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化的制度变迁探讨

2012-10-21 15:51洪斌
卷宗 2012年5期
关键词:变迁产业化经营

制度是人們自愿或被迫接受的、规范人们行为的习惯和规则。组织是为一定目的而组成,用以解决一定问题的人群群体。制度与组织的关系可简单解释为:制度是社会游戏的规则,组织则是社会游戏的角色。制度的基本规则支配或规范着所有公共的行为和私人的行为,包括从个人财产权到社会处理公共物品的处理方式,以及影响着收入的分配、资源配置的效率和人力资源的发展。

1、农业产业化的涵义

农业产业化,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农业的一种生产经营组织方式,一般界定为市场化、社会化、集约化的农业,是农业产业劳动分工高度发达基础上更高层次社会协作的经营方式,即以各参与主体互惠互利为准则,按产业链条达成农工商有机结合、产加(工)销整体连动和综合协同经营。具体地说,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以市场为导向,以农户经营为基础,以“龙头”组织为依托,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系列化服务为手段,通过实行产供销、种养加(工)一体化经营,将农业再生产过程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联结为一个完整的产业系统。它是引导分散的农户小生产转变为社会化大生产的组织形式,是多元参与主体自愿结成的经济利益共同体,是市场农业的基本经营方式。

2、制度变迁

由体制改革引起的组织、制度、机制的变化,叫做制度变迁。理论界把制度变迁分为两大类: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诱致性制度变迁是指由经济社会发展内在要求导致的自发性变革。例如:农业中的“三自一包”、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农业产业化,等等。强制性制度变迁是指由政府或其他权威机构以行政命令推行的制度变革。例如,自流放任生育制改为计划生育制,国家统一税分流为国家税和地方税,政府职能的转换、机构的精简与扩张,等等。

3、制度变迁与经济增长的关系

制度就如同生产关系,制度变迁就如调整生产关系,“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是生产力赖以发展的社会形式。因此,制度变迁在经济增长中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成功的制度变迁(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的发展)会使经济突飞猛进的增长;失败的制度变迁(生产关系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则会使经济陷于停滞,甚至危及国家的安全。经济发展的事实证实,经济增长的根本动力来自技术和制度的变化,而技术的进步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依赖于制度创新和制度变迁。所以,要实现经济的不断增长和稳定进步,制度必须适时变迁或不断创新。

没有制度的变迁,经济活动将日益丧失效率和生命力。我国农业产业化正是在制度变迁和组织创新方面进行积极探索的成果。农业产业化突破了传统农业经营方式的局限,使政府、企业及农户的偏好有着极高的一致性;政府想通过产业化经营改变农户分散不易调控的弊端,增加农产晶的供应效率和供应总量;企业想通过产业化经营寻求稳固的原料基地,保持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农户想通过产业化经营架起与市场的桥梁,减少进入市场的成本和风险,提高经济收入。正是这种偏好的一致性,使农业产业化在全国各地迅速推广开来,使我国农业现代化水平不断地提高。组织创新体现在农工商各环节的产业化经营,彻底解决过去各环节条块分割,且互相约束的问题。

4、农业产业化属于诱致性制度变迁

从政治经济学角度看,农业产业化及其所伴随的农民重新组织化、农业经营方式和产销制度的创新,是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必然产物。就其制度变迁的性质而言,农业产业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发展的内在需要所引致的自发性整体创新,属于诱致性制度变迁,并非政府强制实行的变革,更非某人的主观臆造。诱致性制度变迁所引致的产业进步,通常是少数开拓创新者开始并由多数人模仿,整个产业进步的速度取决于多数人对少数先行者创新行为效法程度和市场需求扩张速度。

山东诸城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证明了这一制度变迁的诱致性和同步创新的整体性。诸城市在解决了温饱问题以后,转入调整农业、农村产业结构,白发地发动商品经济,以“贸工农一体化”为先导跨人农业产业化,都是基层广大农民群众根据市场为导向的经济发展的内在需要,由自发到自觉——诱致式进行的,没有中央政府和省政府下达任何形式的行政指令。从微观层次上看,农业产业化经营引起了农民组织的创新,农业经营方式创新、经营组织创新、经营制度创新和经营机制的创新,进而必将引起农业的宏观体制的变革。

实践证明,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诱致性制度变迁,其发展特点充分表现了历史过程的渐进性,也就是说,由点到面、由起步到普及,要经历相当长的渐进演化过程。从顺序看,先是在市场化程度高和附加值高的产品或部门中兴起,以其高效益增强农业自我积累、自我调节、自立发展能力,支持粮棉生产并带动其走向产业化;市场化程度越低和低价值产品,其产业化进程排序就会越靠后。这是贯穿于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全过程的深刻革命,需要很长的发育成长过程,经历由不规范到规范化,由以经验治农到以法治农的逐步完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这是诱致性制度创新所引致的产业进步与强制性制度变迁所引致的急促变革的一大区别。深刻理解和把握这一区别,对于确定政府在农业产业化发展中职能和作用的发挥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 路喜宏. 新农村建设视角下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探析[J]. 法制与社会, 2009,(04) .

[2] 黄丽华. 加快推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J]. 发展研究, 2008,(07) .

[3] 马云泽. 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制约因素与实现路径选择[J]. 工业技术经济, 2003,(06) .

作者简介:

洪斌,1982.12-,男,山东泰安市,硕士,单位:武汉理工大学产业经济学博士研究生,单位邮编:430070,研究方向: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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