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族院校的形成与发展刍议

2012-08-15 00:49邱世兵
天津市教科院学报 2012年1期
关键词:少数民族办学学院

邱世兵

(湖北民族学院,湖北 恩施 445000)

我国民族院校的形成与发展刍议

邱世兵

(湖北民族学院,湖北 恩施 445000)

民族院校是我国高等教育领域的独特现象。民族院校的形成缘于党对民族问题的深刻认识,缘于原苏联高等教育模式对中国的影响,缘于党在革命时期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实践。我国民族院校的形成包括两个方面:即作为办学机构的民族院校的产生和作为办学思想、办学观念的民族院校的形成。

民族院校;少数民族;民族高等教育

民族院校是我国少数民族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我国专门为少数民族开办,主要招收和培养少数民族学生,注重在教学中尊重各民族的语言、风俗和文化的一种办学机构。目前我国民族院校共有15所,民族院校这一特殊群体是我国少数民族高等教育特殊形式集中体现。这类院校及其办学制度缘何产生、其发展状况如何、具有哪些特性等是我们深刻认识这类院校的基础和前提,本文拟对这些问题展开探讨。

一、我国民族院校形成的原因探析

(一)我国民族院校的建立缘于党对民族和民族问题的深刻认识

在我国,党和国家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来认识民族问题。马克思主义认为“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的民族文化特点上的共同心理素质这四个基本特征的稳定的共同体”。[1]其中共同语言是指同一个民族的人们在生产生活中,彼此交往联系所共同使用的语言;共同地域是指组成民族的人们共同居住、生活的区域;共同经济生活是指人们在经济活动中形成的一种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的经济关系;共同心理素质是指一个民族表现在共同民族文化特点上的心理品格。一个民族在其形成过程中,因居住的自然环境、经济生活条件以及历史遭遇不同,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语言、文化和风俗习惯,这种文化和风俗习惯是其在长期的经济交往生活中逐渐形成的,一旦形成很难在短时间改变。正是基于对民族特性的深刻认识,党和国家在处理民族和民族教育问题时,特别注意少数民族语言文化差异,特别强调对少数民族语言和文化心理的尊重。比如周恩来同志在1950年全国高等教育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的教育是民族的,要有民族的形式。普遍真理是各民族都适用的,但在不同的民族会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中国民族有自己的传统习惯,这些传统习惯总是以民族的形式表现出来。具有民族形式的教育,才易于被人民所接受,为人民所热爱。教育如果不注意民族的特点和形式,就行不通。我国是个多民族的国家,要注意各兄弟民族的特点和形式,兄弟民族之间也要互相学习彼此的长处,这样才能将科学的内容输送到各族人民中去,把教育办好”。[2]同时,由于历史原因我国民族地区经济文化落后,少数民族受教育程度总体水平较低,汉族与少数民族在教育水平和层次上的较大差距是我国民族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正是对民族问题的深刻认识,正是重视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化差异、强调对少数民族语言和文化心理的尊重,我国专门设立了各类民族学校对少数民族实施不同层次的教育。

(二)我国民族院校的建立缘于党在革命时期的少数民族干部培养经验

党在革命时期的民族工作实践为建国后的民族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在革命斗争中,少数民族干部是党和国家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得力助手,在1931年中国共产党发表的《关于中国境内少数民族问题的决议案》中首次提出:“尽量引进当地民族的工农干部担任国家的管理工作,”“要注意当地干部的培养与选拔,以消灭民族间的仇视与成见,建立一个没有任何民族界限的工农国家”。[3]毛泽东指出“没有少数民族自己的干部,就不要进行任何带群众性的改革工作”。[4]因为少数民族干部熟悉本民族的历史和现状,通晓本民族的语言和风俗习惯,只有依靠他们的努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才能在少数民族中变为现实。同时,党对少数民族干部的教育和培养也做了许多积极有益的探索:一是采取多种形式的短期培训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因民族地区的革命和建设急需一大批少数民族干部,中国共产党在各个时期先后举办了各种形式的讲习所、培训班、军政学院等集中培训少数民族干部。二是建立各级各类正规院校培养少数民族干部。陕北公学是我党在抗日战争开始以后创办的一所革命大学,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1941年夏,陕北公学成立了民族部。根据党中央的部署,在中共西北局领导下,1941年10月党中央在陕北公学民族部的基础上建立延安民族学院,延安民族学院是党中央专门为少数民族开办的第一所高等学府,它是一所专门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学校。“延安民族学院是中国民族大家庭的缩影。民主平等、团结友爱、艰苦奋斗是师生员工的共同行动准则,也是民族学院的校风。党在革命中心延安成立一所专门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学府,这是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它对于培养少数民族的革命力量,吸引少数民族团结在党的周围,具有不可估量的意义”。[5]总之,可以说中国共产党革命时期的民族干部培养实践为我国建国后民族高等教育体系的建立提供了宝贵经验。

(三)我国民族院校的建立缘于20世纪50年代“苏联模式”对中国的影响

20世纪50年代我国是在“以苏为师”的背景下开展各项社会建设的,关于苏联模式对我国高等教育的影响,许美德指出:“国际上的政治气候,特别是冷战的升级以及中国从1950年10月到1953年对朝鲜战争的介入,导致了中国领导人在这一时期与苏联领导人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在教育方面最明显的表现就是,大批苏联专家担任着国家各个部委的顾问,并从事着学校的具体教学工作及有关研究工作。在他们的帮助下,中国教育体系的改革方针从‘自力更生、稳步前进’转变成了全面仿效苏联的教育模式及其实践。”[6]当时苏联教育模式对中国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列宁、斯大林的民族理论对我国民族政策的制定有着重大影响。斯大林在《马克思主义和民族问题》一文中指出:少数民族感到不满的不是没有人为的联盟,而是他们没有使用本民族语言的权利、没有本民族的学校、没有本民族的信仰自由。同时苏联还专门创办了东方民族大学,专门为苏联东方苏维埃共和国以及东方各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培养干部。斯大林在《论东方民族大学的政治任务》也指出要“广泛的建立使用本族语言的普通教育性质的和职业技术性质的训练班网和学校网,以便从本地人中间培养苏维埃干部,党的干部和有经济专长的干部”。[7]可以说在那个特殊的时期,斯大林的民族理论和苏联的民族政策无疑为我国民族政策的制定提供了模仿和借鉴的摹本。二是苏联专家直接参与我国高等教育系统建设。发展专门学院,加强综合大学是苏联的做法。建国初在我国高等教育体系基本建立后,我国在苏联专家的指导下根据“以培养工业建设人才和师资为重点,发展专门学院,整顿与加强综合大学”的方针,[8]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高等学校院系调整工作。在这次调整工作中,我国把民族学院当作专门学院或行业学院看待,其专门职能之一是为做好民族工作培养大批少数民族干部;其另一职能是从事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和民族学、人类学的研究,当时还把清华大学社会学系、北京大学东语系的部分专业和北京大学的前身燕京大学的社会学系,调整到中央民族学院。就这样,在苏联的影响下我国逐渐形成专门型的少数民族高等教育体系。

二、我国民族院校的建立与发展

专门设立民族院校对少数民族实施高等教育是我国的独特教育现象。民族院校既是一种办学机构,也体现了一种办学模式。民族院校办学兼有民族教育和高等教育的特点,一方面民族院校的办学要遵循民族教育规律,另一方面也要遵循高等教育的一般规律。民族院校的建立和发展过程是我国民族院校办学实践和民族高等教育模式不断探索发展的过程。本文从我国民族院校建立发展概况和我国民族院校的办学实践探索两个方面对我国民族院校的形成与发展展开探讨。

(一)我国民族院校建立与发展概况

新中国成立初,为恢复国民经济、巩固国家政权,解决民族地区贫困落后状况,我国民族高等教育实行了全面重建,以为国家经济社会建设培养大量的少数民族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正如毛泽东在《对西北民族工作的指示》中指出“要彻底解决民族问题,完全孤立反动派,没有大批从少数民族出身的共产主义干部是不可能的”。[9]为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1950年8月中共中央在甘肃兰州成立了西北民族学院。根据毛泽东的指示精神,紧接着1950年11月24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试行方案》,对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目的和具体措施作了明确规定,指出:“为了国家建设、民族区域自治与实现共同纲领、民族政策的需要,从中央至有关省县,应根据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普遍而大量地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目前以开办政治学校和政治训练班,培养普通政治干部为主,迫切需要的专业与技术干部为辅,”该方案进一步指出,“为此目的,在北京设立中央民族学院,并在西北、西南、中南各设中央民族学院分院一处,必要时还可以增设。”[8](67-68)为此,一批具有我国特色的民族学院相继建立。1951年5月在贵州贵阳市建立了贵州民族学院,1951年6月在北京和成都分别成立了中央民族学院和西南民族学院,1951年8月在云南昆明设立了云南民族学院,1951年11月在湖北武汉创办了中南民族学院,1953年2月在广西南宁创办了广西民族学院。同时自1952年起我国进行了高等学校院系调整工作,在这次院系调整工作中,把专门培养、训练少数民族干部的政治型民族干部培训学校——民族学院,当作专门学院或行业学院进行改造,并依托于政治学、民族学、人类学等学科从事少数民族干部培训和少数民族问题研究。这次改造中把清华大学社会学系、北京大学东语系的部分专业和北京大学的前身燕京大学的社会学系,调整到了中央民族学院。1956年9月将青海民族公学改为青海民族学院,1957年在广州创办了广东民族学院,1965年将西藏公学改为西藏民族学院。1966年到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是我国少数民族高等教育极受摧残的十年。在文化大革命中由于极“左”政治路线的影响,大部分民族学院被撤销、停办。从1969年起,云南民族学院、西北民族学院、中南民族学院、西藏民族学院、西南民族学院先后被宣布撤销,仅存的中央民族学院和广西民族学院也停招多年。1971年后被撤销的民族学院先后复办(中南民族学院于1980年恢复重建)。在改革开放后我国少数民族高等教育赢得了新的发展机遇,一是我国原有民族学院走上了正常发展轨道,二是创办和改建了一批民族学院。1984年在银川建立西北第二民族学院,1989年在湖北恩施把筹建中的鄂西大学改为湖北民族学院,1997年把筹建中的东北民族学院改为大连民族学院,2000年在通辽市合并组建了内蒙古民族大学,2009年3月,经教育部同意,在四川省康定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设置四川民族学院,在内蒙古民族高等专科学校的基础上建立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至此我国民族学院已发展到15所,即国家民委直属的中央民族大学、中南民族大学、西南民族大学、西北民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大连民族学院和由地方省级人民政府管理的广西民族大学、云南民族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湖北民族学院、贵州民族学院、青海民族学院、西藏民族学院、四川民族学院、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广东民族学院除外,广东民族学院已于1998年改名为广东职业技术师范学院,2002年更名为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二)我国民族院校的办学实践探索

为了办好民族院校,教育部和国家民委多次召开或召集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和民族学院书记院长会议以及民族院校工作会议,制定民族教育方针,交流民族学院的办学经验,研讨民族学院的方针、教学和管理问题,这些会议的召开使我国民族院校的办学方针、办学策略、办学路径和办学内容不断地成熟和完善,推进了我国民族院校健康快速发展。

建国以来教育部和国家民委召开了五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专门研讨民族教育问题。1951年9月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第一次提出了发展少数民族教育的总方针:少数民族教育必须是新民主主义内容,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教育,并应采取适合于各民族人民发展和进步的民族形式,根据各民族教育的实际情况,分别采取巩固、发展、整顿、改造的方针。为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教育部于1956年在北京召开第二次全国民族教育会议,会议主要总结了建国以来少数民族教育工作的经验,讨论和确定了今后少数民族教育的方针任务,制定了《全国民族教育事业十二年规划纲要》,我国少数民族高等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1981年8月原教育部、国家民委联合召开了第三次全国民族教育改造会议,肯定了建国以来民族高等教育工作的成绩,强调要大力提高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工作的地位。强调办好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加强现有10所民族学院的建设,逐步提高少数民族在校生比例。1992年3月国家教委和国家民委联合召开了第四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提出了在新形势下民族院校要提高办学适应性和竞争能力,尽快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培养一定数量的高级专门人才。教育部、国家民委于2002年7月26日至27日在北京联合召开了第五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确立了新时期民族教育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原则,大会提出要对民族地区高等学校和民族院校各方面建设给予特殊的政策扶持。资助西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建设一所起骨干示范作用的高等学校,重点支持办好中央民族大学。党和国家多次召开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对总结民族教育工作经验、分析所面临的新形势、确定民族院校的办学方针和办学策略,促进我国民族院校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民委和教育部还召开了五次民族学院院长会议,专门研讨民族院校办学问题。1955年6月教育部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全国民族学院院长会议,会议决定在今后一个时期内,民族学院以提高在职少数民族乡干部和部分县级干部的政治、业务水平为主,个别地区可适当招收少数民族青年,施以专业训练和文化科学教育。1958年2月在北京召开了第二次全国民族学院院长会议,会议认为“民族学院相当长的阶段以培养政治干部为主,同时培养专业人才”。1960年5月在北京召开了第三次全国民族学院院长会议,会议着重讨论了民族学院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中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1964年5月在北京召开第四次全国民族学院院长会议,会议提出:“民族学院是培养少数民族共产主义干部的学校,是革命的抗大式的学校,”会议确定:“民族院校要把轮训和培养少数民族政治干部的工作列为首要任务,在今后二三年内,8所民族学院培养轮训民族政治干部在校生人数比例需达到60%~70%。”[5](117)1979年8月,在北京召开第五次全国民族学院院长会议,会议明确指出:“民族学院是主要培养少数民族政治干部和专业技术干部的社会主义新型大学。它既有培训政治干部的部分,又有培养各种专业技术人才的学科。因此,它不同于一般的少数民族综合大学,而是兼有这两个方面的少数民族高等学校。”会议指出:“我国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民族学院必须把工作重点转移到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轨道上来,坚决完成新时期党和国家在民族工作方面的任务,大力培养四化建设所需要的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政治干部和技术人才,为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党和国家还专门举办了一系列专题会议专门讨论有关民族院校办学方针、办学策略、办学路径和办学内容的。如国家民委于1994年11月在云南民族学院召开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民族学院改革与发展问题研讨会”,这次会议的议题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民族学院改革与发展”。大会讨论了以下问题:(1)新时期民族学院的作用。(2)民族学院的变化。并指出随着社会进步和各民族的发展,民族学院国民教育的共同性逐渐增强,民族院校的特殊性在逐步减弱。(3)民族院校的专业结构调整问题。(4)民族学院的运行机制。提出建立主动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运行机制。(5)民族学院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提出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管理体制。(6)国家民委自身转变职能等问题。1998年9月,国家民委在西藏民族学院召开“关于办好民族院校座谈会”,这次会议的议题是“如何办好民族学院”。会上讨论的问题包括:(1)民族学院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的革新。(2)民族院校与普通院校间存在的共性与个性的关系。(3)关于民族学院的教育质量。(4)教育质量与教育特色的关系。而且在此次会议上大家商定以后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全国民族院校书记、校(院)长联席会议,由国家民委所属院校和地方民族院校轮流主办,联席会议的目的是结合高教改革和发展的形势及民族院校的实际情况,每年选择不同主题进行研究、讨论、交流,探讨如何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办好民族院校。另外,2005年12月教育部和国家民委在北京召开了全国民族院校工作会议。会议提出由于办大学本身的要求、由于民族院校面临的新形势、由于民族院校自身的状况,当前民族院校工作的着力点是:致力于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提出民族院校办学要有办大学的理念、要有办民族院校的理念、要有在改革开放时代办中国大学的理念。同时会议对民族院校办学的方向与定位、民族院校的结构调整、民族院校的人才培养、民族院校的管理等问题展开了深入讨论与界定。

总之,专门设立民族院校对少数民族实施高等教育,是党和国家在深入分析我国国情、借鉴其他国家处理民族和民族教育问题经验的基础上作出的抉择。这其中既有原苏联民族教育模式的痕迹,也是党和国家对多民族国家民族高等教育模式的有益探索。同时民族院校的发展也是民族院校自身不断调适发展和转型的过程,其中的民族院校院长(书记)会议模式对于促进民族院校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民族院校的发展过程中,党和国家对民族院校的主要任务做了多次调整,即经历了从“以培养政治干部为主”、“培养政治干部和专门技术人才并举”、“以培养专门技术人才为主”三个阶段,民族院校主要任务的变化体现了民族地方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变化,也体现了民族院校针对社会需求变化所作出的自身变革。现阶段,随着以培养专门技术人才为目标的高深专门知识的教与学活动成为民族院校的主要任务和职能,这一任务和职能的转变也需要我国民族院校和我国的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制度不断地加以改革与发展,以适应高级专门人才培养的需要,培养出优质的少数民族高级专门人才。

[1]斯大林.斯大林全集(第二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53:294.

[2]周恩来.周恩来选集(下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17.

[3]中央统战部.民族问题文献汇编[Z].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169.

[4]毛泽东.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C].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697.

[5]沈桂萍.少数民族干部教育问题研究[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4:67.

[6]许美德.中国大学1895-1995:一个文化冲突的世纪[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0:78.

[7]斯大林.斯大林全集(第七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53:115.

[8]何东昌.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教育文献[Z].海口:海南出版社,2003:150-153.

[9]毛泽东.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1949年9月-1950年12月)[C].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400.

G758.4

A

1671-2277-(2012)01-0014-04

刘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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