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中国与东盟发展教育服务贸易比较优势

2012-05-09 01:23陈圳
现代经济信息 2012年5期
关键词:比较优势完善措施影响因素

陈圳

摘要:我国对东盟的教育服务贸易尤其明显的比较优势,此种情况的形成不是单一因素所形成的,此种比较优势虽然对我国的教育服务贸易发展十分有力,但也应作出持续的改革与完善,才能保证其具备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关键词:教育服务贸易;影响因素;比较优势;完善措施

中图分类号:F1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3-000-02

一、教育服务贸易的常见形式分析

按照相關的国际协议的定义,服务型贸易主要有四种方式,此种定义也同样适应与教育服务贸易。1.跨境交付,从一个成员国向另一个成员国境内的教育消费者提供教育服务,如利用网络教育、远程教育等形式为对方的消费者提供教育服务并收取相应的费用;2.境外消费,即一个国家在境内为来自于另一个国家需要教育服务的消费者提供相应的教育服务,如一个国家的消费者到他国的教育机构中进行学习或者科研、学术访问等;3.商业存在,是一个国家的教育服务机构通过在另一个国家设置分支机构等为需要教育服务的人员提供服务,如企业或者学校到其他国家直接创办独资或者合资的学校、培训机构等;4.人员流动,教育服务的提供者是一国进入到另一国的人才。

二、决定教育服务贸易优势的主要因素

1.经济发展程度

相关的经济学研究表明,比较性优势对收入水平不同的服务贸易商进行优势比较,按照其分析结果看,收入越高则其服务贸易的比较优势也就越大,收入达到发达国家水平的国家在服务贸易上拥有较大的比较性优势。在教育服务贸易商也不例外,如果其资金不足或者发展能力不强的教育机构,其他条件再优越也不能形成较高的比较优势。

2.人力资源的优势

相关理论研究认为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主除了取决与土地、劳动力、资本资源等因素外,任何经济形式或者贸易发展都离不开人力资本的支持。尤其是知识密集型的教育服务贸易,其人力资源的质量将决定其比较优势。人力资源与知识产权往往在教育服务贸易中所占有的地位往往仅次于经济发展状况,一流的教师队伍是可以提供竞争力的。

3.制度环境

制度是一种控制贸易的规则,在贸易过程中制度可以抑制某些不利于贸易发展的行为,使得人们的行为是可以预见的并促进劳动分工与财富分配。制度需要高效能,并隐含对某些违规行为的管理与惩罚。在教育机构中所有的制度更加突出的是习俗与文化内涵,这些东西是在教育机构长期发展中形成的,其制度的适应性将直接影响国际性的教育服务贸易,当然也就可以影响其比较性优势。

4.市场规模

服务产业的发展所需要的不是产业资源的供给而是取决与市场需求,教育服务贸易也是如此。一个教育需求相对低的国家教育事业本身发展缓慢当然不能指望其可以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贸易。当教育资源的投入按照每个学生的成本来计算是,其产出按照学生的人数分析,学生的人数增加比例大于学生消耗成本增加的时候就会带来教育规模经济的发展,这将推动贸易发展。

三、我国与东盟发展教育贸易比较优势

1.经济发展带来比较优势

经济的发展必然带来对教育的投入增加,从而使得一些学科研究水平提高,逐步缩小了与西方发达国家间的差距。东盟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并不平衡,但是其差距也在缩小。一些国家经过改革与经济促进整逐步进入到经济发展的上行通道中,其对教育的投入与需求将不断提高。在改革与现代化建设中需要大批量的高素质人才为建设服务,因此经济发展较快的东盟国家都将教育与科技发展作为头等国策。我国的经济发展已经走在了东盟国家的前面,我国所用的教育资源也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不断的累积与发展,形成了优于东盟国家的教育环境与制度环境。

2.教育领域的学科优势

我国与发达国家相比虽然在某些方面还存在不足,但是在某些学科上却具备了特定的发展优势,而从整个研究与发展水平看,我国的学科优势相对于东盟国家还是优势明显的,如建筑、历史等学科的研究力量相当雄厚,在国际教育市场上具备竞争力。另外,在机械、电力、能源等应用性较强的学科上也具备了较高的发展水平,此种学科优势是为教育服务贸易吸引教育消费者的重要基础。

3.语言方面的比较优势

因为历史原因东南亚地区有大量的华人华侨,这些华侨大部分是从我国的西南部流入到东盟国家的,因此我国的许多民族与东盟国家的民族之间存在某种亲缘关系,这就性了相似的文化背景,生活习惯等,使得我国这些地区形成了与东盟进行文化交流的重要平台。华人的聚集对于当地的文化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从而导致了语言生源成为了我国针对东盟教育服务的主要内容。汉语学习已经成为了我国教育服务贸易主要获利形式。另外,华语教学成为优势输出教育服务的同时也带动了其他专业课程的教育服务输出,以语言优势带动了教育服务贸易的优势。

4.成本相对低也突出了服务优势

我国的教育成本对于来华留学的教育消费者而言存在着较大的价格优势,因尤其是与西方国家相比,更是优势明显。前几年,来我国进行留学的文科生收费标准仅仅为2000美元左右,而硕士虽然较高也只有2500美元左右,理科专业的费用相对与文科稍高但是与一些西方国家相比要少得多。如美国公立大学的学生学费要高出我国知名大学的学费近10倍以上。同时因为我国是发展中国家,消费水平也相对较低,且物产相对丰富可以满足来自不同国家的留学生的需求,使得东盟来华的留学生不好感到生活水平降低或者不习惯等。加上我国对东盟的地缘优势,东盟国家留学生到我国进行留学可以避免长途旅行,而降低其留学成本与节约时间。较低的学费门槛和较少的交通费用无疑形成了我国对于东盟教育服务贸易的低成本优势,这样的条件对于东盟的一些中产阶级而言是相当有吸引力的选择。

四、进一步发展我国对东盟的教育服务贸易的措施分析

1.充分发挥现有优势强化特色服务

我国与东盟的教育服务贸易是在特定的东南亚地区进行的,是具有特定的商业意义的市场化的区域教育合作模式,具有突出的市场互补性。所以我国应借鉴先进的发展经验突出特色办学与互补合作,提高教育服务的水平。主要的措施就是强化服务与特色性,增强我国高校对国际合作与留学教育的竞争力。对东盟留学生而言我西南部的学习已经在竞争中走到了前面,他们针对东盟学生的就业需求设置了针对性较强的学科设计,培养了精通东南亚语言与汉语国际贸易专业人才,不仅仅提高了学科竞争力也与其在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地位。

2.加强教育监督与认证

我提高我国的教育服务贸易的竞争力,首先应保证教学质量的提高,因此应加强对对外教育服务输出质量的监督,利用国际化的标准引入辅助提高我国教育服务质量的前提,同时也应扩大与外部的接轨,即实时质量与学位的认证,在提高教学水平的同时提高我国学位学历的国际化认证程度。最后还行增加对东盟教育服务的透明度,公开标准与制度保证东盟教育消费者在华的权益,规范对东盟的教育服务市场。

3.建立完善的法规与政策

在建立相对开放的对外教育服务贸易的时候,不应忽视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因为相关的对外办学法规不能满足经济的发展与区域的差异,因此仅仅依靠一个笼统的法规就实现对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管理与控制的。所以在法律与法规方面应开展调研与完善工作,针对合作教学、学生入学资格、学位认证、市场管理等方面都应当进行清晰而具体的法律、法规、政策对其进行约束。因为在市场繁荣与发展的情况下,规范其运行的流程与市场环境是十分必要的,这样就可以保护我国提供教育服务贸易机构的权利也可以保证消费者的权益,更可以在产生纠纷的时候有依据进行仲裁。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教育服务机构对东盟的相关法律与规定进行全面了解并自身的规则与之相接轨,并保证我国的法律权威性,这样才能保证法律与政策可以为教育服务贸易的发展提供支持。

五、结束语

我国对东盟国家的教育服务贸易存在较为明显的比较性优势,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这些优势将成为我国发展教育服务贸易的经验与基础。而面对固有的优势我们应注意总结经验,发现不足之处,以此为基础对我国现有国际化的教育服务贸易管理与法规进行全面的完善,从教育机构的改革到体制与法律、法规的完善都应以提高、适应教育服务贸易竞争力提高为目标,这样才能保证我国对东盟的教育服务贸易的优势保持下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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