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与幻象——读夏德元的《电子媒介人的崛起》①

2012-04-01 20:26栾文钰
东吴学术 2012年3期
关键词:媒介出版社研究

栾文钰

随笔与书评

真实与幻象
——读夏德元的《电子媒介人的崛起》①

栾文钰

媒介环境学的研究,始终是传播学者们不可绕开的课题。无论效果研究和媒介素养的讨论能够对新闻传播实践产生多大的裨益,媒介环境学始终关注媒介本体。新闻理论专家童兵教授认为,“以往的传播社会学与媒介环境学研究,虽然侧重对大众传媒与人的关系探讨,但偏于对传播效果与媒介素养教育的讨论,功利色彩的研究取向十分明显,研究者往往站在极其庞大的大众传播机器的立场上,把人作为受媒介影响和被动适应媒介所构建的拟态环境的对象来讨论,几乎无视作为传播主体的人对媒介的能动作用和创造性作用”。②童兵:《电子媒介人的崛起·序》,夏德元:《电子媒介人的崛起》,第2页,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诚然,传统的媒介效果理论或多或少地处于目的至上的迷雾之中,而夏德元的《电子媒介人的崛起》正是突破了这一幻象,以独到的见解,提出电子媒介人这一概念来探讨媒介化社会和人与媒介关系,在全新的信息时代中,探求纷繁复杂现象背后的真实。

首先,论者在该书中率先提出了电子媒介人的概念,并作了相当详细的阐述。在该书第二章中,论者从媒介技术与载体的视角详细列叙了社会媒介化的历程。尤其以第四次、第五次传播革命为契机,为新的媒介与人的关系创造了条件。在语言、文字、印刷的基础上,电讯传播以电报和电话基础改变了时间与空间的格局。正如麦克卢汉在一九六二年认识到的,电子媒介正在把世界变成“地球村”一样,这些“社会激素”、“丁零作响的符号”③马歇尔·麦克卢汉:《理解媒介:论人的延伸》(增订评注本),第 278、300 页,南京:译林出版社,2011。一方面以辅助人体器官的形式构成功能上的延伸,另一方面缩小了社会的物理性质。由此,印刷机、打字机、电话、电报,多样化的载体第一次将媒介传播引入下一个时代:以互联网为载体的互动传播。电脑集多样化载体的功能于一身,按照“感官比例”④沃纳·J.塞弗林、小詹姆士·W.坦卡德:《传播理论:起源、方法与应用》,第243页,郭镇之、徐培喜等译,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6。的概念,如果将印刷机、电话这些载体比作人体的某个器官的话,那么电脑和互联网无疑涵盖了几乎所有人类感官传播所需的功能。从这个角度,我们也不难理解为何论者并不希望将媒介化社会的受众称为“网络用户”或是“网民”,将其称为“电子媒介人”便彰显其说服力。所谓“电子媒介人”,作者认为:“既是指生活于媒介化社会,拥有各种电子媒介,具备随时发布和接受电子信息便利,成为媒介化社会电子网络节点和信息传播主体的人。”①夏德元:《电子媒介人的崛起》,第63、130页,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作者特别强调,电子媒介人是人类社会媒介化程度提高到一个水平,进入信息时代之后形成的。实际上这也为电子媒介做了限定,一方面将电脑网络以外的电子媒介排除在外 (一个持有移动电话的人不在其列),另一方面排除了实际意义上的电子人(拥有电子起搏器,人造皮肤等的人),同时将隐喻的电子人扩大,不再只局限于那些电子媒介的痴迷者、爱好者,而是将所有接触并使用电子媒介进行传播的人纳入其列。

那么“电子媒介人”成为更为确切的描述方法之后,其具有的现实研究意义值得探讨。夏德元在另一篇 《数字时代电子媒介人的崛起与出版新视界》的文章中提到:“电子媒介改变了社会结构,电子媒介使得使用者不再与既定的社会身份和地位相关联,电视将不同类型的人群带到了相同的场景,于是不同的社会角色在电视面前变得模糊了,而网络传播则进一步提供了隐去身份、同步参与交流的条件。”②夏德元:《数字时代电子媒介人的崛起与出版新视界》,《学术月刊》2009年第9期。然而,此社会非彼社会,如果电子媒介人按照定义所说,成为电子网络的节点,信息传播的主体,那么现实生活的主体在电子空间却能够对应多个虚拟空间的人,如一个人既是新浪微博用户,也是腾讯微博用户,其很有可能刚在腾讯微博发布“我觉得吃盐对防辐射没什么作用”,但由于不实消息的讨论和其他用户的鼓动,最终又在新浪微博上说“还是买点盐有备无患吧”,这样的现象完全可能发生。在运营商之间没有建立同步发布功能的情况下,电子人构建的网络节点,身份也是完全不同的。因此,以电子媒介人为传播主体进行研究存在着一定的困难,现实所处的社会,如果电子媒介人这一概念无法做到将现实与虚拟空间的人进行对应,那么则与“网民”等概念无异,或者回归到大众传播效果的视角,探讨网络媒体造成用户现实行为和虚拟行为的差异,因此这里所说的媒介化社会更多倾向于单个网络媒体而论,在单个网络媒体中自成一个社会,并且与现实社会在节点上构成电子媒介人,从而渗透到整个社会,形成社会的媒介化。

其次,论者在该书中对电子媒介人视角的优势进行了深入的论证。大众传播理论深谙传统媒介技术下的传播研究,尤其是对于报纸、广播、电视等在传播史上占据重要地位的传统媒介研究。从“一对一”到“多对多”的传播形式使得传统单一线性的传播理论研究过于强调单方向、单层次的媒介关系而少有全面的探析。夏德元在本书中认为:“过去,传播社会学研究的重点是大众传播媒介对社会的影响,如今,这样的知识体系已经不能适应变化了的形势,其理论也无法对传播现实做出有效的解释;必须加强对作为新的传播者和自媒体的电子媒介人的研究,以揭示其在传播发展史上的真实意义。”③夏德元:《电子媒介人的崛起》,第63、130页,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电子媒介人的特殊地位使其以人为实践主体对网络的现象及问题有了全面的集中解释。商议民主、媒介素养、媒介文化及其矛盾、媒介伦理与传播权力等传统研究问题都能够以电子媒介人为单位重新进行阐述和研究,作者试图用这些问题的阐释来描摹一个电子媒介人的全貌,这是传统研究模式所无法媲及的。电子媒介人视角不仅对于传统理论研究存在优势,而且能够融合传统媒介与“新新媒介”互相参与和整合的人际传播实践作用。电子邮件、网络电话、视频门户网站,通过网络扬弃了电报、电话、电视的功能,即使在技术上的开发一直朝着最终端的方向前进,也无法改变电子媒介人出现的现实:脱离硬件载体的束缚认识人际互动的新模式,也就是书中所提出的从狭隘到普遍、从现实到虚拟、从单向到多向的交往模式,网络媒介渗入社会,传统受众成为媒介人。

即使社会科学是否能够证伪仍无定论,也不能排除其新概念的提出存在前科学的问题。“电子媒介人”概念的提出也是值得反思的。埃里克·麦格雷认为,互联网研究经历了社会学发展的三个阶段:诞生时的乌托邦批判、用途研究和网络代表的新的社会逻辑引发的社会学思考。电子媒介人正是发轫于网络带来的新社会逻辑,然而“关于人与新技术的关系,理论研究总会周而复始地陷入决定论,把技术当成解释社会的因素,以为技术在指引历史的方向……互联网不等于所谓的革命……但是必须指出,经济和技术变革再重要,单凭这些变革也无法改写人与人之间的关系”。①埃里克·麦格雷:《传播理论史:一种社会学的视角》,第201、200页,刘芳译,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9。麦格雷倾向于将互联网视作一种异质媒介而非均质媒介,与“无所不在的电子媒介,构建了一个处处充满数字电子信号的新空间”②夏德元:《电子媒介人的崛起》,第120页,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完全不同,我们看到的电子邮箱、社交网站、微博只是人际传播工具,不足以构成一个如同现实生活有序的空间。他还批驳了曼纽尔·卡斯特对网络新技术的社群乌托邦观点,认为“如今,谈论信息社会和网络社会,又有人重蹈覆辙,以为这样的社会兀自存在,不是把他奉若神明就是将它贬为尘泥”。③埃里克·麦格雷:《传播理论史:一种社会学的视角》,第201、200页,刘芳译,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9。把网络等同于社会是荒谬的,那么以网络为主体的媒介化社会的讨论是否合理,深受媒介影响的社会是否仍然属于效果研究则不言自明。从这一视角出发,电子媒介人的概念在定性的基础上仍然有待更多的量性研究进行深化。

总之,二十世纪六十年代,麦克卢汉名震全球,被誉为“最重要的思想家”,一九九八年“媒介环境学会”在纽约成立,与经验学派、批判学派分庭抗礼,而对麦克卢汉“理解媒介”的批评和驳斥也从未停息。因此,夏德元提出的“电子媒介人”概念消除了技术至上的局限,以“人本”的方式预示了传播主体的回归,对媒介化社会人与媒介互动关系进行了全新的阐释和研究,不但推动了国内关于媒介化社会的研究,而且对于媒介与人的良性互动具有建设性的意义。

① 夏德元:《电子媒介人的崛起》,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

栾文钰,复旦大学新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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