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市场意识的形成及其影响因素——基于2006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的实证分析

2012-01-23 05:22陆益龙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2012年3期
关键词:意识农民农村

陆益龙

市场,其实质是基于供求关系、自由交换和完全竞争来配置资源及劳动产品的一种经济与社会机制。市场通过对资源和产品进行配置,具有互通有无、自动调节分工的优势,因此,市场机制常被认为是一种有利于效率提高的经济与社会机制。所谓市场意识或市场观念,是指人们对市场存在及功能的理解、认识、观念和态度。考察农民的市场意识,有两个方面的理论意义:一是理解农民与市场的关系以及农村社会结构与变迁的意义;二是理解农民的观念意识对其行动选择特别是经济活动会产生何种影响,以及产生影响的机制。本文旨在通过对中国综合调查数据(2006CGSS)的实证分析,揭示当前中国农民的市场意识现状,以及市场意识对其行动选择的影响,探讨农民市场意识的形成机制及对行动选择的影响机制。

一、市场意识与农村市场发展问题

在全球化、市场化的大趋势下,农村市场发展成为中国农村发展所要面对的重要问题之一。当前我国农村市场发展状况如何?农村市场是怎样发展的?如何进一步推进农村市场发展?所有这些问题,已经不单单是经济学范畴的问题,可能需要有社会学、历史学、人类学、政治学等多学科涉入进行跨学科的研究。

关于中国的农村市场,施坚雅 (W.Skinner)将其视为 “基层市场体系”,后又把它叫作“基层市场社区”。在施坚雅看来,研究中国社会的人类学著作,大多把注意力集中在村庄之上,似乎认为村庄就是一种 “自给自足”的社会,其实这种理解是有局限性的,因为村庄很难满足基层社会自给自足的要求,而真正满足自给自足要求的是基层市场社区。[1](P40)

其实,对中国村落社区的人类学研究,并没有把村落视为完全封闭的自给自足社区,而是同样看到村落社区与外面市场的联系。如费孝通在对20世纪30年代的 “江村经济”考察中发现:“大宗的农村产品由城镇通过航船或由城市通过工厂收购。但对一些零星物品和废品——如旧衣服、纸钱灰、废铜烂铁等还有另一种收购方法。”即 “以货易货”的 “货物直接交换”方式。在农村,“贸易区域的大小决定于运输系统——人员及货物流动所需的费用和时间。消费者直接购买货物的初级市场局限于这样一个区域,即买者不要花很多时间以致妨碍他的其他活动便可在其中买到货物。”[2](P216)在这里,我们同样看到了农村市场体系的结构和特征,一方面,以城镇为主构成了大宗农产品向大市场输出的中心市场,同时在农村内部的初级市场则承担着外部市场向农村输入消费品和生产物资的功能。

农村市场体系犹如再分配和互惠体系一样,在历史上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因而,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农村社会是否有市场体系,而是在于农村市场体系的发展程度为何有差异?农村市场体系在时空上的差别究竟是由哪些因素造成的?也就是说,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地域,农村市场体系的发展程度是不一样的。所谓发展程度的差异,是指市场在农村经济系统中的功能份额有一定差别。在某些时期或某些地区,农村的物资和劳动更多的是通过市场来直接交换的,而在有些时期或有些地区,农村物资和劳动则更多的是通过再分配或互惠的形式来实现调节的。

尽管在波兰尼 (K.Polanyi)看来,市场、再分配和互惠作为人类经济系统的三种基本制度形式,其构成要素在各个历史时期都会有不同程度的并存现象。[3](P1-12)但是科内尔 (J.Konai)则认为,任何一个社会只会有一种主导的经济形式[4](P13),要么是市场经济,要么是再分配经济,要么是互惠体系。这种主导的经济形式并不是狭义的经济制度,而是整合在社会习俗、惯例、法律和政治之中的机制。作为一个社会主导的经济整合机制,其本质功能就是在生产与消费之间发挥主导性的调节作用。

就市场的历史发展而言,布罗代尔 (F.Braudel)把市场比作 “地球的赤道”,在其南面是南半球,属于物物交换和一般交换的 “初级经济”层次,资本主义则在赤道之上的北半球。[5](P8)由此可见,在历史学家眼里,市场或市场经济是一个经济发展层次,处于初级经济与资本主义发达经济的中间或过渡层级。所以,市场经济不等同于资本主义,但资本主义始终得益于市场经济的扩展。市场经济中的交换是普通的、公开的、竞争性的交换,而资本主义的交换属于更高级的交换,是带有欺骗性质的交换。[6](P93)

而在经济学特别是制度经济学看来,市场似乎是一种更加有效率的经济制度。市场的发展或资本主义的活力不在于市场提供了更高级的交换形式,也不在于在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建立了范围更广的联系,而是在于在要素市场和产品市场上建立了更加有效的产权制度。如诺思和托马斯认为,“随着市场范围扩大,英国的工业生产在十七世纪期间已经在地理布局上专业化了。……技术变革仍不是主要原因。工业的增益如同农业的增益一样,归因于在要素和产品市场上建立了比较有效的所有权。”[7](P188-189)这种所有权制度之所以比较有效,是因为它解决了私人收益率与社会收益率的差异问题,使两者趋于均衡,从而激励了人们的创新行为,为保护和鼓励生产性活动提供了制度框架。诺思等人强调,西方世界这种有效所有权制度的形成,与社会生活中的习惯法有着密切的关联。那些习惯法中关于产权界定的内容逐渐被国会认可并变成法律,其显著的标志就是专利法的出台。

尽管制度经济学注重法律制度对市场和经济增长的影响,但是再进一步考察对市场产生影响的所谓有效产权制度的源头,他们也关注到了一定时期人们的社会生活习惯。如果我们进一步追问:习惯法又是怎样形成的?习惯法代表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认同的某些价值或观念并在行为上遵循与之相应的规范或规则。因此,对市场发展及经济活动规律的真正理解和认识,仍然需要回归到与之相对应的社会生活背景之中,即一定历史时期人们的观念、习俗和生活方式。只有具体地了解和认识人们究竟是怎么想的、怎么做的以及生活最需要的是什么,才能更深刻地理解一个时期的某种经济形式或经济制度具有何种意义。

对中国农村市场体系的认识,无论是施坚雅还是布罗代尔,都只看到了这一体系的地理分布特征,即按照一天往返距离为半径构成的集镇中心以及由中心城镇把多个集镇联系起来的基层市场社区。由此可以看到,他们所关注的是地理因素对市场形成和发展所起的作用,对中国基层市场体系的结构特征及发展程度所存在的区域差异,以及造成这些差异的社会与文化因素,并未加以更深入的考察。相对于施坚雅的地理几何图形模型而言,黄宗智在对满铁惯性调查资料分析的基础上,对晚清的华北农村、小农经济及市场发展的认识则更加注重市场及经济活动的社会基础。通过对农村惯性调查材料的分析,黄宗智认为,人口增长压力和家庭手工业的发展是推动华北小农生产商品化和农村市场发展的双重因素;与此同时,在世界市场体系中的地位和关系,对中国农村市场的发展又产生极大的影响。[8](P109)看到人口压力和世界市场对中国农村市场发展所产生的影响有着重要的意义,因为这样一种认识让我们能从社会需要及国际视野来看待中国农村市场发展问题,而不至于把市场视为万能有效的制度形式。

新制度主义社会学在对改革开放后中国农村社会变迁的研究中,提出了 “市场转型”论。[9]市场转型论认为,中国的改革开放推动了经济制度从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的转型,市场社会随之出现。市场作为一种制度形式,塑造了新的机会结构,从而也带来农村社会分层机制的变迁。市场转型论实际上强调的是制度转型或制度变迁,强调计划分配体制与市场体制的差别。在市场转型论所说的市场社会中,我们其实看不到具体的市场,更难以发现农村市场是怎样发展的。

关于农村市场发展问题的理论探讨,概括起来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地理因素决定论,此类研究更多的是从区位、地理的角度来研究具体市场的历史和发展规律;二是社会需求论,这类理论注重从社会性因素的角度去考察和研究市场的形成与发展机制,其中就包括对人们的市场观念或市场意识的考察;三是制度决定论,这类研究通常把市场假定为一种较为有效的制度,于是将市场的发展视为制度变迁的结果。

无论是具体的市场还是抽象的市场制度,其形成和发展都会受到复杂因素的影响。在某种意义上说,对中国农村市场问题的理解,基层市场体系论和市场转型论都过于强调地理因素和制度因素的决定性作用,而忽视了市场是人们社会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尤其是没有关注社会成员对市场的主观意识和态度问题。如果不从价值、意识、态度的角度去考察人们与市场的关系,就无法理解和认识市场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人的主体性或能动性的作用,也难以真正理解市场发展中的差异性问题。本文之所以要考察和研究农民的市场意识问题,就是要了解农民究竟是如何看待市场及其作用的?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认识?以及这样的意识对他们的行为倾向有怎样的影响?

二、农民的市场意识与计划意识

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来看,意识是影响人们社会行为的动机结构及倾向的文化心理。而在经济学看来,意识则是以偏好形式表现出来的。社会学则更倾向于把意识视为社会行动者的价值与观念系统,也就是与行动相对应的主观世界。因而,对行动者意识的社会学研究一般不外乎两个目的:一是要了解行动者的主观世界的基本状况和特征;二是考察行动者主观意识与行动选择之间的关系和影响方式。

农民作为一种职业阶层或群体,他们的意识或观念系统是否具有相对固定的特征呢?关于农民意识特征问题,有一个概念常被用来形容农民的观念及行动特征,那就是 “小农意识”。小农意识主要针对传统农民,是他们在以家庭为单位、自给自足、小规模、合作少、约束少和交换少的农业生产和经营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心理、价值倾向、思想观念和认知模式。人们常赋予小农意识这样几个典型特征:保守、小富即安、自私自利、缺乏合作、交换意识淡薄等。由此可见,用 “小农意识”来反映农民的意识特征,带有一定的贬义或存有偏见之嫌。

关于农民的市场意识,舒尔茨 (T.Schultz)曾用 “一个便士的资本主义”案例来说明农民并不是不具有市场和资本意识,也非保守和不思进取,小农经营相对于他们所处的境地而言,也是有效率的。农民之所以始终守着小规模的家庭农业和家庭副业,而不能发展更大的实业,是因为对于农民来说,那些新的 “收入流”价格实在是太高了,他们根本就购买不起。[10](P36-62)

此外,波普金 (S.Popkin)同样用 “理性小农”来概括农民的意识及行为特征。[11]所谓“理性小农”,是指作为经济活动的主体,农民与其他群体并无实质差别,同样也具有理性人特征。农民的观念、意识及行为选择等,都符合理性选择的逻辑,即自我效用最大化原则。

斯科特 (J.Scott)在对越南农民的历史和经验考察的基础上,提出小农的经济意识及经济行为具有道义性特征,即小农经济属于 “道义经济”。小农道义经济特征体现为小农家庭始终把生计和伦理置于首要位置,即农民在经济活动中所遵循的基本原则就是家庭生计第一或伦理第一。[12]小农家庭之所以坚持自耕自作、自给自足,即便是高价租借地主的土地和生产资金而无赢利希望,甚或面临破产风险,也要坚持农业生产,是因为农民首先必须考虑的是要养家糊口,维持家庭生计既是他们的基本需要,也是他们所认同的伦理责任。由此看来,农民并不是怕冒风险,农民坚持低收益率的农业生产,主要是为了使家庭生计有保证。

从20世纪50年代初开始,随着社会主义改造运动的推进,农村经济也被逐步纳入计划之中,1958年 “大跃进式”地推行人民公社制度,实现了农业的全面计划化。为了稳定人民公社集体劳动力,计划经济几乎全面控制了农村市场,因为如果农村劳动力都争相在市场上寻找机会的话,集体的农业将会面临劳动力缺乏的风险,同时也会增加集体计划分配的难度。所以,要维持农村集体计划经济体制,遏制市场发展也就在所难免。

在农村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的时期,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基本上是按照国家和集体的计划来进行的。农业生产的资料和工具一般靠国家和集体调拨与分配,大宗农产品则是统购统销。农民的日常生活用工业品,如布、糖、燃油、肉、其他食品等,一般都要凭票供应。由于农民可自由交换的产品范围很小,农村乡镇上的集市发展也受到很大限制。所以总体来看,计划经济时代的农村经济似乎更趋向自给自足,一方面,市场发展受到政治性的限制,另一方面,市场对于农民生活来说意义也不大。

经过计划经济的洗礼,农民自然也就习惯了集体经济的计划经营模式。从表1的调查数据可以看到,多数农民对经济活动依然倾向于国营,而对私营经济则不很提倡。除了对 “百货公司”和 “粮食收购”持国营态度的人比例较低外,对其他8项经营权持国营态度的比例均超过50%,表明多数农民依然较为习惯于或信任国营经济。相对而言,农民似乎对私营经济并没有很高积极性,除了认为百货公司应私营的人比例稍高外,对其他经营项目主张私营的人都很少。

20世纪80年代初农村推行家庭承包责任制改革后,农户的劳动力获得了自主权,而且农产品市场和劳动力市场也部分开放。农村乡镇的集市贸易得以恢复和发展,尤其是在东南沿海地区,随着乡村工业的快速发展,农村市场经济开始活跃起来。而在整个农村地区,出现了大量富余劳动力外流的现象。某种意义上,大量外出务工现象是农民市场意识的觉醒,表明越来越多的农民认识到要寻找市场机会获得比较好的发展。

表1 农民对国营与私营范围的意识状况 (2006CGSS)

续前表

尽管经历了近30年的农村体制改革,而且农户的个体经营对农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也起到过极大作用,但是,农民的市场意识水平似乎依然较低。大多数农民仍然不青睐私营经济,这一点从表2的进一步分析中可以看出。

表2 农民的计划意识与市场意识倾向 (2006CGSS)

表1和表2的数据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农民的计划意识和市场意识的现状及水平。就分析结果而言,农民的计划意识是非常明显的。计划意识得分在5分以上的占76.4%,而且得分10分的也就是10个项目全部选择 “只能国营”的比例为18.2%,是众数。相反,农民的市场意识倾向并不显著。有65.9%的人市场意识得分为0,得分在5分以下的达到99.2%,由此说明大多数农民的市场意识水平仍处于较低层次,或者说,多数农民对发展私营经济持怀疑或不信任的态度。

调查反映出的农民计划意识与市场意识呈明显反差,计划经济意识较为强烈,而市场经济意识则较为淡薄。某种意义上说,这一现象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是较为吻合的。虽然经历了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但多数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面临着 “平台效应”的困境,虽然农民的温饱得以保障,收入水平得到提高,但进一步增收和发展的难度却越来越大。这其中有结构性因素的制约,同时也包括了当前农民自身的主观因素的影响。或许,农民市场意识的淡薄也是制约因素之一。

三、影响农民市场意识形成的因素

改革开放后,大量农民外出到城镇市场上寻找机会,这一过程可以说是 “闯市场”的过程,其流动机制属于农民与市场的共同演化机制。[13]所谓 “闯市场”或与市场共同演化,是指农民外出时,并没有确定市场目标、市场对象和市场范围,一切都在 “闯”的过程中随时选择和确定,所以,他们所获得的市场机会多数属于 “闯”出来的,具有偶然性、暂时性和不确定性。

从一般推理来看,农民的向外流动意味着他们具备了一定的市场意识,他们之所以选择向城镇流动,是因为意识到或看到了市场机会。然而,经验调查的结果似乎与这种一般观念并不完全一致,多数农民的市场意识倾向并不明显,尤其是在观念和态度上对市场经济或私营体制并不支持。相反,较多的农民明显地倾向于计划经济或国营模式。那么,农民的市场意识为何维持较低水平呢?究竟有哪些因素影响着农民市场意识倾向的形成呢?为什么农民仍维持着明显的计划经济意识呢?

为了探讨农民市场意识淡薄的原因,在这里提出三个理论假设:

一是区域因素决定论假设。施坚雅的基层市场体系理论认为,农村市场体系在地理分布上呈现出几何图形的特征,也就是说,地理位置及交通条件是农村市场中心形成的主要因素,那么,处于市场较为发达地区的农民的市场意识是否会更强呢?

二是农民需求影响论假设。如果市场意识反映的是人们对市场的需求,即人们希望通过市场来获得资源或机会,那么,农民的市场意识是强烈还是淡薄,就与他们对市场的需求程度有关。农民在生产和生活中对市场机制需求越多,也就越需要市场来配置资源、产品或获得发展机会,那么其发展的愿望就会更为强烈,市场意识和态度就更为显著。相反,农民的生产与生活越是趋于自给自足,那么对市场作用的需求就会减少,发展市场的愿望或市场意识倾向就会减弱。

三是个体因素综合作用论假设。尽管地理位置和制度因素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农村市场的宏观发展,也就是说,一个区域在不同时期市场的发展水平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区域和制度的影响,而且市场发展确实存在着区域的差异,但是这种区域间的发展差异并不能解释微观层面的个体间市场意识的差异。因此,现实中农民之所以形成对市场的不同看法和态度,相对于宏观层面的地域和制度因素而言,个体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可能也不容忽视。

在对这三个理论假设进行检验时,笔者通过区域模型、需求影响模型和综合作用模型的回归分析,来考察区域因素、农民生产和生活需求因素以及个体其他因素对其市场意识和计划意识的作用程度及作用方向。在区域和综合作用模型中,因变量根据市场意识得分分为无 (0)、弱(1~4)和强 (5~10)三个等级,自变量为被访者所在区域,变量取值分东 (3)、中 (2)、西(1)。在需求影响模型中,以被访者市场意识总得分为因变量 (见表2),以农户的土地耕种规模、劳动力规模、收入和消费水平等为自变量,这是因为农户对市场的需求与其生产和生活结构有着密切联系。在综合作用模型中,市场意识分为无、弱和强三个等级,重点解释农民个体的社会性特征与他们的市场意识之间的关系,这些因素主要包括个人的年龄、受教育水平、宗教信仰、政治身份、非农经营经历、学习条件等。

从回归分析结果来看 (见表3),农民的市场意识与区域因素有一定联系,相对于东部地区农民,中部地区农民并无显著差别,而西部地区农民的市场意识则更强。这一结果似乎偏离一般常识,其原因可能有两个方面:一是本研究所测量的市场意识可能与一般意义上的市场意识存在一定差异;二是西部农村地区发展相对滞后,农民可能对市场机会的期望更为强烈。

表3 影响农民市场意识因素的回归分析 (2006CGSS)

就需求影响而言,线性回归分析结果显示,农户的土地、劳动力规模以及收入和消费水平等因素,对农民的市场意识水平并无显著影响,且模型检验不具有统计显著性。一般来说,农户的社会经济特征会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他们对市场的需求,例如,土地较少、收入较低而劳动力较为富余者对市场机会的需求可能会更大。但是,农户对市场的需求仅仅是一种结构状态,从其与他们的市场意识之间关系来看,两者似乎并无显著相关。

综合作用模型分析的结果表明,个人的受教育水平和宗教信仰两个因素对市场意识水平有显著影响。相对于大专以上学历者,初中以下学历者的市场意识水平明显较低,而高中专与大专以上学历者之间没有显著差异。相对于无宗教信仰者,信仰三大宗教和其他宗教者的市场意识水平明显较高,表明有无宗教信仰者之间市场意识存在显著差异。

相对于市场意识而言,农民的计划意识或国营意识倾向则更为明显。那么,究竟有哪些因素对农民计划意识水平有影响呢?从表4的回归结果来看,除了农户耕种土地规模、农民的学历层次、政治身份和阶层地位四个因素没有显著的影响之外,区域、劳动力规模、收入和消费水平、家庭藏书数、个人年龄、宗教信仰和经商经历都具有显著影响,其中经商经历、收入和劳动力规模的标准化回归系数相对较大,表明这三个因素对农民的计划意识水平的作用较大。

表4 影响农民计划意识因素的回归分析 (2006CGSS)

就作用方向而言,东部地区农民较之西部地区农民的计划意识相对较弱,家庭劳动力越多、收入越高、消费水平越高、藏书越多,计划意识也会越弱。在个人因素方面,年龄越长者、无宗教信仰者和有经商经历者,他们的计划意识显现得更为强烈。

农民计划意识的回归分析结果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农民追安求稳的社会心理。从家庭因素的影响情况来看,那些社会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民,计划意识的强度明显减弱,这从另一个角度反映了农民的计划意识主要是由安全需求决定的,由此也说明当前中国农户经济仍具有斯科特所说的 “道义经济”的特点。[14]由于农民仍优先考虑安全保障的需求,因而他们更倾向于计划经营或国营经济,在他们看来,计划经营有国家或政府的担保,更为安全。所以,较多的农民具有较强的计划意识,也说明在政府与市场之间,农民更信任政府。现实中也确实有很多农民把自己的境遇与国家政策联系起来,表明农民有着较强的计划经济取向,这种现象也反映了农民具有国家信任甚至政府依赖的社会心理特征。

在某种意义上说,计划意识代表的是农民的安稳优先以及政府依赖等心理,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其市场意识的发展。

四、农民市场意识与行动选择的关系

考察农民的市场意识,目的在于认识农民市场意识的强弱是否会影响到他们的行为选择,特别是市场行为。在一般观念里,人们会认为农民的意识观念趋于保守而不开放,因而市场意识较为淡薄,正是因为意识观念的滞后性,导致农民行动选择趋于守旧,同时也制约着农村市场和农民自身的发展。

从前面的实证分析来看,农民确实不具有较为强烈的市场意识,而且这种意识特征也呈现出区域性的差异,西部地区市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农民的市场意识倾向却更为明显。由此看来,我们并不能简单地把农民的意识特征与农村发展状况联系起来,把农村市场发展的滞后性归因于农民市场意识的滞后。

虽然一般来说,人们的行动是受观念意识支配的,有什么样的意识就会有什么样的行动选择。然而在微观层面上,与行动者的行动选择相对应的主要是具体动机而非抽象意识。因此,如果某种意识会影响到行动者的某种行动选择的话,那么就必须找到抽象意识与具体动机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要确认某种动机是否来源于某种意识。

关于社会行动与意识观念之间的关系,韦伯(M.Weber)曾运用理想型的工具来帮助人们加以理解。韦伯首先抽象出目标合理、价值合理、传统和激情行动四种理想型行动,并试图在宗教伦理与社会行动特征之间建立起关联。[15]很显然,通过理想型概念而建立起来的宗教伦理与行动特征之间的联系,实际上是抽象意义上的联系。在现实社会中,某一类型的意识与人们的具体行动选择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呢?具体的意识是否会影响行动者的行为选择呢?或许,实证分析所提供的结果能让我们从总体上来认识和判断这一问题。

为检验农民的市场和计划意识是否会影响他们的行动选择,我们首先对农民的意识与他们的经济、政治和文化行为进行相关分析,其中用农民外出务工经商计划来代表经济行为,用加入各类组织协会情况表示政治行为,用农民看书读报和上网频率表示文化行为。如果两者存在相关关系,再运用回归分析方法来考察农民的意识对其行为有多大程度的影响。分析结果见表5。

表5 农民的市场及计划意识与行动特征的相关分析 (2006 CGSS)

从表5的相关分析结果来看,无论是农民的市场意识水平还是计划意识水平,与农民经济行为选择都没有显著关系;农民的市场意识与政治行为和文化行为之间存在一定相关关系,计划意识只与文化行为有负相关关系。整体来看,农民的市场和计划意识与三类行为之间的相关程度都非常低,相关系数小于0.1。

农民的市场意识和计划意识与他们的具体行动选择之间呈不相关或弱相关关系,表明农民的具体行动并不受一般意识的直接影响。也就是说,农民是否参与市场活动以及参与市场的愿望,与他们对市场的意识水平并无直接关系。这种意识与行动倾向的分离现象或许让人感到奇怪,因为在讨论行动特征时,人们总将其与行动者的意识特征联系起来。然而经验研究却提供了一种不同的现实。那么,农民市场与计划意识同行动相分离的现实是如何形成的呢?

首先,就经济行为而言,多数农民并没有积极参与市场的行动计划,表明农民的市场化动机并不强烈,或是市场与农民的心理距离依然很大。由于市场机制和农村市场发展可能会给农民的增收与发展带来新的机会,所以,一些学者提出市场化建设是解决 “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甚至认为只要靠 “市场化”制度安排,就能解决农村市场的发展问题。[16]然而,这样的结论事实上忽视了农民及农村的社会现实基础。农村市场化的滞后是由多方面的、复杂的因素导致的,并非仅仅通过某种制度安排就能立刻解决的问题。

现实经验显示,农村的市场化建设面临着农民自身开发或开拓市场行为有限性的困境,也就是农民并不积极参与市场的开发。农民这一行为特征也并非是人们通常理解的是由农民保守意识决定的,也非仅仅受制度所局限,而可能是结构性和制度性以及农民自身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既然农村内部市场动能有限,那么农村市场发展可能就要在较大程度上依靠外部因素的推动,也就是说,需要有外部市场要素的进入,才能扩展农村市场建设的力量,缩短农民与市场的距离。

其次,就政治行动来说,虽然农民市场意识与其参与组织的行为之间的关系通过检验,但很低的相关度说明两者之间并无较强关联,两者的关系只是表现在多数农民市场意识较弱和多数农民并不参与组织上。农民之所以很少参与协会或组织的情况,其实并非因为他们市场意识水平较低。同样,制度安排及结构因素可能在较大程度上影响着农民的组织化行为。在农村社会,组织本身就不够发达,因而多数农民无从谈起参与组织。

最后,在信息获得方面,农民的生活方式或惯习及自身的受教育水平对其影响较大。在乡村社会,农民较少会主动去看书、读报、上网以获得信息。虽然政府为推进乡村文化建设,曾在一些农村地区建设 “农村书屋”,以方便和鼓励农民看书、读报和掌握农业科技及经营信息。但是,村落社会中形成已久的惯习以及农民的生产与生活方式,会在较大程度上影响他们的行动选择。所以,农村市场建设的滞后,可能并非像一些学者所认为的那样,是由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的落后和薄弱造成的。[17]确实,农村交通、技术服务等基础性建设相对落后,这些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农村的发展,但农村市场化建设的滞后性问题,则更多地是由多种结构性和制度性因素决定的。

五、结论与讨论

改革开放后,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后,一个 “市场社会”在中国逐渐形成,农村社会也在经历 “市场化转型”。[18]而且从直觉经验中,我们也会发现大量农村劳动力外出“闯市场”[19],这些经验事实似乎在较大程度上验证了 “市场转型论”。但是,本研究的实证分析结果显示,农民在意识观念上并没有真正实现“市场转型”,多数农民并无较强的市场意识,相反,计划意识或国营经济意识则特别明显。由此看来,乡村社会的市场转型是有限的,即限于经营体制和经济结构方面,而在农民的意识观念领域并未出现市场转型,或者说,存在市场观念转型的滞后。

农民市场意识的淡薄及计划意识的强烈反映出当前中国农民的一种心态和基本经济观念,这样的观念并不意味着他们在思想观念上的保守与落后,而可能是与其生产和生活结构相一致的观念形态。从对影响农民市场意识水平的因素分析中可以看出,区域因素虽有一定影响,但是与市场发展程度的区域差异则呈现出相反作用。西部地区较之东部地区农民市场意识倾向更为突出,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区域市场程度与当地人的观念意识可以是分离的,由此可以说,施坚雅的地理位置几何模型对解释中国农村市场发展的区域差异仍是有效的。

农民的市场意识水平在家庭经济结构特征方面并无显著差异,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当前农民的市场意识与其生产生活是分离的,也就是说,农民的经济生活需求对其关于市场的观念意识并无直接影响。相对而言,农民个人因素对其市场及计划意识形成所起的综合作用似乎更为明显,这说明行动者的意识具有较强的主体性和多元性,其形成是由复杂的个体因素所致。

农民的市场意识和计划意识与其具体行动选择表现出不相关或弱相关,这种意识与行动相分离的现象反映出农民是否参与市场活动以及参与市场的愿望,与他们的市场意识观念并无直接关系。如果说农村市场的较低发展程度是由农民市场性行为较少或参与市场程度较低决定的,那么,构成这一现状的原因可能并不能简单地归咎于农民市场意识的淡薄。农村市场化建设的滞后性问题,可能是由多种结构性和制度性因素决定的,因而,解决农村市场化建设问题、促进农村市场发展,还需要在制度创新和结构调整方面多作努力。

[1]施坚雅:《中国农村的市场和社会结构》,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

[2]费孝通:《江村经济》,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

[3]波兰尼:《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与经济起源》,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

[4]科尔内:《短缺经济学》(上),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86。

[5][6]布罗代尔:《资本主义论丛》,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7。

[7]诺思和托马斯:《西方世界的兴起》,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

[8]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北京,中华书局,2000。

[9][18]Nee,Victor.“The Emergency of a Market Society:Changing Mechanism of Stratification in China”.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1996,101:908-949.

[10]舒尔茨:《改造传统农业》,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

[11]Popkin,Samuel.The Rational Peasant: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Rural Society in Vietnam.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79.

[12][14]Scott,James C.The Moral Economy of the Peasant:Rebellion and Subsistence in Southeast Asia.New H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1976.

[13][19]陆益龙:《关系网络与农户劳动力的非农化转移——基于2006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的实证分析》,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1 (1)。

[15]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北京,三联书店,1987。

[16]周脉伏等:《解决 “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农村市场化改革》,载 《农村经济问题》,2004(5)。

[17]李羚、于莫:《民族地区政府扶贫中的农村市场建设思考——以四川省凉山州为例》,载 《经济体制改革》,201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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