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格的打字机……和我的打字机*

2012-04-01 20:26依兰斯塔文斯
东吴学术 2012年3期
关键词:辛格犹太语言

〔美〕依兰·斯塔文斯 著 林 源 译

外国社会科学

辛格的打字机……和我的打字机*

〔美〕依兰·斯塔文斯 著 林 源 译

在得克萨斯大学(奥斯丁)哈里·兰森人文研究中心,有人在艾萨克·辛格的档案里发现了一大批令人有所感悟的材料:照片、手稿、与数百人的通信,而且是用十几种语言写成的,还有报纸、不少没有写完的故事、重要场合讲演的草稿、校样、泛黄的《犹太挺进日报》、请柬、文凭、孩子们的画作——这些东西足以证明他多姿多彩的一生。这其中的大部分材料都与辛格的晚年有关,所谓成熟的岁月,从六十年代末期到他逝世的一九九一年。他的早年岁月,尤其是他的童年和少年却少有遗存,因为他一九三五年从波兰移民纽约,他,连同数百万东欧移民,开始了一次走向新世界的旅行,大家无一不是行囊空空,几件必用品之外,别无他物:换洗的衣服、日历、电话号码、几张家人的照片和硕果仅存的三五美元。

辛格的其他材料散逸各地。我在下曼哈顿的YIVO犹太研究所发现了一些用意第绪语写成的手稿和他与弟弟以色列·乔舒亚·辛格的几张照片,他弟弟撰有史诗般的小说《卡诺夫斯基一家》和《德系犹太兄弟》。我还在佛罗里达大西洋大学见到他为一九四○年每日安排的计划和他自己编写的英语、意第绪语字典。在他一生的不同时刻,大概是为了摆脱周围那些没用的物件,辛格显然是把一些东西捐给了大学。此后,大学的图书馆馆长又搜集了报纸、戏票、讲演通告、照片,等等。今后还可能有辛格的遗物出现,不仅仅是在美国,还有以色列、波兰、阿根廷、英国、巴西及其他地方,但兰森中心以“密室”著称,这里是为后人收藏辛格的文件。这位作家在南佛罗里达州的瑟夫塞德的公寓里逝世之后,他的妻子艾尔玛·辛格(原来是艾尔玛·海曼·瓦瑟曼)又捐出了一些辛格的遗物。后来经朋友之请,她把文件卖给了得克萨斯大学。

不过,重要的物件不知所踪:诺贝尔奖奖章哪里去了?此事还引出了不少传言。被盗?被谁盗的?这能说明辛格还有已知和未知的财物流向世界各地。还好,辛格是流浪文学的榜样,先是从波兰列昂辛一座不大的村庄出来,然后来到大城市华沙,最后抵达纽约。与此相同,他从希伯来语和意第绪语走向英语,然后又继续走向一系列不同的语言。辛格可能成为美国人,但他是通过这三个字最灵活的意义达到目地的的——以他的少数民族的身份为跳板。

在佛罗里达大西洋大学,那个对辛格遗物感到好奇的造访者因为执著见到了一件极为珍贵的东西:辛格那台能打希伯来语的安德伍德打字机。这大概是他最信赖的——最爱的?——伴侣,可能比他五十四年的妻子艾尔玛还要亲密。打字机有些生锈,上面还有灰尘;我还要再写上一个形容词“破旧的”。在键盘的左上角,字母的瓷面不见了。不过,令我感到惊讶的是,虽然打字机是辛格一九三五年用三十五美元在科尼岛上的一家商店买来的,但这台打字机看上去与一件文物不相上下。

即使辛格能够熟练运用莎士比亚的语言之后,他还是先用意第绪语把东西写下来,然后再亲自打字。他并不把自来水笔当成正宗的写作工具。不,他相信,这台打字机“才能完成分娩”。但意第绪语打字机还有个伙伴:不远的地方必然有一台英文打字机,辛格自己并不使用——到晚年时他身边才有了一台——打字机是翻译人员使用的。

辛格先要把意第绪语打出来,然后才能把小说译成英文。他或是坐在工作室里,或是坐在上西区的一家咖啡馆里,身边有他十几个译者中的一个——我数了一数,先后有十七位——他手里攥着原文,一边口述一边亲自解说。译者将稿子带回家,变成可读的译文;然后辛格再修改译成英文的故事。反复修改是必不可少的:经过这一过程,粗糙的、混乱的草稿变化成通顺的、风格鲜明的作品。他和译者总要修饰一个句子,推翻一个段落,哪怕这些文字与意第绪语原文出入不大,一直改到辛格彻底满意为止。当他作为作家重新塑造自己的时候,那台意第绪语打字机就站在他身旁。他十分清楚,他的成功靠的不是意第绪语的读者,而是英语读者。一九六三年,他已经五十七八岁了,他告诉《评论》杂志:“与原文相反,在英语里我的读者才是真实的……我的英语读者是聪明的美籍犹太人,他们不会说其他语言……从我找到美国的出版社那一刻起,我就觉得要在译文上下功夫,因为当我读到其他意第绪语作家的英译本之后,尤其是索勒姆·阿雷克姆(Sholem Aleichem)的一些作品,我才知道译文还能这么蹩脚。译文是如此之坏,你简直读不下去。所以我横下心来,尽我的所能把小说译好。”我的第一台打字机,键子是希伯来语的 (这意味着我要自己动手填上意第绪语的标点),碰巧也是安德伍德的,这一巧合是我在研究辛格的档案之后才发现的。其实,我的安德伍德与他的没有太大的不同:尺寸大得惊人,重得要命,与其说是工具,还不如说是件文物。我一九六一年出生在墨西哥,年龄上接近辛格的孙辈,成长的环境与辛格的世界不知要相差几何。然而我早期的文学实验却是用意第绪语完成的,这是我在学校使用的语言。后来母亲发现我对小说和批评确实感兴趣,就向我们的朋友普德哥茨借来一台打字机,这位朋友是犹太复国运动的坚定支持者,打字机是他从另一个犹太人手里弄来的,后者暂时客居美洲。打字机我用了几年,写故事,搞翻译,还创作了一部名为《创世纪二○○○》的话剧,此外就是写信。这台打字机我始终没有送回去,我改用西班牙语写作之后也没有还回去(事实上,打字机还在我母亲手里)。我的朋友要过一两次,他要也没要回去,但打字机毕竟是他的。我为什么不还给人家呢?多年来我始终在问自己。我猜我把打字机当成了一种联系的证明——一种执著的证明——与一种传统的联系,对一个传统的执著,这传统是十九世纪中期从乌克兰、立陶宛和波兰开始的,然后继续下来,到辛格一九七八年抵达斯德哥尔摩为止。安德伍德打字机维系着我与一位文学大师的联系,这位大师又是我深深敬仰的。

我二十一岁那年,我的博比·贝拉首次将辛格的小说《奴隶》送给我。她把书递给我,还提醒说:“读读,但要小心,因为这是纯粹的垃圾!”博比·贝拉是从华沙来的移民,等到她五十几岁时,她读的东西几乎都是西班牙语的。她年轻时有心搞创作,但生活的变化把她推向了其他方向。不过,即使她真的在搞文学创作,她对现代派也未必感兴趣。她喜欢情节剧,不喜欢对女人的厌恶。她对过度叙述也很反感,尤其是意识流。她不同意为性写性。总之,流行小说最合她的胃口。尤其是爱情小说——las novelitas rosas是爱情小说在西班牙语世界的称谓——她喜欢的作家有诺拉·罗伯茨、杰奎琳·苏珊和丹尼尔·斯蒂尔。如果这些作品里写到犹太人物,她的目光马上开始闪烁。她还特别爱读犹太语的平装作品,如赫尔曼·沃克的《战争风云》和列昂·乌利斯的《米拉十八》,但就连这些书对她来说也不大好读。

她讨厌菲利普·罗斯,这是情理之中的事。她发现索尔·贝娄太知性。但对艾萨克·辛格,她才怀着真正的愤怒。她宣称:“依兰,辛格变态。有必要写那么多的裸体吗?那些魔鬼都是从哪出来的?在华沙我连一个魔鬼也没碰着……”因为有了她,《奴隶》才使我接触到辛格。我读完之后感到惊愕。这是一部巧妙的、寓言式的小说,结尾写到犹太人与非犹太人的关系,令人难忘,故事发生在波兰:现代派的写法,不动感情,在刻画人的心理方面又极为深刻。虽然这不是一部与宗教有关的小说,但故事里上帝有最终的发言权。多年之后,我读到苏珊·桑塔格(Susan Sontag)一九六二年在《党派评论》上发表的文章:“……《奴隶》不仅能更新我们的感觉,再次发现创作一流小说的可能性,还能更新我们宣泄情感的能力,这种情感宣泄与没完没了的情感泛滥是不同的,后者正是大多数现代小说的特点。”对此我十二分地同意:在我依然是文学青年的年龄上,我在辛格的小说里发现了一部完整但又简洁的小说能够写出的东西。

手边有希伯来字母的打字机为伴,我梦想着有朝一日也创作出一部大作来。但寻找每一部文学作品,先得从一页白纸开始,这白纸又白得刺眼,将一页纸送入打字机——或者,若是在今天,送进一台流行的激光打印机——在文字最终战胜白纸之前,我的大脑里一片空白,我不知所措。难道这打字机不再是伙伴,变成敌人了吗?这打字机能不能帮我把大脑里翻来覆去的东西变成句子?我第一次见到辛格打字机的时候,发现他的机器很普通。那些文字不停地从一扇门里朝外流出,他果真是用这台打字机敲开的门吗?他和打字机生过气吗?空白的稿纸对我来说是那么讨厌,对他也讨厌吗?

不久之前,我读到一九七七年他们对辛格的采访。他告诉记者,那台安德伍德打字机和他一同搬来搬去的,从一个区搬到另一个区,从一个阁楼搬到另一个阁楼。打字机最后才安顿下来,还有辛格,地点是86街。辛格凌乱的办公室——如今86街变成了艾萨克·辛格大道——其实就是上西区辛格与艾尔玛的公寓。辛格说:“打字机的性格变化不定,很是挑剔。”他还说:“如果打字机不喜欢一个故事,就拒绝工作。”他说打字机有“自己的灵魂”,讨厌说大话,不喜欢为打动读者过度渲染情节。辛格解释说:“我知道,如果我有了好主意的话,打字机就能和我再度讲和。我虽然没用自己的话说出来,但好多次我亲身经历过,确实令我感到震惊。这台打字机三十六岁了,自然也有一些文学经验,你说是不是?”

理应如此,这是毫无疑问的。在相对来说不太漫长的时间里——从华沙那边上船,到纽约下船,然后开始在《犹太挺进日报》发表小说,从那时开始,到他一九九一年逝世,这台打字机创作了三百多个故事,还有十几部长篇小说,不计其数的报刊文章。总之,辛格的作品就其在世界范围内的影响来说,他之前和之后任何意第绪语作者没人能与他相提并论。辛格成熟之后,人们对他的好奇心也越来越强烈。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是《撒旦在戈雷》,关于这部作品的评论,一九三四年有人在华沙发表了一些,此时他正要动身前往纽约,文章称赞他的目光和技巧。五十五年之后,辛格的名字已经家喻户晓。好莱坞电影以他的小说为素材,如《卢布林的魔术师》和《仇人:一个爱情故事》,以及他的短篇小说《因特尔,犹太学校的少年》。他的作品还被搬上百老汇的舞台。他被视为文化名人,“通向过去的桥梁”。《纽约客》、《绅士》,乃至《花花公子》总要推出他的故事。他的天才被大家认可——但在天才之外,他的旅行还远没有结束。

辛格的打字机如何能在美国和欧洲称为引力中心?在德国,辛格的作品被列入小学生读物。在意大利和法国,辛格的小说每年还能售出数千本。他的作品被翻译成土耳其语、希腊语、汉语、乌尔都语和其他十几种语言。在他绚烂的艺术想象力之外,是什么把他推到了聚光灯之下,用泰德·休斯的话说,成为“有力的、聪明的、深刻的”、“二十世纪后五十年最优秀的美国小说家”?里贝卡·韦斯特、欧文·豪和其他人对辛格也是这个评价。

一九八六年,在上西区的一座犹太教堂里,辛格应邀发表演说,我见过他一次。一个艺术家是你崇拜的,所以面对他更不容易,至少在我是如此。数十年积累的情感,如何能在片刻之内释放出来?事实上,这样的见面还是没有得好。当时《傻瓜基姆·佩尔》我大概已经读了十几遍,是贝娄翻译的,这部作品是应欧文·豪创作的,一九五三年《党派评论》五-六月合刊发表,同期还有德尔默·斯瓦茨、索尔·贝娄和伊丽莎白·哈德威克的作品。(后来,豪和他的合伙人伊利泽·格林伯格将《傻瓜基姆·佩尔》收入当时唯一一部《意第绪语小说集》。)

我个人也在收集辛格的作品,各种语言的都有,而且越集越多。我买了《莫斯卡特一家》(Lafamilia Moskat)(封面上有个传统的犹太人,白胡子,戴帽子,吹着羊角号),《奴隶》(El esclavo)和平装版的《布朗斯维尔的婚礼》(Una boda en Bronsville),作品是从阿根廷人开的书店里买来的,价格不菲,这家书店离我在墨西哥城的家有一英里左右。我读完之后将书借给一个朋友,他好几年也没还我,在我反复请求之下,才要回了《莫斯卡特一家》。在我对文学形成理解的年月里,这些书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使我知道现代犹太人的生活至多是现代性和性欲之间的一场战斗。不是每个人都要像索尔·贝娄和依兰斯·坎尼蒂那样书写世俗的犹太教;未经粉饰的犹太村落未必不能打动当代的情感。后来我又收集到德语版(Die Familie Moschkat)和斯拉夫语版(Muscatovi)。

一九八五年,我搬入纽约。我当然知道我的北进之旅使我到达了辛格生活的地方。我住在121大街,犹太神学院附近。我知道辛格的公寓离这里仅有20个街区。我能找个借口到法拉维市场买水果,顺着百老汇走下去。我可以在下80街停下来,因为辛格很可能坐在道边喂鸽子,我可以从远处聚精会神地观察他。啊,大师在休息,在与鸟交流——布鲁斯·戴维森拍下的照片使这一场面为人所知。(辛格和戴维森都住在西86街225号比尔纳德公寓楼里。戴维森是在院子的入口拍摄的照片,此外还有其他地方。)我的角色就是窥探:不必靠得太近,能感觉到他的存在就行。他有可能抬起头来。他能看见我吗,那边一次次出现的面孔?我不知道。等我返回住地之后,我要亲手用意第绪语给母亲和博比·贝拉写一封信,告诉她们辛格如何走动,他那身褶皱的衣服,他身旁污迹斑斑的皮箱,还有他的轻声低语……

我有个意大利朋友,他也是神学院的学员,当他宣布辛格将在附近的犹太教堂发表演说时,我想编个借口拒绝前往。然而,我又找不到任何借口。此后不久,在秋天一个冷飕飕的下午,我发现自己也是那250名听众中的一员。我忘了他讲演的内容,虽然我知道他朗读了儿童故事,然后又回答了问题。他依然聪明、机智,听见大家的连连称赞,感到十分轻松。讲演结束时,意大利朋友把我推向围在辛格身边的崇拜者。辛格看见我了。我站在几英寸之外。他有没有认出我这个总要窥探他的特工?当时我和他说了什么?反正没有太特别的话。我不过是个文学青年,来自遥远的、陌生的墨西哥。他面带笑容,就何谓艺术家说了几句话,然后将目光转向另一群崇拜者。我离开犹太教堂,至少我要庆幸没张嘴说出那些无关紧要的、令人尴尬的话来,使我的身份更狼狈。辛格依然是我的英雄。

辛格的小说是一座桥梁,将新的和旧的沟通起来。他让我们sub specie aeternitatis(从永恒的角度)读到人类的故事,如他的偶像斯宾诺莎所描述的:在空中,从上方,要有上下文。辛格从科尼岛上购入打字机时,阿道夫·希特勒正要入侵波兰,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当时在欧洲说意第绪语的人在800万左右,意第绪语就要被纳粹从地球表面几乎彻底扫光。辛格并不知道,他的打字机将要从事一次拯救行动,这一行动的结果将在几十年之后才能显现出来。在灾难还没有露出其丑陋的触角时,他已经对灾难作出了答复。但辛格并不是救世主式的人物。无论从宗教和政治的角度来说他都不是,他的作用仅仅在文学方面。他对政治不感兴趣,至少对炫耀武力不感兴趣。他也不是历史的见证人:站在台上,领导人民,弄脏自己的双手。他是个独行者。他仅仅对那些幽灵承担责任:将他们释放出来。当然他还对语言承担责任。

那台安德伍德在他的指令下左右移动,从右边跳到左边,此时三十一岁的辛格能不能隐约感到,意第绪语已陷入困境?没有,他没有,因为语言的灭亡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语言是如何消亡的?其中最重要的原因,语言在人口学意义上存在的依据不复存在之后,如国内的、教育的、政治的原因,这时才不再流行。等存在的依据不复存在之后,语言就成了文物。闪族语、亚拉姆语、腓尼基语、古希腊语、拉丁语、特尔提克语……不过,语言也可能有另一种死法:出乎意料之外的、断然的、悲剧的。辛格的打字机不久就变旧了。这不是打字机提前变旧的,原因是打字机变成了旧物,博物馆里的收藏品,这与打字机所有人的名望大小没有关系。

辛格在其一九七八年诺贝尔奖演说中指出:“瑞典学院把这一殊荣送给我也是对意第绪语言的承认——流浪的语言,没有国家,没有边界,没有任何政府作后盾,语言里还没有武器、军火、演习、战术等表达法;一种既被非犹太人,又被解放的犹太人轻视的语言。”他又说:“事实的真相是,那些伟大宗教所宣传的,正是犹太聚居地上说意第绪语的人日复一日所实践的。他们才是真正意义上《圣经》所说的人民。”但讲演将要结束时,他才把最重要的话说出来:“意第绪语还没有说出最后一个字。意第绪语所拥有的宝藏,这个世界还没有见到。意第绪语是烈士与圣徒、梦想家与哲学家使用的语言——充满了人类将永远无法忘记的幽默与记忆。从比喻的角度来说,意第绪语是我们所有人聪明的、谦虚的语言,是战战兢兢的、充满希望的人类的方言。”

的确如此,意第绪语是聪明的、谦虚的,还没有说出最后的话来。语言学家、两卷《意第绪语言史》皇皇巨著的作者麦克斯·维恩里奇说:“意第绪语不比历史更聪明。”维恩里奇还说过,语言与方言的区别是,语言以陆军和海军为后盾。《索勒姆·阿雷克姆的世界》的作者默瑞斯·塞缪尔相信,“与大多数语言不同,意第绪语是创造这一语言的人民编成的密码历史”。虽然600万人死于大屠杀,虽然希伯来语超过意第绪语成为巴勒斯坦犹太国使用的语言,但是,当辛格站在斯德哥尔摩时,意第绪语还在挣扎。今天意第绪语在一些地方仍然在挣扎,如耶路撒冷的帕克区和哈西德教派,他们平时还在使用意第绪语:在家里使用,做生意也使用。意第绪语不是教学用的语言,也不是讨论犹太经典使用的语言,也没有小说由意第绪语撰写,因为几乎找不着读者。所以,辛格在斯德哥尔摩宣称意第绪语大有未来,这是不是虚妄?

或许是,或许不是。犹太人是语言魔术师。历史上他们发明了十几种语言:在希伯来语和亚拉姆语之外,还有拉地诺语和犹太-阿拉伯语,犹太-意大利语,犹太-葡萄牙语,这些不过是其中的几种。有些已经退出使用,另一些依然存在,用法陈旧,已经遁入术语的行列。意第绪语将来能怎样,就其自身来说,“意第绪”这几个字——这称谓要比称谓后面的语言年轻——可能指的是犹太语,但世界上的犹太人从来没把意第绪语当成他们唯一的语言。犹太人的启蒙运动,将世俗的犹太人领出聚居地,进入更大的社会。虽然他们还抱着原来的语言不放,但要做一个称职的公民,他们在那个更大的社会里还要学会法语、英语、希腊语和其他语言。但对东欧的大多数人来说,意第绪语仍然是自我定义的通行证,是进入智慧与谦虚的通行证。“Voz makht a yid——犹太人何以为生?”Ehr redt——说话。

意第绪语作为交流的工具可以追溯到一千年之前。意第绪语来自德国的莱茵河与默泽尔河两岸,那里还有科隆、波恩和梅斯。后来传入所谓的帕尔聚居地,包括后来的波兰、立陶宛、白俄罗斯、拉脱维亚、乌克兰和俄罗斯的一些地方。最先,这个方言仅有女人、孩子和不识字的人使用。希伯来语才是拉比、法典编撰者和知识分子使用的语言。文化精英视意第绪语为下等的、不合法的语言。直到十九世纪中叶,一些作家,以门德尔·默伊克·斯夫利姆(S.Y.阿布拉默维奇)为领袖,改用意第绪语。他们的目的很明确。每个作家都希望拥有读者,就算人数不多,至少也能阅读他们的作品。用圣经语言写故事,这是将大众拒之门外,因为大众说的是意第绪语,因此,当门德尔摆脱希伯来语,改用意第绪语撰写他的小说Dos kleine mentchele(《小伙子》)时,他希望与人民沟通——成为一面镜子,让不同的犹太人都能在里面看见自己的面孔。

一九○四年,辛格出生后,意第绪语文学还有很大的魅力。在十九世纪末和二十世纪第一个二十五年里,著名的作家就有艾萨克·皮瑞茨、索勒姆·阿斯奇、大卫·伯格尔森,当然还有索勒姆·阿雷克姆(斯缪尔·拉宾诺维奇),后者在犹太文学领域的崇高地位依然无人能比。在辛格成长的过程中,信仰扮演了重要角色。辛格的父亲是位感情用事的拉比。他母亲倒很理性:严谨、精明,然而也对宇宙更深的秘密感到好奇。不论是宗教文学还是世俗文学在辛格家里都是不可缺少的成分。等辛格长到十六岁时,他已经是比尔格雷的希伯来文教师;十七岁,他已然来到华沙,入读塔克默尼拉比神学院,但意第绪语还揣在他的怀里;因为他对意第绪语的念念不忘,一九二三年他开始为一份意第绪语杂志校对文章。校对工作使他走入文学领域:不是希伯来语的,不是西奥多·赫泽尔提出的拉比使用的语言——此人是犹太复国主义的创始人,他把这种语言视为“未来犹太祖国的方言”——辛格接触的是意第绪语,人民大众的语言。不久之后,辛格就着手把托马斯·曼、斯蒂芬·茨威格和纳特·哈姆逊的著作翻成他的mane loshn(母语)。

辛格抱住意第绪语,其中自有原因。他的思想是城市的,他的习惯是极端现代的,所以他不喜欢与意第绪语相关的渲染:在美学领域,如Yidl Mitn Fidl(《拉小提琴的犹太人》)等情节电影和格尔德法丁的喜剧;在政治领域,与一边倒的运动联手,如德美联盟。确实,意第绪语与希伯来语的紧张关系才使他成为辛格,如前一代作家所经历的。一次,在接受欧文·豪的采访中,两种语言背后的意识形态开始浮出水面,这次采访很能说明问题。下面是从采访里提取的文字,令人茅塞顿开:

辛格:问题的真相是,使用意第绪语的人并不把我当成用他们的传统写作的作家。我也不把自己视为他们传统的作家。我把自己视为犹太传统的作家,并不是不折不扣的意第绪语传统。多年之前,我确实看过安-斯凯的《恶灵》,至于他对我有没有任何影响,我确实不知道。那些神秘的哲学家、老作家对我的影响更大,要比现代作家影响大。

豪:有必要解释一下意第绪语传统和犹太传统在你思想上有何不同。

辛格:在我的心里,意第绪语传统是伤感和社会正义的传统。打个比方说,这就是意第绪情感的两个方面。这两方面总是站在受压迫者一边,总是如此,两方面总是伤感的。我开始写作时就发现这个传统不合我的性格。我生来不是好动感情的人。我说的伤感是指真正的伤感,姑且称为感伤主义,这才是正确的说法。我在性格上也不是为社会正义战斗的人,虽然我拥护社会正义。因为我是个悲观主义者,我相信,不论人们怎么做,总是错误的,世界上永远不会有任何正义,所以我以自己的方式放弃了。为此,我不得不创造自己的传统。

豪:如此说来,创造你自己的传统,在这一过程中你感到你又回到了犹太传说和犹太思想的根源,这两者在历史上要早于意第绪语文学的繁荣。

辛格:这正是我的感觉……

后来辛格不断地成熟,不仅是作为人,还作为艺术家,当“意第绪语被视为被压迫者的语言时”,辛格对这一划分不以为然,而且表现出强烈的不满。他一定要让那台打字机发挥更大的作用,结果以吝啬的方式将他变成了意第绪语的继承人,因为那台安德伍德是灵感艺术的容器。不过,安德伍德也把辛格塑造成了那个把最后一枚钉子钉入棺材的人,这棺材代表着消逝的犹太村落。成为感伤主义的制造者,这是他最不希望的。他是大胆的,但同时在他身上又不乏恶作剧式的特点。一九七九年他宣布说:“意第绪语文学使我想起了父亲的法庭,在这法庭里几乎事事都被禁止。”在辛格的灵魂深处,他轻视文学。当年他还在华沙,有人问他是如何将托马斯·曼的《魔山》的一章译成意第绪语的,这一章原来是用法文发表的,他回答说:“我的读者不会说法语,所以我把这一章译成‘蹩脚的’意第绪语,这并不难。”显然,他不希望意第绪语里充满泪水,他要把这种语言变得更庄严。为此,他还是借用了传奇剧里使用的那些元素:性、权力及人性的变化。他精心想象出来的人物样板在希特勒的集中营里排队等死的时候,辛格就是以上述方式创作的。

与波兰等国的意第绪语报纸相比,美国意第绪语报纸的出现要晚一些。显然,意第绪语报纸的出现是为呼应西进的移民浪潮,从十九世纪后几十年开始,大批移民开始向西迁徙,据估计,一八四○年,美国国内有5万犹太人,但一八八○年犹太人口已经达到26万之众。第一批报纸就是在这40年之间出现的。所以说,平台已经为辛格搭好。《犹太挺进日报》一八九七年创刊,在美国是最重要的意第绪语日报。我在兰森中心档案里发现,材料上数千次提到他与这份报纸的合作。辛格之所以成为大作家,这份报纸扮演的角色,如何强调也不过分。虽然辛格与报社编辑亚伯拉罕·卡罕频频发生龃龉——卡罕认为辛格是二流作家,但他的小说和新闻稿件依然刊登在报纸上,他的长篇小说依然在报上连载。不仅如此,辛格还能不停地投稿,而且方式灵活。在依茨科克·巴什维斯(Yitskhok Bashevis)之外,他还使用笔名瓦沙夫斯基(Y.Washavsky)和希格尔(D.Segal),模仿其他作家,这多少让人想起了菲迪南多·迪索阿变色龙般的文学。

在辛格自己的文学传统里,他的艺术之旅将他变成自己文学传统里的目标。有人为他的写作技巧欢呼,但一些上了年纪的读者也对他提出了挑战。辛格故事里有太多的性和魔鬼,犹太移民对这些感到反感。一些读者嚷嚷道:“太色情了,太神秘了。这么多的魔鬼和精灵,他是从哪弄来的?我也是从乡下来的,但我一个也没碰着。”与此相同,一次,一个重要的批评家指出:“生活在犹太人聚居地里可能不大舒服,但那里还没到人欲横流的程度。”事实上,辛格与专业批评家总有麻烦,尤其是犹太批评家。一九七九年,罗伯特·阿尔特在《纽约时报书评》上撰文评论《旧恋》(Old Love),作者称辛格是“一个伟大的作家,但显然作品写得不平均,他在其尝试的小说类型上忽高忽低,他有一种重复自己的危险的倾向,他后来的作品不如早期作品有力”。《新共和》的列昂·维瑟尔蒂尔指出,辛格痛恨并要瓦解犹太传统,“他在文学方面开始了极端的复仇:以没有快乐的、辛辣的文字来刻画犹太人的生活,其中充满了魔鬼的怀疑与疑惑……(这种生活)与时下在美国文化里大行其道的迷恋恶魔正相呼应”。

这些恶意批评令辛格很不高兴。一九八四年,辛格借《儿童故事》序言开始反击。他的答复是复杂的,就他与文学的关系勾画出更大的画面。辛格写道:“为何我要为儿童写作,这里有500个原因,但为了节省时间,我排列出其中的10个:

1.儿童读书,但不评论。他们也不把批评家当回事。

2.孩子们不是靠阅读来找身份的。

3.他们不是靠阅读来摆脱愧疚,平息造反的欲望,或摆脱疏离感。

4.他们用不着心理学。

5.他们讨厌社会学。

6.他们不在如何理解卡夫卡或《芬尼根的守灵人》上下功夫。

7.他们依然信仰上帝、家庭、天使、魔鬼、巫婆、精灵、逻辑、简明、标点及其他一些过时的东西。

8.他们喜欢的是引人入胜的故事,不是评论、导读或脚注。

9.如果碰到乏味的书,他们就打哈欠,既不怕丢人也不怕权威。

10.他们并不指望他们热爱的作家来救赎人性,他们虽然年轻,但他们知道这是作家办不到的。只有成年人才怀有孩子般的虚妄。

不过,最终辛格的魅力是不必怀疑的,他身后那代读者如我等能理解他的魅力所在。辛格是讲故事的高手,他的个人之旅又有着寓言般的特质,他的才华因此而得到彰显。从默默无闻的移民到大熔炉里少数民族的代言人,再到美国的偶像——从他名字的变化就能发现他的这一嬗变:孩提时他的名字是Yitkhok Zinger,但一般都称呼他的爱称Itchele。他在华沙的名字是艾萨克·辛格,等他到纽约之后又在名字中间插入巴什维斯,这是母亲结婚之前的称呼。事实上,巴什维斯是说意第绪语的人对他的称呼。他弟弟以色列·乔舒亚一九四四年因心脏病逝世之后,他才正式使用艾萨克·巴什维斯·辛格。

他在新泽西公墓的墓碑上就是这么写的,墓碑上名字发生的变化很有戏剧性——称呼、行为,当然还有地理(墓碑安放之后才发现上面有个拼写错误,把诺贝尔拼成了诺布尔,后来才改掉)。如果他最终的目的地不是美国的话,那他大概还不能经历如此强烈的变化。的确,我也是移民,我把辛格的成功视为在美国才能发生的现象:在世界的其他地方他怎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以如此轻松的方式变换语言和文化呢?他以亲身经历证明犹太人的美国之旅:从贫穷到经济稳定,从边缘到中心。是的,其他重要作家也对移民现象进行了探索,从社会学的角度说,他们的探索方式可能更为准确。从欧洲来的那些说意第绪语的居民一般都在下东区定居,安基亚·伊泽尔斯卡的《饥饿的心》和亚伯拉罕·卡罕的《大卫·列文斯基的成功》以更为集中的角度和痛楚重新塑造了下东区,为二十世纪最初几十年的纽约勾画出一幅生动的画卷。在上述两位作家之外,还有麦克尔·格尔德、伯纳德·马拉默德,辛格的弟弟也是其中之一。然而,这些作家谁也不能以其亲身的经历写出与辛格相关的变化。

辛格并不总是讨人喜欢的。他对文学太执著。根据辛格传记作者詹姆特·哈达的说法,辛格总是用手写字,一般写在画了线的纸上。还有,他妄自尊大,城府太深。我在这里要坦白一件事。阅览辛格的档案,他性格中黑暗的一面使你不能没有感触,这和他的公众形象是大不相同的。这里有他一夜情人们写来的信,他对人家有所承诺,但等时过境迁之后,他把对方忘到了脑后——等他离开她们之后,他的承诺就是一本《索罗姆·阿雷克姆》!集体农场居民以色列·扎米尔、他第一次婚姻生下的儿子,在其回忆录《朝父之旅》里为辛格送上的画像还是相当真实的。扎米尔说辛格吝啬,不好沟通。辛格的外甥默瑞斯·卡尔生活在伦敦,卡尔的母亲伊瑟尔·克雷特曼是辛格的姐姐,卡尔说辛格不大方。辛格的秘书、翻译、亲近的伙伴德沃拉·曼纳什(后来的特鲁什金)在《梦想的大师》里说辛格有骗人的毛病,曼纳什是在巴德学院与辛格相遇的。辛格的密友多罗希亚·斯特劳斯和莱斯特·格兰在他们的回忆录《天篷之下》和《瑟夫塞德明亮的大街》里为最后几年的辛格描绘出一幅痛苦的画像。辛格的编辑和出版人罗伯特·斯特劳斯的妻子写道:“他老糊涂了。”接下来她又说:“不是老了。他是心不在焉。他偶尔回来,喜欢说的话是:‘在活着的意第绪语作家里,我当然是最伟大的。’或‘我们一贫如洗。出版人把我们抢个精光。’”大家知道,艾尔玛(辛格的妻子)与第一个丈夫所生的孩子们是看不起辛格的,原因之一是辛格禁止艾尔玛与孩子们联系。

我为美国图书馆编辑辛格小说和生平相册,总能想起当年鲍比·贝拉对辛格的愤怒。“读一读,但要小心……”是不是她凭直觉就能剖析辛格真实的自我,用不着复杂的批评模式,而一九八二年身在墨西哥的我还是个不知深浅的文学青年,公众对他的崇拜遮挡了我的视线?

这是一幅不光彩的画面,有时我真希望这画面并不在我的视线之内。在辛格四五十岁时,他与译者们(其中大多为女性)的关系是虐待式的,我读到的信件反复追问辛格未付工钱的事,或者要求他解释为什么在出版的作品上删掉了译者的名字。

我要坦白,我对辛格的情感发生过变化。如今回想起来,我这模棱两可的态度在与母亲欧菲利娅·斯塔夫坎斯基的周日长途电话里表达了出来。她总要打听我与辛格研究和撰写方面有关的事。我告诉她发现辛格如何如何恨人之后,我感到无所适从。我告诉她在辛格扮演的角色和辛格其人之间有着一道深沟。之后,我的话题无意中转向了那台老安德伍德。她说:“打字机放在衣橱里,我用塑料布包上了。”

我答道:“我不喜欢这个形象。为了破案,尸体才裹在塑料袋里。”

我吸了一口气,然后问:“下一次能为我带来吗?”

母亲每次从墨西哥赶到安姆赫斯特,总喜欢为我带来一些过去的东西:一件童子军的上衣,一件被我忘到脑后的巴尔·米茨瓦的礼品。一般来说这些东西都不太大。我知道运送一台打字机不是好办的事。

她回答说:“打字机太重。依兰,要是请联邦邮政运送的话,你必然要破费。再说,别忘了,打字机不是你的。是人家的。我一见到他,他就问我要打字机。这么多年了,还给人家才好。”

“不,求你别还,现在是我的了。我的第一批意第绪语习作是用这台打字机写出来的。”

通话转向其他内容。临了我答应母亲下次省亲时亲自把打字机运回来。

不幸的是,等我动真格的之后,才发现母亲是对的:打字机几乎有八磅重,这可如何是好?

在安德伍德打字机之后和永久定居纽约之前,我又买了一台绿色的塞西斯200,这台打字机上有西班牙字母,是日本造的。我为墨西哥报纸《超越》和《日刊》写的稿件都是在这台打字机上完成的,此外我那些长长的家信也是用这台打字机打出来的。我早期那些用英文写成的短篇小说用的还是这台打字机。当我写下这句话时,那台塞西斯正坐在我的家里望着我。我们俩都知道,过去多年来我们是朋友,但现在我们不过是一般意义上的熟人。塞西斯打字机之后,我改用电脑打字:小蓝屏苹果,小绿屏苹果,上面能插两个软盘——在技术上早已过时。多年之前我就不要了。之后又出现了好几台更高级的笔记本电脑。然而,在这些笔记本上面,我没有感到与塞西斯的难舍难分,更没有在安德伍德身上的爱恋。

艾萨克·巴什维斯·辛格的幽灵依然没有离开我们。我的写字台上放着一张辛格与安德伍德打字机的照片。那边我还有一堆辛格写的和写辛格的图书、刊发辛格小说的意第绪语杂志、传记……我还有一张辛格的照片,他在86街公寓坐在靠椅里。他在阅读《犹太挺进日报》。他周围有上百件东西:盒子、手稿、报纸、文件夹。他右边有一台现代的吸尘器。照片上虽然没有他的打字机,但打字机是无处不在的。从更大的意义上说,因为这台打字机,辛格的房间才变得一片狼藉。

数月之前辛格档案管理员给我邮来一件小礼品:一卷紫红色的《手稿》——大小与我的拇指相仿。他们还为我复印了一张辛格的日程表,上面写着“日历:公元1940年”,副标题上写着“个人一年的历史”。辛格是个上进心极强的移民,他在日程安排后面写地址,记英语生词,几十年之后这些英文字将通过安德伍德打出来,巧妙地嵌入他的小说。

我还记得搬入纽约之后,要把英语的生词和短语抄在纸上。我把这些词汇表称为“私人词典”。我总在列表:要办的事、要见的人、文章和著作的构思……不过,我已经好多年不编字典了:英语对我不再陌生。话又说回来,要是没有当年亲手编的那些字典,我也不可能成为今天的作家。那些字典是我用来摆渡的筏子。在这篇文章里就有它们无处不在的身影。

“读一读,但要小心。”后来证明,要走入辛格的格式塔并不困难。一天夜里,整理辛格的小说令我感到疲劳,之后我对妻子艾利森说起了我对辛格模棱两可的态度。她几句话就使我茅塞顿开。她说:“迟早我们少年时代的那些神将被真人所取代。”接下来她又说:“亲爱的,你自己就没毛病吗——你写作时是如何掩饰的?”她说的对:谁也不是圣徒。再说,我们犹太人不相信圣徒,我们相信吗?辛格试图通过文学来战胜他的局限性。从他早年开始,他呼吸与写作,创作与阅读,阅读与讲演,从来没有停歇,其他都是无所谓的。我发现,辛格的人性对我来说之所以是触目惊心的,正是因为他把所有的时光都用在了表达上面——拾掇,取名,安排情节——表达他的想象力。艺术家探索我们身上肮脏的,甚至是可怕的一面,因为这一点他们不是更有人性吗?或许我们的罪恶才使我们有魅力,在我们称之为生活的混乱状态里,那黑暗的一面是艺术家的源泉,他们借此挣扎着要理解善恶之战,不用说,对这战斗,辛格是理解的、尊重的。

通过时空,而且超越语言,要传递这一信息,靠的不是那台打字机吗?

* 文章选自PAKN TREGER,Summer 2004.

〔美〕依兰·斯塔文斯(Ilan Stavans,一九六一-),安姆赫斯特学院资深教授。

【译者简介】林源,复旦大学毕业后从事文学翻译,译作有 《苦竹——中国的两部小说》、《时代的书:你几乎能触摸一个中国农民的“二十二条军规”》、《中产阶级的上海:王安忆的怀旧小说》、《J.D.塞林格和乌娜及 〈纽约客〉》和《加西亚·马尔克斯的旅行:从阿拉卡塔卡到马孔多》等,编著《二○○五最受关注的中篇小说》(上、下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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