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物流金融服务的对策分析及发展研究

2012-08-15 00:47
对外经贸 2012年10期
关键词:金融服务金融机构贷款

瞿 弢

(上海海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上海 200135)

一、物流金融的相关概念

(一)物流金融的含义

物流金融是物流服务和金融服务相结合而形成的产物。物流金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物流金融是指在面向物流业的运营过程,通过应用和开发各种金融产品,有效地组织和调剂物流领域中货币资金的运动。其运作模式主要有质押、担保、垫资等,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可能是多种模式的混合。狭义的物流金融是指贷款企业(一般指中小企业)在生产和发生物流业务时,为了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通过物流企业向金融机构申请资金支持,同时物流企业代替金融机构对贷款企业进行监督管理。

(二)物流金融的主体

1.物流企业

物流企业是指在物流金融中为贷款企业提供运输、仓储等服务,同时作为金融机构的代理人行使监管贷款企业资产职责的企业。一方面,物流企业要代替金融机构对贷款企业的动产进行仓储和质押;另一方面,贷款企业向金融机构的融资需要以物流企业的信用作为担保。因此,物流企业在物流金融服务中起到了桥梁作用,把金融机构和贷款企业联系起来。

2.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一般是指以商业银行为主的能够向贷款企业提供资本的机构。金融机构通过与物流企业合作,针对中小企业的财务运营特点和资金流动规律,进行相应的信贷、结算以及保证业务。同时,金融机构还可以根据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规模、经营业绩、运营状况、资产负债比例以及信用程度,授予第三方物流企业一定的信贷额度,便于开展更加灵活的质押贷款业务。

3.贷款企业

贷款企业一般为中小企业。由于中小企业在与供应链核心企业交易的谈判中处于弱势地位,加上其经营规模的局限性,常常会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因此,贷款企业在运作过程中会存在对物流金融服务的需求。

二、实施物流金融的现实意义

(一)物流金融提升了物流企业的竞争力

随着国务院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和鼓励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陆续出台,近年来我国物流业以超过20%的速度增长。但是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物流业在规模、物流基础设施和体制方面都存在着诸多障碍。物流企业由于其在运输、货代等方面的专长,可以有效地获得贷款企业的运营状况,代替银行行使监管的职责。同时,物流企业也可以因此提高物流服务的附加值,使客户得到更专业的服务。目前,包括UPS在内的跨国物流商已经增加了金融服务业务。

(二)物流金融为金融机构开拓了获取利润的新渠道

目前,我国各商业银行之间的业务竞争已愈演愈烈,竞争范围也正在由对存款、贷款、中间业务中单个客户的竞争向产品竞争、服务竞争、技术竞争方面发展。自深发展银行在2003年首先提出了“1+N”的模式理念,其他银行也相继提出了类似的服务方案。据统计,深发展在2005年依靠“1+N”金融模式获得了约25%的公司业务利润贡献率,其资产不良率仅为0.57%。通过提供的物流金融服务,金融机构得到了不菲的利润,更重要的是贷款风险的减小降低了金融机构的资产不良率。

(三)物流金融解决了贷款企业的资金周转问题

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根本原因是其资信考察成本太高,不能像大企业一样,通过资产负债表来分析企业的财务状况。通过物流金融的运作模式,中小企业可以更好地向银行展示自身的运营状况,提高自己的信誉,避免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无钱可贷的困境。开展物流金融,一方面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拓宽了融资渠道;另一方面由于将银行的信用融入了企业的购销行为,提高了中小企业在交易中的谈判地位,促进了中小企业的长期发展。

三、物流金融发展的制约因素

(一)物流企业规模过小

贷款企业能够得到金融机构的融资,其中一个必要条件是物流企业对贷款企业的担保。但是,我国物流企业有95%是中小型企业,低层次、同质化竞争严重。其规模普遍较小,管理水平不高,设备落后,运行效率较低。因此,无法提供担保来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同时,由于专业化的不足,物流企业缺乏对抵押物产鉴别和评估的能力,无法代替银行行使监管权力。

(二)法律制度不够完善

2007年1月1日施行的物权法是惟一一部涉及到动产和担保物权的法律,它扩大了可担保的财产范围,但是一些条款并不适用于物流金融相关服务。同时,在处理相关纠纷时,法律程序复杂而且低效,上诉成本过高,致使对债务人违约进行处罚的机会成本太高,即使对违约人进行判决也难以施行。因此,债务人由于信息不对称中的优势地位,常常会出现一些败德行为。

(三)物流金融业务尚不成熟

我国的物流金融业务起步较晚,业务制度也不完善。如UPS公司,在20世纪90年代末就针对供应链提出了优化方案,先后成立了物流公司、资本公司,并于2001年并购了美国第一国际银行,实现了物流、商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完美结合。而我国的一些金融机构对物流金融还没有充分的认识,无法建立相关的模型,还处于观望学习的阶段。

四、物流金融发展对策分析

(一)提高物流企业的竞争力

近年来,我国物流业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但是拥有自主物流品牌的企业较少。物流企业应该不断完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制,加快建立电子信息平台。同时,物流企业作为物流金融服务的中间节点,应该分别加强与贷款企业和金融机构的长期合作关系。提高对贷款企业的监管效率,获取金融机构的信任从而获得更高的授信额度。

(二)完善物流金融风险预警工作

金融机构要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应主动设立风险等级,并对预期的风险提出防范和规避策略。同时,加快信息平台建设,增加与物流企业和贷款企业的联系,保证信息流的通畅。物流企业应发挥自身优势,协助金融机构进行评估、监管等工作。贷款企业也要主动提供相关信息,避免信息不对称。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要想完善物流金融的服务,还需要一个稳定良好的政治环境,所以需要政府从宏观角度予以支持。根据国务院2009年颁发的《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政府要为物流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制定相关政策促进物流企业的发展。同时,要针对物流金融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促使物流金融服务规范化。

五、物流金融的发展趋势

随着互联网和物联网的迅猛发展,在日常交易中电子商务逐渐取代了传统的交易方式。根据2011中国互联网报告的统计,截至2010年12月,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1.61亿,使用率提升至35.1%,上浮了17个百分点。其中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业的网络零售交易额已占网络零售总额的90%,占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例超过2.7%;中小企业B2B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已达2.53亿元。因此,解决中小企业在电子商务中的融资问题,将成为物流金融的一个发展趋势。作为电子商务平台中的典型代表,淘宝网、阿里巴巴等先后与金融机构进行了合作,为电子商务平台的企业提供物流金融服务。在2010年4月,淘宝网推出了一款“订单贷款”的物流金融服务,只要淘宝卖家拥有“卖家已发货”的订单,就可以申请到贷款,而不需要任何抵押。

与传统的交易方式相比,中小企业在电子商务交易中的每一个细节都相应地记录在其所属的电子商务平台上,大大减少了金融机构获取贷款企业信息的成本,降低了贷款风险。因此,预计今后几年金融机构针对电子商务的企业将推出越来越丰富的物流金融服务。而电子商务与物流金融的创新式结合,必然会推动B2B和B2C的快速发展。

[1]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物流学会.中国物流发展报告(2010—2011)[M].中国物资出版社,2011,164-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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