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举债不可“以拖待变”

2011-12-25 08:55华化成
民生周刊 2011年29期
关键词:政绩中央政府债务

□华化成

地方政府举债不可“以拖待变”

□华化成

据新华社报道,国务院总理温家宝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201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等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会议要求有效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的原则,妥善处理债务偿还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继续抓紧清理规范融资平台公司。

“分类管理、区别对待”,这样的处理原则中央已不是第一次提出。然而过去两年多来的实践却显示,上述原则的落实情况实在不容乐观。无论何种债务均“一视同仁”“拖字当先”,几乎成为了大多数地方政府的共识。于是,千方百计地延长贷款期限,而不惜背负更为沉重的利息负担,或者干脆借新债还旧债,也成为了各地政府的普遍做法。尤其是近期新一轮地方政府性债务还款高峰的到来,贷款展期和“借新还旧”更有愈演愈烈之势。

客观而言,拖延偿债能够暂时缓解地方政府的燃眉之急,但必然会进一步加剧未来时点的债务负担,因此只适用于一些现阶段收益较少但盈利前景较为明朗的贷款项目。可部分地方融资平台对全部债务都拼命延期的做法,则显然不是从贷款项目实际出发,而是有着以下三重考量。

首先,对地方官员而言,举债搞开发能为其创造政绩,但偿还现有债务却并不能给其带来明显的政绩成果。既如此,政府自然没有动力偿还历年积欠而来的巨额债务,而只求将还款时间拖到任期届满之后即可。在此情况下,即便因为债务展期会带来更为沉重的利息负担,不用在自己任内还款的官员也大可不必多加考虑。

其次,不少地方官员将融资平台贷款未来还款来源都寄希望于土地出让金收入的增加,尤其是土地增值变现收入。基于这种土地价格会进一步提升且提升幅度将高于银行利率的预期,延期还款自然是这些地方政府的不二选择。

第三,随着银监会、审计署等部委的统计结果出炉,地方政府性债务整体规模也逐渐浮出水面。面对这一惊人数额,地方官员也预期中央政府极有可能以国家注资或成立专门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的方式对债务处理做出整体性安排。在此思路的影响下,部分官员不仅是“以拖待变”,更会进一步扩大举债规模,以形成“大到不能倒”的局面迫使中央出售埋单。

事实上,延期偿债不仅无助于真正缓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在大多数情况下反而是埋下了威力更为巨大的的“定时炸弹”。一旦“借新还旧”成为地方政府的常规做法,后果更是不堪设想。有鉴于此,中央政府也应及时采取强硬手段,制止地方政府继续大唱“拖字诀”。具体而言,中央政府一方面应加强对地方新借债务的约束,将举债风险与官员经济责任挂钩,建立追究机制,抑制由来已久的“举债冲动”;另一方面,中央政府也应考虑将削减公共债务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范畴,形成积极偿债的制度激励。此外,有关部委也应积极考虑借助资本市场消化地方政府公共债务,以债务证券化等方式引入民间资本化解债务风险。地方政府也应适当削减其经济建设职能,实现财权事权对等,根本上消除负债过度的生存土壤。

□ 编辑尹丽丽□ 美编庞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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