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现有工作 携手谱写新的业绩——汪建荣专员在2012年卫生标准工作研讨会上的讲话

2012-01-25 02:26汪建荣
中国卫生标准管理 2012年3期
关键词:卫生标准宣贯秘书处

各位专家、各位领导,上午好:

此次会议是由卫生部政策法规司主办、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承办的第六届卫生部卫生标准委员会的最后一次卫生标准研讨会。在新老委员会交替之际召开这次会议,主要目的有三个:

一是总结近一年的工作,并对本届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盘点;

二是就当前的工作重点—标准实施宣贯工作进行经验交流;

三是讨论换届工作方案和委员会章程修订草案。

各专业委员会会前都提交了近一年来的工作报告,并印发在会议资料中。这里我先将管委会秘书处近一年来的工作向大家作简要汇报。

一、过去一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继续完善卫生标准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标准项目执行进度、经费和委员的管理,卫生部于2011年12月发布了《卫生标准制(修)订项目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和《卫生部卫生标准委员会委员道德守则》。在原有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对卫生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执行、审查和经费的管理,对委员的廉洁自律、避免利益冲突、保持工作的公正性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卫生标准的宣贯和实施评价是当前标准管理工作重点,我部于2011年12月发布了《地方卫生标准工作管理规范》,明确了地方卫生标准工作的内容、职责和管理办法,使各地的卫生标准管理工作有据可依。

(二)建立卫生标准工作激励机制

政法司今年协调解决了卫生标准评奖和晋升问题。一是从今年开始,卫生标准可以参加中华医学会科技奖的评选;二是部人事司将在今年的专业职称晋升通知中明确卫生标准等同课题研究,将标准列为晋升的依据之一。政策的落实一方面提高了标准起草人的积极性,有利于人才队伍的建设,另一方面则将大大提高标准的研制水平。

(三)大力加强对卫生标准制修订项目和经费的管理

2012年3月,卫生部下达了105个卫生标准制修订项目。今年项目计划的形成过程,强调了公开透明和重点突出。根据卫生部各司局意见明确了征集项目的重点范围,并首次采用卫生部公告形式,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亟需制定的标准项目。

去年以来狠抓了历年拖欠的卫生标准制修订项目的“清零”工作,取得了显著效果。截止到2012年4月底,三百余项标准完成了送审。2011年,卫生部共发布了182项卫生标准,是2010年发布数量的4.6倍,这也是“清零”工作成果的集中体现,各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和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为“清零”工作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在此我代表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和政法司表示感谢!

近两年来我们大力加强了对委托经费的管理。在文件和各种会议上反复强调标准项目执行进度和经费管理的重要性。今年3月下达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后立即对起草单位进行培训,向起草单位明确经费管理相关规定。近一年来,也以各种形式抽查卫生标准制修订项目的执行进度和经费执行情况。

今天的会上,我们还会与规财司的同志一起讨论如何进一步明确卫生标准经费支出范围。

(四)大力推动卫生标准宣贯工作

近一年来,政法司将卫生标准宣贯实施工作列为工作重点,在2011年9月的卫生标准宣传周期间,除了对各省的宣传活动提出了要求外,还会同部卫生监督中心举办了卫生标准研讨会、卫生标准有奖知识竞赛、媒体宣传专栏等形式的宣传活动,加深了专业人员及社会各界对卫生标准工作的理解。

《地方卫生标准工作管理规范》发布后,政法司于今年3月召开了地方卫生标准工作座谈会,宣讲了规范的具体要求,各省卫生厅局负责卫生标准工作的同志交流了工作经验。今年下半年,我司还将组织对各地落实规范的情况进行调研。

各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也在探索一些新的宣贯模式。比如医院感染控制标准专业委员会在医政司的支持下,围绕《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行业标准的落实,拟建立国家级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示范基地;《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发布后,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拟在全国建立职业病防治示范医院;医疗服务标准专业委员会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在上报项目委托协议书的同时上报宣贯计划。

(五)各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工作日趋规范

上个月政法司和部卫生监督中心会同相关业务司局走访了19个专业委员会的秘书处,一是根据《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工作量化评价办法》对委员会的工作进行评估,二是通过走访了解各秘书处工作的优点和特色。

总体来说,绝大多数委员会秘书处的工作越来越规范,越来越有成效。除量化评价办法中要求的内容外,这次我们对各秘书处的对外宣传,对委员、起草人、项目的管理,对标准技术咨询等方面的工作情况,都有了深入的了解。

近一两年来,标准管理工作量明显增多,要求不断提高,秘书处的工作量大、协调工作难,各秘书处的人员能够任劳任怨,努力完成大量而细致的标准管理工作。秘书处挂靠单位及领导给予了大力支持。放射卫生防护、职业卫生、卫生信息等专业委员会秘书处的挂靠单位专门建立了标准室,配备了专职的工作人员,辐射防护与核安全所给标准室配备了5个编制,体现出主任委员和挂靠单位领导对标准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

各秘书处有很多共同的优点,比如能够与委员和标准起草人保持密切的联系,通过邮件、短信、会议等多种形式督促项目执行,记录委员的标准审查情况,标准项目委托协议书及其他标准相关文件能够归放齐整等等。寄生虫病和地方病标准专业委员会很重视对委员会秘书处的宣传,在单位大门口挂放秘书处牌子,并专门设置了委员会标准工作的宣传板;职业卫生和卫生信息标准专业委员会建立了专业的具有搜索功能的专业标准网站;病媒生物控制标准专业委员会重视标准管理思路的转换,制标由求多向求精转换,加强宣贯实施研究,在标准研制过程中充分考虑全国发展水平,建立分类管理指标;医疗服务标准专业委员会专门设计了标准上报过程中和预审会审意见汇总表,管理日趋细化。对于发现的有特色且可能对其他委员会有借鉴作用的工作经验,我们还将在这次会议上安排他们做专题报告。

二、几点要求

(一)继续加强项目管理及经费管理

各秘书处要继续加强对标准制修订项目执行进度和经费的管理,督促起草单位和起草人,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工作,经费的支出进度和范围要符合规定。

(二)加强标准工作的透明度,做好标准宣贯工作

一是标准起草人从标准起草工作起就要重视标准的宣贯工作,起草人要编写适合向全社会宣传的标准解读说明。标准征求意见稿要上传至部卫生监督中心卫生标准网公开向全社会征求意见。

二是各秘书处和部卫生监督中心要将标准工作的透明度是否符合要求纳入审查的内容,标准审查时连同解读说明一并审查并上报。对争议大、敏感度高的问题,委员会要做好应对预案。

三是各秘书处在日常工作中要关注媒体对标准或有可能引起标准问题的报道,要有敏感性,对可能引起广泛议论的重大问题要迅速做出反应,及时制定应对方案。

四是要继续举办多途径、多形式的宣贯活动。除了对专业人员组织的标准培训外,要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学会、《中国卫生标准管理》、《健康报》、网络等多方作用,做好卫生标准宣贯工作。要依托业务司局和大型医院巡查、医院管理年、创建全国卫生城市等活动,发动各级各类卫生机构的参与,促进卫生标准的实施。

(三)组织好《卫生标准发展报告(2008-2012)》编写工作

政法司于今年5月下发了《关于组织编写〈卫生标准发展报告(2008-2012)〉的通知》,提出了编写工作的具体内容要求及时限要求。编写报告的目的是充分展示第六届卫生标准委员会的工作成绩,同时也是想形成一个具有历史价值的资料。希望各秘书处对分报告的编写给予重视。中国卫生标准管理杂志社的同志将协同大家一起完成专业委员会分报告的撰写工作。

(四)做好卫生标准委员会换届工作

今年底要完成换届工作,这次会议要对换届工作总体方案及《全国卫生标准委员会章程(修订稿)》进行讨论。此次换届在专业委员会的人数上不再增加,重点要优化委员构成,要充分体现委员构成的科学性、广泛性和代表性。会前要求各秘书处提出委员构成的方案,明确每个委员岗位的条件,将来具体的委员人选要按这些条件来筛选。在制定和讨论换届方案时,大家要充分考虑各地人才队伍的建设,要将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乐于奉献的地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医疗机构的代表吸收入委员会。

几年来,政法司的工作得到了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专业卫生标准委员会及其秘书处挂靠单位、部机关各司局的大力支持,借此机会,我谨代表政法司对大家的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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