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学院“概论”课社会实践教学的改革与探索

2012-10-21 21:40吴晓立
卷宗 2012年5期
关键词:概论探索

摘要: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教学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重要环节,是提高政治理论课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的有效途径。本文通过明确社会实践教学的内涵,结合多年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方式探索积累的经验,探讨了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教学的方式选择和具体的组织管理等问题。

关键词:“概论”课;社会实践教学;探索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以下简称“概论”)课是当代大学生四门思想政治理论课必修课之一,是四门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的核心课程,不仅学分最多(6个学分),教学时数最长(每星期6个学时),而且教学内容最为丰富,与社会现实的联系最为紧密。讲授的内容主要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为了更好地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三进”工作落到实处,做到用“一面旗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凝聚新一代,用“一条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引领新一代,用“一个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新一代,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肩负的历史使命,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必须进一步提升“概论”课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而社会实践教学则是提升“概论”课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的最重要的途径之一。

一、“概论”课社会实践教学的概念和含义及开展社会实践教学的必要性

探索“概论”课社会实践教学问题,首先要搞清楚社会实践教学的概念和内涵,以及社会实践教学在“概论”课中的作用。

(一)“概论”课社会实践教学的概念

什么是实践教学?目前有许多不同的观点。有的学者认为,实践教学就是社会实践教学,即在社会实践中的教学活动。有的学者认为,实践教学是“教学内容中的社会实践问题”教学。有的学者认为,实践教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实践教学是区别于传统的理论课课堂教学的一种教学模式。广义的实践教学是指除了进行理论教学之外的所有与实践相关的教学方式,也更多地体现在课堂教学之外。借鉴不同学者的研究成果,我们认为,实践教学应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实践教学一般是指在社会实践中实施的教学活动。其判断标准是教学场所是否“在社会”。广义的实践教学指“教学内容中的社会实践问题”教学。判断标准是教学内容是否“在社会”,即是否富含“社会实践性内涵”。

(二)“概论”课社会实践教学的含义

对社会实践教学内涵理解的不统一,使得对社会实践教学的理论探讨难以达成一致,因此有必要统一认识,形成共识,为今后深度探索社会实践教学打下基础。从理论上说,教学形式通常分为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两部分,两者的最大区别在于教学活动的主体不同。理论教学主要是指教师为主体、学生为客体进行的理论传授活动。强调教师的主导地位,虽然其中也有师生互动等教学形式,但是它是服务于理论教学内容的。相对而言,实践教学应该是以学生作为教学活动的主体,教师只是教学活动的组织和辅助者。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实践教学形式可以做不同的划分。以开展实践教学的场地不同来划分,可以分为校内实践教学和社会实践教学两大类。校内实践教学就存在于学校课堂教学之中。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公共政治理论课涉及的学生班级多、学生数量大,统一安排学生参加实践活动受到很多因素的限制。很多学校充分利用学校的教学资源,通过教师和学生两个方面的途径,把社会现实中的问题“拿”到课堂上,模拟社会现实的情景来开展实践教学,例如讨论、辩论、演讲、学科论文、实验、视频资料的播放等。这些教学活动学生是活动的主体,更多的是以现实问题作为教学活动的主题,不以纯理论传授为主要任务,是理论与现实的结合,从学生个体潜能的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提高方面来说,和实践教学的教学目标是一致的,属于实践教学的范畴。

社会实践教学是以社会为课堂,依赖社會资源,学生走出课堂、走出校门进入社会开展的实践教学活动。包括参观考察、基地实习、社会公益活动、观摩、社会调查等,侧重于学生亲自参加社会活动,对社会现实进行实地了解、分析和判断。社会实践教学以社会现实问题作为研究的出发点,让学生在实践中自己发现问题、研究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途径,着重培养学生对现实的观察、分析能力,提高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同时引导学生把个人发展规划和社会发展要求结合起来。因为社会实践教学活动和社会的结合度比较高,学生可以亲自参与,因此其参与的积极性比较高,效果比较好。

综上所述,社会实践教学因为其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参与的广泛性、效果的实效性等优点,深受教师和学生的欢迎,因而成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首选的实践教学形式。

(三)“概论”课开展社会实践教学的必要性

2005年,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特别强调:“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所有课程都要加强实践环节,要建立和完善实践教学保障机制,探索实践育人的长效机制,围绕教学目标,制定大纲,规定学时,提供必要经费,加强组织和管理,把实践教学与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公益活动、专业课实习等结合起来,引导大学生走出校门,到基层去,到工农群众中去。要通过形式多样的实践教学活动,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观察分析社会现象的能力。深化教育教学的效果”。

党中央之所以特别强调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要加强实践教学,主要是出于以下几点原因。

1.社会实践教学符合马克思主义教育学规律

马克思主义在主张用科学的理论武装人的同时,十分重视社会实践对人思想形成和发展的影响。马克思认为,“现代工业吸引男女儿童和少年来参加伟大的社会生产事业,是一种进步的、健康的和合乎规律的趋势”。[1]把思想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唯一正确的途径。列宁也认为,在教育方面,“我们不需要呆读死记”。[2]现代教育在性质上是属于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教育,在教育方式上应突出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把教育与沸腾的生活,与生产劳动结合起来,理论与实际结合起来。马克思主义教育学的这一基本论断,要求我们积极开展“概论”课社会实践教学,“坚持政治理论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3]

2.社会实践教学是增强教学针对性与实效性的重要途径

“概论”课的教学必须具有现实针对性,才有说服力和生命力,也才能取得教学实效。该课程的教学目标、内容体系以及教学方法,应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充分体现出与时俱进的特点。教学过程中,既要加强理论教学,把基本的道理讲透,又必须贴近学生生活实际,贴近我国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实际,努力结合新时期出现的新情况、新同题,进行有针对性的社会实践教学。让学生“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4]

3.社会实践教学在推进教学改革与创新中具有重要意义

长期以来,困扰“概论”课教学的一个突出问题是过分强调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灌输,教学模式单一化。而且,多数高校采取合班上课,有的班级人数达二三百人,这在客观上造成了课堂教学中教师与学生之间互动困难,大多数教师只能“照本宣科”。这种单调的教学方式使众多的学生对本课程学习不感兴趣,有的甚至产生抵触情绪。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进行教学改革和创新。这种改革和创新的基本要求和方向就应是理论联系实际,加强社会实践教学。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把课程的教学任务落到实处。

二、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组织实施“概论”课社会实践的基本做法

中宣部等四部门就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提出要求,“把实践教学作为课堂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巩固理论教学成果的重要环节,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门课程和每一位教师,体现在专业培养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师的岗位职责中”。[5]按照这一要求,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的“概论”课社会实践教学结合独立学院自身特点,进行了多年的改革与探索,在社会实践教学的组织和管理上积累了一些经验。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是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2004年经教育部重新确认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学院继承和发扬了浙江工商大学“诚毅勤朴”的优良校风,锐意改革,开拓进取,坚持“质量首位、规范管理、严活结合、办出特色”的办学理念,全力实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断强化提高学生的应用能力、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努力为社会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大商科”人才。

学院遵循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注重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培养和教育,保证了学生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专业技能以及较强的实践创新能力。学院从诞生起,就高度重视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将学生社会实践工作作为学院“高素质、应用型”创新人才培養的重要平台。学院连续三年被浙江工商大学团委、杭州团市委授予学生社会实践组织工作奖,平均每年一支团队和多人被评为省市学生社会实践先进团队和先进个人。在“概论”课的社会实践中,其主要经验有:

(一)建立完善的社会实践运行机制

“概论”课实践教学时空跨度大,涉及面广,需要学校各部门的配合与协调,因此,必须建立一个比较完善的社会实践运行机制,以保证社会实践教学得以顺利进行并取得一定的实际效果。我院的“概论”课实践教学,在学院党委行政的领导下,教务处负责制订教学计划,将“概论”课社会实践教学正式列入本科各专业教学计划,明确规定学生每学期社会实践课时为18学时,明确了教师进行社会实践教学,按规定计算工作量,计发酬金。校院两级团委负责建立社会实践基地。社科部负责落实实践教学经费,实施实践教学。“概论”教研室负责制订“概论”课实践教学实施办法和学生社会调查实施方案。任课老师负责具体组织教学班的实践教学活动,安排实践教学进度,把社会实践教学考核成绩按比例纳入“概论”课程期末总成绩。几年来,“概论”课程社会实践教学机制运行稳定,效果良好。

(二) 建立健全规范的社会实践实施方案

为了使社会实践教学区别于一般性的旅游、参观、具有规范性和可操作性。近年来,我们不断建立和完善社会实践的具体实施方案。其基本要求和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社会实践活动主题的选取:主要针对“概论”课与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每位老师在该主题下选择某个或若干问题着手进行。社会实践主题是否具有现实意义,直接关系到整个社会实践工作的成败,好的选题就等于成功的一半。为此,须高度重视社会实践主题的论证工作。应重点围绕学生比较关心的社会焦点问题、与学生和学校发展关系密切的问题、社会发展中的民生问题等。选题可以由学生自主决定,教师帮助筛选;也可以把教师选题和学生自主选题结合起来确定。这样的选题能够契合学生想了解社会现实的心理,容易引起学生的共鸣,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使学生个体的潜能得到充分发挥。因为受到调查时间和调查方式的限制,教师要负责对学生选题进行审核,太大、太小或没有实际意义的选题要进行调整,以学生能够实际操作、能够实现调查目标,达到社会实践教学的目的为适度。尽管因为社会问题的多面性和复杂性,学生调查分析时不一定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甚至可能缺乏广泛的代表性,但至少可以使他们亲自了解社会,学会对社会问题做多方面、细微的观察和多角度思考,对他们世界观和人生观的培养和形成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为了确保学生的选题有现实意义,我们要求每个课题组在社会实践活动周到来之前两周,填写一份《“概论”课社会实践申请书》。其内容要求写出课题名称、课题主持人、课题参与人、选题依据(包括课题意义和选题研究现状)、课题计划(包括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和具体实施计划)、课题创新等。任课老师要对学生的《申请书》进行审阅,并提出修改意见。

第二、社会实践的对象:“概论”课任课老师和上课学生所能联系到单位和能够实施社会实践的场所。要求学生根据选题深入企业、农村、街道、社区、机关、市场、革命历史纪念馆、展览馆、博物馆等进行现场参观考察的活动。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加深对选题的全面而深刻的了解,真正从社会实践认识社会,并从中汲取养分。

第三、社会实践的方式:主要以调研式为主,条件允许的可以采取“跟班式”。学生调研应该是直接的、面对面的,网上调研等非直接形式不在其内,不能替代。以往的实践内容不能替代本学期必须完成的实践任务。

第四、社会实践的组织形式:实践可以个人为单位进行,也可以小组为单位进行(以小组为单位的人数最多不超过4人)。在实践教学组织形式上可采用双重组织形式,即全员自主实践形式和专项集体实践形式。全员自主实践形式,一般是以学生课题组为基本单位,结合“概论”课课程教学进度,自主选择主题和实践地点,利用双休日和社会实践活动周进行的社会实践形式,这是多数学生采取的实践形式。专项集体实践形式,一般是由任课教师和学生组成社会实践教学小分队,以集体合作的形式就某一典型专题进行的社会实践形式。这种由学院组织的集中参观考察活动由于受经费和场地的限制,人数是非常有限的,一般每个自然班只有3~4个学生能够参加。从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以来,我们学院先后组织部分同学参观考察了浙江萧山航民村、杭州钢铁厂、台州路桥吉利汽车生产基地、杭州下沙娃哈哈集团、江苏无锡华西村、嘉兴南湖“一大”纪念馆、义乌国际小商品市场等社会实践基地, 让学生领略了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个体经济和民营经济等不同所有制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大好局面,增强了青年大学生拥护和支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基本路线政策方针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取得了很好的教育效果。

第五、社会实践的时间:一般安排在每个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后的三周时间,学生停课开展社会实践调查。也可利用周末双休日时间。

第六、社会实践报告的撰写:可以参考"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的体例和写法来撰写。具体要求:

1. 社会实践报告可以一人独立完成,也可以小组合作方式完成,每个小组限于4人之内(含4人)。以小组为单位完成的报告必须注明分工合作的所有内容(特别是每一部分写作的内容)、所起的作用、小组中的位次等。

2. 报告所含要件:实践申请书、实践报告正文、原始材料、证明材料和其他所需材料。

3. 报告内容包含:實践地点、时间、方式、参与人员;实践过程、感受、体会、建议等。

4. 报告的字数不少于3000字,并于社会实践活动周结束的第一周上课时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上交。无特殊情况,不得延期。

(三)建立健全科学的社会实践结果的考核机制

为了提高“概论”课实践教学的实效性,不仅要对其过程精心组织,而且要用科学合理的方式来考核评价其结果。

学生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统一上交后,由任课老师批阅并评定成绩,从我们学院的实际情况来看,规定此成绩占学期总评成绩的20%是比较适合的。社会实践教学活动成绩的评定主要以学生的参与程度、完成的质量作为主要考核内容,尤以社会调查报告的内容质量和效果为最主要的评价指标。为此必须制定成绩评定的划分和评价标准,按质量效果划分若干等级,每个等级对应相应的成绩。报告质量是评定成绩的主体,内容的完整性、结构的合理性是报告质量的基本评价要求,建议的创新型、报告的真实性是评价的核心指标,同时还可以把学生调查过程中小组内部相互之间协作精神的表现、对调查活动的贡献等也列为成绩评价的指标(此项内容可以由小组内部评定)。教师对实践结果的评价要客观公正,对可能存在的抄袭现象要严格核查,杜绝作弊。对于学生中完成质量比较高的调研成果可以由学院统一汇编成册,作为学院社会实践重大成果供大家交流展示。

总之,加大社会实践教学的力度是今后思想政治理论课发展的必然趋势,很多学校在教学实践过程中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如何完善社会实践教学过程,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还需要各个学校能够结合自身实际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今后,我们将不断扩大大学生社会实践规模,扩大社会实践范围,使学生从社会中学习知识、增强才干,更好地服务社会。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4.

[2]列宁文选:第2卷[M].莫斯科:外国文书籍出版局,1950.

[3]新华社.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N].人民日报,2004—10一15.

[4]新华社.中宣部等四部门提出具体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N].人民日报,2005一03—22.

[5]刘平昌,张君来,李勇.邓小平理论“三进”工作的实践与探索[33.中国高等教育,2000,(18):18—19.

作者简介:

吴晓立,男,江西玉山人,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社科部副教授,经济学硕士,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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