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三个品牌 创新警示教育长效机制

2013-03-27 10:15绍兴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风云·预防职务犯罪 2013年1期
关键词:讲师团职务犯罪廉政

一、打造三个品牌,构建警示教育新载体

充分挖掘潜力,有效整合资源,打造具有绍兴特色的“三位一体”警示教育品牌,是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大胆探索和实践的可喜成果。

1.高起点建设,打造警示教育基地品牌。为适应反腐败斗争的需要,市检察院党组在筹建办案技术大楼时,就通盘考虑建设高起点的市警示教育基地。在市委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下,经过二年多的努力,2011年5月25日基地正式对外开放。

绍兴市警示教育基地位于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办案技术大楼四楼,主展厅面积达1200余平方米,分为“反腐历程、案例展示、忏悔反思、观后互动”四个场馆和三部分“廉政游廊”。“反腐历程”由四代领导人反腐倡廉教诲、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反腐战略思想和制度建设、全国检察机关1993年至2010年查办职务犯罪数据及中国共产党反腐备忘录四个部分组成。“案例展示”共展出了绍兴市两级检察院立案查办和全国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128个领导干部典型职务犯罪案例。从各行业发案特点和当前职务犯罪呈现的新形态两个方面对这些案件进行了剖析。同时,在分析近5年来全国检察机关查办渎职侵权案件成果的基础上,概括介绍了渎职侵权犯罪常见的九种表现形式。“忏悔反思”从腐败成因、堕落轨迹、贪婪下场、算得失账四个方面,通过44名走上犯罪道路的党员领导干部不同角度的自我反思、忏悔,深刻揭示了职务犯罪对社会、家庭、个人造成的巨大危害,告诫党员干部要奉公守法、清正廉洁,谨慎对待手中的权力。“观后互动”通过视频点播、廉政沙画、廉政短信、廉政谜语、廉政对联、廉政讲台等多种形式,使参观人员与展览内容互动,在寓教于乐的同时,达到进一步洗涤灵魂,升华思想的目的。“廉政游廊”由古越廉政风范、廉政故事、廉政诗词、廉政格言等内容组成。重点展示了从古至今曾在绍兴政坛或绍籍人士在外乡政坛勤政廉政,作出突出政绩的24名清廉之士的主要事迹。

绍兴市警示教育基地建设突出了警示性、系统性、时效性、地域性和拟景性的特点。高起点的基地建设在全省地市级检察院中尚属首家,其做法在2012年10月召开的全省检察机关警示教育基地建设现场会上进行介绍。

2.精品化组合,打造预防职务犯罪讲师团品牌。检察机关承担着依法查办职务犯罪的职责,对职务犯罪的症结、特点有比较准确地把握,对犯罪分子的堕落过程有比较直接的了解,对引发犯罪的体制、机制、制度问题有比较深刻的认识,这是检察机关开展警示教育的独特优势。随着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入开展,各行各业对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的需求不断增加,师资力量和社会需求的矛盾、教育效果和社会期望的矛盾不断显现,建立全市统一管理调配的师资队伍,是优化资源、缓解矛盾、提高警示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有效措施,也是预防工作走专业化道路的必然要求。为了建设一支理论型、专家型、实务型的警示教育讲师队伍,2010年9月,市院党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决定成立全市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讲师团和建立预防职务犯罪精品课程库。讲师团成员由具有侦查和预防工作经验的两级院领导、中层干部和业务骨干等22名成员组成,每2到3个讲师团成员承担一个领域(系统)预防职务犯罪的研究和授课任务。精品课程库主要以讲师团成员的讲稿为主建立,同时吸收部分优秀讲稿供成员参考。讲师团和精品课程库以市院管理为主,各基层院积极配合,市院由院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根据需要,在下列情形下统一调配讲师团成员授课:相关领域(系统)参观市警示教育基地后需要授课时;市级部门(单位)需要授课邀请时;各基层院根据需要申请授课时;其他情况需要授课时。

讲师团的成立和精品课程库的建立,有效地解决了警示教育讲不深、讲不透、讲不新、讲不活等问题,深受各部门和单位的欢迎,此做法被省检察院在全省推广。

3.纵深度研究,打造预防职务犯罪教育研究基地品牌。为了使警示教育成为腐败病理的解剖室、预防法律知识的咨询站和预防制度的设计院,达到“警示一起案件,教育一片干部,完善一套制度”的效果,在加强有形的硬件建设的同时,还必须要深化预防职务犯罪理论研究和实务研讨。2009年12月,市检察院和绍兴文理学院在绍兴文理学院共同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教育研究基地,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预防职务犯罪教育研究基地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组织领导、工作原则和工作运行机制,从组织和制度层面保证了该基地的有序运转。依托这一平台,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运用办案资源,通过法制宣传、警示教育、案例剖析、预防咨询、预防调研、廉政准入、监督检查等方法指导监督文理学院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文理学院利用智力优势和师资力量,为检察机关和共同预防成员单位实施教学培训,与检察机关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理论研究和实务研讨,努力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开展。

依托高校的智力资源,检校联合,对预防职务犯罪进行理论研究和实务保障,在全省检察机关中首次进行了积极的尝试,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二、立体发挥作用,实现警示教育三大目标

警示教育要做到常抓常新,乐于接受,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不仅要搭建平台发挥作用,培养师资唱好主角,而且还要不断进行理论创新,用最新的研究成果丰富内容。

1.依托警示教育基地实现警示教育制度化目标。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必须要有相应的平台和载体,建立健全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使之制度化、规范化。以此为着眼点,我们制定了《绍兴市警示教育基地管理规定》,还将与市纪委、组织部联合出台规范性文件,把警示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委建设的总体布局之中,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考核,把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专题教育作为各类干部培训班的必修课,形成制度,常抓常新。基地的建立,有效解决了各部门(单位)组织人员到外地接受教育的奔波之苦,为全市各部门(单位)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提供了便利条件,深受社会各界的欢迎,从2011年5月开馆至今,已接待接受教育的单位302批次,达11250余人。

2.依托预防职务犯罪讲师团实现警示教育专业化目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只有走专业化预防的发展道路,才能提高预防对策的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和权威性。 成立预防职务犯罪讲师团,为警示教育贮存了雄厚的师资力量,每个讲师团成员集中精力研究某一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问题,可有效揭示该领域职务犯罪的特点规律,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对策,为全市检察机关实践专业化预防之路迈出了可喜的一步。自成立以来,讲师团或在本区域宣讲、或跨区域宣讲、或给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人员宣讲,共组织宣讲了132场次,接受教育人数达15800余人次。

3.依托教育研究基地实现警示教育最优化目标。警示教育要常讲常新,入脑入耳,必须要有前沿的理论来武装,才能保持警示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依托教育研究基地的平台,每年定期组织理论研讨,用最新理论成果充实警示教育基地内容和课程库,每年组织业务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和专业预防人员的实务能力,以此推动警示教育效果的最佳化。2011年我们承担了省委预防办《职务犯罪侦防控一体化的理论与实践》的重点理论课题研究任务,依托教育研究基地这个平台,深入调研,多次研讨,高质量地完成了课题研究任务,得到了省委预防办领导和评审专家的充分肯定。

三、发挥综合优势,深化警示教育实效

检察机关开展警示教育基地建设,是深化职务犯罪预防的内在要求,而且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综合发挥这些优势,就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教育效果。

1.发挥资源优势,开展“菜单式”警示教育。利用警示教育基地和讲师团实施警示教育,我们注重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力求选准对象、充实内容、创新方式,分层分岗,因人制宜,开展个性化“菜单式”的教育,推动警示教育实现高起点开局,高水平推进,高效能运行。一是在教育对象的选择上,着力解决“千人一面”的问题,做到适应形势,突出重点,贴近实际。针对近年来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较为突出的问题,我们组织力量进行了集中调研,撰写了一批有较高质量的预防调查报告,运用预防调查的成果,组织讲师团成员有计划地深入乡村进行警示教育;在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我们对易发生职务犯罪的环节进行梳理,以行业共性和岗位个性来界定教育对象,取得了良好效果;结合农村换届选举,对新任职的村两委干部进行廉政教育培训和廉政谈话,提高其廉洁从政、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为遏制国土资源系统渎职犯罪高发态势,我们与市国土资源局联合开展课题研究,完成了《国土系统预防渎职犯罪机制研究》的理论课题,受到了国土资源部领导的高度评价。二是在教育内容的确定上,着力解决“千人一方”的问题,做到有的放矢,对症下药。根据教育对象和行业特点,在教育的内容上力求做到科学设置,合理安排,把岗位警示教育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与监督、查处工作紧密结合。警示教育基地按展示的分类,对该行业的参观对象进行详细讲解。讲师团对新任职的领导干部,重点进行应知应会的警示教育,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领导干部,结合行业特点,重点进行以案释法的警示教育。三是在教育形式的运用上,着力解决“千篇一律”的问题,做到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警示教育基地除了听讲、看图、观影以外,还设有互动区,通过参观人员与展览内容的互动,在寓教于乐的同时,深化教育效果。同时,还可根据需要在参观结束后,安排讲师团成员进行专题宣讲。

2.发挥职能优势,突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是检察机关的最大优势。我们坚持运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使警示教育更具警示性、震撼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突出典型案例教育。选择在全国、全省、全市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定期更新基地版面内容和课程库,通过对犯罪人员由领导干部走向罪恶深渊的演变过程的深刻剖析,告诫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御诱惑,经受考验,清正廉洁,正确用权。二是深刻剖析身边案例。警示教育基地集中展示了近五年来绍兴市检察机关查办的职务犯罪发案情况、特点及规律,并对部分典型案件进行了剖析,注重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引导党员干部从身边腐败分子的忏悔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3.发挥辐射优势,推进社会化大预防进程。坚持以警示教育基地为中心,向社会辐射,以预防职务犯罪讲师团为传播渠道,向社会渗透,将廉政思想传送到社会各个层面、各个角落,将廉政意识播撒于社会的方方面面,深植于民众心灵,使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时时刻刻能够受到潜移默化的反腐倡廉教育。一是提供有求必应式服务,推进社会化大预防进程。对有教育需求的部门和单位,及时安排参观和派出宣讲团进行宣讲。为配合市纪委开展的“廉政文化月”活动,2011年6月,在短短的四天时间内,就组织了市级机关2800余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警示教育。二是依托新闻媒体传播廉政文化,推进社会化大预防进程。与市广电总台联合开设了《检察官热线》栏目,在《绍兴日报》上每年都以专版形式剖析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宣传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市院还建立了“互联网检务接待中心”,以此推动社会化大预防的开展。三是组织开展专项活动,推进社会化大预防进程。每年有计划地开展送法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进农村和“举报宣传周”活动,在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接受群众举报的同时,宣讲反腐倡廉政策和预防职务犯罪知识。2011年5月市院承办了“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展览绍兴巡展”工作,仅三天时间就组织了600余家单位17244人参观展览,其中绍兴、湖州及所属县(市、区)“四套领导班子”成员近100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1732份,有67人参观后留言,其中厅级干部留言15人。巡展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有力地推进了社会化大预防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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