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范建设工程项目恶意低价中标

2012-07-29 08:09李飞跃
山西建筑 2012年24期
关键词:基准值低价投标人

李飞跃

(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 100011)

在目前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中,投标单位为取得中标而恶意竞标的现象屡有发生。恶意中标后的结果是中标人会千方百计地寻找各种办法来补足利润缺口。由于建设单位对中标单位的做法不满,便会出现推迟发放中标通知书,推迟签订合同,拒签合理的变更签证,工程款拖延拨付等情况,而中标单位则以拖延工期或停工等方式来要挟建设单位,导致合同执行困难。此类情况的发生,产生恶性循环,损害了建设单位形象、影响了基本建设项目的正常进行。为有效遏制招投标中恶意低价中标行为,可采取以下措施进行防范。

1 在潜在投标人中防范恶意中标单位

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合同履行等阶段活动时,各单位的信誉及履约状况不尽相同。建设单位应建立投标单位信息库,定期对潜在投标人(细化到项目经理)的信誉、履约状况等进行评定管理,对于履约差、恶意中标、信誉差的潜在投标人应淘汰出局,并将其行为报送相关部门予以通告,使其今后无法在市场竞争中有立足之地。

2 在招标文件的报价要求中防范恶意低价竞争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七条规定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目的是引入竞争机制,但对于规定的非竞争费用,可在招标文件的报价中作出要求,如低于规定的取费标准则作废标处理,以避免恶意低价竞标。如规费、税金等属于不可竞争费,在招标文件中可据标底列出,要求各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中包含该费用,但实际不参与价格竞争。

3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中防范恶意低价竞争

由于除招标人代表外的评标专家都是随机抽取的,这些评标专家在短时间内充分熟悉招标项目资料有较大难度,建议在评标前组织清标工作。清标工作人员可由建设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及造价咨询单位人员组成。清标人员可对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各投标单位之间的工程量、分项报价,并对照现行的市场行情进行评审,对商务报价进行分析并对照招标文件要求重点审查投标文件中以下内容:

1)主材、机械及人工费报价。

审查主材、机械及人工费是否与当地市场信息价相符,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主材采购源并附主材价格证明、机械租赁公司出具的机械租赁价格证明、劳务承包公司出具的劳务用工价格证明,供评标专家委员会判别是否属于恶意低价竞争,如不能提供或提供的证明不合理的投标作废标处理。

2)技术措施费报价。

技术措施费报价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符,如技术措施项目费用的明细清单与施工组织设计明显不符的,经评标专家委员会评审后,作废标处理。

3)工程量的对比。

在无标底、非工程量清单招标项目中,清标的工作重点之一便是工程量对比。通过对比各投标人的工程量,找出与其他投标人工程量差别较大的予以重点关注,严重偏离的要求其澄清,不能提供合理解释说明的可作废标处理。

4 在评标办法的设置中防范恶意低价竞争

评标办法是投标人报价策略的风向标。评标办法的选取应以为建设单位选到性价比较高的产品和服务为宗旨。

根据招投标法及相关规定,目前招投标活动中采用的评标办法主要有:

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性价比法。目前在工程招标项目中较为常用的是综合评分法(打分法)。

4.1 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中以何种标准选定评标价基准值是预防恶意低价竞争的很重要的方法之一。为了获得高分,投标单位十分关注评标办法中的报价分计算方法,并据此制定报价策略。为建设单位选到性价比较高的产品或实力较强的施工单位,在报价评分中评标价基准值的确定推荐选用以下方法:

1)以投标单位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为基准值,投标单位有效投标报价等于基准值的报价分满分,其他有效报价低于或高于基准值的报价都按比例扣分。

2)以投标单位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并下浮一定比例(如下浮3%)为基准值,投标单位有效投标报价等于基准值的报价分满分;其他有效报价低于或高于基准值的报价都按比例扣分。

3)以投标单位有效投标报价的次低价为基准值,投标单位有效报价中的次低价的报价分满分,其他有效报价则与基准值相比较,按一定比例扣分。

4)以投标单位有效报价的平均报价与标底价按权重合成的价格基准值,即在该方法中设置标底,在开标时公布,标底价占少量权重,标底价按权重与投标单位有效报价的平均值合并成基准值,投标单位有效报价等于基准值的报价分满分,其他有效报价低于或高于基准值的报价都按比例扣分。

4.2 性价比法

除综合评分法外还可根据项目特征引用性价比法。在使用性价比法制定评标细则时,将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通过一定的计算方法,作横向比较,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计算性价比比值时,用每个有效投标人综合技术得分除以该投标人的经过相关修订后的评标价的得分,以商数的高低确定中标候选人,如下公式所示:

式中:C——某投标人的性价比比值;

W——某投标人的综合技术得分;

P——某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

5 在拟定的承包合同中防范恶意低价竞争

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活动中,承包合同为招标文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详细审查承包合同主要条款,避免合同漏洞,也能预防恶意低价竞争。

1)在合同中设立履约保证金条款。在合同中设立合同履约保证金条款,并加强履约保证金的管理力度,同时建立质量保证金制度。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必须递交履约保证金,直到工程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等约定完成后才允许退还。这样便于吸引有实力的单位参与竞标,减少了合同签订、施工过程中的扯皮、违约等情况,同时有利于现场施工管理。

2)在合同中明确可能发生的变化对造价影响较大的条款。明确施工中可能发生变化对造价影响较大的条款,如综合单价的变更条款、暂定金额、材料暂定价的结算、施工措施费的结算、现场的变更签证及工程结算等条款。综上,如果建设单位切实的管理好投标单位信息库、做好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的编制工作,并且在清标工作中对各投标单位严格审核,必将对恶意低价中标行为起到严格的把关和控制作用,从而保证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1] 全国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辅导教材指导委员会.招标采购专业实务[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9.

[2] 全国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辅导教材指导委员会.招标采购法律[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9.

[3] 马立荣.关于业主规避恶意低价中标行为的策略研究[J].石油石化物,2011(3):6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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