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教学在机动车辆保险与理赔课程中的应用研究

2012-07-13 02:29郭宏伟
经济研究导刊 2012年23期
关键词:分类教学

郭宏伟

摘要:分类教学作为提高教学效果的一种新的教学模式,旨在有针对性地培养各类人才。为了更好地实现分类教学的目的,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应注意分类方法和教学实施等方面的问题。通过对机动车辆保险与理赔课程分类教学的探索研究,借以为高职汽车类专业课程教学改革提供新的尝试与借鉴。

关键词:分类教学;机动车辆保险与理赔;分类方法

中图分类号:F842.6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2)23-0275-02

机动车辆保险与理赔课程是汽车专业学生的一门主要专业课。通过课程学习,可以提高学生的汽车服务水平,有利于学生在汽车销售及售后服务的过程中为客户提供汽车保险方面的服务,使学生掌握汽车保险与理赔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技能,培养学生具备沟通技能、调查和分析问题的技能、保险销售能力、核保和承保能力以及汽车保险查勘和理赔的实际处理能力,以实现学校与企业零距离的对接,从而更好的适应今后实际工作的需要。

一、研究背景

(一)理论背景

自1956年布鲁姆开创了教育目标分类的新领域之后,在随后的数十年的课程与教学论研究中,学习结果分类或者教育目标分类一直是一项基础性工作。

所谓分类教学,就是以学生为本,根据每位学生的具体情况,即每位学生的知识水平和能力差异,分成若干个层次或若干个类别,通过确定不同的教学目标和要求,来制定相应的教学内容,并进行不同层次的辅导与考核。通过分类教学的改革使每一层次的学生都能得到全面发展,以适应不同的岗位需要。

(二)现实背景

高职教育的目的和目标就是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培养适合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应用型高素质人才。显然,高职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就业教育,培养的主要是有一技之长的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因此,高职院校在办学过程中,应明确高等职业教育的目标,树立具有高职特色的人才观、质量观和教学观。高职院校的教学改革必须坚持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宗旨,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学生就业率为目的,以技术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为主旨,构建课程和教学内容体系。

近年来,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规模形成超常规发展,随着高职招生规模的扩大,高职生源呈现多样性和一定的层次性。高职汽车专业生源主要有3类:第一类为高中类学生,第二类为中职汽车类专业学生,第三类为中职非汽车类专业学生。他们的基础理论知识程度不同,相关专业理论及实践技能水平也有一定的差异,因此,以往那种“统一”的教学模式难以适应新形式要求。

另一方面,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汽车制造业一直呈现出高速发展的态势,2010年产销量突破1800万辆,跃居世界第一。汽车工业的发展,汽车保有量突飞猛进,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推动了机动车辆保险和理赔业务的发展,同时对机动车辆保险和理赔专业人才的需求量也急剧增加。为了能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通过此课程的学习,学生能独立完成“机动车辆保险理赔和定损”的工作任务,以满足客户需求,实现保险公司与投保客户、汽车4S店之间的良好沟通;在学习过程中培养与客户、同事沟通的能力,并养成安全、环保与质量意识等。

高职汽车专业学生素质的多样性和层次性,决定了汽车专业职业技术教育对人才培养目标的层次性;汽车行业的岗位细分、人才需求的多元化,也决定了汽车专业职业技术教育对人才培养目标的层次性。高职汽车专业的职业教育也必须以市场为导向,承认经济发展对人才的差异需求,承认受教育者发展方向的差异需求,以人为本,实施分类教学。

二、分类教学的意义

一直以来,高职教学普遍采用的都是班级教学的组织形式,这种形式虽然优点较多,但也有一定的局限性。班级教学模式不便于照顾学生的个别差异,教师对一个教学班级所有学生讲授的教学内容、讲解的深浅、教学进度的快慢都一样,而在一个教学班级中,不同学生的个性特长和知识需求各不相同,按统一的教学内容、教学要求、教学进度和教学方法很难适合不同学生的具体情况,因此,以往那种“统一”的教学模式难以适应新形式要求。

分类教学是因材施教原则在教学中的具体运用,学生的个别差异是客观存在的,分类教学是根据每位学生的具体情况,即每位学生的职业规划、个性特点和知识水平的差异,将其分成一、二、三等若干个层次或若干个类别,确定不同的教学目标和要求,依据最优化的标准,对机动车辆保险与理赔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要素都进行优化,构建一个“适合学生”的教育模式,强化教学的针对性,提高教学的质量和效率。在安排教学内容、进度和方法上因人而异,使之符合不同学生的实际学习情况,减轻学生负担,提高学生学习效率,使所有学生都能各取所需,得到最优发展。

三、分类教学的实施

以就业为导向,以社会需求为目标,以汽车行业为依托,将学生个体文化基础水平和知识结构的差异转化为专业技能、专业方向侧重点的区别以及专业特长的不同,打破“机动车辆保险与理赔”课程传统班级为单位的教学模式,根据学生的自身情况分别逐一对待,真正实现以人为本的教学目标。

(一)分类方法

由于高职汽车专业学生的实际情况差别较大,因此,应结合学生心理需求、个性特点、兴趣爱好等,对学生进行合理分类及定位,为其制定出切合实际的未来职业发展走向与通道。

为了更好地实现“机动车辆保险与理赔课程”的教学目标,提高教学效率,优化教学效果,在分类教学的实施过程中,很关键的一点就是设定合理的分类标准。

首先,通过对汽车企业的调研,分析汽车企业不同岗位的岗位能力需求,了解汽车企业不同的工作岗位对机动车辆保险与理赔知识的要求。其次,通过学生的高考成绩以及以往的成绩的分析比较,结合学生的学习情况、任课老师的反应、班主任的评价等,分析学生的个性特点和学习特征。再次,通过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学生的就业意愿和职业生涯的规划,并根据学生的个性特点进行相应的引导,帮助学生确定适合的学习目标。

通过对以上3个方面的了解,可以进行科学分类,针对学生的职业规划和个性特点将学生大体上分为三类。具体分为,一类是“汽车保险类”,需要全面详细掌握汽车投保、定损、理赔方面的知识;二类是“维修服务类”,主要要求掌握汽车定损和理赔方面知识;三类是“营销管理类”,主要侧重掌握车辆投保方面知识。

(二)教学实施

1.教学设计

将所有学生按分类方法分为三个教学班级,根据不同学生制定不同的教学计划,采用不同的、更具有创新性质的教学组织模式与教学方式。因材施教,拟定教学大纲,选用合适的教材,准备不同的教学资料,设计相应的课堂活动,选择恰当的教学方法和手段,突出不同的教学重点,在教学内容的难度、广度等方面适应不同类型学生的学习水平、需求。

对于“汽车保险类”的班级,因为其毕业之后的就业意向是汽车保险行业,需要全面详细掌握汽车投保、定损、理赔方面的知识,内容相对较多,可以适当增加学习时间和学习的深度,为学生创设更多的跟机动车辆保险有关的问题情境和案例,引导学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课内外布置学习内容与开展的各项活动应成为整体教学活动的延伸、拓展,成为学生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动力资源。

对于“维修服务类”的班级,要求其有处理事故车的能力,主要要求掌握汽车定损方面知识,其次是汽车理赔知识,对于汽车投保方面的知识,只需要大概的了解;对于“营销管理类”的班级,要求其具有能对车辆进行投保和保险费额计算的能力,主要要求掌握汽车投保方面知识,对于汽车定损和理赔方面的知识,只需要大概的了解。因此,在教学设计的过程中,要有所偏重,突出不同的教学重点。

2.考核方式

改革考核方式,分类进行考核评价。针对不同类型学生实行定量记分考核与定性评价并重、理论知识测试与技能特长考核并举的多元化的考核体系,理实结合,真正体现学生的知识与技能,适应汽车行业不同岗位的要求。

四、小结

机动车辆保险与理赔课程分类教学以当前汽车企业不同工作岗位的不同需求和学生学习目标和学习动机的差异化为出发点,充分尊重学生的学习需求,打破专业、自然班的限制,因材选料,因需施教,进行针对性教学和个性化培养,目标性更明确、更具体。各类教学班分别制定学习目标,使用不同的教材,并选择与之相适应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模式,通过灵活的教学方法、多样的作业形式、全面的考核方式并结合丰富的教学案例,切实提高机动车辆保险与理赔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在机动车辆保险与理赔课程中实施分类教学,对教师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分类教学要求教师付出比正常教学更多的劳动。在分类教学中,教师要有敏锐的教学判断能力和应变能力,要有较广博的知识面。在分类教学中,教师应针对不同类型的学生,精心设计更适应某一类学生的教学活动,选择恰当的教学方法和手段,突出不同的教学重点。教师需要针对不同类别学生的知识水平、今后发展方向等制定不同的教学目标,并据此拟定教学大纲,选用适宜难度的教材,准备不同的教学内容及相关资料,分别设计相应的课堂活动,在教学内容的难度、广度等方面适应不同类型学生的学习水平、需求。

参考文献:

[1]涂孝春.分类教学的可行性研究[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8,(7).

[2]朱文峰,范小青,李发宗.汽车服务专业应用型人才分类培养的课程模块构建[J].宁波工程学院学报,2012,23(3).

[3]田丽,唐晓东.因需施教,分类教学——对大学英语教学新模式的探索[J].长沙铁路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2(2).

[责任编辑高惠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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