稚嫩的探路者,在细雨阳光的爱抚中,翻越隔在我们两家中间“没有路”的院墙,顺着一人多高的土墙迅速长了下来。落在我家院子里的瓜秧,便安心地沿着院墙根的地埂蔓延,不到一个星期,接连绽开了三五朵丰满的黄花儿。那些黄花儿硕大鲜美的花蕊招引着蜂蝶们在花瓣间进进出出忙碌了好些天,花秧上很快有了阶段性的成果:一朵谢了花的残梗上结了一颗拇指蛋大小的南瓜。不久,半个春天和整个夏天过去,随着瓜秧的老去,小南瓜已长成了箩筐一般的大南瓜。我的心情也跟随着南瓜的长势,快乐地生长了一个周期。瓜秧变得老态龙钟的深秋,我们喜欢的大南瓜也不得不收获了。于是,让女儿隔墙喊来了芳芳。两个小姑娘从带刺的瓜蔓上摘下南瓜,用吃奶的劲,把南瓜郑重地搬到了芳芳家的院子里。

瞬间,芳芳爷爷奶奶的欢笑声越墙而来,那笑声里明确地传达着他们的谢意。然而,我家的院子里却好像少了一个小宝宝,好些日子,我心里总是空落落的。

挨着芳芳家的院墙,我栽了一棵枣树。不几年,就有三分之一的枝桠越过院墙为芳芳家的小院子遮起了阴凉。芳芳家挨着我家的院墙种着一棵杏树。一枝粗壮的主干也好像有意维护主人礼尚往来的好品格,兴奋不已的凉爽很自然地伸向了我家的院内。于是,两家人用不着越墙,自可赏罢杏花观枣花。杏子和枣子相继成熟的季节,两家之间更是享了无任何条文的约定:以院墙为界,伸向谁家院子的枝桠上的果实归谁家采食,付出一棵树的劳动,享用两种树的花儿和果实,无意插柳的缘分,绝非妄言!

我家小院绿油油的菜地里长有一株紫丁香。枝杈虽伸不到芳芳家的小院里,但茁壮的长势,树身不到一年功夫就高过了院墙一米多。透过一个春天薄薄的雨幕,我正低头专注于西红柿辣子的长势,芳芳却在她家的院子里仰头望见了紫丁香孕花育蕾的处女作。自此,一年一度,一树紫色灿烂,两院芳香四溢。两家人来客往,一杯清茶,满院笑声,在不俗不雅的凝望中花开花谢,云卷云舒。期间精神的宁静与生的喜悦,非身临其境者绝难感受得透也。

芳芳从小学弹电子琴。我喜欢听音乐。芳芳一放学便可隔墙听到我在小院里挥汗锄荷的声音。芳芳放下书包,便开始调琴。是为了练琴,还是专让我听而弹奏,我虽不得而知,但我最喜欢听的一曲电子琴独奏“花儿与少年”却总是如期响起,犹如高山溪流,朝着我的心田叮叮咚咚而来。

芳芳的姐姐,乳名叫梅梅。芳芳长大了,梅梅当然更长大了。我的女儿也长大了。她们背靠树荫读书,头顶阳光在菜园里种瓜点豆。随着树上的花开花又谢,她们走进了高等学府,后来又找到了各自的工作,后来又拥有了新的家庭,后来又不约而同地在繁华城市的高楼里脚踏实地地奋斗。

“人挪活”的生存古训,鼓动我离开了早晚出进的小院子。走出院门后,曾经跃跃欲试地挤进都市生活和物欲的色彩之中。然而,回过头来再细看,“梦寐以求”的新起点,早已变成了日出日落的芝麻往事。代价却是:时光摧毁了脸上原版的田园风光;潮水般的高楼,淹没了视野里一片又一片绿色和庄稼地……好在我无意丢弃在高深之士眼里微不足道的那支笔,脚踏实地的告诉人们:冰川在变薄,河流在缩短;村野里,春风秋雨中缺失了布谷的和鸣。

一天,从祁连山发源的一条河边走过。当一棵挂满果实的沙枣树进入视野的瞬间,我不由想起了我家从前那小院里曾经长势茂盛的紫丁香,还有颜色饱满的红枣树;想起了芳芳家箩筐一般大的南瓜,还有一曲纯天然的“花儿与少年”与那杏花自然的红,梨花自然的白……我的双眼突然饱含热泪。

……

小院里的那棵丁香树,还认识我吗?

——两座小院子后来的风风雨雨,我没有勇气往下写。因为“曲终人散后”,强大的“政绩”工程正在乐观主义者的鞭策下,潮水般向昔日诗意抒情的小院滚滚而去。

大浪淘沙,岁月流年。芳芳的爹爹从一个部门经理的岗位上下了海,呛了几口咸味的“海水”后,便修炼成了私营老板。多年后的一天,他联系下海的业务时给我打过一个电话……

在白驹过隙的人生征程中,走过了山外的山,东张西望了天外的天。在收获浮名与虚誉的得意时,却丢失了低头拉车的魅力和能让种子发芽的土地。感谢上苍,我们这一代人的生命深处大多还有那么一片植根于小院中的记忆。虽然那记忆也许已遥不可及相见无期,但记忆的心田中那怕有一棵小草的清宁,那怕有一小块泥土的香味,依然可忘我,可悦心,可栖息精神;在“没有路”的地方“重整山河”,开拓我们的精神旷野!

红狐的美丽及其走向

赴约鄂尔多斯草原的日子,意外地相遇了一场对草原来说最养精蓄锐的秋雨。借着雨后湿润的月光,伏案静读刘志成先生的《怀念红狐》。

志成先生的笔下对叼走他家一只老母鸡的红狐,他与父母的情绪由憎恨走向怜惜的曲曲折折,呈现出对生命敬畏的高远立意,已有西部文坛评论界的高度为之鼓吹,其横平竖直,毋需我再画蛇添足。而与我之间的关键词是,志成对红狐从恨到爱的绵绵思绪,却毫不留情地勾起了我对红狐入木三分的记忆。

我的孩提时代,村庄里有个坚持与红狐结怨的关键人物——李兆兴;主要地点是庄后红狐出没的河湾与连通山顶的一条深沟。多年后的今天,这条草木早已凋零殆尽也没有了红狐的山沟已显得赤身裸体的荒凉,断流的河床又直逼人的灵魂。而李兆兴也许是得益于“兆兴”二字的吉祥寓意,至今健康地过着庄前屋后种瓜点豆的农耕生活,确切年龄是八十六岁。

那是一个下了一夜大雪的凌晨,爷爷仍没允许我赖在热炕的被窝里睡懒觉。一如往常,天没亮就叫我跟他往山坡地里运送肥料。雪地里,我顺着山沟深一脚浅一脚地随着牛车碾压着积雪咯吱吱的声响攀上了山梁。站在山顶回头瞭望的瞬间,雪地里一团火红与纯银般宽仁的山野同时扑向了我的视野。迎着东山畔红润的朝霞近前细瞧,南山坡的雪地里扭曲地卧着一条毛色鲜润的红狐,它身旁虚软的雪地上印着从山顶走来如梅花般的足印,连同它的生命,到此怆然止步。

红狐!我从心里喊出了准确的判断,随之,心猛地瑟缩了一下。正要壮着胆子试探着抬到拉肥料的车上,爷爷却坚定地阻止了我:不能要!但没说为什么。于是,我心里揣着疑问,松开了手里攥着的红狐温暖的绒毛,赶着车向山顶大雪覆盖的庄稼地继续走去。

雪地上正闪耀着太阳光均匀的颗粒。而这只闭上了眼睛的红狐,不再对这涵纳它的天地,环绕它的万物有任何信仰,有任何祈求。

回想我幼小的心灵,对红狐的恐惧和对狼的惧怕在同一条思路上。这主要是来自红狐隔三见五光顾我家鸡舍的事件。它们只要来到庄上,很少空着爪回去。

我家养着一条毛色并不太显白的白狗。它对红狐太无能为力。时常乘着残月的微光窜进我家鸡窝的红狐是最清楚不过的。为此,我用大声的呵斥羞辱白狗无能的同时,对红狐无休止出没于我家鸡舍的忧心忡忡也日益渐深。其时,鸡下一颗蛋,是足以换取我上学的一本作业本和一支铅笔的。当然,每当我上山放牛时,奶奶总要煮颗鸡蛋,悄悄地塞到我的手里。

大雪封山的数九寒天是李兆兴逮红狐的好季节。红狐的足印总是清晰地印制在庄后鸟鸣起伏的那条深沟里,且行走的路径像是电脑准确的设置,始终不换频道。这让我怀疑传说中红狐狡猾的智商。于是李兆兴便把用一块羊油或是肥肉包起来的剧毒药放在雪地里,空着肚子的红狐当然会饥不择食地吞下去。这么着,红狐细长的脸上还没来得及表现出获得一口美食的得意忘形,便已在丧魂落魄的步履中倒地而亡。李兆兴用这种不知是谁发明的毒药逮红狐,命准率几乎百分之百。为此,庄上的人异口同声地诅咒:李兆兴不得好死!

然而,诅咒李兆兴主要的原因却是,李兆兴用红狐的皮子换来了不少的纸币。

不多的几年,附近深山里来而复往的红狐被李兆兴扑尽杀绝了。后来的日子里,只有一只肥硕的红狐一直坚持从李兆兴算计好逮它的频道上踌躇满志地走动,就是不入圈套。这只红狐把包在药外面的肉吃了,把药却又吐了出来。人们断言,李兆兴是遇到狐仙了,倒霉的日子当然近在咫尺。

然而李兆兴设计的路线上却是没有红狐的影子了。绝了红狐生路的李兆兴把他自己也逼进了长着茂草的远山深沟里。多年后的现实是,流落在后山的李兆兴靠五谷杂粮的养活,非常健康地生活着,而山上的红狐却绝迹了。上天的报应首先是风调雨顺、山花越岭的年景没有了,山上的草木逐渐稀疏了,河里水流的涛声渐渐远去了。当人们的视野里再出现红狐的时候,是后来在城里的铁丝网罩着的动物园里的情景了。但从眼神透露的悲凉、浑身蓬乱的毛色和动作起来腿脚的笨拙看着,已绝不是红狐固有的美丽与珍贵了。

那个算不得复杂的年代,狐狸皮是有钱人做羊皮大氅领子的奢侈品。那火红的领子确实是我最初对奢华目标执着的追求。渴望了多少年,直到有一天,在我有能力得到一条狐皮领子的关键时刻,爷爷却说,狐皮领子没意思,会把年轻人的火气拔干的。后来的事实是,这是我一生的幸运!

现在想起来,上世纪六十年代,爷爷就反对用动物皮制作衣领,是否算得上早期的环保专家,还有许多盲点需要我们去探讨。

多少年后,在狐狸出没的那条路上又见到了一只老狐狸,那火红的颜色变得灰而稀疏了。那是六月天的气温,狐狸在太阳底下像一首乐章中失散的一个音符,在人们视而不见的视野里晃动着。我正在不解时,李兆兴说话了:“六月里的野狐惜皮嘛,惜毛哩!”意思是六月的红狐皮子不值钱,所以李兆兴懒得理它。其实我之见,就是到了寒冬腊月,那只红狐的皮子也值不了几文钱,这是它至今活着的基本优势。

我没有参与到捉红狐的行列,因为奶奶不让捉红狐,说红狐的娃娃也等妈妈哩。爷爷后来告诉我,那天雪地里没让我往车上装的那只红狐,是一只红狐妈妈。红狐倒在雪地里的那天午后,爷爷分明看见,几只小红狐,寻着它们妈妈的脚印向山下走来了……至此,我才终于感谢我家那条白狗的无能。

逮了许多红狐想发财的李兆兴,现在也没攒下几个多余的钱,众多人预言要倒霉的他依然活得精神,而红狐却是沿着李兆兴之类设计的套路走向了绝迹。

我不由思忖,狡猾的红狐因何要顺着山沟走,不一直顺着山沟走不就没生命危险了?人的一个弱智的办法,却让聪明的红狐一只接一只走向了生命尽头。

当然红狐在家乡的山沟里绝迹,不能只诅咒李兆兴。因为,就连李兆兴没兴趣下套的那只渐渐老去的红狐,最终也从人们干山枯岭的视野里消失了。只是李兆兴是有愧于红狐的,他欠了红狐永远还不完的债。

时间早已把我和红狐之间的恩怨一笔勾销。红狐喜爱的鸡几经克隆已到了一只土鸡难求的地步。怀念的永远是雪地里那一团大自然独特的火红色彩,还有天上的雨水与地上柔曼的草丛。而那种自然间息息相关力度苍劲的风景,却永远只留在我的记忆里。

莫道狼已爱上了羊

夜很深了。冥冥之中凭借记忆指引反刍、依靠生命信念产生热量的一只羊,没有目标地行走于荒漠与燥热之中。

先前,凶残的草原狼在这茂草深处为羊的先祖制造过蒙羞的历史。但不知从何时起,羊的子孙们竟忘却了狼的记忆,它们深知,属于狼群隐身的莽莽茂草一再缩小的天地里,狼的野性似已不再那么生机勃勃了。

在丧失了对草原狼残暴的记忆中又不知走了多久,也不知走过了多长的路,无意中视线却撞在了一座似已古老的废墟上。也许那是遥远的过客遗失的几只陶罐,正面对日月星辰斜躺在废墟之上,几块断瓦残砖横七竖八排列在土台上,数枝锈迹斑斑的箭镞,享受着昨夜的故事洗磨的久远,被供在玻璃罩中的礼遇。废墟的力量与毫无底气的蒙古包拉开了遥远的距离,而“天下第一包”几个汉字更是不知天高地厚地玩弄着以今灭古的游戏。形形色色的“甲壳虫”毫无秩序地泊在废墟的近旁,并不高大的些许人影在浮躁中晃动着。迎面辽阔的视线内,一只美得超群的同伴站在一幅鲜花铺锦的草地上。羊心里一阵惊喜。见到蒙古包,就等于看见了绿色的水草,看到了清冽的甘泉,于是,它兴奋地向着蒙古包奔跑。然而,越靠近蒙古包,心里越失望,甚至有些恐惧。这里的蓝天上没有白云,这里的浅谷内没有山泉,这里的河滩上没有绿草,这里的天地间没有广阔的空气和自由的心情……只一缕浓墨般的炊烟在急迫地缭绕,烟尘中有一股好似同伴、且混杂着笑声和烈酒的奇怪味儿升腾,还有一个像是汤超的歌者荒腔走板地吼着《狼爱上羊》。……狼说亲爱的/谢谢你为我疗伤/不管未来有多少风雨/我都为你抗/羊说不要客气/谁让我爱上了你……顿时,羊明白了,这纯属是在希望的草地上挖了一口陷阱,等待善良光临的谎言!它突然想起了祖辈的教科书里《东郭先生》、《狼与小羊》的案例。

这或许是一次性命攸关的遭遇,怕狼的遗传基因促使羊的心脏急速地跳动起来。它似乎听到了草原狼恶意的吼笑,不由得向后退了几步,本能地准备决斗,但永不衰老的生存欲望劝它选择了逃离。在非常不熟悉的水泥路面上逃了好远好远,但那蒙古包怪异的细节始终跟在它的记忆里,直刺它的眼睛和心灵。

无可奈何的羊只好停下来,望着身后的废墟,顺着生存的常识,吃力地做着回忆:有蒙古包的周边是有牧人的地方,有牧人的地方便是安宁的草场,有草场的地方就有马莲花的幽幽清香和它亲密的伙伴,有亲密伙伴的地方就有马头琴的琴音和忠实的牧羊狗。

然而……

时间走得和先前一样慢也一样快。离天明还有和昨天一样长的一段时间,但羊群的胃却感受着时间的慢长,于是都爬了起来望着东方的地平线。

在同伴此起彼伏、柔弱的咩咩声中,这只走出废墟的羊终于睁开了沉睡的眼睛。它一抬头,熟悉的伙伴就在身边。像从远方归来的孩子,累了,进了家门先找水喝。而羊的眼前,苍老的一线流水却按照季节的速度时断时续地流淌着,青草和花枝显示着不堪的疲惫。

羊在继续整理着思绪,终于,它确信这并非是狼群制造的一场恶梦,但与蒙古包有关的恐惧和没有草的记忆却坚硬地压在羊的心头。

梦中流下的忧伤泪水还挂在深深的眼窝里,透过泪光“天下第一包”走向了又一片毫无意义的废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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