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鼓励北大与爆料者对簿公堂

2012-09-01 09:10
环球时报 2012-09-01
关键词:名誉教授案件

吴丹红

自称“中国经济学第一人”的邹恒甫教授,在微博上爆料“北大院长、教授和系主任奸淫餐厅服务员”,在互联网上掀起一场轩然大波。昨日,北大正式宣布起诉邹恒甫,以法律手段维护学校声誉。笔者强烈支持以法律手段抵制谣言,这同时也是对法律和道德边界做出划分的一次尝试。

邹教授“爆料”之初,似乎言之凿凿,很多人都惊呼堂堂高校变成“淫窝”,以至于北大发布澄清公告也被网友普遍怀疑。但事实的进一步发展,却令人大跌眼镜。爆料有“爆”却无“料”,但北大的名誉确实已经受到切实的损害。在没有实质性证据的情况下,北大在微博上已然被打上了一个腐败和淫乱的烙印,不仅学校声誉和教师群体形象会受到负面评价,而且北大某餐厅无辜员工们也被殃及。

在很多人印象中,经济学是社会科学中比较理性的学科,讲究社会调查的研究方法,注重逻辑和实证,经济学者在公开场合的表达也都很严谨。但邹恒甫在微博上称,“这是我说话的策略,我说话向来是喜欢夸大,这是我的一贯风格”。这令诸多关注此事的网友失望。因为知识精英所处的社会阶层较高,我们有理由对邹教授抱着对普通人更高的期待。

在传统媒体之外,以微博为代表的自媒体已经成为重要的舆论场,意见领袖成为很多公共事件的主导。由于不受传统舆论平台上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限制,他们中一些人对于社会的不满、宣泄的情绪以及传播的谣言都会在网络上被成倍地放大,个人偏见和不理性、不负责任的言论也会在群体的推波助澜中对某些对象造成伤害。所谓“众口铄金、积毁销骨”,自媒体作为一个新的传播平台,影响力的能量正在逐步被认识,游戏规则也应该重新构建。

名誉侵权案件在互联网上的发展,目前呈现出扩大化的趋势,但现行的法律救济渠道却又比较有限。《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互联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基本上都制定在有微博之前,对于透过微博实施的造谣、诽谤等侵权行为,如何取证、保全、鉴定、认证以及采用何种判定标准,都存在着不太完善之处,以至于一些不熟悉自媒体的法官不敢针对这种新型案件作出裁判,很多微博名誉侵权案件在立案阶段就搁浅,违法行为也得不到法律的惩罚。

北大对邹恒甫提起诉讼,是用法律武器向微博侵权宣战,是非曲直,双方将用证据论战,到底是北大藏污纳垢,还是邹恒甫夹带私货,公众也期待着法院对于这桩公案有公正的判决。但愿该案的诉讼,能成为微博侵权纠纷的又一标杆性案例。▲(作者是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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