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家的促销场面
2010年10月16日,正值重阳节,82岁的上海市民陈张氏老太午饭后出去逛街。晚上,陈张氏在家具公司的促销台前“幸运”地被工作人员邀请上台领取礼品。正当陈张氏领好奖品往台下走时,被拥上台的其他领奖人员挤倒摔伤。年迈的陈张氏顿时不省人事,经现场群众报警后将其送往医院治疗。经华东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其结论为陈张氏因外力作用致左股骨粗隆骨折,现左髋关节活动受限,评定为九级伤残。
2月14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主办方家具公司和场地出租方投资公司共同赔偿陈张氏医药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伤残鉴定费、律师代理费等共计57266.6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