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粮规模化发展现状与生产行为比较分析——基于吉林、河南、湖南3省调研

2012-07-10 07:44毕洁颖
中国农业信息 2012年22期
关键词:大户种粮吉林

张 莉,毕洁颖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信息研究所,北京 100081)

自2004年以来我国粮食生产连续8年增产,但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人口的不断增长,我国粮食供求仍为紧平衡。为适应新形势,加速农村土地流转,推进土地规模经营,提高粮食生产的现代化水平,是目前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途径。当前,我国粮食生产中正呈现出规模化发展的趋势,为进一步了解我国粮食生产的规模化发展之路,更好地推进种粮规模化发展,需要对现阶段规模种粮户和非规模农户的生产行为以及对技术、政策的需求进行比较研究,以为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

1 研究方法

该研究依据我国3种主要粮食作物玉米、小麦和水稻的典型主产省,选取吉林、河南和湖南等3省进行调研。调研县分别为吉林省长春市的农安县 (高产创建)、榆树市,河南省南阳市的唐河县 (高产创建)、邓州市,湖南省益阳市的赫山区 (高产创建)和资阳区等6个(区)县。采用两阶段抽样的方法,第一阶段采用按照人口加权的抽样方法 (PPS)按照每个县各村人口数抽取12个村,人口越多的村抽到的概率越大。第二阶段,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在每个样本村中随机抽取12户。最终,每县样本量为144户,每县抽取12个村,每村抽取12个农户,6个县总样本量864户。对864个农户进行了问卷调查,同时进行了村级问卷调查以及焦点访谈。

为进一步讨论规模化问题,该研究综合考虑各省农户的耕地资源条件,按照不同标准将样本划分为小农户、中等规模户和大规模户。吉林省的划分标准为:种植2hm2以下的为小农户,2(含)~3.33hm2的为中等规模户,大于3.33hm2(含)的为大规模户。河南和湖南省的划分标准为:种植0.67hm2以下的为小规模户,0.67(含)~1.33hm2的为中等规模化,大于1.33hm2(含)的为大规模户。

2 种粮规模化发展现状

2.1 规模化发展进程快,但小农户仍是主体

近年来,随着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转移,我国相当一部分地区具备了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条件。调研发现,有一半的村中都有种植规模在6.67hm2以上的大户,规模化发展进程较快。但虽然3个粮食主产省的种粮大户不断涌现,农户耕地规模在2hm2以下的占比仍高达89.0%,在2~3.33hm2之间的占5.4%,农户耕地规模在3.33~6.67hm2的占比仅为4.4%。分省来看,吉林的规模化程度相对较高,其次为河南,湖南相对较低。

2.2 土地流转比较常见,以短期、口头约定为主

土地规模经营主要受两方面因素的影响:一是土地流转速度和集中程度,二是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速度和程度。如果土地流转速度加快,则土地的集中度也就加快,从而土地规模经营将发展和扩大。从村级调查来看,有49.6%的土地被流转,从农户水平上看,36.7%的农户有土地租入或者租出的现象。吉林、河南和湖南的平均租地规模为1.99hm2、0.51hm2、1.36hm2,多数农户 (88.9%)的租地年限在5年以内。劳动力不足是耕地转出的主要原因,占到58.8%。另外,种粮经济效益低、种地辛苦、土地质量差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耕地的转出。目前,转出的耕地主要流向其他农户,所占比例达84.4%。农户转入耕地主要是为了形成规模经营以增加收入,或因亲戚不种所以自己种。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口头约定是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只有2.1%的农户经过土地中介组织或第三方进行交易,而其中17.3%的农户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吉林省土地流转中签订书面合同的比例是45.8%,其他两省均不足10%。

表1 3省不同规模农户的数量

3 种粮生产行为比较分析

3.1 规模户劳动力投入大

对于粮食生产而言,劳动力是重要的投入要素之一,但随着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逐步松动,农村劳动力资源的流动性逐步增强,农村种田老龄化现象越来越严重。然而,调研发现大规模农户的种粮劳动力要相对年轻化,吉林大规模农户种粮劳动力的年龄要比小农户小6岁,平均年龄为44岁,河南相差4岁,湖南相差5岁。由此可见,对农户的小规模粮食生产来说,劳动力是主要的可变投入。此外,调研还发现种粮大户不仅投入粮食生产的劳动力数量较多,而且他们的文化素质也相对偏高,多数具有初中文化程度。

3.2 种子来源差异不大

良种对提高单产具有明显的效果,抗病丰产的良种一直是农民的追求。调研数据显示,大部分农民的种子主要来源于购买,其中玉米的购种比例最高,达98%以上,小麦购种比例也高达90%以上,只有水稻的自留种比例较高。比较而言,规模农户的购种比例相对更高些,但就玉米和小麦而言差别很小,只有水稻种植中还有相当一部分的小农户采用自留种种植。据湖南当地的农民反映,购买杂交稻种子的费用太贵,现在的补贴又不足以弥补农资价格的上涨,因而选择自留种。

3.3 规模户倾向于精量播种

调研发现,河南的小麦和湖南的水稻种植中,规模农户的用种量偏少,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精量播种。河南大规模农户的小麦用种量平均为14.30kg/667m2,而小农户用种量为14.51kg/667m2;湖南大规模农户早稻和晚稻的平均用种量分别为5.82kg/667m2和3.74kg/667m2,而小农户的用种量为6.42kg/667m2和3.96kg/667m2。值得一提是,中等规模农户的单产水平最高,而中等规模的农户用种量最低,这说明精量播种有利于提高单产水平。对玉米来说,密植有利于提高产量。调研结果显示,河南玉米种植中,规模农户的种植密度较大,而在吉林的玉米种植中,规模化与种植密度的关系不大,不同规模的农户平均种植密度均在4 000株/667m2左右。

3.4 化肥施用技术无明显差异

当前,化肥的施用朝着两个方向发展:一是底肥和追肥的配合施用,另一个是单质化肥和复合肥的配合施用。但不同作物的肥料施用略有差异,小麦以底肥为主,而玉米和水稻以底肥和追肥为主。调查样本显示,化肥技术的推广和使用与土地经营规模无明显的相关性。对于吉林的玉米种植户来说,一次性化肥技术 (一炮轰)主要是为了简化田间管理和节约劳动量,小农户采用此法的相对较多。

3.5 规模户机械化作业程度较高

由于规模化经营,土地集中连片为机械化作业提供了有利条件,因此规模化农户的机械化程度相对较高。调查结果显示,河南小麦生产的机械化程度最高,湖南水稻的机械化程度最低。河南大户97%的耕地实现机械化作业,吉林大户88%的耕地采取机械化作业方式,湖南大户的机械化程度相对较低,仅有78%的耕地实现机械化。目前,3省粮食生产的机械化作业程度在各环节有所不同。在耕地环节实现机械化的程度最高,播种环节最低,特别是湖南的水稻基本为人工抛秧。吉林玉米种植大户在运输环节全部实现机械化,河南小麦种植大户和湖南水稻种植大户在收获环节全部实现机械化。吉林玉米收获环节机械化程度不高的主要原因是种植行距不能满足大型收割机的要求,易造成秸秆倒伏,带来收获损失。此外,农机具质量不佳,价格较高等也是制约玉米实现机械化收割的一个因素。

3.6 规模户单产水平高

理论上讲,土地规模经营可以带来两方面的规模经济,一是由生产要素的不可分性带来,另一个是由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带来的。随着土地规模扩大,产量也随之增加,单位面积的固定成本减少。与此同时,一定规模的集中种植可以保证品种纯度、产量和质量的稳定性。调研发现,吉林和河南中等规模农户的粮食单产普遍较高。这可能是因为中等规模农户既有利于形成规模效益,又便于防止大规模机械化作业带来的损失。在湖南,大规模农户的水稻单产最高。

表2 不同规模农户的粮食单产比较 kg/667m2

3.7 规模户生产效益高

规模户的粮食生产总成本较高,但从单位面积的粮食生产分项成本来看确不尽然。吉林大规模农户的每667m2玉米种子费用相对较高,河南大规模农户的每667m2小麦种子费用最低,湖南大规模农户的早稻种子费用最低。从化肥成本来看,吉林玉米种植的每667m2化肥成本在规模户和非规模户之间没有明显的差异,规模农户相对较高些;河南小麦种植中每667m2化肥成本大规模农户最高,湖南的早、晚稻亦是如此。从机械作业费来看,小农户的要偏高。3省玉米、小麦和水稻的每667m2机械作业费都是中等规模农户的最低。总体而言,由于存在规模效应,规模户能获得较好的种粮收益。调查结果也显示,规模化农户的种粮收益明显要比小农户高。吉林大规模户的人均种粮收益为1.13万元 (未扣除人工成本,下同),而小农户仅为3 886元;湖南种粮大户7 193元,小农户951元;河南大户2 212元,小农户1 021元。相应地,规模户种植业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也较高。

4 种粮科技与政策需求分析

4.1 规模户的技术需求更大

根据农民对利用新技术的态度,可以看出农户对新技术有需求。调研发现,多数农民对利用粮食生产新技术的认知度较高,只要技术实用,农民就会有较高的利用热情。53.1%的农户称只要好就先应用,还有31.9%的农户认为大部分人都采用了,自己就会跟着用。这表明,种粮新技术在农民中的推广一定程度上受到农民从众心理的制约。分省来看,吉林农民对应用新技术的热情最高,其次为河南,湖南相对较差。就规模农户和非规模农户的态度来看,规模农户的技术需求相对更大。在吉林,大规模农户对利用新技术的热情很高,78%的认为好就先用;在河南,中等规模农户的热情最高;在湖南,59.1%的大规模农户认为好就先用。

4.2 获取技术信息的渠道及期盼的农技服务方式差别不大

在种粮农户的心目中,借助电视媒体传递信息是最好的途径。56.3%的农户主要通过电视来获得种田信息。此外,向其他种粮户学习也是重要途径之一,因此农民间非正式的知识学习网络的作用不可忽视。通过示范带动,加速信息的传递是信息化促进粮食增产的着力点。在获取技术信息的渠道上,规模农户与非规模农户之间没有太大的差别。调研发现,农技推广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农技服务是最受农户欢迎的,其次为集中式的课堂讲授。吉林和河南的大规模农户更渴望田间地头的农技服务,吉林小农户对课堂集中讲授式的农技服务表示极大的欢迎。在湖南和河南,中等规模农户相对来说比较欢迎课堂讲授式的农技服务。

4.3 吉林和河南大规模农户对种粮补贴政策的认可度高

总体来看,多数农户对粮食补贴政策持满意的态度。67.5%的农户对粮食补贴政策满意,20.3%的农户很满意,这表明国家的粮食补贴政策深得民心,是一项切实惠民的好政策。分省来看,吉林和河南农民的满意程度比湖南农民要高一些。就规模户和非规模户的态度来看,吉林和河南大规模农户的满意度更高,95.1%的认为比较满意或很满意,而湖南小规模农户的满意度更高。

六成以上农户认为粮食补贴对提高产量和增收有明显的作用。42.4%的农户认为粮食补贴政策对提高粮食产量的作用比较大,还有21.7%的农户认为作用很大。39.4%的农户认为粮食补贴对增加收入有比较大的作用,21.7%的农户认为有很大的作用。比较而言,吉林农民对粮食补贴提高产量和增收的作用认可度最高,其次为河南,湖南相对较低。就规模户和非规模户的认知来看,吉林和湖南的小农户对增产和增收的认可度更高,而河南的大农户对增产认可度更高,中等规模农户对增收的认可度高。

5 结论与建议

大规模土地经营的粮食产量高,具有全要素节约优势和单位产量优势。种粮大户作为粮食生产规模化、集约化的典范,对提高粮食主产省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意义重大。通过调研发现,吉林、河南和湖南等3个粮食主产省的种粮具有规模化发展的趋势,调研分析结果也表明,适度规模化发展有利于提高产量,规模经营的种粮效益比较高。据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5.1 加快扶持和促进种粮大户发展

种粮大户在粮食规模化发展中具有特殊的作用,推进其发展对稳定主产省的粮食生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大意义。种粮大户的发展有利于提高粮食生产的商品化程度。现在农户中储粮的越来越少,相当一部分的农民口粮需要在市场上购买。虽然,3省的种植面积大于3.33hm2的种粮大户所占比例仅为4.4%,但商品化程度高。调查数据显示,种粮大户的产量是小农户的3倍以上,而且大规模农户的粮食出售比例要高出许多。此外,种粮大户可以加大农业投入,提高机械化水平,保证较高的生产水平,并获得规模效益。因此,要加快制定扶持和奖励政策促进种粮大户的发展。

5.2 面向种粮大户推进农技和金融服务

规模农户逐渐成为粮食主产省的主力军,当前规模农户的种粮热情也较高,因此要着力解决他们发展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在鼓励大户扩大生产的同时,注重对其加强农技服务。根据调研结果,大规模农户的技术需求较大,因此种粮技术推广服务的重点在大农户。要针对大农户切实开展田间地头的农技服务,要积极推进集约化服务,实现大户统一优良品种、统一技术指导、统一肥水管理、统一病虫防治、统一机械作业,提升规模化服务水平。此外,调研还发现规模户的借债用于生产投入的比例相对较高,而且吉林大户种粮的主要困难是缺乏资金,因此要发展制定针对规模农户的金融服务政策。对于河南和湖南的规模农户来说,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差是一大困难,要着力解决通过金融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问题。金融部门要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有效信贷投入,扩大贷款使用范围、创新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金融产品。

5.3 补贴重点转向大规模农户

规模化种粮是趋势,大规模农户对补贴政策也比较满意,但总体来看,大规模农户对补贴政策增产和增收的认可度相对较低。这是因为目前各地的粮食补贴在实际发放操作中,是按照土地承包合同的面积补贴到户,不管种粮与否一样享受补贴,而通过土地流转发展的种粮大户却得不到补贴。调查结果显示,规模农户的家庭收入一般较高,而且种粮收入所占比重也相对较高,种粮收入比重高的农户往往会认为补贴对增收的作用不太明显。相似地,吉林和河南种粮收入比重较高的农户认为对增产的作用也不太明显,而湖南种粮收入比重低的农户却认为对增产的作用很大。因此,粮食补贴政策的效应尚未很好地发挥。为充分发挥大规模户的粮食生产潜能,提升主产省的粮食生产能力,要进一步完善补贴政策,向大规模农户倾斜,通过提高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等措施来刺激规模农户的生产。

5.4 以 “农民自愿”为原则加快土地流转

不论从抗灾、抗市场风险角度,还是从提高种粮收益角度,规模化种植都是大势所趋。吉林的规模化程度相对较高,而且是最不缺劳动力的,这一方面是由于受气候的影响,一年只能种植一季作物,另一方面是因为规模化可以控制良种和技术,通过机械化提高效率,获得较好的收益足以维持生计,因而种粮劳动力可以保持相对稳定。当前,农村青年外出务工的现象非常普遍,造成将来谁来种粮的困扰,加之小规模户种粮收益较低,因此应本着农民自愿的原则加快土地流转。通过土地流转促进形成规模化种植主体,比如大户、龙头企业,通过规模化经营来加大农业投入,降低生产成本,推动粮食种植机械化发展。积极推进种粮大户以种植专业合作社、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社为平台,采取 “合作社+公司+农户”的运作模式,带动农民种粮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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