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月港到十字门:漳州海商严启盛再研究

2013-03-16 08:54张侃
闽台文化研究 2013年1期
关键词:正统

张侃

(厦门大学历史系,福建厦门361005)

从月港到十字门:漳州海商严启盛再研究

张侃

(厦门大学历史系,福建厦门361005)

明代正统朝是福建海商的重要转折期,以前学界曾论及漳州严启盛的重要,但局限于史料,对其纵横于闽粤海域的细节尚不清晰。本文利用尚未被关注的于谦和叶盛的奏疏,对严启盛的相关史事予以补充论述。认为严启盛作为漳州月港海商的先驱,其活动不仅有王朝制度和地域社会的背景,而且与东亚贸易的市场结构和商业惯习有极大关联。他后来于景泰、天顺年间在广东香山、澳门海域建立据点,使其行为成为联系东南亚到东亚贸易网络的关键环节和15世纪亚洲海洋贸易"福建化"的重要内容,间接地为葡萄牙人来到东方打开了通道。严启盛;月港;澳门;闽商;正统;景泰;天顺

20世纪30年代开始,学界广泛关注明代海外贸易的研究,并有不少深刻的认识,成为明史研究中的关键问题。不过已有成果中,永乐朝的“郑和下西洋”和成弘之后兴起的“海上私人贸易”讨论较充分,正统至天顺的海外贸易状况阐述却略显单薄。应该说,正统年间开始,明朝政府“不欲疲中国以事外蕃”,逐步减少官方海上活动,采取了限制海外诸番来华朝贡贸易次数,甚至出于对付北方草原民族的军事威胁,海洋战略上呈现了从“面向海洋”向“退缩海岸”的转变,这为东南沿海的私人贸易腾挪出了巨大的活动空间。正如张维华论及的,“明代私人海外贸易得到较多的发展,是在自正统至正德这一阶段,即十五世纪的后六十年代与十六世纪初年。”视正统为明代私人海上贸易崛起的关键点,进而结合空间分布进行分析,可以发现,海商的核心力量是福建人,他们利用郑和下西洋活动所奠定的技术基础和人员配置,依托着朝贡贸易体制,演变为亚洲海域最为活跃的私人商业群体,如傅衣凌先生指出的,“以明代为中心的前后三百所年间,是福建沿海商人最活跃的一个时期”。

傅衣凌先生还把历史间隔缩短,更为具体地说明其中的阶段性差异,“明中叶——成弘之间(1465~1505)的福建海商,他们已不如从前一样,受着贡舶贸易的支配,仅作被动的、消极的经济活动;而是积极的直接参加于海上贸易的活动,以自由商人的姿态出现,并大大的扩大了他们的活动范围”。这个观点影响很大,诸多学者由此探讨了成化、弘治、正德、嘉靖年间福建海商集团,尤其是针对这一时期的漳州月港海商集团,有了极为深入的考察。

但是,有个问题未充分展开,即成弘之前的福建海商的“被动的、消极的经济活动”是怎样的状况?学界曾关注漳州海商严启盛从正统年至天顺年的从闽海突入粤海的过程,但拘于史料的缺乏,对其行迹的描述和分析还有诸多模糊之处。本文主要依据官方奏疏,实录以及方志等文献,进一步梳理史实,考辨严启盛海商集团在闽粤活动诸多细节,进而结合宏观的社会政治条件,分析闽商在正统、景泰、天顺年间活动的若干特征。

严启盛的史料存世不多,明清两代方志基本照抄郭棐的《粤大记》和黄佐的《广东通志》相关记载,由于这些史料描述严启盛在粤活动情形,因此严启盛在闽活动的情形比较不清楚,史料仅有“坐死囚漳州府。越狱聚徒,下海为患,敌杀官军,拘留都指挥王雄”等,使人无法深究实在。其实,描述“严启盛”在闽的资料还有以下几条:

(1)正德十四年,海贼陈万宁、严启盛、康哒哪猖獗,都司田公正、桂公福、钱公赂吊取官船二只、快船二只去浯屿,内分一半军驾船去玄钟。事宁,留彼不回。

(2)钱辂,字廷用,滁之全椒人。初为永宁卫指挥同知,有才略,以荐协辅都指挥王胜总督军务。时海寇严启盛恃险为乱。辂躬率舟师追七日夜,至黑水洋及之。大小十一战,贼败走。

(3)蔡佛保系福建漳州府龙溪县八都人,招称有本都贼严二总,即严凯晟,积年下番,劫掠海道。事发,送本府司狱司监候脱逃,纠集原下番贼首郑礼谟与佛保等一百八十余徒,抢得福州地面大海船二只,小船四只,节次劫杀官军人等,及到广东海丰乡村打劫。

(4)照贼人郑贺等供,有同徒贼首严启盛假称王喇嗒,先在福建结构强徒,反狱聚众,打造千料大船,在海行劫。及将福建官军杀死,拘留王都指挥。蒙三司招抚,不伏昔叛,结连外番,往来劫掠。

第(1)资料需辨析与补正,根据《明实录》记,正统十四年(1449)“漳州府逃囚陈万宁、郑利贞、郭乾孝、郑本成,先为私下番事解京,中途脱逃”,以及“围攻玄钟所”等史料,现存《崇武所城志》为手抄本翻印,“正德”应是“正统”的误抄。另外,“钱公赂”为“钱公辂”之误,如第(2)资料所示,钱辂正统间任永宁卫属下的浯屿水寨把总、指挥同知。“田公正”应为“田公旺”之误,田旺为正统至景泰年间的镇海卫指挥使,辟陆鳌千户所“堂后空地增建公廨”,桂福为正统年间镇海卫指挥同知,“始辟地营建卫堂”,从官职可知,田为正三品,桂为从三品。严启盛等人是漳州一路逃离,浯屿水寨 “为同安、漳州接壤要区,而隔峙于大小嶝、大小担、烈屿之间,最称险要。贼之自外洋东南首来者,此可以捍其入,自海仓、月港而中起者,此可以阻其出”。于是镇海卫和永宁卫将领联合追捕,崇武所海船分兵于浯屿,以加强正统年间逐渐衰败的浯屿水寨。

第(3)资料的关键是“严凯晟”这个名字,严启盛的“启盛”在闽南漳州腔的发音为“khe3 sing6”,蔡佛保应是不识字者,对严启盛的名字只知其音,而不知其字,因此录供者根据发音记为“凯晟”。第(3)资料上下文所记是景泰三年备倭都指挥杜信战死之事,严启盛景泰三年进入粤海,导致了杜信受伤致死,两相印证,“严凯晟”即严启盛。

通过上述辨析与补正,一些重要信息可得以重新彰显。以往学者对严启盛的籍贯述之不清,概称为漳州,现在可确定为漳州龙溪八都人。“八都”即漳州月港的一部分,“月港也,为龙溪八都、九都之境”,“月港墩台在八都”。“八都”包括“谢仓社、太江社、陈巷社、溪头社、桥头社、儒山社、蔡浦社、珠浦社、鹿石社、河福社、温林社”。查阅现代地名志,漳州九龙江下游一带的严姓分布在严溪头,位于今龙海石码镇北,原名为塔溪社,因严姓迁此而改。可能严氏原来居住于八都,后迁移至此。总体而言,月港指的是一个陆海连接的港区,其港道沿海港顺流往东,至海门岛;自圭屿以西,有紫泥州,西接乌礁、许茂等沙洲。

严启盛逃狱的同伙是陈万宁、康哒哪等人,“康哒哪”可作为讨论严启盛等人海上活动的重要线索,根据广东方面的口供,严启盛后来也一直假称“王喇嗒”,应与这种称谓有关。“哒哪”一词在嘉靖年间严嵩为潘鉴所撰的神道碑有提及,“公初在闽,有寇苏秉规纠亡命称‘大哒哪’,据海岛为患,公分巡其地,讨平之”。清人文廷式将其与“拿督”相联系,认为“《明史·外国传》万历中有漳州人王姓者为浡泥国那督,‘那督’华言‘尊官’也。按‘那督’疑当作‘督那’,……‘哒哪’即‘督那’”。问题基本明朗,“哒哪”即“哪哒”,是明代在华人海商或海寇的领袖。不过,追根溯源,“哪哒”是海洋贸易中一种具有“船主”身份的人,他们拥有船只和财物,在宋元时期,波斯人称他们为“Nakhuda”,阿拉伯人据发音将其拼写为“Nawakhuda”,后来古印度洋和东南亚海域的各航海民族普遍接受了其读音,印度次大陆写为Nacoda,马来半岛和印尼半岛则为Ankhada、Anak-kuda,福建商人则音译为哪哒、喇哈、南和达。永乐十九年,旧港(Palembang)的施智孙曾派那弗答(Nakhoda)邓子昌率船去琉球通商,那弗答就是“哪哒”。 “哪哒”是福建海域通番的重要人物,史籍记载,“各海澳僻,贼之窠,向船主、喇哈、火头、舵公皆出焉”,《大明律》规定:“凡把守海防武职官员,有犯受通番土俗哪哒报水,分利金银货物等项,值银百两以上,名为‘买港’,许令船货私入,串通交易,贻患地方,及引惹番贼海寇出没,戕害居民,除正犯死罪外,其余俱问受财枉法罪名,发边卫永远充军”。禁令显示哪哒在通番贸易中的活跃程度,他们在中国和东南亚的贸易路线上充当着中介。

与陈万宁、严启盛一起越狱的“康哒哪”可能是漳州人,漳州康姓主要分布在九龙江下游的龙海市紫泥镇,明代“紫泥社”属十一都,与八都等地隔水相望,距离不远,同属月港港区。闽南康姓可能带有胡人血统,唐嗣圣(684)年间,曾有胡商康没遮到漳州的漳浦温源溪投钱洗浴。对于唐代康氏,桑原骘藏等人认为他们出自中亚的康国(Samarkand),以商业活动著称,亦称呼商胡。他们中不少人居住长安,以出身地为姓氏,便为“康”姓,后来散布在黄河流域并逐步汉化。唐肃宗(756-762)时期,胡商康谦曾担任了安南都护。这说明康氏不仅在陆地的丝绸之路上经商,而且还在海域活动,漳州一带定居的康姓也可能与他们有关。于此推断,明代漳州出现“康哪哒”之类的人物可能传承了胡商传统,“下海通番”,自然是他们的生计模式和生活方式。

正是龙溪一带这批具有多元文化色彩的人,他们在明代海洋活动中,不仅跟随者郑和下西洋,推进了东南亚地区的穆斯林化,而且他们常常扮演朝贡国的贡使角色,充当朝贡贸易的中介。根据《明实录》记载,正统三年,“爪哇国使臣亚烈马用良,通事良殷,南文旦奏,臣等本皆福建漳州府龙溪县人,因渔于海,飘堕其国。今殷欲与家属同来者还其乡,用良、文旦欲归祭祖造祠堂,仍回本国。上命殷还乡,冠带闲住,用良、文旦但许祭祖,有司给口粮脚力。”马用良可能来自于有穆斯林色彩的马氏家族。宋元时期,马氏在漳泉一带分布甚广,泉州蒲寿庚之子蒲师文所娶之妻即为马氏。元代中期任漳州同知的马润原为汪古部人,籍出净州天山,其远祖名帖木尔越哥,在金朝曾任马步军指挥使,人称马元帅,因得姓“马”。马用良在正统元年(1406)代表爪哇国王来中国朝贡,被任命为八谛(Badi),此次以“亚烈”(Ali)身份来出使。其他史料对此行也有记载,“正统三年复来贡使臣亚烈马用良,八谛南、巫,先后乞赐金银带予之。亚烈、八谛皆官名。用良与通事艮殷、南文旦并漳州人。殷乞还乡,用良、文旦乞便道过里,仍还国。皆报可命有司,给道里费。”“亚烈“是爪哇贡使中的为首人员,”八谛“为副使之职。马用良由于熟悉中国情形,后来又相继在正统七年、十一、十二年、景泰元年朝贡。可见,漳州人士在中国与爪哇交往中的持续影响力。

这些担任贡使的龙溪人还有地方影响。正统元年,与马用良一同担任使臣还有另一名龙溪人。史籍记载,“爪哇国使臣、财富、八致满荣自陈初姓洪,名茂仔,福建龙溪县民,取鱼为业,被番倭虏去,脱走于爪哇,改今名。遣进方物来京,愿乞复业。上命有司给脚力口粮,送还本家。洪茂仔身份不低,是仅次于亚烈的“八致”。“财富”即明代漳州东西洋海船组织体系中的“财副”,“八致”(Bazhe)与“财副”组合在一起,是指具有“八谛”头衔的船舶总管。由此可见,爪哇派往中国朝贡贸易的使臣不仅正使由漳州人担任,连副使也由漳州人充任。这些人所谓的“取鱼为业,被番倭俘去”只是掩饰性说辞,他们一般是主动下海通番,然后附着贡舶而回,贩运货物经商致富后,一些人就不再担任使臣,回到家乡颐养天年,如洪茂仔与艮殷等就是如此,他们回到龙溪“冠带闲住”,成为乡耆。龙溪县人氏与朝贡贸易的密切关系,对严启盛等人下海通番起推动作用。

另外,严启盛“下番”经商与当时漳州人发达的航海技术也有有关。明代福州人谢杰曾比较过福州人和漳州人在这两方面的优劣,认为“造船所急在船匠,行船所急在船梢。船匠有二:漳匠善制造,凡船之坚致赖之;福匠善守成,凡船之格式赖之。船梢有三:伙长司针者,舵工司舵者,阿班司篷缭凿橹及诸执事者。……然福、漳二匠虽兼用,而漳匠可量多数名;伙长诸役虽多用漳人,而福人亦不可尽弃,以其各有所长”。对于利用技术优势导致漳州人在中琉航海中占据重要地位,杨国桢教授已有周全分析,不再赘述。滨下武志先生也曾考证,从永乐年间至弘治年间,爪哇使臣大部分是中国人,可见漳州人也成为爪哇—中国贸易网的核心力量。总之,漳州商人得以利用朝贡贸易,定期往东南亚等国购买胡椒、苏木、锡以及各种香料,然后一路在福建、朝鲜和日本航行,转贩货物。

与此同时,福建的宽松海洋管理政策也推动了严启盛等人的下海经商。永乐年间开始至正统十三年,福建市舶司的市舶太监共有六位,其中卓洪、范士明、杨某不知籍贯,杨斌和来往为交趾人。来往于正统九年(1444)任市舶太监,还于正统十三年(1448)升为福建镇守太监。由交趾人士担任市舶管理者,是福建有别于它口的特点。交趾是明初归附明朝政权的,属于新附外藩,他们实际上也一直活跃在与中国的贸易中,正因为此,闽海贸易活动相对自由。另外,时值王振掌控朝政,交趾人来往能够升任,应与王振亲密接触有关。福建市舶司隶属布政司,时任福建右布政使的宋彰也是交趾人。他可能通过来住与王振交往,得以卖官鬻爵,在正统十二年(1447)升为左布政使。对于这场交易,史书记为,“福建参政宋彰,交趾人,与中官多旧故,侵渔万计,贿王振得左布政使。抵任,将责偿焉,小民苦为所迫”。官场腐败推动沿海地方官吏与卫所官兵纷纷下海进行非法商贸活动,其中琉球为主要对象:

(宣德五年八月癸巳)巡按福建监察御史方端奏:漳州府龙溪县海寇登岸,杀人掠财,巡海指挥杨全领军不救。全又受县人贿赂,纵往琉球贩鬻。

(宣德九年三月辛卯)巡按福建监察御史黄振奏,漳州卫指挥覃庸等,私通番国。巡海都指挥张翥、都司指挥金瑛、署都指挥佥事陶旺等及左布政使周克敬,俱尝受庸金银帽带等物。

(正统三年十月壬子)福建按察司副使杨勋鞫龙溪县民私往琉球国贩货。

(正统五年十二月壬申),福建永宁卫指挥佥事高璹尝役所督海舟贾利。

卫所征用的水手也基本上漳州人,“海为危道,向导各有其人,看针把舵过洋,须用漳人”,“篙工、舵师旧录皆用漳人,盖涉险多而风涛惯,其主事者能严能慎,其趋事者能劳能苦”。在卫所官员的带动下,漳州一带的地方豪强、贫苦渔民因熟悉海路,下海通番更是蔚然成风。

(正统八年)浙黄岩县民周来保、福建龙溪县民钟普,洪熙间俱困徭税,叛入倭,倭每来冠,辄为响导,杀掳,桃渚、大嵩诸处皆与焉。至是复道倭千余徒,欲寇乐清县。

(正统九年)广东潮州府民滨海者纠诱傍郡亡赖五十五人私下海通货爪哇国,因而叛附爪哇者二十二人,其余俱归,复具舟将发。”

资料的“傍郡”即指漳州,可见漳州一带贫苦民众出现生计问题时,就借机进行违禁贸易,在浙江、福建、广东沿海流窜,并下海至于日本、琉球、爪哇一带,慢慢地演变为了私人海上贸易的主流,陈万宁、严启盛、康哒哪等人是其中一部分。德国学者普塔克认为,琉球—中国—爪哇的贸易网是从东亚到东南亚的海上贸易网络,它比后来葡萄牙人进入亚洲海洋所形成的贸易网络要早,15世纪中期或后期起,琉球贸易网的一部分“福建化”了。根据上述资料,在某种程度上说,“福建化”就是“漳州化”。

陈万宁与严启盛同时劫狱出逃,因此可以辑录有关陈万宁的史料,以为严启盛的参照信息。《明英宗实录》第176至180卷存有正统十四年的陈万宁史料,抄录如下;

(正统十四年三月癸巳)海贼驾船十余艘泊福建镇海卫玄钟所,围攻城池,官军射却之。玄钟地邻潮州,恐贼犯境,已檄备倭都指挥杜信等严督提备。

(正统十四年四月癸酉)福建海贼陈万宁攻广东潮阳县,劫官库银钞,杀主簿邓选。潮州府知府刘湛劾奏守备指挥高亮、千户周诚畏缩不援之罪。

(正统十四年四月戊寅)闽贼二千余徒攻劫海阳县,杀伤人民甚众,官兵、民壮击却之。

(正统十四年五月戊子)福建汀州等处流贼漫入潮州府海阳等县,劫掠乡民。而海贼陈万宁等亦诱致漳、潮居民入海驾船,累次登岸杀伤县官,劫掠官库。

(正统十四年六月壬申)福建巡海按察佥事董应轸言,旧例濒海居民私通外夷,贸易番货,漏泄事情,及引海贼劫掠边地者,正犯极刑,家人戍边,知情故纵者罪同。比年民往往嗜利忘禁,上命刑部申明禁之。

(正统十四年七月己丑)福建按察司奏,漳州府逃囚陈万宁、郑利贞、郭乾孝、郑本成,先为私下番事解京,中途脱逃。后遇敕书事例自首,随征杀贼,今于龙溪杀贼有功,应否宥免。上曰:朝廷推恩以示大信,万宁等既杀贼多,悉宥其罪,仍论功俱授副巡检,令招抚缘海逃犯人等。但自首复业者,俱依诏例免罪。

上述史料丰富了对严启盛等人在闽活动的认识,第一,严启盛等人通番被叛死囚,要解京处极刑。第二,他们逃脱后,曾与邓茂七余党相呼应骚扰漳潮。第三,他们自首招抚,并在“龙溪杀贼”。仍有几个关节点需要梳理:严启盛等人在怎样的背景下,越狱成功?严启盛等人曾被招抚,是否与官方存在反复博弈的过程?

根据永乐二年禁民下海的法令,“福建濒塘海居民,私载海船,交通外国,因而为寇”,严启盛等人的“通番”是非法贸易,即视为“寇”,一旦捕获,按照法律应处以极刑。不过,正统十三年的邓茂七起义,给已经逐步出现问题的福建海防带来了冲击,给陈万宁等人以逃脱的机会,此情如当时尚在北京的叶盛所预计的:

福建近因沙、尤二县贼人邓茂七等生发,……福建都司奏欲将腹里卫分出海官军暂回守城听调,以防前贼。遇有边海警急,仍调策应。……总督备倭署都指挥王胜奏,近因前贼节次,将腹里福州等六卫原调岀海并补造战船官军二千八十三员名,沿海永宁等五卫守城出海官军二千五百员名,俱各调往沙尤二县捕贼。……惟福建地方西北连山,东南际海,比因海道事重。特令……官军每年十月初一日依例放回,听候风信。即今沿海正系放回贴守之时,又兼节调征剿数多存留,备倭数少,所有战船俱各沿海停泊。倘前项贼人一闻大军压境,奔走窜匿,潜往海边。而彼处备倭官军数少,一时不能抗御,致贼抢驾战船入海,结构为非。万一有警,所系非小。

叶盛的预言相当准确,正统十四年二月,明朝大军压境闽西北山区,邓茂七中计被剿灭时,其部众四处流窜漳泉一带,福建沿海防备倭不足,陈万宁、严启盛等人借机越狱入海。《明实录》显示,陈、严等人一路往闽粤交界洋面退却,目的地是诏安梅岭一带。梅岭地形曲折,水深洋阔,与铜山、南澳两大岛屿相连,一直与倭舶交易的好处所。“福建捕急,则奔广东;广东捕急,则奔福建。定期于四月终至,五月终去,不论货之尽与不尽也。其交易乃搭棚于地,铺板而陈所置之货,甚为清雅,刀枪之类悉在舟中”。傅衣凌先生曾在《明代福建海商》中引用了一条资料:

前者我民被石墩寇掳下舡,沿海候风行月余,至大高桥。桥上人言皆闽音。自言漳州过此桥五十余里,芦苇沙涂,至一村约有万家,寇回家皆云做客回,邻居皆来相贺。又聚数千,其冬复至柘林,今春满载仍回漳州去矣。

“石墩贼”指的是浙江海宁一带海寇,他们由浙入闽,大约到了漳州地界,从旁人的角度耳闻目睹了漳州内港民众在漳潮一带海域商业活动的基本特征。当然,胡宗宪、王文禄等人所记的是嘉靖年间闽商在梅岭一带的活动情形,但正统年间闽商利用一年两季风向变化从内港往诏安湾聚集经商的行动逻辑应相差无几。对于这个问题,杨国桢教授已辑录《明实录》中的相关资料予以确定,“15世纪中叶,漳州航海贸易势力已有九龙江口和诏安湾两大基地,前者地跨漳、泉二府,以龙溪县海商、海寇为主体,泉州海商、海寇加入其中。同时又吸引东南沿海各地下海者投靠、入伙。他们各有行商或行劫的海面,以地缘关系合帮成群,不相统属”。

陈、严等人逃至梅岭,正值贸易季节,此时已有不少漳潮私商,也包括不少来往于东西洋航线的番商在此纠集,船只装备也甚精良。面对此等阵势,政府在采取军事打击的同时,就采取招抚手段。因此,福建卫所军队对严启盛等人采取了象征性追击,比如崇武所派出官船二只,快船二只,真正投入兵力只有一半,这无法对陈、严等人的海上武装商队产生威胁。陈万宁等人抢掠潮阳和海阳时,广东军方此时面对着黄萧养起义的压力,也难以腾出手来,只是对其采取防守策略。总体上看,为了安定局面,如果能招抚贼寇,则是首选,《明实录》显示,正统十四年七月,陈万宁等人被福建军方招抚。此次招抚行动由福建备倭都指挥王胜主持,王胜作为福建都指挥使司,是直接管理海防事宜的最高级官员,正二品,他在福建以执行宽松的海洋政策著称。正统十年三月,“福建缘海,有伪称行人正使官潜通爪哇国者”,陈永弹劾王胜和贾忠“不严巡督”。九月,王胜因福州府民私下海通番,遭到巡按御史陈永继续发难,以“不严守备”遭弹劾。对此次招抚,张萱的《西园闻见录》中有叙:

国初东海洵邪韩等国兼两广、漳州等郡,不逞之徒逃海为生者万计。太祖命南雄侯招海上疍户、岛人等为水军,勿使为东南沿边患也。自后正统年间,海寇陈宽让聚众为乱,敕提督海东道王胜招抚为军。自今倭患虽息,而海洋不逞之徒犹时啸聚,当严捕窝主,以绝其交通。而捕之太急,又恐其生走胡、走粤之念。宜复高皇招徕水军旧例,随身货物容其到卫,但收其船为哨船,用其徒为哨军,举行出海操练。旧规军伍充实地方,获宁涓涓之流可以穿石。当事者甚无忽之。

张萱认为王胜招抚政策承袭祖宗之法,执行太祖旧例,以不急不躁手段防止海寇激变,非常符合当时的事态。大致而言,被招抚的海寇一部分充当了卫所水军,一部分则承担了地方防卫任务,王胜因此而获得了奖赏:

王胜,字子奇,庐州合肥人。正统间为福建都指挥佥事,奉敕提督海道。景泰初,贼首陈宽让率众千四五百人寇海上,胜悉招抚复业。未几,贼首严启盛复聚众寇海上,杀掠官军,胜又奉宣朝廷威德谕之,亦皆纳款。事闻,俱有织金文绮之赐。

上述史料中的“陈宽让”与“陈万宁”是什么关系因缺乏资料,无法予以考证。纪年为“景泰初年”,似乎时间上也有所差错,但根据正统十四年的具体情境,疑问不难冰释。因为正统十四年八月发生土木之变,英宗被俘,王振被杀。接着于谦等人推举代宗即位,改号“景泰”,年号替换之际所导致的后人记载差错也在情理之中,由此《明实录》、《西园闻见录》与《八闽通志》的有关史料可视为同一事态。总体上看,《明实录》相对准确,因此可视正统十四年七月为招抚时间。王胜也可能因此而升职,景泰二年,被任命为福建都司视事兼督海道。

福建沿海巡检司在海防体系中起着弥补卫所防御不足的作用,“滨海地疏节阔目,非一卫一所能遥制,更设巡检司于暇隙地。司各有寨城,有官,有射手百,间杂以房帐、墩台、斥堠相望”。招抚之后,为了加强海防,陈万宁等人被授予“副巡检”之职。副巡检为从九品,属于杂职,一般由当地人士担任。副巡检一职在两广瑶区较为普遍,正统十三年,广东高州、肇庆一带即奏称,“推保有能抚管五百户以上者授以副巡检,一千户以上者授以典吏,二千户以上者授以主簿,就于流官衙门到任,专抚瑶人。或有别项瑶贼出没,悉听总兵官调遣,同官军剿杀”。根据《八闽通志》记载,月港一带的巡检司情形如下:

濠门巡检司,在县东一、二、三都。洪武初设于本都海仓洋。二十年徙置于此。……海门社巡检司,在县南四、五都青浦社。旧在海门山。正统六年,知县甘瑛以其地民悍,时为患海上,奏置巡检司,以控驭之。七年,尽徙其民,散居近地,遂移巡检司于今所。从资料也可以看出,严启盛等人被招抚后对付的“海贼”可能就是海门一带的民众,《明实录》记载,正统六年,“漳州海门口居民八十余户,计三百九十余口,旧种田地三百余亩,递年为海潮冲塌,且别无产业,惟倚海为势,或持兵驾船,或四处登岸,劫掠为害”。综合这些史料,大略可知,严启盛等人可能成为辅助官兵的民兵和民壮系统,管理地方治安。

在明代海上逐渐兴起的商品经济大潮中,招抚并不代表可完全使以海上贸易为生计的海商群体安顿下来。即便被招抚,他们还与海上活动群体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丰厚的海上贸易利润对他们有极大吸引力,往往利用半官方身份对海上私人贸易予以庇护。官商结合得更为密切,“党与(羽)既众,分布日广,自州郡至监司,一有举动,必先知之,是州郡监司之左右胥役,无一非海寇也”,这是嘉靖年间的记载,却也是漳州当时的实情。正因为此,林希元曾对月港一带海寇频出现象说了这么一段话:“海沧寇盗所以相寻不已者,招抚启之也。自官府招抚之策行,海沧寇盗更相仿效,遂不可止”,也说明招抚无法使海氛宁静。类似的事情也见之于嘉靖年间活动于诏安梅岭的林国显,“(嘉靖)四十二年,梅岭贼林国显寇上里。国显家梅岭,与东里密迩,梅岭人悉从为盗。……国显之子,先系漳州狱,漳守释之,使招其父,遂不还,势益猖獗。”

严启盛情况就是如此,经过几年在漳州的招抚生活,景泰三年三月左右,正值东南季风起时,他又重新入海。其情况在叶盛的奏章有所见:“贼首严启盛,……蒙三司招抚,不伏昔叛,结连外番,往来劫掠”。“不伏昔叛”就是入海重操旧业的意思。自然与原来的一些商业伙伴一起行动,《明实录》记载为“福建漳州府贼首郑孔目等,通番为寇,敌杀官军,掳去署都指挥佥事王雄”。根据后来在广东虏获的蔡佛保的口供,“郑孔目”可能是“郑礼谟”。“孔目”一般指为地方政府官员服务的衙吏或书吏、役卒,这从另一侧面坐实了严启盛等人招抚后成为官方统治地方的辅助力量的可能,以及与地方胥役有更深交往的实证。至于郑孔目具体是否郑礼谟,有待于今后史料进一步论证。郑姓是陈万宁、严启盛的海商集团重要组成,数量不少,前有郑利贞等人,后有天顺二年在广东洋面被捕的郑三玄、郑贺等,还有可能为同一族姓群体。

根据蔡佛保的口供,严启盛还被此时称为“严二总”。正统景泰年间的有关“二总”的史料尚无见到,严启盛此称应为首例,其内涵为何?有待今后继续研究挖掘。不过,“二总”之称在后世文献中则略有所见,也能说明一定问题,比如朱纨在打击海上私人贸易时曾报告:“贼首黄老,才富、二总黄连,俱漳州府诏安县人。总管舵工方汉元,泉州府同安县人。直库王记,松门卫右所军余”。对应张燮《东西洋考》中的“船主”、“财副”、“总管”、“直库”诸职,毫无疑问,这是典型的明代漳州海外商船组织体系。从具体内容看,“舶主”统管船只上所有商业事务,指挥航行、船货买卖,即上文所称之“哪哒”。他们一般拥有雄厚资金,制造海船,招揽海商,出海贸易,或者将船租给海商,自己坐取佣金。“财副”从事书记,司管货物钱财,也被称之为“二总”。“总管”是统管舟中舵工之人,传达舶主号令,分理事务。直库管理战具,应对海上军事对抗,因此需要具备军事才能者。从这条资料说明,在严启盛时期,漳州月港的走私贸易组织结构已经成型,最上层是拥有资本的富家、豪门,其下为借用富家的“下海通番”的海上商人或牙行商人,最下层为受雇下海的沿海贫民。进而间接推断,严启盛与郑孔目一起下海,由于担任“财副”角色,而财副需要记账与经营商品,因此严启盛还可能粗通文墨。至于严启盛后来成为贼首,由于缺乏史料,难以确定原因。可有两种推测,一是正统年间海上私人贸易的组织形态更多的是合伙形式,即如后来所谓的“各结(舟宗)依附一雄强者以为船头”的联合式商业活动,虽然有一定的计划与协调,但组织系统还缺乏稳定性,船队时分时合,如果严启盛独立行事,常常被指认为领袖了。二是从嘉靖以后海商领袖的替代来看,有可能严启盛更具才能,“郑孔目”被严启盛取而代之了。

严启盛等人此次下海,永宁卫指挥同知钱辂“率舟师追七日夜,至黑水洋及之,大小十一战。”可见严启盛等人没有向诏安一带洋面航行,是转而向北。在以往研究中,学者认为黑水洋是澎湖之东北的“黑水沟”,这是有偏差的。澎湖东北的黑水沟在清代才被称之为“黑水洋”,清徐怀祖《台湾随笔》记载,“台湾距厦门不知若干里,而舟人称海程,则以更为计,云自厦至台为十一更。自台至松江之上洋为五十六更”,一昼夜航程为十更,因此黑水沟距离福建沿海各地大约是一昼夜的行程。显然,钱辂花的“七日夜”行程所到达的“黑水洋”,并不是台湾海峡以内的沿海地区,而是到了东海北部洋面,如王雄说的“追贼至东海黑水洋中”。自宋元以来,“黑水洋”被约定俗成地指称为北洋航向的洋面。宣和五年(1123)徐兢的《宣和奉使高丽图经》即有记载,他从镇海招宝山起航后,经过白水洋(长江口海域)、黄水洋(淮河口海域)、黑水洋(山东半岛以东海域)。元代漕运则谓,“从刘家港入海,至崇明三沙放洋,向东行,入黑水大洋。”再结合前引口供所称,“抢得福州地面大海船二只,小船四只”,大约可推断严启盛等人走的闽南—福州—琉球—日本的航线,类近《顺风相送》记载的太武—鸡笼—琉球—日本的嘉靖年间漳州人通商私贩日本的北方航线。

明朝军队在追击过程中出现了“王雄被掳”事件,王雄为平海卫军官,协同备倭,平海卫在兴化府,这也进一步证实了严启盛等人北上的路线。王雄在该事件的自述为“被贼拘执,求免而归”,其情形在《明实录》有细致记载:“敕福建都指挥佥事王雄招抚海洋强贼。初,雄为贼所执,仍复放回,兵部议雄未知何由不被杀害,又得生还,恐怀奸诈,交通贼情,乞移文巡按御史究问。至是镇守等官言雄轻率先进,贼众军寡,反为所执。贼云:‘汝是吃菜王都司,姑贳汝死,杖之三十,桎梏三日,而后放回’。贼又云:‘我罪深重,难以复业,今放公回,可言于三司,具奏朝廷,曲赐矜宥。只须公坐一小舟来,我辈皆服。至是以闻,故有是命’”。

可见,官方是希望以招抚手段对付严启盛等人。如上文所揭,严启盛等人经招抚并协同漳州地方政府安定贼寇,王雄有可能与之相识,前去招抚他们,希望免除“匿贼”责任。显然此次说辞没有成功,因此返回后,他不得不编造了一系列说法。不过,前后两个“贼云”的说辞颇不一致,一是被“桎梏三日”,一是希望他“具奏朝廷”,难以自圆其说,以至使朝廷产生疑虑。为了说明自己履行了追杀海寇的职责,王雄最后以“追贼至东海黑水洋中”来遮掩。不过,这一切说辞,隐然说明了福建军方与严启盛等人在某些方面达成的默契。后来严启盛转而南下,进入潮州地界,其他地方的卫所官员也是睁只眼闭只眼的,有所默契,比如进攻潮阳时,“守备指挥高亮、千户周诚畏缩不援”,以至于兵部下令,“凡纵民从贼官员,俱执问如律,备倭官责死状,令捕贼赎罪”。当时迫于朝廷追究,他们才去围剿。

不过严启盛重新入海之事还是引起了朝廷注意,起因是他们在粤海活动导致杜信被伤致死,大概也牵连了福建的官员,所以才有兵部对王雄的追查。而后还可能导致王胜的被追究,在《明实录》中有一条史料可供讨论,“(景泰四年十一月癸丑)都察院奏,福建都指挥佥事王玉职专备倭,不严督官军守备,辄私归,致倭贼劫杀人财,焚毁官舍。宜行巡按御史问罪,降为事官立功”。根据相关史料可知,当时主管备倭的都指挥为王胜,“王玉”有可能即王胜。另外,景泰七年史料也可佐证,“命福建为事立功都指挥佥事王胜复职,专督屯种事”,有可一一对应之处。王胜复职之后,出于备倭不力,转而主管屯田事宜。与此同时,福建为了防止严启盛事件的再次发生,在明代宗景泰年间颁布禁令,“命刑部出榜禁约福建沿海居民,毋得收贩中国货物,置造军器,驾海船,交接琉球,招引为寇”。从此漳州、潮州一带的海寇记录中就不在出现严启盛名字,海氛颇显平静。鉴于漳潮一带的防备,严启盛进入了广东电白、阳江一带活动,借助广东黄萧养起义的余部,形成了从珠江口向海南岛延伸的另一个贸易据点。

严启盛进入广东海域活动的情形,嘉靖《广东通志》中有载,“(景泰)三年四月,海寇掠海丰、新会,总捕都指挥佥事杜信与战,死之。参政谢祐副使项忠遣指挥张通等往剿,贼遂遁去。备倭都指挥佥事王俊有罪,伏诛。”对王俊的罪状,文中有进一步说明,“镇守广东左监丞阮能、左副总兵董兴,使杜信往剿海贼,被杀。复遣指挥欧信等分路追之,惟王俊追至清水澳不获,还至荔枝湾海面获白船一只,俊取其槟榔、苏木等物,纵贼开洋而遁。为中监锦衣许升告发,祐、忠等追得俊赃。阮能等奏闻,俊当斩。有旨就彼处决号令,于是诛俊”。这些资料所反映的情况在《明实录》中也有记载:

海贼犯潮州柘林镇,杀掠人财,其卫所官坐视不援。……参政谢祐、都指挥杜信亦宜究治,命巡按御史逮卫所官鞫问,如事涉祐等,奏闻处置。

备倭指挥佥事王俊将原获贼番货三百余担私运回家,纵贼逃遁,不行追捕,以致杀死备倭都指挥佥事杜信。……令提督军务左都御史王翱执俊,究问明白,就彼枭示。

杜信作为总督备倭的军事官员被杀,使严启盛入粤事件成为追究地方官员责任的大事,当时参与追剿行动的官员纷纷上疏说明事由。镇守广东印绶监左监丞阮能,委官指挥使欧信呈,左副总兵右都督董兴、提督边务右参政谢祐、巡察边务副使项忠、都司委官指挥佥事张通、巡抚广东兵部左侍郎揭稽、布按二司左布政使戴弁、巡按广东检察御史周文郁、总督军务太子太保兼都察院左都御史王翱等均有奏报。这些奏报被幸运地保存在于谦的文集《忠肃集》中,后来嘉靖刻本的《皇明经济文录》取题为《为海贼等事》,予以收录,内容完全一致。这些史料极为细致地记载了景泰三年粤海事态,完整地展现严启盛初入粤海的情形。

四月二十七日,黄清、杨演首系广海卫总旗,跟随所镇抚林荣领军随同指挥王俊前往夏春长港等处巡捕海贼。

五月,项忠、杜信、张通在广海卫,差人分投归德、靖康等盐场借取槽船。

五月初四日辰时,广海卫出海备倭指挥佥事王俊据望头等烽堠夫陈道存等走报海贼双桅白船一只、单桅白船一只,在黄金望西南行使,将近望头村前海抛泊。男子约有二百余徒,各披盔甲器械,意欲登岸。戊时,随督百户王俊等官军民壮于望头海傍藏伏,当职督令官军卫镇抚王雄等船奋力向前包围。合关本卫烦将皮甲火器及添拨官军,催促备倭千户冯意等官军前来策应。

五月初八日,指挥王俊令总旗王政就夜故差千户冯意带领黄清等驾使槽船一十二只夤夜跟船到望头村湾泊。

五月初九日午时,白船一只在下川嘴挂篷行使,有千户冯意就时追捕,赶至荔枝湾海面,得获白船一只,装载槟榔、苏木等物。贼人俱下小船,望洋奔走。其船物件系百户沈祯着令小旗叶深等坐驾,酉时驾回夏春长港湾泊。指挥王俊在稳江坐视,不行督运追捕前贼。将官军拷打,赶出港口湾泊。仍将前船撑进港内,就夜同百户毛俊、总旗王俊、军伴李源、蓝神旺等二十一名驾放料船二只,将原获船内槟榔、苏木等物约有二百余担、竹笼十个,俱各封记,尽行船装回家。止留白船一只、槟榔六篓,差百户沈祯领军解送前来。

五月十五日,锦衣卫镇抚司带管百户许昇到广东引盐,募靖康等处船只,前去双恩场开支,令表弟李筠在船。

五月十六日午时,李筠行至广海卫陈山头海面,忽遇贼船一只,各挂望斗,摆列枪刀追赶。筠见势凶,复回躲至夏春长滘,当有巡海指挥王俊领军在滘,岂料不行救护。被贼将稍人杜贵船一只连人捉去清水澳贼首大船边。昇去巡捕指挥王俊处告鸣。

五月二十日,海寇将许昇弟许学说船上物件衣笼尽行搬走,分付要取钱米赎还。

五二十四日,阮能、欧信、董兴等会委统领广州左等四卫官军四百员名前去广海卫,严督广海、南海、东莞、香山、新会五卫所官军人等剿捕海贼。

五月二十五日酉时,许昇状告王俊。

五月二十七至六月初三日,阮能、欧信、董兴到达并驻扎在广海卫,海晏场驾到槽船三十只。分派官军不分昼夜修理。广海卫备倭指挥佥事王俊差小旗施彦深等报称海贼双桅白船一只,单桅船二只,停泊在清水澳湾泊。

六月初五日夜,海寇船只开往漭州海洋。

六月初六日,杜信、项忠、张通、孙擎等官军船星夜前去清水澳。

六月初七日,杜信、项忠、张通、孙擎等到清水澳不见所报贼船。

六月初八日,阮能等往香山、新会二处及广海选取守城并备倭官军民壮人等共一千五百员名,除小样哨船不算外,操船二十一只。谢祐调到南海、东莞卫所官军民壮人等一千八十余名,除小样哨船不算外,操船二十五只。会同指挥欧信等分投各往外洋大溪山、清水澳、漭州等处缉捕,并无贼船踪迹。

六月十三日,连日暴风淋雨,船只颠跌损坏。官军船只回还广海卫修理。酉时,东莞千户所出海百户徐勇差旗军马泰旺等报有海贼双桅白船二只在于香山海面十字门外洋,随潮上下行使。

六月十五日,各官统领军船到香山缉访,海寇船往鸡公头海面行使。

六月十七日,谢祐、项忠、杜信与阮能等到彼不见,随即差人密缉,哨听前船在外洋深澳。

六月十九日一更时分,阮能与杜信、张通严督领军指挥孙擎、王俊、韦俊等官军船只前去外洋缉拿。三更时分,见得贼船在彼,贼人不知其数,阮能与杜信督官军奋勇齐力向前对敌,各自使用了飞枪、神炮等器。

六月二十日辰时,伤死贼人在船及落水淹死不计其数。获得贼船二只,井犁([草疾]藜锡)头枪三十把,长枪五十条。杜信被镖伤左胁,仍督军船黏踪追敌。贼船艕身高,槽船扁小,攻敌架低,风浪勇急,火器烧尽。追至未时,到于(革翁)鞋北尖大海洋,风急,贼船望东行使去讫。收军回还石澜湾住札。杜信被伤身死。

根据上述编年,大致有几点可进一步明确。第一,严启盛等人从漳州一路行来,进行的是海上私人贸易。整个事件发生期为四月到六月,而前文已论及他们于正统十四年三月作乱到七月招抚,活动时间周期基本相同决非偶然,而是北半球亚洲海洋季风性气候影响下的贸易季节。后世所记,“大汛以春分二月中,此阳和方深,东北风盛作,日本岛夷与诸国互市,或乘风剽掠,可以猝至温台”,“三、四月东南风汛,日本诸岛入寇,多自闽趋广”,指的就是这种情况。景泰三年五月初九日在荔枝湾缴获的白船所装载货物是“槟榔、苏木等”物,恰恰说明严启盛所进行的就是海上贸易。在当时的国际贸易中,槟榔与苏木均为高利润的商品,以槟榔为例,在暹罗收购价格每担六钱,运到中国就值四铢。

严启盛船队主要有双桅和单桅两种船只,称为“白船”,也就是“白艚”。根据史料记载,这些船只最早为福建漳州、泉州一带民间使用的船只,比江浙的沙船高大得多,船体肥胖,高大如城楼,装载量大至百吨,多用其作货船。船形如槽,船底皆白,绘有两只黑眼,名之为“白艚”。从性能上讲,白艚没有桨橹,靠风帆行使,无风则止,但“望深洋而行,往来无恙,而又迅速”,可以在大海里航行,不容易发生海难事故,“贩异国出洋者皆用此船”。后来兵船也仿照此式样制造,“穷追远讨,疾风巨浪,最为平稳”。白艚是用松、杉等木料所造,在船的两旁,护以茅竹,用来抵御矢石的攻击。双桅船在明朝初年海禁制度中属于非法,政府明令:“若奸豪势要及军民人等,擅造二桅以上违式大船,将带违禁货物下海,前往番国买卖潜通海贼,同谋结聚,及为向导劫掠良民者,正犯比照谋叛已,行律处斩”。为了保证进行违禁贸易的安全,严启盛等在白船上配置了大量的刀枪武器,甚至一些火器,如“飞枪、神炮”等等。它们进行武力对抗时,或借助船只高大冲击敌船,或者以矢石俯瞰而发,成为攻击力和防御力甚强的武装商船。如王在晋在《越镌》描述,“通番大船势若飞城驾海,楼橹完固,兵械整严,贼不敢轻犯。商船惟闽有之。闽不可得而禁也”。

第二,严启盛船队在海上活动达三个月之久,主要以广东南部沿海岛屿为根据地。德国学者普塔克曾指出广东沿岸澳湾能够保护船舶,很适合停泊船只,使其不受风暴侵害;岛上森林可以被充分利用来修补船只;岛上拥有可供应淡水的泉源;位于岩石和山丘之间的隐藏地可用于存放货物;位处偏僻的山谷则适用于建造小房子。上文所涉及的黄金门、望头村、荔枝湾、清水澳、夏春长港,下川嘴、陈山头、十字门、鸡公头、翁鞋、大溪山、漭州等地名显示,严启盛船队的活动可分为两个水域。如下川、黄金门、蟒洲为广海卫外围岛屿属于新宁县海晏都,它们的地理方位据史料记载,为“下川山与上川对峙,在(广海)卫西南,海程六十里,长三十里,广二十里,有牙湾村、野牛塘、南澳村、水洋村、南洋村、淡水坑、塔边村、上村、下村、葫芦湾、荔枝湾,……黄金门在卫南,海程五十里……,蟒洲岛在卫西南,海程七十里”。而且15世纪的《郑和航海图》显示,西洋航路位于北尖岛、上川岛和乌猪洲之南,就是位于这些地方。私人贸易历来活跃,“广海卫地名乌峒,在广州府西南海澨四百余里,原隶新会县。宋置巡简司于此,是乃古溽洲地。一面枕山,三方濒海。铜鼓大牌海面,汪洋无际,上、下二川矗立于前。上川之左曰大金门,右曰小金门。诸夷入贡,遇逆风则从此进然,而倭奴红夷乘风煽祸,最为险要。”

香山外洋水域则严启盛船队活动的另一地带,十字门、鸡公头、翁鞋、大溪山等均为珠江口的岛屿,一直有通番下洋传统。例如明初都指挥同知花茂曾上言:“广州地方若东莞、香山等县逋逃蛮户附居海岛,遇官军即称捕鱼,遇番贼即同为恶,不时出没劫掠,殊难管辖。”香山“南二百里曰三灶山,乌沙海在其东,……洪武中,居民通番。……大洋中山最多,皆岛夷所居。”。另外,从福建到广东的海商也往往直接突入这些地段,“盖广州大洋千里,盗贼渊薮。如东路柘林有备,贼必入于屯门、鸡栖、佛堂门、冷水涌、老万山、虎头门等澳,或泊以寄潮,或据为巢穴,而南头为甚。……。必历峡门、望门、大小横琴山、零丁洋、仙女澳、九竈山、九星洋而西,而浪白澳为甚,乃番舶等候接济之所也。”因此东南亚贸易的商人对这一带海域上岛屿不陌生,比如“(正统)十年(1445),流球国陪臣蔡璇等数人以方物贸迁于邻国,漂至广东香山港被获。守备军官当以海寇,欲尽戮之。巡视海道副使章格不可,为之辩奏,还其赀而遣之。”可见,澳门成为了琉球商人进行贸易的场所,景泰三年,严启盛船队从新宁洋面进入到了香山县的十字门一带,也可能出于这种贸易行为。船只“随潮上下行使”的状况,大概可如光绪《香山县志》描述的:十字门泊船处暨澳门港内,朔望曰潮涨,于十一小时大潮,高七尺。十字门内潮性当无风时,一小时流行一里半至二里,潮自十字门内直退。及岀十字门外,则成横流。凡船出入十字门,皆应俟潮半涨时开行。景泰三年六月十三日,正值近“望”之日,船只出现在此时此处,应是利用潮汐进入澳门。

第三,从整个事态的过程看,严启盛船队与官方发生冲突,并不是他们劫掠或骚扰地方,而是广海卫官员王俊等人利用贸易季节,出海抢掠商船货物所致。严启盛船队面对官军,希望通过扣押许昇盐船,取回货物,结果激化了矛盾,总体上看,严启盛的船队是被动应战的态势。应该说,就明代广东海防体系而言,广海卫和南海卫所船只装备如下,“中路,东莞县南头、屯门等澳,大战船八,乌艚船十二;广海卫望峒澳战船四”。战船不如商船是明中叶的普遍现象,如张燮所言,“水军战舰,其坚致不及贾客船,不知贾舶之取数多,若兵舰所需县官金钱,仅当三之一耳”。所以王俊等人上报战况时,有关官员要四处征集船只,而补充的船只主要是盐场运盐船和卫所的操船。借到船只也往往维护不善,需要修理。此番军事行动就是如此,借到的盐船,要“分派官军不分昼夜修理”,经过一二次出海后,稍经风浪,“船只颠跌损坏”,又只好驶回修理。

相比较而言,广东军方在近海的军事对峙中还是具有了一定的优势。一是可利用陆地的卫所、盐场、港湾、村落、巡检司、烽堠等组成防卫体系,相互呼应,以逸待劳,如上文所示,夏春长港(滘)(应为夏春场)、望头村(应为望高巡检司所在地)等均为伏击地点。二是可调集各类众多的船只形成数量优势和兵力优势,在海上进行围截。此次行动动用了广州左卫的400名官兵,调集了广海卫、南海卫、新会所、东莞所、香山所的官兵,总兵力达3000多人。一般而言,海上贸易进行商贸活动的船队组合为2~3艘,船员大约有200~300人,即使单艘体量优于广东军方,但在五十、六十艘哨船、操船、艚船的围攻下,势单力薄,处于下风。鉴于上述优势,景泰三年六月十九日夜间,广东军方对严启盛船只发动攻击,六月二十日,两艘白船成为俘虏。不过,如前文所述,广东卫所的船只性能总体不如严启盛商船,海战中“贼船艕身高,槽船扁小,攻敌架低,风浪勇急,火器烧尽。追至未时,到于(革翁)鞋北尖大海洋,风急,贼船望东行使去讫。”也就是说,一出外洋,海商船只就占据了上风,得以扬长而去。

第四,广东军方在这次对付严启盛的军事行动中获胜,本应受到嘉奖。事实上,由于广西瑶乱的蔓延以及黄萧养余部的活跃,此次行动反而成为广东军方要检讨的事件。此时,朝廷更为关注广东地方官员的互相猜忌:“景泰三年,广西蛮寇行劫郡县至六十二起,延广东地方俱被其害,广东总兵董兴与广西总兵武毅互相推托,拥兵自卫”,因此,杜信受伤致死成为了要追究责任的事件。董兴等人为了推诿责任,将许昇所告王俊私吞缴获财物转变为王俊通番致杜信战死的主因:

左副总兵右都督董兴、巡抚兵部左侍郎揭稽、巡按监察御史周文郁、都布按三司左布政使等官戴弁等计议,参照前项贼船在于广海卫该管地方清水澳住经一个月余,其本卫备倭指挥佥事王俊统领千户冯意、百户毛俊、沈祯共一千员名在彼,与贼船对札,不行剿捕,任其劫掠,若罔闻知。先称奋勇包围贼船,后称并无贼船。显是王俊等与贼交通,透漏消息,纵贼开洋,卒难擒捕,以致杀死都指挥杜信,非惟失机误事,抑且重贻边患。合将指挥等官王俊、冯意、毛俊、沈祯拿问,明正典刑,以警将来。

于谦派遣左都御史王翶总督两广军务,是为专设官职,目的在于解决“南蛮寇两广,两广副总兵董兴、武毅观望不肯战,巡抚侍郎揭稽、李棠不相统,贼益炽”的严重问题。王翱到来之后,通过王俊事件的严肃处理,杀鸡儆猴,推动广东地方官员参与到剿灭广西寇乱行动中去:

广西贼情比之广东尤为紧急,令董兴调度官军,会合广西总兵官夹攻剿贼。经今日久,董兴止用虚文展转延调,并不发兵前去。今广东沿海已有三司委官备倭,又无大势贼寇。设使瞭有一二船只,当飞报三司,委官相机处置,不知因何差委指挥欧信以庸常无谋之人督海洋,杀贼之事失误事机,实由于此。今董兴虽已降克为事官员,原情定罪,亦难容恕。及参政谢祐、副使项忠,虽称文职,终系原委巡海官员,既已误事,亦合无令王翱将董兴、谢祐、项忠一体提问明白监候,奏请定夺。惟复贼情未宁,姑且不提。令其上紧杀贼,以赎前罪。

在此态势之下,广东地方官员非常清楚,海贼无非是经商贸易之人,以利润至上,并无主动攻击地方政府的野心,只要有防卫性布置,不至于酿成海上乱局:“仍行该府转行本官,务在革除前弊,维新号令,整搠官军船只往来操守。地方遇有海贼声息,必须相机行事,度其可袭,则黏踪尽剿;度其不可,则持重固守,不许贪图微利,循蹈旧辙,以致疏虞误事。”与此同时,董兴、揭稽等人把重心放到了广西的泷水瑶以及黄萧养在阳江数万余部身上,因此双方在海上还基本相安无事,严启盛海商集团一直在经营着海上贸易,来往于海上各处岛屿澳湾之间,一些卫所军人可能与严启盛等海商保持着贸易关系,如景泰七年,“都指挥张土纵家奴下海私易番货。”

天顺二年,严启盛被剿灭于香山沙尾。徐晓望教授论著已揭槩了具体事态,其关键史料如下:

《粤大记》:天顺二年(1458),海贼严启盛寇香山、东莞等处,巡抚右佥都御史叶盛讨平之。先是,启盛坐死囚漳州府。越狱聚徒,下海为患,敌杀官军,拘留都指挥王雄。至广东,复杀总督备倭都指挥杜信。至是,招引番船,驾至香山沙尾外洋。盛廉其实,会同镇守广东左少监阮能、巡御史吕益,命官军驾大船冲之,遂生擒启盛,余党悉平。

嘉靖《广东通志》:天顺二年三月,广东副总兵都督同知翁信奏,海贼四百余徒犯香山千户所,烧毁备边大船,其都指挥张通总督不严,是致失机。……七月,海寇严启盛寇香山、东莞等处,巡抚右佥都御史叶盛讨平之。

不过方志或实录的信息有限,诸多细节尚不清晰。幸好当时主持剿灭严启盛的叶盛留有《两广奏草》有专门叙及剿灭严启盛始末,提供了不少细节。《奏草》中共有二份奏疏,一份起草于七月初四,是有关严启盛于六月十九日率领“四百余徒犯香山守御千户所,烧毁备边大船”后的备战报告;一份起草于九月十七日,有关叶盛等人八月初五日剿灭严启盛的具体情形。这是目前可见到的严启盛香山覆灭较为详实的官方报告,为复原严启盛在香山覆灭的情形提供了基础。

严启盛等人从景泰三年开始在粤海活动,慢慢地把中心从闽海转到粤海,在官方的眼中,其形态是这样的:

叛贼通番,置货往回,俱在沿海,东抵福建,西抵广西。方数千里之内海面山澳地方,不常出没。其贼首号称“喇嗒”,专一交构无藉不法官员军民及诱引客商之莗,招集壮健恶党名为“散仔快马”,同谋为恶,衣食资本,全凭劫掠沿海一带居民村分,名曰“打村”。行劫去处,老弱尽皆杀死,妇女多被掳辱。又掳壮健之人,始则拘锁在船,听其役使,终则逼胁化诱,相从为盗。连年以来,扰害地方,杀掳军民。

船队的活动范围“东抵福建,西抵广西”,显示他们成为闽粤洋面最大的海商集团,而“方数十里之内海面山澳地方,不常出没”,说明他们是以广东南部的岛屿为基地,而且还联络岸上居民参与到海上活动中来,互为声援。正如天顺二年史料记载,“贼船在海行使,及据唐家、麻子等处村乡民人节告,屡被海贼杀掳男妇牛羊孳畜家财等物。……于地名东岸村、插笏、归德、朗溪湾、黄金门等处海洋遇贼对敌”。唐家村,麻子村、东岸村、插笏山(獭窟山)均属于香山县境内地名,可以看出,他们已进入香山澳湾内部。另外,叶盛在奏章叙及“切思即日风汛,正是前贼回洋时月,合用大船哨捕”,表明严启盛等人在九月按时“回洋”,这与顾炎武指出的各国商舶在香山一带互市的时间合拍,“九、十月,海外诸国互市者皆乘东南风之广中香山”。经过多年经营,可见严启盛在香山一带形成了气候。如果再根据严启盛在下洋活动还带有妻眷梁三女,还可推断在附近建有据点。叶盛奏章还叙及“本年八月初五日申时,哨至香山地名沙尾外洋海面,据缉事瞭望军夫走报,见有三桅大白船一只、双桅白船一只,在于大井洋边抛泊;双桅白船一只在洋行使”,香山“沙尾外洋”相当于现在珠海南屏乡的海湾仔,与澳门相隔一条水道;“大井洋”应为现在澳门的大井头地段相对洋面,当时澳门可能会是严启盛等人的据点或交易场所。

在此,还应注意有关严启盛身份另一种表述,即假称“王喇嗒”。有关“喇嗒”的具体内涵,前文已有讨论。由于“喇嗒”常常在朝贡贸易中具有使臣的身份,而朝贡国来华的经济目的远高于政治目的,爪哇等国的朝贡人员中,漳州人居多,被俘人员谓严启盛“假称”王喇嗒,说明严启盛有可能与爪哇等东南亚国家使臣勾结,甚至有可能他以使臣的名义到南洋各国贸易。虽然,从严启盛资料,无法明了其“假冒”情形,但在后来官方记录中,漳州人以假冒贡使身份进行贸易的模式却有不少。如成化七年,“福建龙溪民丘弘敏与其党泛海通番,至满刺加及各国贸易。复至暹逻国诈称朝使,谒见番王,并令其妻冯氏谒见番王夫人,受珍宝等物。”地方官员也更为明确指出,“(琉球)使臣多系福建逋逃之徒,狡诈百端,杀人放火,亦欲贸中国之货,以专外夷之利”。弘治年间曾发生在广海卫附近的“假冒贡使”事例更为相似,可为之参照:

江西信丰县民李招贴与邑人李廷方、福建人周程等,私往海外诸番贸易,至爪哇,诱其国人哽亦宿等赍番物来广东市之。哽亦宿父八褅乌信者,其国中头目也,招贴又令其子诱之,得爪字三号勘合底簿故纸,藏之以备缓急。舟经乌州洋,遭风飘至电白县境,因伪称爪哇国贡使,奈何哒亚木而以所得底簿故纸填写一行番汉人姓名凡百有九人,及所货椒木、沉香等物,谓为入贡。所司传送至广州给官禀食之,守臣以闻。礼部议,爪哇贡使例赍哇字十二号勘合,开写进贡方物名数。今所赍乃先年降去底簿,非号纸,且又填为批差,亦非例,其事可疑。行守臣核实,始得其情。奏至礼部,请以招贴等付广东按察司问拟奏请,其所赍番物,则今布政司贮之。八褅乌信盗出底簿故纸,与其子宜令布政司移文国王重治以罪。仍令谨收勘合底簿,毋俾奸人窃出。

资料显示了中外商人以假冒朝贡进行了私人贸易的形式。“八褅”即“八谛”,正统三年马用良来进行朝贡贸易时,带来的两位副使为“八谛南、巫”,如前文所揭,“南”为南文良,龙溪人,他与马用良一同回乡建祠祭祖后就回到爪哇;“巫”则可能是马来族人,马来族也称“巫族”,“乌信”可能“巫信”,是贡使成员之一,藏有勘合底簿并与华商有接触,其子哽亦宿有机会在华商李招贴与邑人李廷方、福建人周程交往,并在他们引诱下提供旧版勘合底簿。这些华商假冒爪哇贡使来到中国沿海走私贸易,只想以备不虞,旧版勘合底簿保管在“奈何哒亚木”手中,“奈何哒”即“哪哒”,即船长,在某种程度上讲,与严启盛的“王喇嗒”之称如出一辙。他们所活动的洋面是“乌州洋”,即上川和下川一带的“乌猪洲”洋面的简称,也非常接近严启盛曾活动的海域。

严启盛等人已慢慢地在香山一带建立根据地,并与各国商人贸易,本应与官兵保持合作态势,但天顺二年,他为什么要率领“四百余徒犯香山守御千户所,烧毁备边大船”呢?徐晓望教授认为,“天顺年间,新会、阳江等地起义农民,失败,官军开始将海盗作为主要清剿对象,而严启盛与官军的战斗也日益激烈”。具体而言,天顺二年二月神电卫的宁川守御千户所被海寇所破后,主管海防的翁信、张通等人被弹劾,广东地方政府为此加快建设海防,开始大规模建造“千料大船”。“料”为载重单位,“料”即“石”,以“料”名船,在宋代即载,“浙江乃通江渡海之津道,且海商之舰大小不等,大者五千料,可载五六百人,中等二千至一千料,亦可载二三百人”。明代有海船与战船之分,战船也以料来衡量,“舟师旧制,边海卫所各造战船,有七百料、五百料、四百料、二百料、尖(舟玦)之殊”。明初对卫所“海船”和“海舟”的配置比较重视,洪武年间即使敕令“福建都指挥使司备海舟百艘,广东倍之”。但正统年间,诸多罢水寨之举的出现,说明海防重心已从“海洋”转到了“海岸”,从船只配置上也改为机动性强的“快船”。此时海上集团所使用的商船均为千石以上,卫所战船不如商船体积大,而且一旦武装化之后,其主舰战斗力强于卫所战船,而附属的单桅帆船与卫所战船的战斗力不相上下。景泰三年的海上对抗中,严启盛主舰占到了一定的优势,才得以逃脱,广东军方只俘虏了附属的单桅船只。此时卫所要打造千料大船,此种船只配备了四桅,直接增强广东军方的海上军事能力。严启盛的白船最大的只有三桅杆,鉴于当时千料大船可能已经造完,面对着官府的海上势力壮大,严启盛等人放火烧了这些千料大船,以保全自己。

此时粤海情形与以往不同,严启盛所遇到的对手是两广巡抚叶盛。《明史》载,“叶盛,字与中,直隶苏州府昆山县人。正统乙丑进士,累官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天顺二年,命巡抚两广及赞理军务。至广兴利革弊,尤尽厥心。”叶盛作为希望在两广有所作为的官员,最自然要严厉打击严启盛的海上武装商队,先虏获了两只“快马”。但是叶盛深知“快马”并非主舰,因此强调继续打造千料大船,使用其他类型船只追剿严启盛,他强调:

仍令张通会同按察司官不妨备御海贼,设法采办钉板、木料,照样打造千余料大船,不拘只数,造完给与出海官旗领驾备倭。……目今正系汛期,贼船回洋时候,又况贼船楼橹高大,官军船只低小,势不相敌,欲便设法成造千料大船,一时卒难成功,若不预为处置,岂不临期误事。给事中等官前往占城国公干,回还见有座驾四桅大白船一只空闲抛泊,原系军卫有司备料成造。除将千料大船另行设法打造外,今系急缺用船之际,如蒙准呈,乞将前船拨与备倭官旗民快领驾杀贼,实为便益。

叶盛大略摸清严启盛船只的活动规律后,就计划在严启盛的回洋时间伏击。天顺二年八月初六卯时,叶盛部署南海、香山、东莞等卫所将士和东莞等县民壮严陈以待,严启盛船队出现之后,就发动了攻击,整个战役如下:

见双桅白船一只使近洋来,就刻督令官军人等船只追捕。有在船贼人挥旗招报洋边三桅大船一只、双桅白船一只使帮一处分布贼徒,桅船上下俱各摆执军器镖枪,竖立旗号,鸣锣擂鼓,张打红罗销金凉伞,烧放大小火器,齐声哨指呐喊,前来与官军对敌,贼势猖獗。……官军、敢勇余丁、民快人等坐驾大船直捣贼船相泊处所交锋对敌。自辰至午,有军人蔡税受等一十三名首先挺身过船,与贼敌杀,官军民快人等齐声呐喊,奋勇过船。其贼首严启盛轮刀舞牌,率众向前对敌,被都指挥张通将本贼两边腮颊一箭射透。本贼拔箭,仍复舞牌前拒,又被张通将本贼左手臂射讫一箭。本贼抵敌不过,就时奔溃落水迯命,被军人何亚达等捞获。官军人等乘胜将贼众杀败,生擒番贼二名,杀获贼级一百一十三颗余,贼落水淹死难以记数,连船只凶具赃仗家属男妇全获。当即收军回船,随将生擒前贼三名,责据俘获被虏男妇冯七仔、郑三女等认称数内被伤一名系贼首王喇嗒即严启盛正身,为从番贼二名,妇女一口梁三女系王喇嗒妻。

从战役发生过程看,严启盛船队轻敌被突袭,有措手不及之感。相反的,广东军方则利用原来出使占城的六百料大船为战船,冲击严启盛主舰并登船作战,激发了士气。尤为致命的是,严启盛被都指挥张通盯住,中箭落水被俘,群龙无首,导致了整个败局,此役以广东军方完胜而告终。

生擒番贼二名,缴获犀角、肉豆蔻、胡椒等物品等是广东军方的部分战绩,但这些人与货均与海外贸易有着密切关联,因此严启盛等人被做为海寇剿灭有点冤枉,在广东政府执行海禁政策和军事打击之下,海上私人贸易暂时停顿,“自前年杀获严启盛以来,四远商民、通番小人皆知鉴戒,海中强寇几至绝迹。”不过,海外私人贸易是大势所趋,其高额利润不断吸引民众为之冒险,时隔二年,同样的情形再次出现:

天顺四年九月十五日申时,据广海卫指挥周昊呈该缉事旗军烽堠民夫郑宽等走报,本月初六日瞭有三桅大船一只、双桅白船二只、单桅槽船四只,从渀洲洋行使至境地名上川山小屯澳抛泊。纵使快马船只往来在海劫杀乡村,抢掳新会、香山二县过往民人余显保等人口船只等因。……会调南海等卫所备倭官军民壮人等整搠军火器械坐驾战槽船只公同兼程,至闰十一月初八日卯时到于小屯澳,果见三桅大贼船一只、白船六只帮作一处,摆执军器,竖立旗号,烧放铳炮,齐声呐喊,来与官军对敌。……官军人等与贼交锋对敌,夺得双桅快马贼船大小三只,生擒番贼七名,杀获贼级四十五颗余,贼淹死难以计数。各贼对敌不过,就驾原来三桅单桅大小船四只乘风奔使,出洋逃遁去讫,缘系无边大洋,又兼风迅不便,当即收军回船。

这些海商船队形态和活动规律,可视为与严启盛同类的一个海上群体,他们汲取了严启盛在天顺二年覆灭的教训,并没有突入香山内澳进行交易,而是像景泰三年那样在上川山、下川山一带游弋。一旦遭到官兵袭击,不能取胜并乘风出洋而去,以保存实力继续进行海洋贸易。

本文不厌其烦地进行琐碎考据与曲折描述,是希望通过历史场景的复原,刻画出严启盛等正统时期崛起的情景化内容,推进对成弘之前的福建海商的“被动的、消极的经济活动”的历史特征的认识,加深对明代海洋贸易结构化变迁的整体性理解:

第一,严启盛等人“积年下番”,说明正统年间或更早时期的漳州月港一带的海外贸易中已非常活跃。从长时段的角度看,这是福建海洋经济长期积淀的结果。元明之际,九龙江口一带除了一些拥有丰富航海经验的舟师之外,还生活着大批水上疍民,他们以海为田,海外贸易是他们其生计的重要内容之一。当明初王朝的海洋活动力度很大,这些民间力量隐藏其中,为王朝服务而驰骋海上。到了正统年间,当官方力量慢慢地向海岸退缩时,民间蕴藏的能量就迸发出来。漳州人凭借着航海技术走向了前台,成为海洋贸易的主角。这个历史过程就是吴晗指出的,“正统以后,对南洋取放任政策,结果在商业方面由国营而恢复到以前的私人经营”“国营”指的是郑和下西洋的官方行为,私人经营就是以月港商人为代表的海上私人贸易,吴晗特地用以“恢复”,实际上说明了漳州海商的内在属性和走向海洋的历史必然。

第二,除了“公”与“私”的结构性博弈之外,还有一个极为重要外部的结构性因素需要强调,那就是朝贡贸易体制下所形成的商品交换链条的运行规律。正如滨下武志先生所强调的,“一个海域圈既是一个朝贡圈,也是一个贸易圈”因此经过朝贡贸易体制的运行,亚洲各国利用海域,已逐渐形成了联结琉球、中国、爪哇暹罗等国的贸易流通圈,它直接推动了亚洲海域逐渐走向商业高潮。琉球、爪哇等国的王公、贵族、商人均置身于朝贡贸易而获利,并以其为利薮。一旦明朝正统年间对朝贡贸易稍有限制,商品流动惯性就形成一个利润吸盘,促使严启盛等中国沿海商人纷纷下海通番,以维持海洋经济的商品链条。

第三,严启盛等人兴起于正统十四年,是时局变迁的结果。如果把正统十四年前后以切片式地剖开,会发现这是一个相当动荡的历史时期。在闽粤地带,与严启盛等人逃狱并存的是此起彼伏的福建邓茂七起义,广东黄萧养起义,广西大藤峡瑶乱。与此同时,明英宗在宦官王振的唆使下,亲征瓦剌而酿土木之变,引发了王朝统治的危机,迫使中央政府将政治关注力集中在了北方,而后更发生了“夺门之变”,朝政动荡。诸如之类,显示出正统十四年是一个历史的夹缝,这是严启盛等人得以在海上纵横的机会。而后,严启盛等人在景泰三年下海与天顺二年覆灭,期间与广东军方发生的对抗与冲突,均与当地社会变迁相关,比如其之所以覆灭,就与广东地方政府安定黄萧养余部,得以腾出手处理海上事务有关。从这层意义上讲,“义不孤起,必有其邻”,明代从事海上私人贸易的具体人群的崛起,均与特定的历史条件有关。

第四,明人谢杰曾对海寇与海商身份做出一番阐述,“寇与商同是人,市通则倭转为商,市禁则商转为寇;始之禁禁商,后之禁禁寇。禁越严而寇愈盛,片板不许下海,艨艟巨舰反蔽江而来;寸货不许入番,子女玉帛恒满载而去。”通过上文分析可知,谢杰所持之论基本准确,不过严启盛所具有的多重标签所显示出的“海商”和“海寇”形态更为复杂,诸如“囚徒”、“副巡检”、“贼首”、“二总”、“喇嗒”等等,这些身份蕴含了多元的、混杂的历史内容,既有官方的,也有反官方的;既有海域的,也有陆地的;既有化内的,也有化外的。总体上看,这是严启盛穿梭于边陲海域所形成的社会痕迹。对严启盛而言,任何一种社会角色只是其身份的一部分,他更为注重特定社会环境给予的机会和空间。也就是说,严启盛为代表的明代福建海商,他们利用海域与陆地交叉所提供的制度性或非制度性机会,塑造了这个特殊群体所具有的高度流动性的身份特性。

第五,对于海外贸易商人或海外移民的文化特征,社会学研究者曾以“离散人群”或者“离散族裔”(Diaspora)的概念进行分析,指出他们具有“去地域化性”(Deterritorialized)特征。他们的大致看法是,“去地域化”使分散开来的“离散社群”分享了多重的文化资源,使得他们的网络充满了流动性,活跃在其中的人群可以拥有比定居群体更多的机会,能较快地进行资本、技术乃至于文化的新陈代谢。结合前述严启盛所具有的多元化身份特征,与这一分析角度也有不少契合之处,严启盛把贸易根据地逐渐从闽海转移到粤海,从某种程度上说,“去地域化性”一种表现,而且由于东南亚贡使主要是到广东进行朝贡贸易,依附于贡舶进行海上贸易,广东所具有的条件远比福建便利,严启盛以此为策略,并逐渐与广东沿海经济发生了密切关系,可能建立了以澳门一带海域为中心的贸易据点。正如普塔克曾推测的,“从15世纪中期或后期起,琉球贸易网的一部分已经‘福建化’。如果该观点正确,那么早期在香山出现的福建航海者也应与琉球航海有着某种联系。”从后续诸多事例可以证明,与严启盛一起在西洋航线活动的还有大量闽商,他们以“离散人群”的特有属性不断建立贸易据点,实际上是完成普塔克所称的东南亚贸易网络“福建化”的重大推力,也直接为亚洲海域接纳西方的葡萄牙人打开了通道。

注释:

[1](明)张廷玉等撰修:《明史》,第332卷,哈烈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28册,第8611页。

[2]张维华:《明代私人海外贸易发展的过程》,见《明代海外贸易简论》,上海:学生生活出版社1955年,第82页。

[3]傅衣凌:《明代福建海商》,《明清时代商人及商业资本》,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第107、108页。

[4]林仁川:《明末清初海上私人贸易》,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7年,第101~105页;李金明:《漳州港:明代海澄月港兴衰史》,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1年。

[5]徐晓望教授爬梳了严启盛在海上活动的概貌,揭示澳门妈祖阁与严启盛之间存在的联系,见《明代前期的漳潮海盗》(《早期台湾海峡史研究》,福州:海风出版社2006年)、《澳门开港者严启盛史事考——兼论澳门妈祖阁的创建》(福建省炎黄文化研究会:《第三届闽南文化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下,2008年)、《严启盛于澳门妈祖阁的创建考》(《闽澳妈祖调查》,澳门:澳门妈祖文化基金会2008年)。石奕龙教授的 《澳门妈祖信仰形成问题的辨识》(《妈祖文化研究——第一届妈祖文化研究得奖作品集》,澳门:澳门中华妈祖基金会2005年)也涉及了严启盛在澳门的相关事迹。

[6](明)郭棐:《粤大记》,卷三,海岛澄波,《日本藏中国罕见地方志丛刊》,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90年,第42页下。

[7](明)朱彤:《崇武所城志》,出海军,《中国地方志集成》,乡镇志专辑,26,上海:上海书店1992年,第662页。

[8](明)黄仲昭修纂:《八闽通志》,上,卷36,秩官,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777页。

[9](明)于谦:《为海贼等事》,《忠肃集》,卷4,《文渊阁四库全书》,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影印,第1244册,第131页上。

[10][111](明)叶盛:《叶文庄公奏议》,两广奏草,卷2,《续修四库全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475册,第389页上。

[11]《英宗实录》卷180,正统十四年七月己丑,第17册,台北:台湾“中央研究院”1962年,第3484页。

[12](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42,公署,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88页。

[13](明)洪受:《议水寨不宜移入厦门》,《沧海纪遗》,建制之纪第二,吴岛校注,台北:台湾古籍出版有限公司2002年,第41页。

[14](明)吕旻:《新建海澄县城碑记》,(崇祯)《海澄县志》,卷17,《日本藏中国罕见地方志丛刊》,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90年,第505页下。

[15](嘉靖)《龙溪县志》,卷2,公署,6A,《天一阁藏明代地方志选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

[16](嘉靖)《龙溪县志》,卷1,地理,5A,《天一阁藏明代地方志选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

[17]傅祖德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名词典》(福建省),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年,第202页。

[18](明)严嵩:《明故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赠太子太保谥襄毅潘公神道碑》,《钤山堂集》,卷37,《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济南:齐鲁书社1997年,集部第56册,第316页上。根据(崇祯)《海澄县志》(卷1,舆地志,形胜,青礁),“一、二、三都颜、苏二大姓之宅在焉”,苏也可能来自月港苏氏大族。(《日本藏中国罕见地方志丛刊》,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90年,第325页上)。

[19](清)文廷式:《纯常子枝语》,卷25,《续修四库全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1165册,第369页上。

[20]聂德宁:《明代嘉靖时期的哪哒》,《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1990年,第2期。

[21](日)小叶田淳:《中世南岛交通贸易史研究》,东京:东京刀江书院,昭和43年,第467页。

[22](明)茅元仪:《武备志》,卷214,占度载·度·海防六,台北:华世出版社1984年,第9117页。

[23](明)李东阳撰,申明行重修:《大明会典》,4,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76年影印,第2327页上。

[24](明)黄仲昭:《八闽通志》,上,卷8,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147页。

[25](日)桑原骘藏:《论隋唐时代来往于中国的西域人》,《内藤博士还历祝贺支那学论丛》,1926年5月,后收入《东洋文明史论丛》,东京:弘文堂1934年,第349~396页。

[26](宋)欧阳修等:《新唐书》,卷225,上,《安禄山传》附《康谦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20册,第6425页。

[27]《英宗实录》,卷43,正统三年六月戊午,第14册,台北:台湾“中央研究院”1962年,第831页。

[28](元)袁桷:《漳州路同知朝列大夫赠汴梁路同知骑都尉开封郡伯马公神道碑》,《清容居士集》,卷26,《文渊阁四库全书》,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影印,第1203册,第350页。

[29](明)茅瑞征:《皇明象胥录》,四,《四库禁毁书丛刊》,北京:北京出版社1997年,史部第10册,第609页下。

[30]陈尚胜教授认为“亚烈”不仅仅是爪哇官名,还可能是伊斯兰教徒的称呼。(陈尚胜:《海外穆斯林商人与明朝海外交通政策》,《文史哲》,2007年,第1期)没有明确证据予以支撑,姑且存疑。

[31]《英宗实录》卷19,正统元年闰六月壬辰,台北:台湾“中央研究院”1962年,第13册,第385页。

[32](日)滨下武志:《14-18世纪琉球的海上网络:中国、朝鲜、日本和东南亚》,见《中国、东亚与全球经济:区域和历史的视角》,王玉茹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第89页。

[33](明)谢杰:《〈琉球录〉撮要补遗》,《台湾文献丛刊》,第287种,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1970年,第274页。

[34]杨国桢:《闽在海中:追寻福建海洋发展史》,南昌:江西高校出版社1998年,第75、180~197页。

[35](日)滨下武志:《14-18世纪琉球的海上网络:中国、朝鲜、日本和东南亚》,见《中国、东亚与全球经济:区域和历史的视角》,王玉茹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第70~101页。

[36]李金明:《明初海禁与东南亚贸易的发展》,《海上丝绸之路研究》,2,《中国与东南亚》,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115页。

[37]《英宗实录》,卷160卷,正统十二年十一月甲辰,台北:台湾“中央研究院”1962年,第16册,第3116页。

[38](明)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31,平浙闽盗,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2册,第462页。

[39]《宣宗实录》,第69卷,台北:台湾“中央研究院”1962年,第11册,第1627页。

[40]《宣宗实录》,第109卷,台北:台湾“中央研究院”1962年,第12册,第2448页。

[41]《英宗实录》,第47卷,台北:台湾“中央研究院”1962年,第14册,第905页。

[42]《英宗实录》,卷74卷,台北:台湾“中央研究院”1962年,第14册,第1433页。

[43](明)夏子阳:《使琉球录》,卷上,《续修四库全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742册,第664页下。

[44]《英宗实录》,卷106,正统八年七月庚申,台北:台湾“中央研究院”1962年,第15册,第2151页。

[45]《英宗实录》,卷113,正统九年二月己亥,台北:台湾“中央研究院”1962年,第15册,第2278页。

[46]R.Ptak,The Fujianese,Ryukyuans and Portuguese(c,1511 to 1540s):Allies or Competitors?”,Anais de Historia de Alem-Mar,2002,Vol.3,中文版为(德)普塔克:《明正德嘉靖年间的福建人、琉球人与葡萄牙人:生意伙伴还是竞争对手》,赵殿红译,《暨南史学》,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319-336页。

[47]《明太宗实录》,卷27,永乐二年正月辛酉,台北:台湾“中央研究院”1962年,第6册,第498页。

[48](明)叶盛:《叶文庄公奏议》,西垣奏草,卷1,《续修四库全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475册,第248页上。

[49](明)胡宗宪编:《筹海图编》卷3,《文渊阁四库全书》,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影印,第584册,第90页下。

[50](明)王文禄:《策枢》卷4,截寇原,《丛书集成初编》,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年,第756册,第78页。

[51]杨国桢:《东亚海域漳州时代的发端——明代倭乱前的海上闽商与葡萄牙(1368-1549)》,(澳门)《文化杂志》,2002年,第42期。

[52]《英宗实录》,卷127,正统十年三月乙未,台北:台湾“中央研究院”1962年,第16册,第2542页。

[53]《英宗实录》,卷133,正统十年九月戊戌,台北:台湾“中央研究院”1962年,第16册,第2658页。

[54](明)张萱:《西园闻见录》,卷56,兵部5,《续修四库全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169册。

[55](明)黄仲昭修纂:《八闽通志》,上,卷36,秩官,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777页。

[56]《英宗实录》,卷201,景泰二年二月辛卯,台北:台湾“中央研究院”1962年,第18册,第4306页。

[57](明)何乔远:《闽书》,卷40,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982~983页。

[58](清)张廷玉修撰:《明史》,卷75,职官志五,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6册,第1852页。

[59]《英宗实录》,卷167,正统十三年六月壬戌,台北:台湾“中央研究院”1962年,第17册,第3229页。

[60](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42,公署,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871页。

[61]《英宗实录》,卷82,正统六年八月壬午,台北:台湾“中央研究院”1962年,第15册,第1646页。

[62](清)周硕勋纂修:(乾隆)《潮州府志》,卷38,征抚,《中国方志丛书》,第46号,台北:成文出版社1976年,第933页下。

[63](明)林希元:《上巡按弭盗书》,《林次崖文集》,卷6,《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75册,齐鲁书社1996年,第545页下。

[64](明)陈天资:《东里志》,政事纪。

[65][67](明)叶盛:《叶文庄公奏议》,两广奏草,卷2,《续修四库全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475册,第289页上。

[66]《英宗实录》,卷220,景泰三年九月癸巳,台北:台湾“中央研究院”1962年,第19册,第4750页。

[69](明)万表:《海寇议》,《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子部,第31册,济南:齐鲁书社1996年,第36页。

[70]廖大珂:《福建海外交通史》,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279页。

[71]徐晓望:《澳门开港者严启盛史事考——兼论澳门妈祖阁的创建》,福建省炎黄文化研究会:《第三届闽南文化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下,2008年,第1240页。

[72](清)徐怀祖:《台湾随笔》,《笔记小说大观》,六编,第七册,第4341页。

[73][77]《英宗实录》,卷233,景泰三年九月甲子,台北:台湾“中央研究院”1962年,第19册,第5092页。

[74](宋)徐兢:《宣和奉使高丽图经》,卷34,海道一,《丛书集成初编》,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3229册,第120-121页。

[75]《元史》,卷93,食货志,海运,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第8册,第2366页。王尔敏在《近代史上的东西南北洋》一文中说,“闽粤沿海习惯而言,‘海’即海洋之谓,远于海之外者而称‘洋’。故中国航海家除沿海水域赋予一定名称,其凡遥望而未能至者,俱称之为‘黑水洋’或‘深水洋”。(见王尔敏:《五口通商变局》,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24页)此论过于武断。

[76]杨国桢:《闽在海中:追寻福建海洋发展史》,南昌:江西高校出版社,第195页。

[78]《英宗实录》,卷220,景泰三年九月丙辰,台北:台湾“中央研究院”1962年,第19册,第477页。

[79]《英宗实录》,卷233,景泰三年九月甲子,台北:台湾“中央研究院”1962年,第19册,第5092页。

[80]王雄与海商关系还见之于成化五年的史料,“福建都指挥佥事王雄受部赂,听其与岛夷奸兰(?)互市”。(《宪宗实录》,卷71,成化五年九月乙巳)。

[81]《英宗实录》,卷235,景泰四年十一月癸丑。

[82]《英宗实录》,卷268,景泰七年七月甲申,台北:台湾“中央研究院”1962年,第20册,第5684页。

[83](清)陈寿祺等纂:(道光)《福建通志》,卷270,洋市,《中国地方志辑成》,南京:凤凰出版社等2000年,第544页上。

[84](明)黄佐:(嘉靖)《广东通志》,卷7,事纪5,本朝,广州:广东省地方办公室1997年滕印,第141页上。

[85]《英完实录》,卷215,景泰三年四月戊寅,台北:台湾“中央研究院”1962年,第20册,第4625页。

[86]《英宗实录》,卷219,景泰三年四月戊辰,台北:台湾“中央研究院”1962年,第18册,第4729页。

[87](清)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浙江下,《续修四库全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597册,第98页下。[88](明)胡宗宪:《筹海图编》,卷3,广东事宜,《文渊阁四库全书》,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影印,第584册,第88页上。

[89](明)郑大郁:《经国雄略》,卷8,武备考,《哈佛大学哈佛燕京图书馆藏中文善本汇刊》,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20册,第411页。

[90]《大明会典》,四,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76年影印,第2327页上。

[91](明)王在晋:《越镌》,卷18,防海八议,《四库禁毁书丛刊》,北京:北京出版社1997年,集部第104册,第457页。

[92][131](德)普塔克:《15世纪香山地区的海外贸易》,珠海市委宣传部、澳门基金会、中山大学近代中国研究中心主编:《珠海、澳门与中西文化交流》,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

[93](清)杜臻:《闽粤巡视纪略》,卷2,《文渊阁四库全书》,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影印,第460册,第989页上。

[94](清)顾炎武:《肇域志》,广东二,《续修四库全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595册,第116~117页。

[95](明)黄佐:《广东通志》,卷13,舆地志一,山川,广州:广东省地方办公室1997年滕印,第298页下。

[96](明)谢杰:《虔台倭纂》,下卷,倭议,一,《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藏刊》,10,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2002年,第280页。

[97](明)严从简:《殊域周咨录》,余思黎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第4卷,第130页。

[98](清)陈澧纂:(光绪)《香山县志》,卷8,海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713册,第184页下~185上。

[99](明)胡宗宪:《筹海图编》,卷3,《文渊阁四库全书》,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影印,第584册,第85页上。

[100](明)张燮:《东西洋考》,卷9,舟师考,《丛书集成初编》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年,第3260册,第117页。

[101](清)杜臻:《闽粤巡视纪略》,卷2,《文渊阁四库全书》,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影印,第460册,第988页上。

[102](明)雷礼:《国朝列卿纪》,卷107,《元明史料丛编》,第1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84年,第5987页。

[103](明)于谦:《为海贼等事》,《忠肃集》,卷4,《文渊阁四库全书》,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影印,第1244册,第133页上。

[104](明)焦竑:《国朝献征录》,卷24,吏部一,《续修四库全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526册,第232页下。

[105](明)于谦:《为海贼等事》,《忠肃集》,卷4,《文渊阁四库全书》,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影印,第1244册,第133页上~134页下。

[106](明)于谦:《为海贼等事》,《忠肃集》,卷4,《文渊阁四库全书》,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影印,第1244册,第134页上。

[107]《英宗实录》,卷267,景泰七年六月癸卯,台北:台湾“中央研究院”1962年,第20册,第5668页

[108](明)郭棐:《粤大记》,卷三,海岛澄波,《日本藏中国罕见地方志丛刊》,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90年,第42页下。

[109](明)黄佐:(嘉靖)《广东通志》,卷66,外志三,夷情上,海寇,广州:广东省地方办公室1997年滕印,第1727页下。

[110](明)叶盛:《叶文庄公奏议》,《两广奏草》,卷2,《续修四库全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475册,第390页。

[112](清)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浙江下,《续修四库全书》,《续修四库全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597册,第99页。

[113]《宪宗实录》,卷97,成化七年十月乙酉。

[114]《宪宗实录》,卷177,成化十四年四月乙酉。

[115]《孝宗实录》,卷172,弘治十四年三月壬子,台北:台湾“中央研究院”1962年,第31册,第3127~3128页。

[116]滨下武志先生将“奈何哒亚木”直接认定为“哽亦宿”恐过于臆断。(日)滨下武志:《14~18世纪琉球的海上网络:中国、朝鲜、日本和东南亚》,见《中国、东亚与全球经济:区域和历史的视角》,王玉茹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第91页。

[117]徐晓望:《明代前期的漳潮海盗》,《早期台湾海峡史研究》,福州:海风出版社2006年,第69页。

[118]《英宗实录》,卷287,天顺二年二月乙未,台北:台湾“中央研究院”1962年,第20册,第6143页。

[119](宋)吴自牧:《梦梁录》,卷12,江海船舰,《丛书集成初编》,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年,第3220册,第108页。

[120](明)胡宗宪:《筹海图编》,卷12,《文渊阁四库全书》,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影印,第584册,第355页上。

[121]《太祖实录》,卷182,洪武二十年闰六月庚申,台北:台湾“中央研究院”1962年,第4册,第2752页。

[122](明)雷礼:《国朝列卿纪》,卷107,《元明史料丛编》,第1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84年,第5899~5900页。

[123](明)叶盛:《叶文庄公奏议》,《两广奏草》,卷1,《续修四库全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475册,第385页下。

[124](明)叶盛:《叶文庄公奏议》,《两广奏草》,卷2,《续修四库全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475册,第389页下~390页上。

[125](明)叶盛:《叶文庄公奏议》,《两广奏草》,卷7,《续修四库全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475册,第429页。

[126](明)叶盛:《叶文庄公奏议》,《两广奏草》,卷10,《续修四库全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475册,第448页。

[127]吴晗:《十六世纪前之中国与南洋》,《清华学报》,1936年第1期。

[128](日)滨下武志:《14-18世纪琉球的海上网络:中国、朝鲜、日本和东南亚》,见《中国、东亚与全球经济:区域和历史的视角》,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第92页。

[129](明)谢杰:《虔台倭纂》,上卷,倭原二,《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藏刊》,10,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2002年,第231页上。

[130](美)菲利普·D·柯丁:《世界历史上的跨文化贸易》,鲍晨译,济南:山东画报出版社2009年,第1~2页;李明欢:《Diaspora:定义、分化、聚合与重构》,《世界民族》,2010年第5期。

〔责任编辑 钟建华〕

From Yuegang to Macau:a Restudy on Yan Qisheng,a Sea-merchant of Zhangzhou

Zhang Kan

To Fujian maritime,Zhengtong in Ming Dynasty is an important turning point,at which Yan Qisheng,a sea-merchant of Yuegang,traded along the coast from Fujian to Guangdong.Some scholars have mentioned the action of Yan Qisheng,but have not drawn out the details.Basing on collecting historical data from local chronicles and office documents,this paper think of Yan Qisheng as a pioneer of Zhangzhou harbor maritime,his activity connected not only the imperial system with regional society,but the market structure with business habitus.He established trading footholds near Macao in Jingtai and Tianshun,which was the key links between the Southeast Asia and East Asia in trade networks,and indirectly opened the door to the Portuguese in the 15th century.Yan Qisheng;Yuegang;Macao;Hokkien Merchant;Zhengtong;Jingtai;Tianshun张侃(1972-),男,浙江温州人,历史学博士,厦门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历史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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